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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齊代王僧虔書論《筆意贊》:書法妙道在於神采與形質兼而有之

南朝齊代的王僧虔,是一位值得重視的書論家,其書論代表作有《論書》、《又論書》和《筆意贊》。《論書》、《又論書》是對於書法家的品評著作,它們和稍前的羊欣(南朝宋代人)的《采古來能書人名》等,基本上屬於「紀事的批評」。也可以說,它們是中國書學批評史上最早的「紀事的批評」。這類紀事批評,最能顯示書壇的風尚。

王僧虔書論

王氏在《論書》中,把「天然」、「功夫」作為評書的兩種尺度,用以衡量前代書家,並特彆強調「筆力」、「骨力」。如「郗超草書亞於二王,緊媚過其父,骨力不及也。」「孔琳之書,天然絕逸,極有筆力」。自蔡邕提出了「力」這一範疇以來,在南朝,王氏在書評里最集中、最突出地強調「筆力」、「骨力」,而這與衛夫人《筆陣圖》中的「善筆力者多骨」也是相通的。

書法家衛夫人

王氏《又論書》的美學價值,最主要表現為首次將「筋」與「骨」相提並論。在晉代,楊泉《草書賦》就有「骨鯁強壯」之語;《晉書·衛璀傳》則說:「漢末張芝亦善草書,論者謂璀得伯英筋,靖得伯英肉。」這是首次「筋」、「肉」並提,而到了王僧虔《又論書》中,成了「伯玉得其筋,巨山得其骨」。

伯玉,即衛璀。巨山,即衛恆。王氏對《晉書·衛璀傳》中的評語有沿用,也有增刪。他對衛璀的評價與《晉書》相同,但去掉了索靖得其肉,而加上了衛恆得其骨。王氏的增刪,或是根據歷史上的流傳之語,或是根據自己。對衛恆書法的直接觀照品評,總之,他認為筋、骨並提比筋、肉並提重要得多,而從歷代的書法創作實際看,也確實如此。

古人書法

王氏書論中,最重要、最有價值的是「神采」論。《書苑菁華》載有其《筆意贊》,其序云:「書之妙道,神彩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以斯言之,豈易多得?必使心忘於筆,手忘於書,心手達情,書不忘(妄)想。是謂求之不得,考之即彰。」

這段書論譯為白話,大意是說,書法作為一門奇妙的藝術,應把神采放在第一位,形質放在第二位,神采與形質兼而有之,才能遠紹古人的書法成就。如此說來,優秀的書法作品哪能輕易創作出來?從事書法創作時,一定要使精神放鬆,心無掛礙,忘掉手在握筆,忘掉手在寫字,心和手只覺得在抒發情感,書寫時不被各種雜念所干擾。這就是說,好的書法作品,刻意追求反而寫不出來,考察它好在什麼地方,其中的道理又是非常清楚的。

《淮南子》

王氏的《筆意贊》,把「筆意」即「書之妙道」分為「形」和「神」兩個範疇,並從新的美學高度提出了新的品評標準:神採為上,形質次之。王氏這一書法理論觀點,根植於漢、魏、晉三代的哲學傳統之中。如漢代的《淮南子》就說:「以神為主者,形從而利;以形為制者,神從而害」;「太上養神,其次養形。」都強調以「神」為主、為上,而以「形」為從、為次。湯用彤《魏晉玄學論稿·言意之辨》指出:「漢代相人以筋骨,魏晉識鑒在神明。」

在王僧虔的品鑒理論中,不但有「筋」有「骨」,而且有「形」有「神」,構成了以「神」為主的有機的生命系統。它一方面融合了以往的哲學精神,繼承了漢、魏、晉三代的人物品鑒標準;另一方面又和以往的繪畫美學相溝通,相聯結,發展了顧愷之「以形寫神」的理論,明確地制訂出「神採為上,形質次之」的品評標準,這一標準完全適用於書法這一特殊的藝術門類。王氏還認為,形與神必須相兼,不可偏廢。這也符合書法創作的實際,形是居神的體魄,神是主形的精靈。

東晉·顧愷之《洛神賦圖》局部

王氏進而認為,要創造以形傳神、形神兼備的書藝佳作,必使心忘於筆,手忘於書,手筆相忘或書不妄想,達到人書俱化的境界。王氏特地拈出一個「忘」字,提出了創作中必要的「忘」的心理機制。而這個「忘」字,又和庄學中「心齋」、「坐忘」等境界相通,亦即所謂「用志不分,乃凝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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