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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加坡人性侵台灣女獲緩刑 網友嘲諷:法官好棒棒

新加坡4名大學生於2016年赴台旅遊期間輪流性侵2名台灣女大學生,事後準備離台灣前遭警方逮捕並起訴。台北士林地方法院10月6日對4人作出裁決,分別判4人20至23個月有期徒刑,各人均獲緩刑。

海外網10月6日電據台灣當地媒體報道,承審合議庭認為,由於4名被告已被限制出境,無法回國繼續學業,入獄不僅不利重返社會,反而增加社會成本。此外,四人被羈押超過8個月,對身處異鄉者來說,已是十分嚴厲的教訓,因此判被告獲緩刑。法院表示,被告已同兩名受害者達成和解,並全數支付賠償金,受害者也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不再追究。

據了解,案中4人均在新加坡讀大學,其中20多歲的劉偉城在台灣當交換生,其餘三人王琨駿、陳俊穎和林煒軒則到台灣找劉偉城一起遊玩。2016年12月10日,4名被告結伴自助旅行期間,邀請2名台灣女子到所入住的民宿喝酒,趁兩名女子酒醉性侵她們。

法院周五(10月6日)作出判刑,劉偉城被判刑1年11個月、緩刑5年;王琨駿判1年10個月、緩刑5年;陳俊穎1年9個月、緩刑4年;林煒軒1年8個月、緩刑4年。雖然宣告緩刑,4人仍不得回國,還必需在台灣接受保護管束,定期前往治安機關報到。

不過,這樣的判決結果也引起部分民眾質疑是否太輕,消息一出網路上罵聲不斷。有觀點稱,4名新加坡男子竟然都只被判1年9月到1年11月徒刑,而且都可以緩刑,完全不用被關。台灣網友議論表示,「台灣法官真窩心,外國人就是高等人種」,「這樣也能緩刑,輪姦連坐牢都不用,台灣法官好棒棒」。

根據台灣法律,一般性侵案是可以處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加重性侵害案更可以判處7到15年有期徒刑,但這件引起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卻判的比想像中的輕。有網友還舉出在新加坡的案例,3名英國籍越南人在新加坡性侵一名22歲馬來西亞女子,結果3人分別被判處5年半到6年半的徒刑,還要加5到8下鞭刑。(海外網 朱惠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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