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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關於飲食禁忌的論述

《黃帝內經》說:「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這裡明確指出了飲食在進入人體後,產生滋養臟腑、氣血、筋脈、四肢、肌肉乃至骨骼、皮毛、九竅等作用。《黃帝內經》還認為,精是後天水谷所化生的物質,是人體各種生命活動的物質基礎,氣是人體一切生命活動的原動力,由水谷之精氣與吸人的自然界消氣合併而成;神是指人體的精神話動,是生命的主宰。飲食精微是精、氣、神的營養基礎,只有機體營養充盛,精、氣才會充足,神志才能健旺。

合理的飲食,能夠保證機體營養物質的供應,只有臟腑功能正常,人體正氣充盛,邪氣才不能侵襲人體。所以說:「正氣存內,邪不可干。」這就是飲食的預防疾病及抗老防衰作用。此外,食物與藥物都有治療疾病的作用,但食物每人每天都要吃,與人們的關係較藥物更為密切,通過飲食的宜與忌可以治療很多病症。所以歷代醫家都主張「葯療不如食療」。正如唐代偉大醫學家孫思邈所說的那樣:「凡欲治病,先以食療,既食療不愈,後乃用藥爾。

《黃帝內經》中有關食忌的原則是:合理調配、五味調和、飲食衛生、飲食有節、烹調有方及因人、因地、因時制宜。具體論述如下。

(1)飲食自倍,腸胃乃傷——飲食需有節制

《黃帝內經》中說:「飲食有節……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干金要方》也說:「飲食過多則聚積,飲過多則成痰。」這些都說明,節制飲食對人體健康有益,反之則對身體有害。

飲食無節是腸胃損傷的重要原因,所謂飲食有節,是指飲食要有節制,不能隨心所欲。吃的量要科學、適量,這是《黃帝內經》關於貪忌論述的重要內容。「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是指人體在較短時間內突然吃進大量的食物,這勢必加重胃腸的負擔,使食物滯留於胃腸之間,不能及時消化和吸收,胃腸功能也因此而受到損傷。

毫無節制地暴飲暴食,最易損傷腸胃的消化功能,最常見的是飲食停滯於胃腸,所見的癥狀有胃部脹滿、疼痛拒按、暖腐吞酸,或嘔吐不消化的食物、不思飲食、大便不爽或見有腹痛腸鳴、大便臭如敗卵、瀉後痛減、脫脂脹滿的食滯泄瀉等症。

長期超量進食或經常暴飲暴食,對胃腸的功能乃至器官實質都是有一定損傷的。首先,超量進食,使胃腸不能對食物進行充分的機械消化,導致食物不能充分研磨、攪拌,不利於營養物的吸收。並且由於長期超負荷的工作對胃腸的損傷,可由量的變化到質的變化。其次,由於大量進食,造成各種消化液的相對不足,且由於蠕動加快,消化液也不能與食物充分混合,影響消化和吸收。還有,由於各種消化液的過量分泌,勢必加重分泌這些消化液器官的負擔,日久也可對這些器官造成損害。

而腸胃受損可導致五臟精氣不足,五臟有藏精氣而不瀉的功能,儲藏在五髒的精氣是人體生命活動的物質基礎,它主要靠後天水谷中的精微物質來充養,《黃帝內經》對這一過程的描述是:「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毛皮。毛脈合精,行氣於府。府精神明,留於四藏,氣歸於權衡。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撰度以為常也。」這段話的大意是,食物進入胃以後,經過消化,把其中的一部分精微物質輸送到肝臟,滋養全身的經脈和絡脈;而另一部分稠厚的精微物質送到心臟,進入血液,在經脈中流行,一切經脈之氣,經脈管轉輸到四肢、百脈及全身皮毛。毛細經脈中的精氣相合,仍還流於經脈之中,經脈中的精氣進一步發生變化,又注於其他四臟,以充養四臟,精氣充盈於全身,脈氣自趨於平衡,無過盛和不及,這可以從手腕寸口處的脈搏跳動表現出來,這裡可以判斷疾病進退。水飲進入胃以後,其精氣流送,上輸於脾,脾氣散布其館微,又上輸於脾臟,脾臟能將代謝後剩餘的水液下行輸入膀胱。如此,水飲中的精微部分能夠四布,並滋潤五臟。這種作用,是隨著四時寒熱的變遷和五臟陰陽的變化而變化,這就是水飲代謝的正常現象。《黃帝內經》的這段話,把飲食進入人體後消化吸收、營養全身、發揮作用以至排出體外的代謝過程描述得非常清楚。這表明了人的精、津、氣、血乃至一切生命形式,均依賴於飲食的營養。

總之,飲食不可過量,否則會對人體造成一定的損害,而飲食有節,是飲食保健的重要法則。古人所講的「食惟半飽無兼味,酒至三分莫過頻」是對「飲食有節胎原則的高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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