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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因我把50萬塊錢存到爸爸的名下,而提出分手說這婚不能結

我二十二歲時找了第一個男朋友,那時男友二十五歲,當時就因我們不在一個城市工作,堅持了兩年異地戀,他說他年紀也不小了到結婚的時候了,要到我所在的城市發展做生意掙錢,只是沒本錢,我就把我存摺里的錢還找同事借了幾萬,湊了10萬給他當本錢。

後來他生意做好了,錢也賺了不少,可他的心變了,他三天兩頭的換女人,我碰上質問他的時候,他說他在應酬,你看不慣就分手,後來我們分手了。

今年我二十八了,父母著急要我結婚,上半年大姨給我又介紹一個男朋友,我看還可以,他對我也比較滿意,很快我們確立關係,都老大不小的準備結婚了。

這時爸爸的拆遷款也下來了,爸爸媽媽給我和哥每人五十萬,他要把五十萬存到了我的賬戶上,希望我以後能過上好日子,我沒同意我讓爸爸把錢先存著,如果男友真的愛我,以後爸爸就把錢給我們。我和男朋友準備結婚,見過雙方父母后,大家也都滿意,我既沒要彩禮,更沒要房,房子爸媽早就替我們付了首付準備好了,我們說好過兩天我們就去領結婚證。

上星期他突然跑來說他爸生病了,讓我先給她拿兩萬塊錢,我說我現在卡沒在我身上,再說我也沒有錢,他不相信,我說錢在我爸那兒,我回去取。

取完錢他問我為什麼錢都在你爸爸那兒,你爸媽不是說五十萬全給你嗎?我說所有的錢都存在了我爸爸的名下,本來那也不是我的錢,我是不會要的讓爸媽留著用,他當時臉色很不好,說等結婚他們還能把錢給你,可錢還是拿走了,他走之後我還奇怪他怎麼知道我爸媽要把五十萬給我。

第二天他給我打電話說,我並不把他當成自己家人,我們馬上就要領結婚證了,我還是防著他,他提出分手。

我雖然二十八歲了,但我不傻,我不會為了結婚而討好誰,我說分就分,就算我三十八歲我也會做同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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