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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新四大發明」,恐怕是畫蛇添足

——本文約2500字,閱讀需7分鐘

從既有的話語體系而言,即便是完全不同態度的人也會承認,將四種東西套上「新四大發明」的帽子,是一種成就報道,無非是不同人對這種成就是否認同罷了。

今天又看見有人在網上因為「中國新四大發明」的說法產生了爭論,而且似乎上升到了是愛國還是賣國的問題。那麼不妨梳理一下事情原委,做一個思考的依據。

首先說,「四大發明」是怎麼來的。

中國古代「四大發明」通常的提法是「造紙術、指南針、火藥及印刷術」,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事情,但是最早是誰提出「四大發明」 的呢?

恐怕這會讓很多低端的民族主義者失望,這個提法最早是由來華傳教士、英國漢學家艾約瑟提出的。

實際上,根據資料,最早在1550年,義大利數學家傑羅姆·卡丹就提出中國有影響世界的「三大發明」,分別是指司南(指南針)、印刷術和火藥。

這也不奇怪,那時候是中國的嘉靖二十九年,明帝國的實力在當時的世界也算數一數二,對於還停留在中世紀的歐洲來說簡直就是個先進發達國家,有一大票歐洲粉絲非常正常。

但是隨著歐洲進入工業革命,明帝國以及其替代者清帝國雖然維持了龐大的疆域,但是整體上還是停留在農業社會,西方已經慢慢超越了中國。

1848年,中國已經遭到了西方列強的入侵,而這一年還發生了很多大事兒:歐洲鬧出了1848年革命、馬克思和恩格斯發表《共產黨宣言》、威斯康辛州成為美國第30個州、楊秀清首次假託天父、土衛七首次被發現……。

在這個熱熱鬧鬧的年份里,倫敦佈道會派了一個傳教士中國,這個人就是艾約瑟,他的故事很長很複雜,曾創建墨海書館,曾赴太平天國起義軍中談論宗教問題,曾創立了北京缸瓦市教會,1880年被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赫德聘為海關翻譯,最後在1905的上海去世。

但咱們要細說的,就是他首次提出的概念——「四大發明」,他對比中國和日本,發現這四個重要發明(增加了造紙術),日本都沒有,於是就這麼定了。

後來德國人李約瑟把這個四大發明提升到了更高的水平,認為不但影響了中國,還影響了世界,因此這個「四大發明」的叫法才流傳開來。

接下來,咱們再說說這個「新四大發明」——高鐵、支付寶、網購和共享單車。

那麼這個提法是中國人提出的么?也不完全是。

根據公開資料,這個說法是2017年5月由來自「一帶一路」沿線的20國青年評選出來的。

具體說來是北京外國語大學絲綢之路研究院發起了一次留學生民間調查,題目是「你最想把中國的什麼帶回家」,而新華社的報道則是《20國青年街采 定義中國「新四大發明」》。

而根據北外的官方網頁,這個提法出自該校的一個視頻,視頻由國際新聞與傳播學院學生參與拍攝,採訪了阿拉伯學院訪問學者與國際商學院、中文學院留學生。

這也就是說,「新四大發明」其實也是出自「洋人」之口。

當然了,這個「洋人」跟當年的「洋人」不可同日而語,顯然是在中國人組織下進行餓一場投票。問題是投票者都是留學生,而且是商學院、中文學院的學生,他們在科技界有什麼說服力么?

其實這件事兒本來不用較真,大不了就算是個遊戲,但是很多人真的較起真來。

首先是一些媒體把這個當成跟老「四大發明」並列而論,那麼這就容易引發爭論了。

鐵路肯定不是中國人發明的,至於高鐵,歐洲早期組織即國際鐵路聯盟(UIC)1962年將舊線改造時速達200公里、新建時速達250-300公里的鐵路定為高鐵。在日本這玩意兒叫新幹線。

支付寶還真是中國人開發的軟體,但是從電子支付到網路傳輸,包括那個二維碼技術都是舶來品。

至於網購,其實稍微動動腦子就知道,先有網路的就不是中國,ebay於1995年9月4日創立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荷西,亞馬遜公司於1995年創立於華盛頓州的西雅圖。中國的淘寶網要到2003年才誕生,早它一步的易趣網也是1998年才誕生的。

看上去比較像中國發明的倒是共享單車,這其實是把公共自行車和電子支付結合起來的一種做法,尤其是通過網路的定位和太陽能技術解決了「無樁」等問題。不過請仔細想想,公共自行車最早在哪?電子支付最早在哪?網路定位技術最早在哪?太陽能技術最早在哪?

不過說回來,人類歷史本來就是螺旋上升,每一代技術發明都是踩在前人的肩膀上,因此應用了前人的技術也不一定不是發明,否則發明汽車的人是不是要把發明權移交給發明冶鍊鋼鐵的人呢?

那麼其實問題就在於,什麼叫「發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根據這個定義,發明如果要授予專利,就得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而如果看看網路上的爭論,其實問題就在於是否具備「創造性」的問題上。

那麼與現有技術相比,高鐵、支付寶、網購和共享單車是否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呢?

這一點我就不替大家做判斷了,如果中文閱讀理解過關的人,自己可以得出答案。

但其實就我而言,更想討論的是,為什麼我們要提出「新四大發明」?

如果從既有的話語體系而言,即便是完全不同態度的人也會承認,將四種東西套上「新四大發明」的帽子,是一種成就報道,無非是不同人對這種成就是否認同罷了。

就我而言,是選擇認同這四種東西的,畢竟我本人也是受益者,而且這四種東西確實做的不錯,當然我依然堅持認為共享單車很難長久,但不能因此就否認現在其帶來的便利和風潮。

但我並不認為這種成就報道有什麼價值,甚至我認為這有一點點拾人牙慧,如果說「四大發明」是在中國貧弱時期,為了挽回一點點可憐的自尊,而不得不從故紙堆里翻出先人的成就來為自己臉上貼金,那麼至少目前這個國家其實完全沒有這個需求。

姑且不論這種叫法是否出於「洋人」,所謂「新四大發明」其本身就是在生搬硬套老梗,而且套的還有些不夠嚴謹。

就我看來,如果想要讚美這四種東西,其實以數據說話足以:高鐵歷程多少運載多少人?網購成交量多少實現多少就業?支付寶運轉金額多少?共享單車服務用戶多少?

其實我很好奇,那些提出「新四大發明」的人的動機是什麼?

就我比較淺陋的猜測,一是為了對外宣揚國力強盛,二是為了凝聚國內的民心士氣。

那麼效果怎麼樣呢?我很擔心外國有識之士聽說中國把這四樣東西當成「發明」,會不會認為中國人缺乏知識產權的基本素養,甚至認為中國的知識界缺乏基本的尊重原創精神。

美國匈牙利籍科學家馮諾依曼是公認的計算機之父,但是美國計算機協會至今仍然把最高獎項命名為「圖靈獎」,目的是為了致敬英國科學家圖靈,因為圖靈才是第一個提出計算機的模型。

而國內一些網友認為,誰運用的好,誰運用到了極致,這就是誰發明的。按這個理論,那個獎早就該改名叫「比爾蓋茨獎」或者「扎克伯格獎」了,或者乾脆叫「李彥宏獎」也行,大家不妨腦補一下那個畫面,那種感覺很有可能是外國學界聽說「中國新四大發明」時的感受。

至於國內凝聚民心士氣,恕我直言,這件事只不過讓我見識到了,有些人居然秉持著「誰用的好就是誰發明的」這種邏輯。

而這種明顯有問題的套老梗,其實真正的作用並不比單純去展示高鐵、網購、支付寶、共享單車本身的便利更加討喜,無非是製造一種話題讓某些人罵某些人不愛國,或者讓某些人罵某些人腦殘,我看不出有什麼凝聚民心士氣的效果,甚至反而製造了新的隔閡和鴻溝,這真是件好事么?

這樣看來,就我個人感受,今日之中國足夠驕傲的事情其實很多,所謂「新四大發明」的提法恐怕有些畫蛇添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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