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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主義(2)第二波女權主義運動

原標題:女權主義(2)第二波女權主義運動


直到20世界中葉,雖然大多數婦女們取得了投票權,但歐洲的部分國家,婦女仍缺乏很多重要的權利,瑞士的婦女直到1971年才取得聯邦選舉中的投票權。


1945年,美國的女權主義者為了改變妻子被丈夫控制的社會普遍現象,推動進行家庭法案「Family Laws」的改革。雖然英美等國取得了階段性成功,但很多歐洲內陸國家,已婚婦女的權利依然很少。比如在法國,1965年以前,妻子如果沒有得到丈夫的許可,是不能到外面工作的。同時,女權主義者也在積極的運作,她們極力的想把強姦法案中的婚姻豁免條款刪掉,什麼是婚姻豁免呢?就是婚內強姦,不算強姦,妻子沒有起訴權,丈夫因此也就無罪。早在50年前的第一波女權運動中,女權主義者就曾試圖將婚內強姦在法律上定義為犯罪,但是收效甚微,幾十年的努力一直沒有成功。

婚內強姦Marital rape),又叫配偶強姦(spousal rape),是指在沒有取得另一方配偶同意的情況下,強行與配偶發生性交的行為是家庭暴力和性虐待的一種表現形式。婚內強姦和家庭暴力絕大多數情況下女性為受害群體。當下討論這類話題,也會討論男性作為受害對象的的情況,雖然這種情況很少見。中國也普遍存在婚內強姦的現狀,中國對於婚內強姦沒有明確的立法規定,而且婚內強姦在中國一直以來是一個相當敏感的話題,由於我國現行刑法對此沒有明確界定,司法實踐中出現了相似案件判決結果迥異的現象。



關於中國當下的婚內強姦到底是不是罪,性學界、法學界都有討論,但因為沒有明確的立法規定至今仍爭論不休。婚內強姦的話題還包括:


婚內的強迫性的口愛、手愛、肛交等行為是否構成婚內強姦;

女性對男性的性暴力,是否也構成婚內強姦;


婚內強姦是罪是錯;


婚內強姦造成傷害,能否申請賠償等等


如果你對此感興趣,可以留言發表你的看法。


其實性學很好玩,婚內的強迫性性行為是不好的,我們國家甚至有可能將來為此立法,那我想請各位思考,如果婚內強姦是錯/罪,那婚內不同房性的冷暴力,又是什麼呢?家庭性的冷暴力?如果有,該不該懲罰,又該誰懲罰,該怎麼懲罰呢?如果你曾遇到過上述狀況,另一半就是不與自己做愛,遇到了性的冷暴力中的無性婚姻你不用找警察叔叔,更不用找法官爺爺,首先要找阿彪哥哥。

1949年,法國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提出了關於女性問題的存在主義觀點和馬克思主義式的解決方案,並寫出了一本影響深遠的書《第二性》(法:Le Deuxième Sexe,英:The Second Sex),共上下兩卷,這本書縱論了由古至今女性的處境、地位、權利等,並探討了女性個體發展史所展現的性別差異。被稱為「女性聖經」。第二波女權主義思潮發展成女權運動是從20世紀60年代初開始,直到現在,並且與第三波女權主義有部分重疊。第二波主要解決女性和性別的社會性問題,如男女平權,消除性別歧視等。



第二波女權主義者如波伏娃等人認為婦女的文化不平等與政治不平等是一脈相承的,不可分割,並鼓勵女性了解生活方面的深刻的政治化含義,並反思造成性別歧視的社會根源,鼓勵女性參與社會活動和政治活動。個人/私事即政治。"ThePersonal/ private is Political"。正是這段時期女權主義和運動的行動口號。



世界上其他國家也在這一階段發生各式各樣的女權運動,這一時期中國的女權主義思想表現為共產主義革命帶來的婦女權益的解放和婦女地位的上升1956年,埃及也發生了國家女權主義運動,其他中東地區的國家也發生著各具地區特色的女權運動。在拉丁美洲,如尼加拉瓜等國,也產生了女權思潮,雖然沒有實現社會意識形態的變化,但也改善了婦女的生活質量。

第二波女權主義思潮,影響深遠,對後來的同性戀平權運動性解放運動都起了直接的促進作用,可以說至少在法律和社會上,男女兩性實現了平等,人類社會中男女平權社會的雛形,已經產生。


張彪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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