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劉鑫,開門啊……

劉鑫,開門啊……

新聞117編輯 顧明君

在2017年還剩不到50天的時候,一個25歲的女人以特殊的方式再一次成功引爆輿論,她叫劉鑫,她的閨蜜江歌於2016年11月3日遇害,兇手是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網路稱這起案件為「江歌案」。

江歌案的案情說起來並不複雜,與江歌同為青島老鄉的劉鑫2016年8月與男友分手後被男友趕出住處,江歌主動邀請劉鑫來與她同住,9月2日劉鑫搬入江歌的家。同年11月2日下午陳世峰找到江歌的家,劉鑫在屋內沒有開門,江歌和陳世峰在門外發生了爭吵,江歌要求陳世峰離開,陳沒有離開,繼續尾隨去打工的江歌和劉鑫。晚上下班後,劉鑫擔心再被陳世峰糾纏,便請江歌在車站等她一起回家。11月3日凌晨,江歌在家門口被陳世峰殺害。江母接受媒體採訪時講述她見到江歌遺體的細節:身中10刀,脖子、前心都有傷口,頭髮被剃光了,左上部頭皮是黑色的,嘴巴歪著,眼睛不能閉合。

與眾多案件稍有不同的是,目前在這起案件中,兇手陳世峰被唾棄的程度遠不及另一位涉案人——江歌被害時正在門內的劉鑫。

網友們的口誅筆伐讓劉鑫面對媒體鏡頭時幾近崩潰地喊出:「再善良的人經歷過這些事,她也不可能永遠善良下去了。」然而,沒什麼網友買她的帳,幾乎沒人願意相信,「善良」二字與她有關。

劉鑫被撻伐,是因為她已被視為「忘恩負義」和「極度自私」的典型,她和她的家人事發後對一個中年喪女的單身母親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挑戰著整個社會的道德底線。

11月3日凌晨江歌遇害,當日下午17點,江母接到大使館電話,得知女兒遇害的消息,但她並不相信。據江母講述,她接到電話後一直在給劉鑫發微信但沒有得到回復,而劉鑫給她的母親發來了視頻,表示她正在警察局。江母從與她待在一起的劉母手中搶過手機,詢問劉鑫江歌是死是活,劉鑫回答「不知道」。在看到自己女兒毫髮無傷後,劉鑫父母轉身離去,未曾對江母有隻言片語的安慰,這一細節來自江母的講述,在與劉鑫會面時也有提及,似乎預示了雙方未來的關係走向。

在江歌遇害後的頭兩天,劉鑫與江母保持著聯繫,表示會竭盡全力配合警方抓住兇手,說了一些安慰的話。自從接到江歌遇害的消息,江母就開始頻繁地發微博,作為一個單身母親,這大概是她最好的傾訴方式,網友的留言給了她莫大的安慰。而她與劉鑫一家關係的破裂也正是因為微博。

11月5日上午,江母發了一條微博,首次明確提出懷疑兇手是劉鑫的前男友,並@了多位名人和大V,這部分內容觸怒了劉鑫,11月6日,劉鑫給江母發來微信稱江母發的微博對她造成了傷害,並表示「再出這種新聞,就停止協助警察」。

之後江母多次給劉鑫發微信,劉鑫都再無回復,劉鑫曾答應江母,會去機場接她,會去送江歌最後一程,會告訴江母事情的全部過程,但全部食言。事後劉鑫曾向江母解釋,江歌火化那天她去了,但警察沒有允許她進入現場。

今年5月21日凌晨0點16分,江母在網路上發布文章《泣血的吶喊:劉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來作證!》,文中披露了劉鑫及其父母以及嫌疑人陳世峰的完整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住址、車牌號,甚至微信號、QQ號和日本手機號。江母在微博下自己留言稱,她知道披露個人信息這不是良策,不夠理智,但她不能一直什麼都不做地忍受煎熬。

據江母講,她一直無法聯繫到劉鑫一家,劉鑫父母將她拉黑,並且搬了家。

5月21日中午時分,消失了半年的劉鑫現身,但態度並不友好,她限江母1日之內撤下文章,否則就不出庭作證,這種態度完全出乎江母意料,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5月23日,劉鑫的父親給江母打來電話,稱要起訴江母泄露其個人信息,劉鑫的母親更是說出了「江歌死是因為她命短,不是因為她女兒」這種令死者母親聽來會萬劍穿心的狠話,並對江母飆出髒話,令人瞠目結舌。

5月22日,劉鑫註冊微博@用戶劉鑫123,用於發布與案件相關的信息,她在簡介里寫道「我目前能說出來的話全是事實!我敢承擔法律責任的!幾乎都是有照片證據的!」

5月28日,劉鑫發布第一條微博,稱她一直充滿愧疚,沉默是因為根據警方的要求開庭之前不能透露案件細節。

從江歌遇害到江母公布劉家個人信息,半年多的時間將兩家關係徹底改變了,原本江歌是本案的受害人,劉鑫是本案的重要證人,江劉兩家應該齊心協力讓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範圍內最嚴厲的制裁,然而半年多的無交流使兩家變得如仇人一般,而且彼此對對方都產生了懷疑,雙方都認為對方找了寫手在網上引導輿論,往自己身上潑髒水。

今年8月23日,江歌遇害的第294天,江母和劉鑫終於在媒體的安排下見了面了。劉鑫在鏡頭前對江母聲淚俱下地懺悔,但江母明確地告訴劉鑫,她根本不認為劉鑫是因為心存愧疚而來見她的,她認為劉鑫之所以來見她是因為劉家人現在承受著巨大的輿論壓力,他們的日子過不下去了,劉鑫來見她是因為他們的名譽比江歌的生命重要。

江母面對記者時還做了一個形象的比喻,她說劉鑫現在來見她,其本質與一個死不悔改的殺人犯在聽到死刑判決後開始懺悔是一樣的,殺人犯懺悔不是知道自己錯了,而是因為怕死。

面後沒幾天,劉鑫就發布了一篇題為《東京留學生遇害案的一些事實》的文章,講述了她如何住進江歌家,及案發當天的情況,另外,劉鑫還發布了大量截圖,顯示她常給江歌買吃的,因為江母曾提到,劉鑫比較自私,與江歌住在一起家務不做日用品不買,劉鑫貼圖或許是想證明自己並非一毛不拔。

劉鑫在文末提到,她的父親去找過江母兩次,但家裡都沒有人,他們也曾找到江母的姐夫,但江母的姐夫說江母現在精神狀態不好,建議他們再等等,劉鑫說她的父母不只拉黑了江母,而是親戚以外的所有人,因為朋友圈裡有照片,擔心更多個人信息被泄露。

1天以後,劉鑫再發文章《罵人是我們不對!但是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會去罵人》,就其父母對江母說的話做出回應,稱父母初中畢業文化不高,因為看到大街小巷都是寫滿了自己個人信息的海報才會惱羞成怒說了不該說的話,這篇文章的最後一句話是:你把海報都貼在我爺爺家、姥爺家、我家的附近的大街小巷上,你還問我家在哪兒?

(劉鑫曬出江母製作的尋人海報)

這些文字與劉鑫在鏡頭前的表現判若兩人,有網友如此評價她看到劉鑫哭泣時的感受:

還有網友注意到,劉鑫在說自己家被騷擾時的情緒明顯比回憶江歌時激動得多。

(劉鑫不能釋懷的,是他們一家人的個人信息被泄露)

正是江母5月發布的那篇文章和披露信息的過激舉動,讓「江歌案」大範圍地被輿論注意到,自媒體梳理的事件過程徹底激怒了網路輿論,天下怎會有如此忘恩負義、恩將仇報之人,網上罵聲四起,有人稱劉鑫為遇事只會推卸責任的巨嬰,有人說有其父母必有其女,有人說世上最無法直視的果然是太陽和人心。

在各種聲音中,也有一種觀點認為,劉鑫是無罪的,這樣的聲討本質上是一場網路暴力,是無視法律的,是對劉鑫不公平的。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每一次熱點事件發生後都會有一種「一枝獨秀」的聲音,宣稱「如果一個人沒有觸犯法律,就不能在道德層面予以過多的指責,道德不能成為約束行為的依據,法律才可以,崇尚『法無禁止即可為』」。

持有這種觀點的人不知是忘記了還是不知道,康德說過,法律是的道德的底線,所以法律絕不應該成為一個人做人的標準。插隊、公共場合大聲喧嘩、亂扔垃圾、隨地吐痰,這些都不是違法行為,但有誰願意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

尊重人權是對的,理智也是對的,但理智不等於冷血,法律要維護的是公平正義,而不是要締造一個冰冷無情的世界,如果法律是這個社會唯一的準則,那麼見義勇為這種事將不復存在,生活在一個那樣的「法治」社會裡將是何等的驚恐和絕望?

這一次的「網路暴力」在我看來竟然是有些令人欣慰的,雖然出格的地方、違反法律的地方是絕不應該提倡的,但也說明許多人的心裡還留存著善念和最樸素的是非觀,除了那些謾罵的網路聲音,大多數網友所希望的只是劉鑫能真的為江歌的死心懷愧疚,盡其所能撫慰江歌母親的傷痛。

這是道德上的期望,在本案中,這還有可能是法律上的要求。

劉鑫面對媒體採訪時說,日本警方告訴她她也是本案的受害人。然而半年多來,江歌的母親卻一直在找劉鑫,在看過江母的微博和與劉鑫見面的視頻後,想必許多人的心中都會浮現出一個疑問:案發當日究竟發生了什麼?

江歌的母親一直要求劉鑫告訴她實情,她一直抓住一個問題不放,即劉鑫案發當日究竟有沒有反鎖門,這個懷疑從今年3月份就開始顯現了。

今年3月1日,江母轉發了數條江歌生前寫的關於友情的微博,並寫道「不是所有人都配做你的朋友!」

在與劉鑫見面時,江母的諸多舉動都顯示,她對劉鑫似乎有恨。

剛與劉鑫見面時,劉鑫要求與她坐在一起,她一開始同意了,待劉鑫挨著她坐下後,她很快變了注意,要求導演組給她一個凳子,她要劉鑫「矮一點」。她不允許劉鑫觸碰播放著江歌生前視頻的手機。劉鑫稱她和江歌的住所為「我們的家」,江母立即糾正「那是江歌的家,不是你們的家」。劉鑫拿出了她悄悄保留的江歌的遺物,江母一把奪過去,嘴裡說著:「你這是玷污了我江歌」。劉鑫把江母去日本看望女兒時和女兒一起照的照片也給了江母,江母對著照片說會給女兒把照片都洗乾淨。

江母問劉鑫,陳世峰晚上是去找江歌的還是去找她的,劉鑫回答「不知道」。

江母問劉鑫,江歌的死到底與她有沒有關係,劉鑫閃躲了兩次在江母的逼問下回答「有」。

江母最想問劉鑫的問題是「你那天到底有沒有反鎖門」,江母連著問了5次,劉鑫每次都立即而肯定地回答「沒鎖門」。這個過程中,江母顯得不太自然,她抿著嘴唇,雙手抓著自己的大腿,目光陰沉,像是在極力地控制情緒。

在微博上講述案發過程時,劉鑫也強調,案發當天她並不知道外面到底發生了什麼,她說自己只聽到了「啊」的一聲。

但是一些網友表示,他們了解到的情況不是這樣的,在陳世峰行兇前,雙方是發生過爭吵的,日本鄰居也曾聽到有人用非日語吵架。

11月25日,中國新聞網報道,日本警方此前公布細節,稱江歌遇害前曾在門外與一名男性爭吵,警方推測江歌是捲入了兩人的糾紛。

江歌的母親對劉鑫說,12月11日就要開庭了,開庭後她會讓所有的卷宗面世。

11月14日,日本亞洲通訊社社長徐靜波發布文章,題為《我看了江歌被害案的案卷》,其中有這樣一段內容:

因為江歌媽媽不懂日語,日本警方和檢察院的所有調查案卷的複印件,都送到了我的辦公室,我把厚達一尺的案卷看了幾遍,包括兇手陳世峰的供詞、劉鑫的證詞、警方保留的劉鑫報警時現場錄音和劉鑫與江歌最後對話,劉鑫與陳世峰、劉鑫與江歌微信聯絡的記錄。因為涉及守秘義務,我目前還無法透露細節內容,但是,在整個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過程中,劉鑫是負有很大責任的。假如,陳世峰的供詞是靠譜的話,江歌媽媽估計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劉鑫!

所以,有時候,道義的責任,比司法的責任更重大!很期待,劉鑫能夠到庭作證。

江母發布的另外一些內容,則顯得更加意味深長。

我詢問了一位律師,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中國,假如劉鑫當時真的鎖了門,阻斷了江歌逃生的機會,依照我國法律,劉鑫是否要負法律責任。律師表示,依照這種假設情況,劉鑫可能存在兩個過錯,一是置江歌於危險境地,即將她牽入她和前男友的糾紛中,二是反鎖屋門導致江歌失去了逃生的機會和可能,但因為我國法律沒有對這類行為作出明文規定,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法律沒有規定罪名,就不負有刑事責任,但是,法律責任不只包括刑事責任,還包括民事責任,假設情境參照我國法律,劉鑫應該依法對江歌母親進行民事賠償,並向江歌母親賠禮道歉。

鑒於以上已有的信息,對這個案子的評判不妨再等等,不必急著說誰是受害者,誰應該被保護。

至於另一種聲音,也常出現在一些重大案件之後,那便是閃爍著人性的光輝以上帝的視角召喚受害者的家屬早日解開心結,原諒對方也放過自己。

葯家鑫案、復旦大學投毒案發生後都有人發出這樣的呼籲,希望不要以血還血,放兩個年輕人一條生路,一個家庭已經破碎,不要讓另一個家庭也破碎。我曾與一個刑事辯護律師聊起這類觀點,他略有些憤怒地說,當人們都在關注嫌疑人家屬的痛苦時有沒有考慮過死者家屬的感受,同情罪犯就是又給了受害人家屬一刀,對於許多受害人家屬來說,經濟賠償並不能使他們感到寬慰,看到罪犯償命才是對他們最好的安慰。

女兒遇害後,江母的微博常常字字句句蘸滿淚水。

她在日本看到女兒慘不忍睹的屍體;

2016年11月5日她一天發了41條微博,凌晨說去睡一會,結果不到1個小時後就又發布了新的微博,因為閉上眼全是噩夢;

她用自己的手機給女兒的手機發微信,假裝和女兒聊天;

她抱著女兒的骨灰回國,在機場拒絕讓女兒的骨灰過安檢帶,她說貨物才過安檢帶,江歌是個人;

她在除夕夜抱著女兒的遺像聽著鞭炮聲以淚洗面;

她在女兒離開近一年後還是會哭到嘔吐;

......

跟經歷著這些的人談人性的寬容,談和解,就像是一個幫凶。經歷了這些的人即使仇恨也沒有什麼不妥,如同《看不見的客人》這部電影所展示的,喪子之痛是任誰都無法輕易釋懷的。如果有寬容有諒解,也只能是當事人自己的選擇,痛的人才有資格說「都過去吧」,其他任何人,無權置喙。

最近網路的焦點都放在劉鑫的身上,有些忽略了陳世峰,倒也確實有些不應該,因為據江母披露消息,陳世峰雖然承認了殺害江歌,但也在企圖以各種方法逃脫法律的制裁。

最新消息是陳世峰稱行兇的刀是江歌隨身攜帶的,而非他提前準備的。兇器的來源關係著案件的性質,是蓄意殺人還是臨時起意,刑罰區別很大。

2016年11月25日,一篇名為《日本留學生殺人嫌疑犯,是我認識的人 》的帖子出現,作者是陳世峰的前女友,這位女生講述了她與陳世峰之間的一次矛盾衝突,根據她的講述,陳世峰的性格比較極端,會出手打女人。

11月14日,陳世峰的母校華僑大學發文證實陳世峰在校期間確與同學發生糾紛。

江歌母親還表示,案發至今陳世峰的父母也沒有聯繫過他,沒有一句道歉的話。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新聞117 的精彩文章:

促京津冀區域旅遊 西青霸州達成戰略合作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要出國標  現對外徵集意見
《你和我的傾城時光》殺青 金瀚趙麗穎首度演CP
本市今起正式供熱 維修服務電話24小時開通
《王牌特工2:黃金圈》將映 劇情升級重磅回歸

TAG:新聞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