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全:立刻叫停房地產稅
2011年1月,上海和重慶兩地開展對部分個人普通住房徵收「房地產稅」試點,今年開始準備立法工作。房地產稅從試點到預備立法已有6年之久。
現行的「房產稅」開徵於1986年,適用範圍僅限於單位或個人商業經營性房屋,對個人普通住房則實行免稅。未來的「房地產稅」針對個人「普通住房」實行徵稅,增加了個人持有房屋成本,必然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劉全分析認為,徵收「房地產稅」就等同於掠奪民眾最後的財富。
徵收「房地產稅」能像社會所期望的那樣,可以降低房價嗎?顯然是不可能。劉全分析認為,因為新房、二手房和租賃房等三大住宅體系構成了房地產市場格局。目前房地產市場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佔據主導地位,因房地產稅的徵收可能會釋放出部分少量房源,根本不足以起到降低房價作用。
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等國都徵收房地產稅,稅率平均約1.5%左右,評估價隔幾年會適度調整。未來我國徵收房地產稅的稅基和稅率,必然要小於發達國家,對房價衝擊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大。劉全認為,徵收「房地產稅」無疑提高了租房成本,房東必然要轉嫁給租房人,最終還是要由房屋租賃者買單。採取經濟手段降低房價,實質上就是提高交易成本及變相收割民眾財富。
劉全認為,如果政府真想降房價只有加大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廉租房、限價房等社會保障性住房數量。居民根據個人經濟條件選擇適合自己的住宅產品,這才是根本解決房價問題之道。關鍵是政府願不願意付出如此沉重的財政負擔,現實中公平與正義始終無法有效解決。如個人繳納所得稅時不分戶籍,不分居住年限等條件一視同仁;享受城市發展紅利時設置戶籍、區域和居住年限等諸多條件,公平與正義何在?
劉全分析認為,房屋價格是由開發成本、市場價值、供求關係、土地屬性、政府行為等多種因素構成。任何一種產品價格都不是由單一的供求關係或貨幣政策等決定的。僅憑徵收房地產稅單一措施並不能對降低房價起決定性作用。徵收「房地產稅」必然會助推房屋租賃市場價格上漲,有可能會引起樓市政策性上漲。
作者:劉全,文化學者、戰略學家。
創作:201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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