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是真的!很多順德人不知道!
小
方
來
了
很多人都認為,作為獨生子女,萬一哪天父母去世了,父母名下的房產,肯定由自己繼承。小方告訴你,事情還真不是這樣的。
視頻報道
——時長3分24秒——
父母過世 房產由誰繼承?
最近,網上流傳這樣一個案例:小麗是獨生女兒,父親10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價值約300萬元,登記在父親名下。那麼,父母親去世後,這套房屋可以過戶到自己名下嗎?
答案是:不可以!
原因是,根據我國《繼承法》,死者的遺產是這樣繼承的:
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
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因為小麗的父親有3個繼承人,所以房子不能由小麗的母親或小麗單獨繼承。
房子支離破碎 無法過戶
在研究過小麗父母的家庭關係後,律師得出了該房子的產權份額:小麗佔7/8,姑姑、姑父共同擁有1/24,二伯佔1/48,二嬸佔1/48,大伯的3個兒子各佔1/72。
由於產權十分複雜,房子被分離的支離破碎,小麗要將房子過戶變得非常非常複雜。
立下遺囑 是給子女省事
但其實,只要小麗的父母生前立下遺囑,事情就會變得十分簡單。因為根據我國繼承法,死者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
中國人總是認為立遺囑不吉利,但如果不立遺囑,財產的分割可能變得非常複雜,還可能會引發家庭矛盾。從這個角度來說,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因此,子女和父母商量立遺囑並非不孝順,這在國際上已經很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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