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稱她倆是姐妹,邱毅被判3個月
新聞
11-22
因在電視節目中,誤稱名字相似的兩人是姐妹,邱毅昨天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新台幣,可上訴。
邱毅
去年3月,現為中國文化大學教授的邱毅在政論節目中評論「浩鼎案」時,誤稱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是浩鼎大股東鄭秀珍的胞姐,暗示鄭秀玲也涉入浩鼎案。
事實上鄭秀玲與鄭秀珍並非姊妹。鄭秀玲因此控告邱毅誹謗,台北地院昨天認定,邱毅未經合理查證即散布不實,犯後態度欠佳,判處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鄭秀珍
審理時邱毅認為,自己是應邀上節目,製作人在給他的腳本上,寫明鄭秀珍是鄭秀玲的妹妹,他當時誤以為中天已向鄭秀玲查證過,就在節目中提出兩人可能是姊妹關係,但沒有誹謗犯意。
法官認為,邱毅即使輾轉聽聞,也不能道聽塗說、以訛傳訛,不能以此免除合理查證的義務。邱毅是公眾人物,一向以「揭弊」形象自居,影響力顯非一般街頭巷尾尋常閑聊,邱未經實質查證即輕率散布不實,有真實惡意。於是做出如上判決。
翁啟惠
2016年爆發的「浩鼎案」,是指「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因研發了抗乳癌新葯,結果股價飆升,但當年2月股價暴跌,浩鼎公司被曝出內部大舉拋售股票。隨後,蔡英文之兄也被爆出是浩鼎公司第五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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