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鬍子大叔將我帶出酒吧,當他把我寫進他的故事裡,我有些迷茫

我母親在我還沒有把她的樣子記住之前就離我而去。從我有記憶開始,我父親就經常帶不同面孔的女人回家。我懂,然而不敢吱聲,怕他打我。我十六歲那年,他帶了個陌生男人回來,我在房間里偷聽到他們講價錢,我偷偷報了警。

我報警早不是第一次了,可是每次父親都以教導我為由,連哄帶騙把警察請出家門,而我只能在他警告的眼神中膽怯地縮在角落裡,等待他送走警察後回來給我的一頓毒打。我學聰明了,我清楚這次的性子跟以往完全不同,所以果斷報了警。父親收了那個男人的錢,我也被男人帶上了一輛麵包車,警察抓了個現行,父親被關進了大牢。

左鄰右舍的閑言碎語從我爸不是個好東西,換成了有其父必有其女,連自己的父親都報警抓。有的時候就是這麼無奈,好在在漫漫歲月中我早已經習慣了唾沫星子的味道,全當沒聽見,一笑帶過。我記得一開始其實大多數人是同情我的,可是就因為有一次跟別的小朋友玩耍,打了起來,結果在那家人的蠱惑下,我逐漸成為了公認的壞孩子。

爺爺奶奶已經年邁到輪番在舒伯們那裡吃住,我平時想看一眼他們,還得遭受嬸嬸伯母們的白眼。爺爺奶奶時長告訴我,人的出生沒得選擇,可是未來的命運卻掌握在自己手裡,這個道理我清楚,我也一直期待能夠賺到錢,然後把爺爺奶奶接過來由我撫養。

於是我拚命的打工賺錢,白天在飯店後廚打雜,晚上在附近一家溜冰場賣門票。儘管我很小心,可是厄運還是在一天夜裡降臨了。本來我跟講好的,我少拿點錢,晚上能早點回家,可是那天老闆非要我守到凌晨關門為止,還大方的直接給了我兩百塊錢的補助費。

我抵擋不了那兩百塊錢的誘惑,硬著頭皮答應了。一直熬到十二點,關了卷閘門,街道十分冷清,深秋的夜風已經有些刺骨,我裹緊外套,微微捲起身子加快步子往前走。紙屑和塑料袋等雜物在地上平移吱吱作響,我的心越發的惶恐,總覺得有人在身後跟蹤我似的。

經過一個巷子口的時候,忽然一隻手伸進來將我拖了進去,跟著一隻大手捂在我嘴上,我的呼喊聲悶在胸腔中。近距離我認出了他,他是溜冰場人見人怕,人見人稱的癩子哥。我也終於明白老闆為何要用兩百塊誘使我加班了。可是一切都已經晚了。

他說他這裡總共有六個兄弟,如果我肯做他的女人,那我就是他們的大嫂,要不然什麼後果不用他多說。同意就點頭跟他去賓館,不同意他也沒招。我抓住他的手腕,淚眼汪汪地點了頭。

真正將我徹底變為一灘爛泥的是接下來的一年裡,這世上唯一疼愛我的爺爺奶奶相繼離世。使得我徹底失去了目標和方向,我開始混跡在了夜場。喝酒,抽煙,跟人撕頭髮,抓臉我全學會了。我變得比誰都辣,比誰都狠,就連癩子我也敢跟他玩命,他碰我我直接用刀捅他。

當然被他的人毒打了一頓,可是我連死都不怕,還怕打?我警告他要是再敢來騷擾我,要麼直接弄死我,要麼我弄死他。癩子也有怕的時候,說我瘋了,之後再也沒有來招惹過我。我算是在酒吧暫且安定了下來。

渾渾噩噩又是兩年過去了,白天睡覺晚上開工從來沒有停過,也沒有變過,如同軀殼一樣,為了花錢而賺錢,為了等死而活著。我以為我這輩子註定就這樣了,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直到有一天,酒吧來了個很奇怪的男人。他看起來年紀並不大,可是滿臉全是鬍子,頭髮蓬鬆,像是許久沒洗過澡一樣,說的再直白點跟個乞丐似的。然則他穿的衣服卻又是名牌。

他單獨要了個沙發區,付完錢之後坐了過去。我過去給他送酒水,他給了我兩百塊錢的小費,還問我夠不夠。實際上夜場里給小費並不像大家電視里看到的那樣,給一百整的算是最大方的了。

我反過去問他,確定這兩百塊全是給我的小費?他點點頭,彬彬有禮地跟我說謝謝。來夜場的我就從來沒見過他這號的。不過關我屁事。當我轉身準備往回走的時候,他喊住我,說他只要一聽可樂就行,其他的酒水全部撤了。

我有些無奈,轉過身微笑告知,鬍子大叔,我們這規定有最低消費,您不要也得付這麼多錢。他說,知道,這些酒待會讓其他服務員收回去可惜了,倒不如便宜你,你們這不是有私人存單的嘛,你就給你自己存著,下次有客人加這些酒,錢不就直接進了你的腰包了嘛!我以為他第一次來這種地方,沒想到懂得很。

我不會跟他客氣,他敢給我沒理由不敢收。他就那樣靜靜地坐在那,盯著舞池一動不動,時不時拿起可樂抿一口。那聽可樂喝完之後,他走了。接下來他每天都會來,嘗到甜頭的我每次都很積極地上前去接待他。

到了第五天,我再也控制不住好奇心了,拿了聽可樂走到他面前,問他介不介意我坐下。他微笑示意我隨便。我咕嚕咕嚕喝了好幾口可樂,瞅著他,剛要問出口。他卻先開了口,說,是不是很好奇,我既不喝酒,又不跳舞,還不找女人,來酒吧每天就這樣傻坐在這兒,搞什麼?

我無話可接。他說來這裡的人不論出於什麼直接原因,究其根本都可以歸結為兩類,一類是找不到方向的人,另一類是不想找到方向的人。是啊,就算是那些打著來玩玩的人,不也是找不到方向的一種嗎?

而像我就更明確了,可是我似乎兩種都佔有,我既找不到方向,也壓根不想找到方向。我問他屬於哪一類。他說他哪一類都不是,他是個另類,是專門來找這兩類人的。我笑笑,這麼說是來找我的了?他說可以這麼說。他說如果不介意的話,等我換班後請我去吃夜宵。我隨口答應,說要是等得住就等吧!

他等了,我也去了。我去是因為他的神神秘秘,以及我斷定了他並非我所接觸的那些男人。他原來是個作家,來夜場是為了找思路尋靈感,以及打探更多的故事藍本。他說他準備寫一篇關於我們這個圈子裡的作品,讓我給他講故事,只要是最後被他錄用的故事,他都會按照版權給予我分成。

我同意,但並不是為了錢,而是我比任何人都需要有一個傾訴的對象。當然我不可能把我的故事講給他聽,我只講夜場里發生的形形色色之事。

時間一長,我們兩個逐漸熟悉了起來,我看了他以前寫的很多文章,主角多半是小人物,故事看似平凡,卻又無時無刻牽動人心,故事的結尾多半以悲劇結尾。最後收到的評論一片謾罵。可是偏偏他的文還是那麼火,他的人同樣,被評為現實主義文學巨匠。

我問過他為何總寫悲劇文,他說跟他的經歷有關。在他沒有成名之前,所有人都說他是不務正業,痴人說夢,坐吃等死。最後連唯一支持他的女朋友也跟人跑了。他說他不怪她跑,怪她成名之後居然又跑回來,她跑回來還不作數,結果給他二十萬讓她離開,她居然頭也不回就走了。

他說這就是現實。他說他的書銷量好是因為引起了讀者的共鳴,這就足以證明大多數人都遇到了這樣或那樣類似的不順與背叛。他的話無形中總是牽扯到我悲涼,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就是一道過不去的坎,也許是時候直面人生了,終究我還是把我的故事講給了他,我希望除了人名之外,事件盡量不要做任何改動。

整整半年,我因為每天都來他指定的這家小茶館向他傾訴,潛移默化的養成了習慣,所以在他專心創作的這兩個月里,我還是每天都會來這坐坐,看看窗外的池塘,池塘邊的小林子,林子上方時不時成群飛過的小鳥。

他拿著出版的樣書來到茶館,把樣書送給我。裡面的故事我不看也知道個大概,我更好奇的是為何他沒有蓬頭垢面,鬍子一大把。而是收拾的前所未有的乾淨,以至於我都有點認不出他了。

不待我問,他直接回答,這是我成名後第一次將書的結局以美好結尾,所以我的形象也該改改了。我將信將疑,看看了看手裡的樣書。他讓我拿回去慢慢看,看完後給他答覆。他說他還有件重要的是要去辦,然後匆匆離去了。

這篇長達二十萬的故事中,不僅有我,還有他。他將我們兩個人的故事巧妙的聯繫到了一起。最後把我們寫成了有情人終成眷屬。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像小說最後結尾,兩個主人公的對白一樣。我們說自己都曾失去過,都曾迷茫過、悲涼過。因為相遇,因為經歷的種種,彼此都改觀了對悲劇的定義,悲劇只不過是一個人漫漫人生路中的一個片段罷了,不該讓它無限的放大,更不該讓他直接緩衝到生命的盡頭。

他在書的最後一頁親筆寫了一行字,如果我喜歡這部故事的結局,如果這半年來我也因為他而有所改變,那麼就給彼此一個機會。他說他會再為我準備一份告別過去的大禮。幾天後,新聞報道,癩子因為在溜冰場強迫少被警察帶走,溜冰場被查封,老闆同樣被一起銬上警車。而這一幕故事中也有。

(圖片源於網路,如有不妥請聯繫刪除)

(故事原創,請尊重原創,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被男朋友拋棄後,跟發小結婚的當天晚上,我看到了他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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