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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錢:緬甸阿拉干邦穆斯林飛地的發展

王立秋 譯

[按]本文譯自Aya Chan, 「The Development of a Muslim Enclave in Arakan (Rakhine) State of Burma(Myanmar)」,原載《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緬甸學報》(SOAS Bulletin of Burma Research), Vol.3, No. 2, Autumn 2005, ISSN 1479-8484。作者當時於坎大哈國際大學任教。據作者說明,本文是為日本一次研討會撰寫的。在研討會期間,作者與根本敬(Kei Nemoto,上智大學教授)教授就若開(阿拉干)到底有沒有羅興亞人進行了辯論。根本敬在一篇用日文發表的論文中認可了羅興亞歷史學家的觀點,認為自公元八世紀以來,羅興亞人就在若開生活了。而本文作者則質疑了這種說法。本文也曾在2003年2月4日至5日在神戶大學召開的第七十屆日本東南亞歷史學家大會上宣讀。

誰是羅興亞人?緬甸自於1948年從大英帝國獨立出來後,到今天都不得不糾結於這個問題。自稱羅興亞人的人,是梅宇(Mayu)邊區,也就是今天阿拉干(若開)邦的布迪當(Buthidaung)和孟都(Maungdaw)縣的穆斯林。阿拉干(若開)邦是緬甸西部,作為緬甸與孟加拉邊界的納夫河(Naaf River)沿岸的一個偏遠省份。在1784年被緬甸人征服之前,阿拉干一直是一個獨立的王國。羅興亞歷史學家寫過許多專題論文來為自己要求土著的身份,他們認為這一身份可以追溯至存在了一千多年的阿拉干國。儘管學界並不把這當作一個事實來接受,緬甸(繼而美國、日本和孟加拉)還是出版了一些聲稱是歷史卻主要由虛構的故事構成的著作。這些著作反過來又通過國際組織,包括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做的報告滲入國際媒體(Ba Tha 1960:33-36; Razzaq and Haque 1995:15)。

有鑒於此,重新考察「羅興亞人」的族群性並把他們的歷史追溯到他們的祖先最早踏足阿拉干之時,是重要的。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早期,一些阿拉干西北部的孟加拉穆斯林知識分子開始用「羅興亞人」這個術語來稱呼自己。他們的確是孟加拉東部(今天的孟加拉國)吉大港區來的移民的直系後裔,這些移民是在該區根據第一次英緬戰爭(1824-1826)後簽署的《揚達波條約》的條款被割讓給英屬印度後遷徙到阿拉乾的。這些移民大多定居在現在緬甸與現代孟加拉國國界附近的梅宇邊區。實際上,在英國殖民檔案中,他們被稱為「吉大港人」。

阿拉干邦的穆斯林可以分為四個不同的群體,即:(1)梅宇邊區的吉大港孟加拉人;(2)現生活在妙烏和皎道等城的,妙烏時期(the Mrauk-U period, 1430-1784)的穆斯林社群的直系後代;(3)被阿拉幹人稱作卡曼人(Kaman)的,蘭里島穆斯林僱傭軍的後裔;和(4)來自緬甸中部彌杜(Myedu)地區的穆斯林,後者是山道威的緬甸入侵者在1784年征服阿拉干後留下來的。

Aya Chan

殖民時期的大規模遷徙(1826-1948)

如上所述,「羅興亞人」這個術語是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由來自梅宇邊區的受過教育的孟加拉居民啟用的,在此之前,在任何語言中都無史料可循。創造這個術語的,可能是來自現代孟加拉國吉大港區的孟加拉移民的第二、第三代後裔;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阿拉干邦被併入英屬印度之前,那裡就沒有穆斯林社群存在。

當妙烏(末羅汗)王朝(1430)的建立者,彌修摩(Min Saw Mon)王在流亡孟加拉二十四年後,在孟加拉蘇丹的軍事援助下奪回王座的時候,他的孟加拉扈從獲准在妙烏城郊定居,於是他們在那裡建造了著名的桑提坎清真寺。這些孟加拉扈從,就是阿拉干最早的穆斯林定居者,而他們當時在那裡的社群,看起來數目並不龐大。在十七世紀中期,穆斯林社群開始壯大,因為該國把各種各樣的勞動交給了孟加拉奴隸。自十六世紀初開始,葡萄牙人和阿拉幹人對孟加(孟加拉)的劫掠就已經是該王國的日常了。研究蒙兀兒王朝的歷史學家施哈布丁·塔里什(Shiahabuddin Talish)指出,只有葡萄牙海盜會把他們的俘虜賣出去,阿拉幹人則把他們俘獲的努力全部投入到農業和其他事業中去(Talish 1907, 422)。而且,看起來,當時宮廷里是有一小群穆斯林士紳的。他們中的一些,以孟加拉語、波斯語和阿拉伯語抄寫員的身份服務於國王。因為妙烏王朝的國王,儘管是佛教徒,卻也採納了一些伊斯蘭的風尚——如沿用刻有關於他們的穆斯林頭銜的波斯語銘文的銀幣,和不時地,身穿孟加拉蘇丹風格的穆斯林服飾現身。相應地,宮廷中也就有穆斯林僕從來幫助國王搞這些伊斯蘭的常規活動(Charney 1999:146)。在英國吞併阿拉干後擔任首任英屬緬甸高級外交事務官的阿瑟·法爾(Arthur Phayre,清史稿作「雅實忽里」)曾報告過若開邦的土著種族,和阿拉干時代穆斯林後裔的情況:

居民有,在平原上—1.Ro-khoing-tha(阿拉幹人)—2 .Ko-la(印度人)—3. Dom(低種姓的印度教徒)。在山區— 1. Khyoung-tha —2. Kume 或Kwemwe —3. Khyang —4. Doing-nuk, Mroong和其他部落……儘管阿拉幹人據有這些孟加拉屬地,但看起來,他們也把大量身為奴隸的居民送到了阿拉干,從而壯大了今天該國的Ko-la人口(Phayre 1836: 680-681)

在緬甸統治的四十年里(1784-1824),因為殘酷的壓迫,許多阿拉幹人逃到了英屬孟加拉。根據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一則記錄,1799年就有三萬五千名阿拉幹人逃到英屬印度的吉大港區尋求庇護(Asiatic Annual Register 1799:61; Charney 1999:265)。弗蘭西斯·布哈南(Francis Buchanan)提供的以下報告生動地描繪了緬甸入侵者在阿拉乾的暴行:

普蘭說,在征服阿拉干後,才一天,緬甸佬就殺了四萬人:只要發現漂亮女人,他們就會殺夫奪妻;見到漂亮姑娘他們就會從其父母那裡把她搶走,並因此而奪走這些可憐人的財產,由是在東印度,上了年紀的人普遍都不敢出頭。普蘭看起來嚇壞了,因為孟加拉將被迫把來自阿拉乾的難民交給緬甸人。(Buchanan 1992:82)

一大部分阿拉幹人口被緬甸征服者趕到了緬甸中部。在英國人佔領阿拉乾的時候,這個國家幾乎是一個人口荒漠。之前高產的加叻丹河與萊謬河河谷沃田裡長滿了野生植物,這種情況到多年後才有所變化(Charney 1999:279)。因此,英國的政策是鼓勵鄰近地區的孟加拉居民向阿拉乾肥沃的河谷地區遷移以發展農業。隨著東印度公司把對孟加拉的行政管理擴展至阿拉干,這兩個國家之間也就再無國際邊界了,兩國之間的遷移也因此而沒有任何限制。1828年,英國向阿拉乾地區派遣了一名直接對孟加拉專員(commisioner)負責的監管人(後來還把官銜提到了助理專員)以負責阿拉干分區的行政,阿拉干分區後來又分為三個行政區:若開、皎漂和山道威,各由一位助理專員負責(Furnivall 1957:29)。

移民的主要動機是尋找工作機會。在緬占時期,本地勞動力在規模和結構上都有所崩潰。阿瑟·法爾報告說,在十九世紀三十年代,阿拉乾的工資與孟加拉相比非常之高。因此成百上千的——實際上是數千名——苦力通過陸路和海陸從吉大港區遷移過來,以尋求工作和高工資(Phayre 1836:696)。若開的助理專員副手R.B.司馬特(R,B.Smart)就寫到過吉大港區來的移民「潮」:

自1879年起,更大規模(比以往大得多得多)的移民就開始發生了,如今,奴隸的後裔居住在皎道和妙烏城的大部分地區。孟都鎮已經住滿了吉大港移民。布迪當也沒有落後多少,該區域的幾乎每個地方都可以看到新來的移民。(Smart 1957:89)

起初,大多數來阿拉乾的人只是周期性的農業勞動者,在收穫時節後還會回去。R.B.司馬特估計,單在作物收成的季節,移民的數量就高達兩萬五千人。他還補充說,來幫助耕種、來磨坊幫工和運輸貿易的人數也差不多。比較中肯的估計是,每年來的移民總數應該是五萬人(Smart 1957:99)。

而且,對土地的饑渴也是大多數吉大港人遷徙的主要動機。英國的速發記錄告訴我們,在二十世紀的前十年里,關於土地所有權的法律訴訟有所增長。1913年,若開區的地方法官報告說,在布迪當分區,吉大港移民與本地阿拉幹人的人口比例大概是二比一,且法庭上七分之六的關於土地的訴訟是由吉大港人發起的(Smart 1957:163)。另一個殖民檔案則包含這樣一則關於來自吉大港區的孟加拉移民定居點的驚人紀錄:「儘管我們在阿拉干,但一路上我們經過了許多被穆斯林定居者或這些定居者的後代佔據的村子,而且他們中有許多是吉大港人」(Walker 1891[I]: 15)。

印度殖民政府認為孟加拉人是順民,同時也發現阿拉干土著太過於桀驁難馴,後者在十九世紀三十年代就起義了兩次。英國的政策也偏向阿拉乾的孟加拉農業社群定居者。一則殖民檔案說:

孟加拉人是節儉的種族,能夠輕易繳納對阿拉幹人來說是重負的賦稅……他們不像阿拉幹人那樣嗜賭和嗜抽鴉片,他們的競爭逐漸攆走了阿拉幹人(Report of the Settlement Operation in the Akyab District 1887-1888:21)。

在隨吉大港和若開之間常規商貿路線開啟以來的數十年里,從吉大港流入的勞動力為阿拉乾地區的經濟發展提供了主要動力。在1830年到1852年間,阿拉乾的可耕種土地變成了原來的四點五倍,若開因此也成為世界最大的大米輸出城市之一。

的確,在殖民統治的一個世紀里,吉大港移民變成了梅宇邊區數量最多的族群。以下對人口普查的評估展示了在若開區居住的各族群/宗教群體人口的增長(據1871,1901和1911年的人口普查)。改區人口共增長了百分之一百五十五。根據報告,甚至在處在內陸的皎道城,吉大港人口也從1891年的13987人增長到了1911年的19360人,或者說,在二十年里增長了大約百分之七十七。同時,阿拉幹人口(把山區部落和從孟加拉回來的難民也計算在內)則只增長了百分之二十二點零三。

對1871年、1901年和1911年人口普查報告的評估

應該指出的是,在這些人口普查報告中,所有吉大港人和所有穆斯林都被歸類為伊斯蘭教徒(Mohamedan)了。從1871年到1911年若開區的伊斯蘭教徒人口增長了百分之206.67,顯然,只有少數從事農業勞動的臨時工在播種季和收成季後回去,大多數人還是選擇留下來,在阿拉干安家(Smart 1957:83)。移民的最高峰是十九世紀下半葉,在蘇伊士運河開通之後,因為英國殖民者需要更多的勞動力來種植國際市場上需求量越來越大的大米。在1921年的人口普查中,許多阿拉乾的穆斯林被列為了印度人(Bennison 1931:213)。

社群間的暴力衝突

摩西·耶加爾(Moshe Yegar)指出,在殖民時期,緬甸多次因為針對在該地區暢通無阻的印度定居者(特別是在阿拉干、德林達依和下緬甸地區)的怨恨而爆發反印暴亂(Yegar 1992:29-31)。但那些暴亂——分別於1926年和1938年發生在仰光和其他大城市——對阿拉乾的人民幾乎沒有任何影響。直到二戰開始前,梅宇邊區的那兩個不同的宗教群體/族群都是可以和平共處的。在殖民時期的開端,英國人建立的官僚行政制度廢除了阿拉干農村傳統的恩從關係。選出來的農村頭人對選出來的村委會幾乎沒有什麼影響力。正如約翰·F. 卡迪寫到的那樣,政府禁止農村頭人參與與民族主義運動相關的活動的政策削弱了頭人作為農村社群領袖的地位,也削弱了他與佛教寺院的聯繫,因為大多數佛教僧侶都在積極地參與那些運動(Cady 1958: 172-273)。另一方面,英國政府在某種程度上給穆斯林農村社群以宗教和文化上的自治。孟都鎮的一個kyunok(農村地區頭人),鈕茂(Maung Nyo)記錄了從吉大港區信賴的移民是如何在邊區建立他們的農村社群的。他們佔據緬甸統治時期阿拉幹人廢棄的村落,然後建立純穆斯林的村委會。1924年的農村修訂法案賦予村委會的權力,為伊瑪目(毛拉)和農村清真寺的寺管會成員當選村委會成員鋪平了道路。他們可以代行農村地方法官的職責,而沙里亞在某種程度上,在穆斯林村子中也是有效的(Charter 1938:34-38)。至少,農村的伊斯蘭法庭對諸如婚姻、繼承和離婚此類的家庭問題是有司法管轄權的。他們的社群內部並沒有什麼不義感——社群中沒有人不信仰伊斯蘭——相應地,他們也相信,不內訌,在當時是必要的。

Aya Chan

然而,阿拉干佛教徒和那些來自吉大港的穆斯林之間的族群暴力,在二戰期間和1948年緬甸獨立後的頭十年里,還是給阿拉干帶來了大量的流血衝突。梅宇邊區一些七八十歲的老人還記得他們在1942年和1943年間,也就是從英國人撤出到日本人佔領該區域期間那個短暫的無政府時期遭受暴行。在這個權力真空中,醞釀了一個世紀的族群與宗教分歧的張力終於爆發出來了。社群間暴力衝突的一個潛在的原因,是英國人從孟加拉引進的柴名達爾系統(Zamindary System)。根據這個系統,英國政府以九十年為期,給孟加拉地主數千英畝可耕種土地。先前逃避緬甸統治、而後在英國吞併阿拉干後又回來的阿拉干農民也就因此而被剝奪了他們先前通過繼承得來的土地。孟加拉柴名達爾(地主)也不想讓阿拉幹人染指他們的土地。於是,他們從吉大港去引進了成千上萬的孟加拉農民,讓他們來耕作這些土地(Report of the Settlement Operations in th Akyab District 1887-1888:2, 21)。

大多數孟加拉移民都受到了孟加拉的法拉伊迪運動(Fraidi movement)的影響,該運動宣揚阿拉伯半島的瓦哈比派的意識形態,號召農村社群在水源地附近建立伊赫瓦尼或兄弟會。農民們根據教義,除耕種土地外還應該做好聽從他們的地主號召,進行聖戰的準備(Rahman 1979:200-204)。單是孟都鎮,在二十世紀的頭十年里,就有十五個孟加拉柴名達爾引進了成千上萬吉大港佃農而建立了農村穆斯林社群,並興建了許多附設伊斯蘭學校的清真寺。然而,所有這些被孟加拉人佔據的村子,在英國的檔案中,用的依然是阿拉乾的名字(Grantham and Lat 1956: 41-43, 48-51)。為方便吉大港臨時勞動力的往來,1914年,若開船隻公司在布迪當和孟都之間修了一條鐵路。他們的計劃是用鐵路把吉大港和布迪當連接起來,如此若開船隻公司的汽船就可以進而把阿拉干中部和南部的若開和其他城鎮也聯通起來。

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緬甸獨立運動期間,梅宇邊區的穆斯林與印度穆斯林聯盟運動的關係越發緊密了,儘管一些著名的緬甸穆斯林,如M.A.拉希德和U.拉扎克也在領導緬甸獨立運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931年,英國議會委派西蒙調查團(Simon Commission)來調查緬甸人名關於憲法改革和緬甸要不要與印度帝國分裂這個問題的意見。穆斯林聯盟的發言人主張公平分攤政府職務,在所有公共機構中要有百分之十的穆斯林代表,以及,特別地,在阿拉干,要公平對待穆斯林,給他們公平的農業和商業貸款支持(Cady 1958:294)。

教育上,在整個殖民時期,吉大港人是遠遠落後於阿拉幹人的。根據1901年的人口普查,只有百分之四點五的孟加拉穆斯林識字,而阿拉幹人的識字率則是百分之二十五點五。司馬特報告說,這是因為吉大港農民不重視教育。特別是布迪當和孟都,司馬特說這是最落後的兩個城鎮,因為此區域的大部分穆斯林人口(大多是農民)對教育不感興趣。1894年,整個阿拉乾地區只有九所烏爾都語學校和三百七十五名學生。英國省政府為此任命了一個副督察來專門負責穆斯林學校的建設和管理,1902年,穆斯林學校的數目增長到了七十二所,學生也增至1474名(Smart 1957:207-209)。結果,更多的阿拉幹人和信仰印度教的印度人被捲入了殖民政府的附設服務。到二十世紀中期的時候,在教育和政治上有所意識的年輕一代新人,取代了比他們年長,在教育和政治方面毫無作為的那代人。二戰開始前,在伊斯蘭學者的指導下,阿拉干穆斯林成立了一個政黨,即Jami-a-tul Ulema-e Islam(伊斯蘭烏里瑪會)。伊斯蘭成為該黨的意識形態基礎(Khin Gyi Pyaw 1960:99)。

關於阿拉干族群暴力的開始,摩西·耶格爾是這樣寫的:當1942年英政府撤回印度的時候,阿拉干暴徒開始襲擊阿拉干南部的穆斯林村落,於是穆斯林逃到了北方,並在布迪當和孟都鎮展開了對阿拉幹人的報復(Yegar 1972:67)。然而,一則阿拉干本地的記錄則是這樣說的:

當日本佔領軍推翻英政府後,若開邦彌蓬鎮Rak-chaung村的頭人和他的兩個弟弟被kula(穆斯林)村民殺死了。雖然頭人是阿拉幹人,但一些村民是kulas。兩個阿拉干青年,Thein Gyaw Aung和Kyaw Ya組織了一群人對kula村子展開襲擊,並殺死了一些居民(Rakhine State People』s Council 1986:36)。

阿拉干南部的數百名穆斯林居民逃到了北方,這是肯定的;而在英國撤出勃固區和阿拉干南部後,經阿拉干若開山脈逃難的印度難民在巴東族為主的洞鴿(Padaung-Taungup)被搶的案例也是有的。但殺戮、搶劫和強姦的消息,在傳到緬印邊界的時候,被誇大了(Ba Maw 1968:78)。英國人把這些地區全部留給了緬甸和阿拉干土匪。不過,印度學者N.R.查克拉瓦蒂(N.R.Chakravati)曾簡要地記述過印度難民經阿拉干若開山脈逃出伊洛瓦底江河谷的戰區的經過。

原來生活在緬甸的印度人(約九十萬人),大多試圖步行去印度……當時死了十萬人……實際上,除那些身體不適合長途跋涉或者說完全沒有人幫助的人外,幾乎所有印度人都開始從一個地方逃向另一個地方以尋求安全和保護,直到他們最終抵達印度。(Chakravarti 1971:170)

查克拉瓦蒂估計的人數包括從整個緬甸地區(包括阿拉乾地區)逃出的全部印度難民。根據耶加爾的說法,當時吉大港難民的數量接近兩萬二(Yegar 1972:98)。然而, ANC(Arakan National Congress,阿拉干國民大會,1939年成立,後來成為反法西斯組織[AFO]的阿拉干支部)的領導人在日軍和緬甸獨立軍(BIA)到來之前就組成了實際上的政府。ANC宣布任何搶劫或屠殺難民的個人或組織,都要接受正義的審判,和嚴厲的懲罰(New Burma Daily 1942: May 28)。1942年3月23日,日本空軍襲擊了若開,30日,英國人把他們的行動總部遷到了印度。1942年4月13日,若開區開始戒嚴,而隨著種族間緊張狀態的升級,若開區最終陷入公眾騷亂(Owen 1946:26)。

就西部邊區阿拉干佛教徒遭受的所有血腥的族群間暴力而言,我堅定地認為,責怪英國殖民政府是合理的——正是它,把梅宇邊區的吉大港人當作志願軍給武裝起來了。這支也被稱作英軍的志願軍,是在1942年,在日本的行動威脅到英國在印度的地位後不久建立起來的。它的主要任務,是展開反日游擊戰,收集敵人活動信息,並充當翻譯。但英軍聯絡官,安東尼·歐文(Anthony Irwin)記錄說,當地誌願軍與阿拉干日軍的戰鬥,遭到了英國指揮官的懷疑(Irwin 1946:7-8, 16)。

志願軍不去打日本人,卻把佛教的寺廟和佛塔給破壞了,還燒毀了阿拉幹人村子的房屋。他們先是殺死了英國政府留在若開區負責維持邊區法律與秩序的助理專員佐金(U Kyaw Khine);然後屠殺了成千上萬名阿拉干族城鎮居民。流亡中的英帝國緬甸總督秘書1943年2月4日的一則記錄是這樣寫的:

我聽說了關於拉迪當(Ratheedaung)地區阿拉幹人的村子遭受的殘忍和苦難的恐怖故事。梅宇西岸的大部分村子都被吉大港志願軍燒毀了……敵人根本沒有來過這些村子。它們不行擋住了我們前進的巡邏隊的道路。據說,成百上千的村民躲進了山裡……照這樣下去,阿拉幹人將被趕出他們世代居住的土地,如果不及時把他們爭取過來,那他們就沒有獲救的希望了。(British Library, London, India Office Records R/8/9GS. 4243)。

在日本佔領若開(實兌)後,三十志士的成員、緬甸獨立軍一支縱隊的指揮官博揚昂(Bo Yan Aung)在若開區建立了行政機構,並試圖結束邊區的暴力。博揚昂和阿拉幹人領袖及穆斯林領袖討論了這個問題。他派兩名副官博揚瑙(Bo Yan Naung)和博繆鈕(Bo Myo Nyunt)去孟都和激進的穆斯林領袖談判。他們試圖說服穆斯林加入反帝民族主義運動。兩人都死在了孟都,而博揚昂也被緬甸獨立軍總部召回了仰光(Rakhine State People』s Council 1986: 40-42)。

對大多數吉大港人來說,這是一個宗教問題,出路必然是創建一個伊斯蘭之家,或至少要與他們在西邊的兄弟會統一。消滅阿拉幹人,或迫使他們遷移到阿拉干佛教徒占絕對多數的南方,也是他們的目標。戰爭期間發生的事件助長了吉大港人與異質的阿拉干社群的強烈的疏離感。安東尼·歐文把日本佔領那三年里的這整個區域稱作「無人地帶」。歐文是這樣解釋族群間的暴力是如何把阿拉干邦分裂成阿拉幹人和吉大港人的:

在我們佔領該區域的時候,它幾乎是一個完完全全的穆斯林國家……我們的「偵察兵」和特供也大多是從穆斯林中招募的。戰前阿拉干全境是由穆斯林和Maugh(阿拉幹人)共占的。然後,1941年,這兩幫人開始鬥爭。這場戰爭的結果大概是阿拉幹人佔領了這個國家的南半部分,而穆斯林則佔了北半部分。戰爭進行的時候血腥的要命……我現在的槍童是個穆斯林,他過去就在布迪當生活,他聲稱他殺死過兩百個阿拉幹人。(Irwin, 1946:21)

用歷史學家克萊夫·J.克里斯蒂(Clive J. Christie)的話來說,「英國控制區域的,特別是孟都鎮附近的種族清洗」是在日軍抵達納夫河東岸時才發生的(Christie 1996:165)。1944年,英軍開始在阿拉干北部對日軍進行反攻。阿拉幹人的反法西斯軍隊就負責維持日軍撤出區域的法律和秩序。當然,有一些著名的阿拉干游擊隊領袖在戰爭期間與日軍有過合作。英軍65營佔領了若開,並於1944年12月12日拿下了若開的首府。一佔領若開,英軍就開始逮捕阿拉干游擊隊領袖。若開反法西斯組織的一名領袖,尼(U Ni),被控一百五十二項罪名,並被判處四十二年徒刑。另一名領袖,英加(U Inga)則被判五次絞刑和四十二年監禁。結果,許多游擊隊戰士逃進了深山老林(Myanmaralin Daily 25 September 1945)。與阿拉幹人的情況相反,安東尼·歐文讚美了吉大港游擊隊:

在與敵人持續戰鬥,抵抗敵人佔領的這三年里,給我們幫助最大的是這些少數民族,而在政府的匆忙更迭中,最容易被忘記的也是這些少數民族。我們不能忘記他們。他們是為我們而鬥爭的,我們所有人都應該看到這點。(Irwin 1946:86)

在戰爭之後的頭幾年裡,梅宇邊區的阿拉幹人和孟加拉穆斯林是互不信任的。在英國工黨政府許諾要讓緬甸獨立後,一些穆斯林開始被這樣一個心魔給纏住了,這個心魔就是,他們未來可能要在否信者的統治之下,在一個也有邪惡的阿拉幹人的地方生活。1946年伊斯蘭烏里瑪會派代表到卡拉奇和穆斯林聯盟的領導人討論把布迪當、孟都和拉迪當三地併入巴基斯坦的可能性,但英國忽視了他們提出的,把邊區判給巴基斯坦的提議。這一努力的失敗,最終導致了武裝起義,一些穆斯林宣布對新的共和國發動聖戰。叛軍自稱「聖戰士」。一支兩千七百人的游擊隊由此而組織起來(Khin Gyi Pyaw 1960:99, The Nation Daily 1953: April 16)。

事實上阿拉幹人自己也在準備叛亂。在兩個著名的、在政治上活躍的佛教僧侶,品雅提哈(U Pinnyathiha)和甚達(U Seinda)的領導下,一支四五百人的游擊隊成立了,他們幫助日軍佔領阿拉干北部。品雅提哈甚至宣布,日本政府已經同意他成立獨立的緬甸獨立軍阿拉干分部。他的軍隊就是後來的阿拉干防衛軍(Arakan Defense Force),領導後者的則是品雅提哈的門徒,古拉昂(Kra Hla Aung)。後來,這兩個僧人也成為反法西斯組織阿拉干分部的領導人,把槍口轉向了日本人。在1944年中期,英國人給他們支援了一些武器,好讓他們和日本人戰鬥。當時的民政事務副主任,理查德·戈登·普雷斯科特旅長(Brigadier Richard Gordon Prescott)向總督報告說:

武裝品雅提哈和克拉昂領導下的AFO成員的結果,是AFO開始致力於(在阿拉干)建立一個與英政府平行的政府,並在事實上重複他們在日本入侵阿拉干時的那一套做法。(British Library, London, India Office Record M/2500)

與此同時,AFO也在緬甸獨立運動的大英雄,昂山(U Aung San)的領導下更名為AFPFL(反法西斯與人民自由聯盟)。當AFPFL接受緬甸總督的提議,加入執行委員會的時候,品雅提哈依然是AFPFL在阿拉乾的領導人,而甚達則在積極籌備一場叛亂。甚達的組織起到了地方政府的作用,控制了皎漂區彌蓬鎮和若開區垊比亞鎮的多個村莊。實際情況其實是,甚達被德欽梭(Thakhin Soe)的那一派緬共說服,選擇了暴力獨立的道路(British Library, London, India Office Records M/4/2500)。

在昂山-艾德禮協定簽署的時候,甚達公開指責昂山。1947年4月1日,全阿拉干會議召開,來自阿拉干各方的約一萬人參加了會議。與會的一些人當面指責昂山是機會主義者,並喊起來叛亂的口號(British Library, London, India Office Recvords M/4/PRO: WO 203/5262)。甚達在他身後的共產黨的支持下開始叛亂。實際上,德欽梭的紅旗共產黨利用了甚達與AFPFL之間的誤會。這整件事情事實上是AFPFL內部的一場意識形態鬥爭,AFPFL也是當時緬甸的民族統一戰線,不過領導他的,剛好是充滿個人魅力的昂山罷了。另一方面,一些阿拉干知識分子在律師拉吞布(Hla Tun Pru)的領導下,在仰光召開會議,要求為阿拉幹人建立「阿拉干斯坦(Arakanistan)」(British Library, London, India Office Records, M/4/2503)。阿拉幹人的這些運動可能嚇到了梅宇邊區的穆斯林。在獨立前夕,大多數受過教育的穆斯林,都感到一種壓倒性的,基於伊斯蘭——伊斯蘭既是他們的宗教,也是他們的社群與緬甸和阿拉干佛教徒之間的文化與族群差異——的集體認同感。同時,阿拉幹人也越來越關注他們的種族安全和族群的存亡,在他們看來,邊區越來越多的在當地佔主要多數的穆斯林對他們構成了威脅。

在緬甸於1948年1月4日歡慶獨立後不久,梅宇邊區農村地區的族群間衝突就又死灰復燃了。許多在這些衝突中起到領導作用的穆斯林教職人員(毛拉)打著聖戰的幌子,在農村和邊遠地區對搶劫、縱火和強姦大開綠燈。摩西·耶加爾說,聖戰士叛亂的一大原因,是當局不允許在日本佔領時期出逃的穆斯林重返他們的村子(Yegar 1972:98)。事實上,在戰爭開始前,布迪當和孟都鎮就已經有兩百多個阿拉幹人的村子了。在戰爭後的幾年裡,只有六十個村子歡迎阿拉幹人定居。而在獨立後的頭幾年裡,這六十個村子中就有四十四個被聖戰士突襲過。成千上萬名阿拉干村民到城鎮尋求庇護,而許多原本屬於他們的村子,也被吉大港的孟加拉人給佔領了(Rakhine State People』s Council 1986: 58-60)。

聖戰士起義始於緬甸宣布獨立的兩年後。1946年3月,穆斯林解放組織(MLO)在賈法爾·卡瓦勒(Jaffar Kawal)的領導下成立,這個卡瓦勒是吉大港區的本地人。1048年5月該組織在孟都北部的加拉賓村(Garabyin)開了一次會,並更名為「聖戰士黨」。一些來自附近村莊的吉大港孟加拉人把他們在戰爭期間收集的武器帶到了法吉爾巴扎村和沙赫比巴扎村(Department of Defense Service Archives, Rangoon, DR 491[56])。賈法爾·卡瓦勒成為總指揮,他的副官是阿卜杜勒·海珊,前若開區警隊的一名下士(Department of Defense Service Archives, Ragoon, DR 1016)。1948年6月9日聖戰黨通過孟都鎮分區官員給緬甸聯合政府送了一封用烏爾都語寫的信。他們的要求如下(Department of Defense Service Archives, Ragoon, DR 1016/10/11):

(1)必須承認從加拉丹河西岸到納夫河東岸之間的區域為緬甸穆斯林的民族家園(national home)。

(2)必須給阿拉乾的穆斯林緬甸國籍。

(3)必須承認聖戰黨作為政治組織的合法地位。

(4)必須承認烏爾都語是阿拉干穆斯林的民族語言,在穆斯林區域學校里必須教烏爾都語。

(5)國家必須幫皎道和妙烏來的難民重返他們的村子。

(6)必須無條件釋放當局根據緊急安全法羈押的穆斯林。

(7)必須對聖戰士黨成員進行大赦。

聖戰黨人自稱「阿拉干穆斯林」並認為「烏爾都語」是他們的民族語言,這表明,在印度分裂為兩個獨立國家之前,印度次大陸的穆斯林就有某種集體認同感了。在這些要求被無視的時候,聖戰士們摧毀了孟都鎮北部的阿拉干村莊。1948年7月19日,他們襲擊了孟都鎮的Ngapruchaung和附近的村子,並綁架了一些村民和佛教僧人,向政府要求贖金(Department of Defense Service Archives, Ragoon, DR 1016/10/11)。1951年6月15、16日,全阿拉干穆斯林大會在Alethangyaw村舉行,並刊發了《阿拉干穆斯林憲法要求憲章》(「The Charter of the Constitutional Demands of the Arakani Muslims」)。憲章呼籲「要在阿拉乾的兩大種族,穆斯林和Maghs(阿拉幹人)之間實現權力的平衡。」憲章要求如下:

應該立即在阿拉干北部成立一個和撣邦、克倫尼邦、欽族山區和克欽區一樣有自己的受聯邦總司令指揮的民兵組織、警察和保安隊伍,作為平等的成員,共同隸屬緬甸聯邦的自由穆斯林邦。(Department of Defense Service Archives, Ragoon, DR 1016/10/11)

再一次地,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在憲章中,這些人還是以阿拉乾的穆斯林自稱。而「羅興亞人」這個說法,則是布迪當的一位議員,阿卜杜勒·加法爾(Abdul Gaffar),在他於1951年8月20日發表在《衛報》(Guardian Daily)上的《蘇台德穆斯林》(「The Sudeten Muslims」)中第一次使用的。

然而,獨立的緬甸的新民主政權,通過爭取,也使一些穆斯林領導人繼續忠於國家。在幾次自由、公正的選舉後,四名穆斯林當選為布迪當和孟都鎮立法機關成員。同時,聖戰士的暴動,使邊區陷入了持續了十年之久的動亂。在昂山遇刺後繼承這位獨立英雄衣缽的努總理,在1960年選舉時許諾允許阿拉幹人和孟族人建邦。當他在取得壓倒性的勝利後上任的時候,阿拉干邦和孟邦的籌建計劃也隨之而啟動。自然,議會裡來自布迪當和孟都鎮的穆斯林成員譴責這一計劃並要求也建立一個羅興亞邦。

1962年,奈溫將軍通過政變上台,自此幾乎所有的羅興亞運動都轉入了地下。奈溫建設緬甸式的社會主義的第一步,是把私有企業收歸國有(1964年)。此計劃的目標,顯然是要把印度人和華人企業家的私人資產,以公共合作的形式,轉移到國家手中。於是,大多數在緬甸大城市生活的印度和巴基斯坦生意人都離開了緬甸。在國有化零售業的決策出台兩年後,大約有十萬名印度人、一萬兩千名巴基斯坦人離開緬甸,回到自己的國家。作為這些政策的結果的印度人向印度的迴流始於1964年(Donison 1970:199-200)。但來自阿拉干北部的穆斯林農民——他們大多持有國籍登記處在戰後十年里發給他們的國籍登記卡——並不關心這件事情,他們繼續留在邊區,直到1987年政府強制執行1982年的《國籍法》、

1973年,奈溫的革命委員會為重新起草憲法而徵求公眾意見。來自梅宇邊區的穆斯林向憲法委員會提交了要求創建獨立穆斯林邦,或至少為他們成立一個分區的提議(Kyaw Zan Tha 1995:6)。他們的提議再度被否。當選舉在1974年憲法規定下舉行的時候,來自梅宇邊區的孟加拉穆斯林被剝奪了在「Pyithu Hlut-taw」(人民議會)中選舉他們自己的代表的權利。在孟加拉獨立戰爭後,一些武器和彈藥流入梅宇邊區年輕的穆斯林領導人手中。1972年7月15日,一個由羅興亞人各方人士組成的大會在孟加拉邊界成立,並要求「羅興亞人的民族解放」(Mya Win 1992:3)。

緬甸後來的軍政府也堅持同樣的,否定大多數孟加拉人,特別是邊區孟加拉人公民身份的政策。他們頑固地抓住1982年的《國籍法》不放,而該法只給在第一次英緬戰爭(1824年爆發)之前生活在緬甸的族群國籍。根據這部法律,那些穆斯林,在他們傳承了一個世紀之久的土地上,卻被當作外人來對待。根據1983年的人口普查報告,阿拉乾地區的穆斯林占該地區總人口的百分之24,3,而且他們都被歸類為孟加拉人;阿拉干佛教徒則占阿拉干(若開)邦人口的百分之67.8(Immigration and Manpoer Department 1987:I-14)。

在最終夭折的1988年民主起義中,這些穆斯林又再次舉起羅興亞的旗幟活躍起來。後來,在軍政府允許他們註冊政黨的時候,他們要求以「羅興亞」為自己政黨的名稱。這一要求又被拒絕了,一些人改變戰略,成立了國家人權民主黨(National Democratic Party for Human Rights, NDPHR),並在1990年的選舉中贏得四個選區,同時阿拉干民主聯盟[ALD]的十一位候選人當選進入立法機關。然而,1991年,選舉委員會又廢除了ALD和NDPHR。這些政黨的一些成員由此而轉入地下或開始流亡。

最近,一些群體的主要運動目標,是在緬甸聯邦中贏得對他們族群實體的承認,並爭取與其他族群平等的地位。但一些人也已經萌生建立一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的激進觀念。以下是當前在緬孟邊界活躍的羅興亞組織(Mya Win):

1.RSO(羅興亞團結組織,Rohinya Solidarity Organization)

2.ARIF(阿拉干羅興亞伊斯蘭針線,Arakan Rohingya Islamic Front)

3.RPF(羅興亞愛國者針線,Rohingya Patriotic Front)

4.RLO(羅興亞解放組織, Rohingya Liberation Organization)

5.IMA(Itihadul Mozahadin of Arakan)

結論

在緬甸取得獨立後,該區域(指羅興亞人所在區域)百分之九十的人口由於集中,且特徵(包括他們自己的文化和伊斯蘭信仰)明顯,而在共和國西部邊緣形成了一個族群和宗教的少數群體。在世代繁衍的過程中,他們的族群特徵實際上已經和伊斯蘭分不開了。一開始,他們採取的是民族統一主義的政策,以「勝利屬於巴基斯坦」的口號,希望併入東巴基斯坦。在沒有得到巴基斯坦政府支持的情況下,這一政策逐漸消失了。後來,他們開始號召建立一個自治區。巴基斯坦對阿拉干穆斯林的態度不同於伊斯蘭堡對克什米爾人的政策。在孟加拉獨立戰爭期間,大部分阿拉干穆斯林是支持西巴基斯坦的。在孟加拉獨立後,達卡採取了與那些吉大港人斷絕關係的政策。結果,他們不得不堅定地堅持自己的「羅興亞人認同」。他們的領導人也開始抱怨,說「吉大港孟加拉人」這個術語是武斷地應用於他們的。但這個族群的大多數人——主要是農村地區不識字的農民——依然更願意認為自己是孟加拉穆斯林。

儘管羅興亞人在緬甸獨立以來的五十多年裡一直在爭取,但他們的政治與文化權利至今也沒有得到承認和保障。而相反,對生活在自己家鄉、占人口多數的阿拉幹人來說,要求承認羅興亞人的權利,看起來就是在直接挑戰他們的自治權,且在他們看來,這種要求不過是關於生存的神話。因為雙方之間不信任和恐懼的政治氣氛和軍政府的政策,要讓這兩個群體和平共存,迄今為止看起來還是不可想像的。來自阿拉干其他地區的穆斯林對羅興亞人的事業也嗤之於鼻。因此,羅興亞人的事業在他們自己的社群外幾乎沒有人支持,而他們關於先前與緬甸的歷史聯繫的主張也毫無根據。

附錄一

1972年英屬緬甸的人口普查報告(若開鎮)

(Department of Revenue, Agriculture and Commerce 1875, 42)

附錄二

1881年英屬緬甸人口普查,人口出生地分布情況(阿拉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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