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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一男子喝酒駕車 剛開了不到500米就被查

本報訊(記者 王朝榮 特約記者 張曉東)國慶、中秋長假期間,全市交警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保持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據統計,9月30日至今,全市共查獲酒駕司機182人,其中,醉駕7人,二次酒駕2人。

10月2日22時許,唐河縣新春路與工業路交叉口電纜線脫落,阻斷南北方向車輛通行,該縣交警大隊特勤中隊在該路口指揮車輛分流通行。此時,一輛鄂B牌照的東風小型客車自北向南疾馳駛來,不服從執勤民警指揮。該車強行沖卡時,被前面脫落的電線擋住後被迫停下。

民警檢查時,該車駕駛人一身酒氣,滿臉通紅,拒絕接受民警使用酒精測試儀檢測,並把車鑰匙藏起來,聲稱車鑰匙在朋友處,不讓民警暫扣其車輛。後經民警和其親友反覆勸說,王某才願意接受測試。經檢測,王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9.01毫克,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目前,王某已被唐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以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刑事拘留。

10月5日20時30分,桐柏縣公安交警大隊埠江交警中隊在G312國道與S239省道交叉口執勤時,一輛白灰色中型麵包車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該車駕駛人突然加速,欲跟著已例行檢查完畢的小轎車通過,民警迅速採取措施將該車攔停。經檢測,該車駕駛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檢驗含量為35毫克,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通過進一步調查,駕駛人李某為唐河縣馬振撫鄉人,准駕車型A1A2,今年8月份剛取得駕駛校車的資格,但其駕駛的車輛屬於報廢機動車。

依據相關法規,民警對李某處以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機動車予以收繳,並分別處以1000元至2000元、2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分別裁決合併執行的行政處罰,駕駛證一次性記24分,A1A2駕駛證將被降級為A2A3,駕駛校車資格將被取消。李某懊悔地說:「國慶節期間下著雨,我以為交警不會執勤,才和朋友們來桐柏縣聚會喝了點酒。8月份才取得的駕駛校車資格也要被取消了,這酒喝得真貴啊!」

10月6日21時40分,余某駕駛一輛輕型普通貨車(非營運)沿中心城區伏牛路自北向南行駛至長江路交叉口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余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檢驗含量為51毫克。

目前,余某因涉嫌酒駕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第七勤務大隊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一次記12分,暫扣6個月。事後,余某稱,當天和兩個朋友在伏牛路的夜市攤吃飯,禁不住朋友的勸說,也想著自己離家近,就喝了一兩多白酒。沒想到,他開了不到500米,就被民警查了。

(南都晨報)

原標題:十一長假,交管部門冒雨執法 182個「酒暈子」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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