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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請大家祈禱:上主天主,天地的君王,求禰今天按照禰的誡命和律法,引導、聖化並管教我們的身心、五官、思、言、行為,使我們今天所有的活動,賴禰的助佑,都能博得禰的歡心。以上所求是靠禰的子,我們的主天主耶穌基督,祂和禰及聖神永生永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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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聖言 10月9日

讀經一

納 1:1-2:1,11

【約納躲開了上主的面】

那時,上主的話傳給阿米泰的兒子約納說:「你起身往尼尼微大城去,向他們宣布:他們的邪惡已達到我前。」約納卻起身,想躲開上主的面,逃到塔爾史士去;遂下到約培,找到一隻要開往塔爾史士的船,繳了船費,上了船,同他們往塔爾史士去,好躲開上主的面。

但是上主卻使海上起了大風,海中風浪大作,那隻船眼看就要被擊破。水手們都驚惶起來,每人呼求自己的神,並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里,為減輕重量。約納卻下到船艙,躺下沉睡了。船長走到他跟前,向他說:「怎麼,你還在睡覺?起來,呼求你的神吧!你的神也許會眷念我們,使我們不致喪亡。」他們彼此說:「來,我們抽籤,以便知道,我們遇到這場災禍,是因誰的緣故。」他們便抽籤,約納竟抽中了。他們向他說:「請告訴我們,我們遇到這場災禍,是什麼緣故?你是幹麼的?從那裡來?你是什麼地方的人?屬於那一個民族?」他回答他們說:「我是個希伯來人,我敬畏的,是那創造海洋和陸地的上天的上主天主。」那些人都很害怕,就對他說:「怎麼你作了這事?」人們都知道,他是從天主面前逃跑的,因為他已經告訴了他們。

他們又向他說:「我們該怎樣處置你,才能使海為我們而平靜?」因為海越來越洶湧了。他對他們說:「你們舉起我,將我拋在海里,海就會為你們平靜下來,因為我知道,這場大風暴臨到你們身上,只是因了我的緣故。」眾人雖然儘力搖櫓,想回到海岸,卻是不能,因為海上的風暴越來越洶湧,所以他們便呼求上主說:「上主!求你不要因這一個人的性命,使我們全都喪亡;不要將無辜者的血,歸在我們身上,因為你是上主,就按你的意願作吧!」他們於是舉起約納,將他拋在海里,海遂平靜。眾人都極其敬畏上主,遂向上主獻祭,許下誓願。

上主安排了一條大魚,吞了約納;約納在魚腹里三天三夜。他從魚腹里祈求上主,他的天主。當時,上主命令那魚,那魚便將約納吐在陸地上。

讀經釋義

天主召叫約納向尼尼微城的異民宣告該城惡貫滿盈,即將面臨毀滅的命運。約納卻刻意逃避上主的旨意,搭上一艘往塔爾史士的船離去,因他不希望他們悔改,逃脫上主的懲罰。

在途中,上主興起風浪使船下沉,船上眾人求神並抽籤找出遭此災難的原因。約納面對自己中籤,承認未履行上主的命令所致,自願被拋入海中,好能換取大家的平安。約納被拋入海中,海面瞬間平息,眾人經驗到上主幹預自然風浪的神奇力量,一致地獻上祭獻。約納被吞入魚腹三天三夜,最後仍然存活,此一事件是主耶穌基督死亡復活奧跡的預像。

福音

路 10:25-37

【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有一個法學士起來,試探耶穌說:「師傅,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耶穌對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你是怎樣讀的?」他答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向他說:「你答應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但是,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又對耶穌說:「畢竟誰是我的近人?」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他那裡,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裡,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註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店裡,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補還你。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耶穌遂給他說:「你去,也照樣做罷!」。

福音釋義

今天的福音中,一位法學士向耶穌提出兩個問題:「做什麼才能得永生」及「誰是我的近人」。關於第一個問題耶穌反問法學士:你如何理解法律的規定?總括613法律條文,法學士提挈法律精神的綱領為「愛天主」及「愛近人如自己」兩大誡命,不但答覆了自己提出的問題同時也獲得耶穌的贊同。不過耶穌強調「你這樣做,必得生活」,要以行動付諸實行才是走在永生的路上。

針對第二個問題「誰是我的近人?」耶穌講了著名的「善心的撒瑪黎雅人的比喻」作為回答。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愛」,而且人人都是我的近人。雖然司祭與肋未人代表是法律的衛護者,卻在經過受傷者身旁時,毫不理會地走過,完全沒有實行愛德照顧被搶受傷的人。至於一個猶太人所排斥的撒瑪黎雅人反而履行了愛人的誡命,以慈悲之心與實際的行動照顧受傷者,這兩者之間顯示出強烈的對比。

「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耶穌引導法學士,跳開自我中心,重新思考問題的重點為誰真正履行「愛近人如己」的誡命?更迫切的是:依照撒瑪黎雅人所做的一樣去做吧!

經文脈絡

福音選自路十25-37,內容分為兩段:首先是一位法學士詢問耶穌「什麼是最大的誡命」(25-28),這段對話是三部對觀福音共有的材料(瑪二二34-40;谷十二28-31);路加的獨特之處是在這段對話之後加上了著名的「善心撒瑪黎雅人」的比喻(29-37),這樣的編輯使這段經文得到特殊的重點。

「永生」與「天國」

經文的開始敘述一位法學士前來請教耶穌:「應當做什麼,才能得到永生?」作者指出這人居心不良,企圖用提出問題的方式來試探耶穌。所謂「永遠的生命」就是指天主許諾的產業,猶太傳統通常以「天國」表達天主許諾的產業;「永遠的生命」是希臘化的猶太世界所盛行的表達方式,這點說明路加的寫作對象主要是希臘化的猶太基督徒或外邦基督徒。

耶穌贊同祖傳法律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舊約聖經早有明確的教導,因此耶穌透過反問的方式,讓這位法學士自己說出聖經中的相關規定。路加透過這樣的對話讓讀者看出來,耶穌完全贊同並且遵守法律書中的規定(參閱:瑪五17)。

愛天主

福音首先引用申六5的經文,要求完全的獻身給天主:「你要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句話是猶太人對「十誡」中的第一條「我是上主你的天主……除我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2-3)的一個新的表達方式。

愛人如己

此外,福音經文還引用了肋十九18:「要愛人如己」,要求尊重鄰人。肋十九34將這個愛鄰人的命令也擴大到愛外方人,要求當時的猶太人把愛護外方人如同自己的同鄉一般。七十賢士譯本(希臘文舊約聖經)將這段翻譯為「愛近人」,這句話也成為路加所引用的經文。「近人」在當時的環境中被了解為朋友,或者是在自己身邊鄰近逗留的人,所謂愛他們如同愛你自己,並不是指愛人的「程度」,而僅僅是強調愛人的「必要性」,說明愛近人和愛自己在法律上具有一樣的重要性。

誰是「近人」?

這位法學士對舊約聖經的教導自然是十分熟習,但似乎也感覺到耶穌的話中有話,因而覺得有必要證明自己有理,而詢問耶穌:「誰是我的近人?」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到底誰是近人」,卻向他說了一個比喻。

「善心的撒瑪黎雅人」的比喻

由耶路撒冷前往耶里哥的路程大約有27公里,高度落差將近1000公尺,因為整條路穿越猶大曠野,在耶穌的時代是相當危險的路途。有一個旅人在這條路上遇到強盜,此人不僅被強盜搶劫,並被嚴重打傷,而半死半活地躺在路邊。前後有三人遇見這個急需救援的可憐人,這些人的反應卻彼此形成強烈的對比。

首先是一位司祭和一個肋未人,他們大概是剛完成聖殿中的職務而走在返家的途中,在路上碰到這個急需救援的「同胞」,卻視若無睹地匆匆離去。第三位是一個向來被猶太人輕視的撒瑪黎雅人,這人看見這個重傷倒地的人,立刻動了憐憫的心。他完全不顧撒瑪黎雅人和猶太人之間固有的仇恨(參閱:路九52;若四9),也無視於自己也有遭遇同樣傷害的危險,立刻停下腳步救助這位可憐人。這位善心的撒瑪黎雅人還更進一步地花費自己的財物,要求客店主人持續照顧、幫助這位被搶的人。

比喻的啟示

耶穌敘述故事至此,才回頭以法學士所提到的問題反問他說:「你認為這三個人當中,誰是那個遇到強盜者的近人呢?」答案當然是不言可喻,耶穌遂要求法學士同樣地以憐憫之心處理一切人和事務(參閱:十八22;十九8;宗十2),這個要求一方面響應了這位法學士最初請教耶穌的問題「我該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呢?」(25)另一方面也和「愛仇」的教導(六27-36)相互呼應。

綜合

今日的福音其實是由兩段教導性的談話所組成,第二段的談話回答了第一段談話所提出的問題,並且使重點單方面的偏向於「愛近人」的教導。第一段談話的內容是三部對觀福音所共有的,主題也是來自猶太傳統的「法律」問題,根據舊約的法律,為得到真實永遠的生命,必須有愛近人的行為。

路加在這段對話中加上「善心的撒瑪黎雅人」比喻,藉以說明耶穌的教導使舊約的法律更為成全,把猶太傳統中「愛近人」的要求提升到「愛仇人」的層次。在教會發展的歷史過程中,非常恰當地將比喻中「善心的撒瑪黎雅人」評價為基督徒愛人的最佳典範。由於這個愛的最深的基礎,乃是天主和耶穌基督對於罪人的愛,因此在教父們詮釋聖經的作品中,這位善心的撒瑪黎雅人常被當作代表耶穌自己的最佳圖像。

簡短彌撒講道

獲得永生是每個人內心最大的渴望,當然,也是我們基督徒的人生目標。這位少年人勇敢地向主耶穌表達了他對永生的渴望,以及在尋找永生路上的困惑,「師傅,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困惑。主耶穌告訴年輕人,守好天主的法律,愛主愛人。愛天主不難,因為只有一個天主;愛人卻不容易,百人百性,有遠有近!主耶穌所講的這個慈悲的撒瑪黎雅人的比喻我們都很熟悉,關鍵是最後一句,「你去,也照樣做吧!」這個結論超出了我們的想像:要獲得永生,就要像這位撒瑪黎雅人一樣善待照顧一位陌生人!

然而,善待一位陌生人,對一位不熟悉的弱小者伸手幫助,許多人都能做到,但人常常會遠親近疏,對於一個家庭,一個團體,一個堂區里有需要的人,我們常常會忽視,冷漠。實踐福音不需要爬山涉水到陌生的地方去,愛身邊的人就是愛天主。

許多時候,我們常常會在字面意義上理解這段福音,而忽視了更深的靈修意義。我們常常會幫助那些被強盜搶劫,生活上遭受各種不幸的人,然而,我們卻忽視了那些被魔鬼打劫,靈魂處於垂死邊緣的兄弟姐妹們。靈魂上有困難的人更需要我們的幫助,照顧和愛護。今天,在我們的團體中,許多人物資生活很豐富,然而,靈魂上卻窮困潦倒,甚至遍體鱗傷。他們需要我們像慈悲的撒瑪黎雅人一樣,重視他們,幫助他們,抬著他們到教會的客棧里來,為他們療傷,幫助他們恢復靈魂的健康。

我今天準備去幫助哪一位生活中和靈魂上受傷的兄弟姐妹?

主耶穌,請給我們力量和智慧,以您的恩寵去幫助我們身邊的兄弟姐妹。阿們。

你想過這位慈善的撒瑪黎雅人是怎樣做別人近人的嗎?為以色列人而言,同胞才是自己的近人。然而福音中,那位受傷的人是猶太人,經過的人是司祭和肋未人,雖屬同胞卻視而不見;這個撒瑪黎雅人卻超越了種族與仇恨,將所有需要幫助的人都看成自己的近人。當我們想學這個撒瑪黎雅人時,請想一想「我們」愛同胞的情況。可能我們首先要培養公益意識和公德心。這無論對大眾團體或家庭中獨生嬌子個體都同樣重要。因為偉大的愛是將別人都看作兄弟姐妹來對待。

一次,一個人看到一隻四條腿全無的狐狸,有一隻老虎每天將辛勤捕捉到的食物分給狐狸一半。這個人立刻想到了憐憫人的天主,認為自己不必勞作,只等待天主提供給他日用所需。幾天後,他不見天主派人給他送來食物,便抱怨天主。天主回答他:「你該學習的是老虎,而不是狐狸!」耶穌沒有回答法學士問的「誰是我的鄰人」,卻清楚地告訴他:「你也去照樣做吧!」所以,誰是我的鄰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願意成為他人的鄰人。

反省

到底誰是我的近人呢?在我們的觀念中,我們往往認為一些「司祭長」或「肋未人」、堪受尊敬和可作模範的人,就是我們的朋友。那些我們視為低等、異類的「撒瑪黎雅」人卻很難進入我們的心,也很難視他們為「我們的近人」。但這些「撒瑪黎雅」人自己是否真的與我們勢不兩立呢?讓我們開放自己的心靈,放下成見,也許他們可以成我們的「近人」,而因此我們也可以成為他們的「近人」!讓我們拆毀彼此之間的「牆壁」,以慈悲彼此相待!

請大家默想:

1、我自以為比其它人更懂得天主的道理嗎?我是否在生活中活出所認知的道理?我對於病人傅油聖事有怎樣的認識?我曾在病苦中體驗到天主的安慰嗎?

2、我願意如同善心的撒瑪黎雅人,悉心照顧需要幫助的近人嗎?並慷慨和人分享自己的時間、關懷、金錢或任何我可以做到的服務嗎?

3、愛主愛人兩條誡命從來就是不可分的。只愛看不見的天主,而不愛身旁的兄弟姊妹,其實根本不愛天主。藉此機會反省一下我自己,是否在天天祈禱,說愛天主的同時,卻對身旁的兄弟姊妹存有忿恨、不寬恕、妒嫉、歧視?

4、誰是我的近人?耶穌沒有提我的親朋好友,也沒有提對我好、有恩於我的人,卻說是那些我遇見的處在困境中需要關懷和救助的人。在我身旁這樣的近人有誰?我對他們如何?

5、司祭和肋未人都謹遵不可觸摸死人,以免沾染不潔影響自己獻祭的祖訓,故對同胞的死傷視而不見;反是不通法律的撒瑪黎雅人,不管潔與不潔,卻滿全了最大的誡命。我自己是否常因不願招惹是非,或只為自己方便,或死守一些法律條文,而失去對別人的同情?

6、我認同病苦是來自世界的罪嗎?我思想過得救的問題嗎?在得救上我做了什麼努力?我覺的怎樣才能得享救恩?

7、默想你就是那個遇到強盜,躺在路邊的人,看著司祭和肋未人從身邊經過了,如今一個撒瑪黎雅人正走近過來,你心裡有什麼想法?

8、 如果耶穌對你說∶「你去,也照樣做罷!」你知道他要你做什麼嗎?你就去,照著做罷!

9、 在祈禱中,仿效這位法學士去問耶穌∶「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然後,靜心聆聽他給你的教訓。

10、當別人需要我幫助時,我是故事中的司祭?肋未人?還是撒瑪黎雅人?

11、我能意識到耶穌正像那位撒瑪黎雅人,在我受傷時,盡心儘力的照顧我,並把我帶到天父的家中休養嗎?

12、在人間,我和我的團體,可以如何成為善心的撒瑪黎雅人呢?

13、我覺得理性的分析與幫助有急需的人,何者較為重要?理性不能成為善行的好指導嗎?理性不能幫助我更容易察覺別人的需要嗎?

14、無法明白耶穌問題中的邀請,法學士的難處在哪裡?我能明白耶穌的苦心嗎?

15、耶穌邀請我們成為別人的近人,我是否會遇到如法學士、祭司或肋未人無法突破的瓶頸?還是有其它的難處?祈求憐憫人的上主,帶領我們勇於實踐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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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上海教區、樂仁社

圖片來源:教會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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