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至2元的快遞代收費用你會交嗎?
早8點記者 桃小桃饅頭
雙十一的購物狂潮已經過去,又到了一天收好幾個快遞的時候了,可對於上班族來說,不能寄到公司又沒人在家收就很尷尬了,因此有很多人會選擇讓快遞小哥寄放在小區門口的便利店裡,市民施小姐就是如此。不過最近,她卻發現再去小區便利店取貨時,被要求付1元到2元不等的代收費用,對此施小姐感覺有點坑,「代收費有點貴了吧。」
便利店代收快遞要收費
有人覺得方便有人覺得貴
市民施小姐住在園區文薈苑小區,由於她在雙十一買的快遞到了,但因人不在家,快遞小哥便建議她把快遞寄放在小區便利店裡。施小姐覺得不錯,可晚上去拿的時候被告知要交1塊錢的代收費用。「我之前都沒寄放過不知道,可聽別人說是不用給錢的,我就有點納悶了。」施小姐最終拿了一個小快遞和一個大快遞,一共給了3塊錢,「店主說大快遞要給2塊。」
對此,小8向店主進行了解。店主稱他們小區里還有兩個這樣的便利店,都是相同的定價方式,「一開始不收錢,可是快遞寄放的人越來越多,我們又要整理又要騰空間出來,還是蠻費神的,後來就收錢了,住戶對我們也是支持的。」在便利店裡,小8看到不少住戶在下班以後過來取快遞,其中也有與店主很熟悉的,如果再買了點東西,店主也就不收他們快遞代收費了。住戶錢先生表示這樣的代收挺方便的,「人家給你保管著,收點錢也是應該的。」
代收方需保證代收品完好
否則要承擔賠償責任
為此,小8詢問了江蘇百年東吳律師事務所的席志偉律師,他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業主收件人與快遞人員和第三方便利店、超市等達成了一致,在業主收件人願意付款的情況下就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是在業主收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代收並且強制要求對方付款,那就是不合理的。
此外,席律師還表示要注意代收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遺失、破損情況,「如果是雙方達成付費代收服務協議的,則代收方有義務保證代收品完好無損,否則將要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代收時即損壞,則第三方不應接收,再由業主向發貨方或快遞方主張損失。」席律師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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