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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元勛蔡鍔傳奇之二十四:發展實業

原標題:護國元勛蔡鍔傳奇之二十四:發展實業



蔡鍔(1882-1916)

蔡鍔在推行各項財政改革的同時還深刻認識到:「當此改革伊始,經營締造,百端待理,莫亟於財政,然必以實業盾其後」。雲南「非急振興實業,無以為自立之地」。基於此,蔡鍔在都督府內設實業司主管實業事務,並採取積極措施,大力發展雲南實業。


一、振興礦冶業。雲南礦種全,儲量大,分布廣,世界已知140餘有用礦種,雲南有112種。其中,鉛、鋅、錫、銅、磷為雲南五大優勢礦產。因此,雲南素有「有色金屬王國」和「天然地質宮」的美譽。雲南的礦冶業歷史悠久,早在商代後期,雲南地區就出現了銅冶業。此後,歷經周、漢、三國、兩晉、南北朝、唐、宋,雲南礦冶業發展從不間斷。元明時期,由於雲南成為全國的省一級行政區劃之一和內地軍民以軍屯、民屯等方式大批向雲南移民,促使雲南的農業、手工業和商業等都獲得了很大的發展。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多以及雲南與內地交流的增加,雲南的礦冶業相應得到擴大和發展。清初,雖然清政府實行「礦禁」政策,但鑒於雲南礦冶業的發展,既可提供大量的貨幣(金、銀)或貨幣原料(銅、鉛、錫、鋅),又可增加稅收,還能提供駐滇官兵的兵餉,因此,對雲南的礦冶業不僅不禁,反而給予一定的鼓勵。在這種背景下,雲南的礦冶業在元明兩代的基礎上進一步得到發展。到乾隆年間,雲南每年開採銅礦有三四十處,年均產銅超過l000萬斤,最高年產1400多萬斤。當時,雲南的銅產量佔全國產量的95%,銀產量佔全國比重的97%,其他如錫、鉛等都已達到相當的規模。鴉片戰爭以後,洋貨湧入,白銀外溢,銀貴(銅)錢賤,洋銅輸入中國,加之清政府壟斷礦價、采冶技術落後、礦產資源衰竭以及雲南漢回民族矛盾激化、互相劫掠等原因,雲南礦冶業每況愈下,銅的年產量最高不過百餘萬斤,通常僅數十萬斤,其他礦冶業也元氣大傷,萎靡不振。



雲南箇舊錫廠

在深入分析雲南省情後,蔡鍔指出:要發展雲南經濟,振興礦冶業「洵屬根本至計,欲瘳貧而策福,非此莫望」。他認為,「非開礦無以辟利源」。開發礦業對於雲南具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可辟利源,通過徵收礦冶業稅,不僅可增加雲南的財政收入,而且還可紓中央之財力;另一方面通過自己組織開採,可免列強之覬覦之心,維護國家利權。為此,蔡鍔在雲南政局趨於穩定之後,即親帶礦師深入箇舊、蒙自等地對礦冶業進行調查研究。摸清情況後,他簡單地算了一筆帳:當時,箇舊的錫廠每年約出錫一千餘萬斤,東川銅廠出銅二百餘萬斤,若增加投資,改進工藝,加強管理,則錫產量可增至二千餘萬斤,銅產量可增至一千餘萬斤,達到清朝乾隆年間時的水平,再加上銻礦和金銀礦,雲南的財政收入每年即可增加數百萬,這樣,雲南不僅不需要中央撥款,而且還可能有節餘,支持中央。同時,蔡鍔還認識到,礦業的開發還可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開發鐵礦、煤礦,可用鐵礦石和煤炭生產出鐵軌,有利於鐵道的建設;由於有銅,雲南可建制幣廠,利用滇銅製造全國的銅幣,既不必從日本購銅,避免利權外溢,又有利雲南工業的發展。基於上述認識,蔡鍔高度重視雲南礦產的開發,力主把礦業作為雲南經濟開發的重點,並具體採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廢除清政府壟斷礦產的政策,制定雲南礦務暫行章程。清初以來,雖然清政府對雲南的礦冶業給予了一定的鼓勵,但對主要礦產(如銅),實行「官辦、官收」的統制政策,客觀上嚴重地阻礙了雲南礦業的發展。辛亥革命後,蔡鍔認為,「前清礦章,對於勘礦採礦各節,規律太嚴」,影響人民開發礦業。於是命實業司擬定雲南暫行礦章,經軍政府批准後,頒布實施。[6]該礦章「以開放為宗旨,如無窒礙者均一律維護,以辟利源」,因而民間稱便,極大調動了民間勘礦採礦的積極性。同時針對當時一些礦區周邊治安狀況不好的情況,蔡鍔還主張籌辦礦警,並設游擊隊,以保護礦主財產,維護廠礦生產、生活秩序。所有這些,為辛亥革命後雲南礦業的迅速恢復和發展創造了較好的外部條件。


2.調查資源,突出重點,促進發展。箇舊的錫和東川的銅是雲南礦產業的兩大主打產品,但由於開採年代久遠,礦產資源趨於枯竭,其他礦種的采冶也存在類似問題。基於此,蔡鍔在主張重點維持箇舊錫廠和東川銅廠的同時,要求實業司組織開展礦產資源調查,「刊發表式,分已開、未開之礦山及已開荒廢礦山三種,通令各屬地方官暨實業員,悉心調查,分別具報」,摸清礦產底數,以便制定開發規劃,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採。


3.積極改進開採方法,提高經濟效益。在實地考察雲南礦業的過程中,蔡鍔看到,當時雲南礦產的開採、冶煉多沿用原始的土法生產,技術陳舊落後,勞動生產率極端低下。為增加產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加快發展雲南礦冶業,蔡鍔主張「宜漸變土法,廣聘礦師,開採冶煉,均用機器」,並要求實業司派員去日本調查實業,聯繫購辦急需的機器。同時,他還要求設立礦物化驗所、地質調查研究所,創辦礦業學校,研究和推廣先進的開採和冶煉技術。


4.積極提倡資本經營方式,鼓勵資本家合資經營。工礦企業採用什麼樣的經營管理方式,中國近代史上曾有過兩種不同的主張和實踐。洋務派代表人物曾國藩、李鴻章等主張官辦、官督。早期維新派代表人物薛福成、鄭觀應則主張官、商並行。受資產階級民主、自由思想的影響,蔡鍔反對官辦、官督,主張官、商平等,自由競爭,尤其提倡辦股份制企業,實行合股經營,民主管理。他曾對封建衙門作風盛行、經營效益低下的洋務派所創辦的兵工廠提出尖銳的批評,認為在這些工廠中,「官吏負辦事之虛名,而不求實效,局內役員工役肥私囊,而不計其優劣利害」,長此以往,工廠勢必破產倒閉。而實行合股經營,則「一資本家之力量不足,則合眾資本家以謀之。如此則獲利必厚,廠主無倒閉破產之虞」。為了擴大東川銅廠的生產能力,1913年,蔡鍔親自組織官商集資六十萬,合辦東川礦業公司,「宗旨在改良滇省之東川銅、鉛諸礦產並擴充它項礦業,以期為全滇礦業之模範」。次年,該公司就產銅144萬斤,鉛74萬斤,鋅38萬斤。

5.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撥款和引進外資,解決開發資金嚴重匱乏的問題。在謀劃振興雲南礦冶業的過程中,蔡鍔遇到了矛盾。一方面,振興礦冶業,「須有巨款以培其基」;另一方面,「滇省財政困難,無餘資可以助長實業」。雖然,為解決資金短缺,他積極響應黃興倡議,在雲南發起國民捐,但由於雲南民眾本來就貧困,所籌資金不過十餘萬元,除能稍紓財力外,難以辦成大事。在嚴酷的現實面前,蔡鍔認識到,解決發展雲南礦業資金問題的主要途徑是爭取中央撥款和引進外資。因此,蔡鍔多次上書南京臨時政府和北京政府,報告雲南財政困難情況,「有望中央之提挈」。袁世凱電告蔡鍔:「所請規復協餉及指撥各餉各節,已交財政、陸軍兩部從速核辦。」蔡鍔似乎看到了希望,又立即致電財政部長熊希齡「乞鼎力玉成」。但財政部卻複電稱:「中央財政艱窘,正復相同,借款未成立以前,本部實難擔任。」這無異給蔡鍔澆了一盆涼水。結果蔡鍔不僅未得一文撥款,後來反而還為應中央財政「急需」,主動「籌解中央二十萬元」。在中央政府無法撥款支持,地方財政匱乏的情況下,蔡鍔產生了利用外資的想法。他深刻認識到,「雲南非擴張實業、交通,不能發達,非借外債亦不能舉辦」。因此,他多次主持軍政府政務會議專題研究借外債事宜,最後議定「無論多寡,決定借債」。經反覆研究和測算,政務會議原則確定借款總額以三千萬兩為率,用途為修建滇邕(桂)鐵路和整理礦務實業,年息五厘,折扣九七以下。隨後,蔡鍔多管齊下,一方面派肖堃東渡日本,向尚在日本的梁啟超求援,請其代為「籌度一切」,向美國借款,「少則五百萬,多則五千萬」;一方面派唐省吾與法國駐昆明領事聯繫,商借法款;一方面請求袁世凱任命呂志伊為雲南招商使,前往南洋及美、澳各埠,「招致華僑組織公司來滇開礦,並募集華僑公債,為滇省提倡實業之用」。一方面派實業司次長華封祝赴北京參加工商議會,提請從大借款項內撥濟雲南開礦經費1000萬元,由雲南「自借自還」。在當時的情況下,雖然幾經努力,無論是中央撥款還是利用外資均幾無成效可言,但蔡鍔為之所作出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


二、發展交通業。雲南地處西南邊陲,全境萬山重疊,交通險阻。境內雖有幾條大江,但都水流湍急,不通舟楫。只有蠻耗以南的紅河、剝隘以東的西洋江,可通短程水運。所以,交通全靠人力步行,貨運則專靠騾馬馱運,人挑人背。歷史上形成的雲南與內地各省的交通要道,一是川滇大道,從昆明經會澤、昭通、鹽津到四川的敘府(宜賓),行程約22日;二是滇黔大道,從昆明經曲靖、平彝到貴州的貴陽,行程約20日,若至漢口,還需20日,共40日;三是滇桂大道,從昆明經廣南、剝隘到廣西百色,約需24日,若由百色再經南寧到北海,還需31日,共55日。交通的不便,不僅影響了雲南經濟的發展,而且也阻礙了雲南與內地的經濟文化聯繫。1910年,滇越鐵路通車後,雲南的交通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由昆明乘火車可直達越南的海防港,再由海防港搭輪船至香港,一共只需6-7天。由香港乘船,可至海外各國,也可到上海,到上海後轉內地各省就大大方便了。因此,滇越鐵路的通車不但大大縮短了雲南與國外的距離,密切了雲南與東南亞各國和歐、美、日本的聯繫,也縮短了與國內一些省份的距離。但是,滇越鐵路是法國帝國主義插入雲南的一條吸血管,路權完全操縱在法帝手中。據有關資料所記載,「滇越鐵路運價較國內各鐵路為高,且一律以越幣核算,故自金價騰貴,其收費亦隨之增加數倍,又貨物過越南時,雜費甚多,不堪苛擾,是皆本省對外貿易之莫大障礙,而輸出貿易,受害尤為重大。」


面對如此的交通條件,在積極組織開發礦產的同時,蔡鍔清醒地認識到,交通是制約雲南礦冶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滇中礦產雖豐,而未收厚利者,雖因開採無法,實亦交通不便為之梗阻」。經過具體調查,蔡鍔發現,「鐵路未通之處,嘗有礦苗透露,紳民集資開採,每因銷路不暢,運費過多,反遭虧折。至鐵路已通之地,又須假道越南,路權在彼,動招挾制」,而且,即使利用滇越鐵路運輸,由於法國的壟斷經營,費用較高。例如,箇舊生產的錫板若要輸出海外,須經蒙自的碧色寨運至越南的海防,每噸須車費四十元,而滇越鐵路公司還在請求河內總督同意每噸再加五元,這樣算下來,就會進一步增加成本,既影響銷路,又減少收入。同時,蔡鍔看到「東川之銅則須陸運至蜀,始能改由水運,艱險萬狀,窒礙孔多,故目下存銅至百數十萬斤,行銷極滯」。有鑒於此,蔡鍔提出,在開發礦產的同時,還必須改善雲南的交通條件,建立「以鐵道為主,以馬路為輔」的現代交通網路,以「籌(礦產品)暢銷之路」。這樣,「輸出之品,滇越鐵道公司不至壟斷其利,價愈廉則銷路愈廣。輸入之品,源源接濟,不至米珠薪桂」。1912年,箇舊、石屏、建水、蒙自等地錫礦主李光翰等48人聯名上書蔡鍔,提出由民間集資,興建一條由箇舊到蒙自、建水、石屏的民營鐵路與滇越鐵路相連接,以使箇舊一帶的礦產品可直接通過鐵路直達越南的海防港,省去由箇舊陸運到蒙自的碧色寨,再由此地上鐵路的的諸多麻煩。蔡鍔見書後,當即欣然命筆予以批准:「均准照辦,在路事未成之前,不準輕議停止。」並由軍政府出面先後向滇蜀鐵路公司擔借150萬元充作股本,箇舊錫業各界集股100萬元,促成該工程於1913年動工。在支持商民興修個碧石鐵路的同時,蔡鍔認識到,要從根本上改變雲南的交通條件,不能只是依靠滇越鐵路,必須自力更生,自己規劃和修建新的鐵路,徹底擺脫帝國主義對雲南交通的控制。因此,主政雲南期間,蔡鍔積極主張修建滇桂鐵路,以改善雲南交通狀況。



蔡鍔為修建滇桂鐵路致袁世凱電


在籌劃鐵路的同時,蔡鍔還重視公路的修建。他要求各地將轄區內應修道路,先行勘測、核算和籌集修路資金,擇要修築。並支持創設近代水運事業,仿蘇杭內河行駛汽船之法,創立輪船公司,新造小輪船行駛於滇池,「開駛以來,商民便之」。與此同時,蔡鍔還注重發展通訊、郵政事業,規劃架設昆明至昭通、昭通至敘府、東川經會理至寧遠、思茅至順寧和麗江經中甸至巴塘等五路電(話)線,凡5200餘里,由於財力有限,先修通麗江經中甸至阿墩電線,又與四川合力籌設阿墩至巴塘無線電報。並在威遠、鎮邊、新平、南安、易門等11個未通郵政的縣添置郵政機構,使全省各縣全部實現了通郵,於是,「全省消息漸靈通矣」。


三、發展農業和工商業。在積極發展礦冶、交通的同時,蔡鍔還重視發展雲南的農、林、畜牧和工商業。他認為,雲南雖然多山,但自然條件較好,有利於農業的發展,其「天氣溫和,尤利於蠶。童山濯濯,可以種植普茶,一經提倡改良,歲入當亦不資」。[30]因此,軍政府成立後,蔡鍔在實業司設農林局,內設農、林、蠶等股,「凡農林蠶一切事宜,責令該局實地辦理」。並成立省農會,進行一些農事調查、選種試驗、踏勘水利、反映農村疾苦等工作。具體而言,以蔡鍔為首的都督府在發展農業方面所採取的政策措施有:


一是鼓勵墾殖。都督府頒行《墾荒規則》,要求各地查清荒田情況,限一年至一年半內墾種,公田逾期,地方官負責,民田逾期,由地方官查收招墾。並規定新墾土地10年後方升科納糧。


雲南東川紅土地


二是選育良種。雲南都督府還先後頒布《徵集籽種令》、《徵集稻種八條》、《調查土宜一覽表式》、《調查氣候一覽表式》等,對全省農業生產條件、作物品種等進行了較為系統詳盡的調查。並進一步擴充農事試驗場,對糧食、蔬菜、林木、花卉等數千個品種進行種植試驗,在此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選定優良品種,推廣種植 ,以改良品質、提高產量。


三是提倡桑蠶。雲南都督府頒布了《倡辦蠶林實業團章程》,規定每府州廳縣設總副團長各1人,監督1人,每村設分團長一人,並在每村頒發《栽桑白話》、《種樹圖說》各—本,介紹種桑知識,並要求各縣設立模範桑園、蠶業實習所,以交流推廣種桑養蠶經驗,擴大種桑養蠶規模。在此基礎上,又在昆明設繅絲廠收繭繅絲運輸出口。至1914年,全省年產鮮繭62萬餘斤,值銀18.9萬元,於農戶經濟不無小補。


四是提倡植棉。由於種棉能當年種植當年見效,又有利於紡紗原料自給,擴大紗廠規模,雲南都督府更為重視,不僅專門設立「督辦棉業機關」,而且頒行《督辦棉業章程》37條.《督辦棉業細則》26條,擬訂三年計劃,分步實施。並組織開辦了「阿迷棉業試驗場,」查考全省氣候土宜,試種美國種、通州種、阿迷種等9個棉種,寫出詳盡試驗報告以供參考。同時,令各縣調查宜棉土地面積及種植情況,要求擴大種棉面積,使棉花產量不斷增加,至1915年棉花產量達到了230餘萬斤。



雲南茶山


五是整修水利。都督府頒發了《調查水利填表規則》,組織調查水利情況,並重點組織整治了嘉麗澤、撫仙湖、星雲湖,完成了一批小型水利工程的修復、興建,變水患為水利。值得一提的是,蔡鍔還親自抓嘉麗澤治理,不僅親臨現場視察,而且具體規劃整治工程,從而使嘉麗澤周圍的夏秋洪患面積大為減少,數萬畝土地可在秋末種植菜籽、麥子等農作物。


六是減輕負擔。都督府取消了清末強行徵收的「隨糧鐵路股本」,合併地丁、田賦徵收種類,簡化徵收手續,與民方便。並嚴令各地官吏認真執行,不得陽奉陰違,從中舞弊滋擾農民,否則要從嚴議處。以上措施,雖沒有觸動雲南農林中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生產關係,也不可能根本改變雲南農業經濟的落後狀況,但也給雲南農業的發展開闢了一些新路子,使當時的農業出現了一些新氣象。


與此同時,蔡鍔很重視工商業的發展。他認為,中國工商業幼稚已極,急需合群力獎勸而提掖。故採取振興工藝,整頓實業及贊助商業的政策,要求各地設立實業所、建設局興辦實業,通令調查全省工藝產品及全省商業狀況,設全省模範工廠,分為金工、化工、染織、紡織、縫紉、陶瓷、圖印等幾大類,利用本省原材料及固有工藝加工製造,並整頓商品陳列所,籌設勸工廠,以開拓市場。在此期間,雲南的手工業得到較快發展,新出現了火柴、肥皂、針織、五金、石印和鉛印、瓷器、洋燭等行業和品種,原有的煙絲加工、茶葉加工、玉石加工、爆竹煙火、紡織、糕點食品等行業進一步發展。同時軍政府支持創辦了富滇銀行,主要向商號貸款,對雲南商業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再加上,蔡鍔任期內,全省安謐,秩序如常,商旅通行,進一步促進了工農業產品的生產、流通、銷售,市場上出現繁榮景象。


總之,在以蔡鍔為首的雲南都督府的重視和推動下,民國初年的雲南出現了一股興辦實業的熱潮,刺激了雲南經濟的發展。1913年雲南的財政收入在沒有外省協濟的情況下仍明顯增加,比上年猛增近100萬元,增長14.5%。這在當時確是一個奇蹟,對於推進雲南近代化建設,鞏固雲南民主革命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


(摘自:鄧江祁著《護國元勛蔡鍔傳》第五章「經略南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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