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盛:現代世紀的開場——紀念宗教改革運動500周年
原標題:葉盛:現代世紀的開場——紀念宗教改革運動500周年
Ⅰ.導火索
16世紀是歐洲現代歷史的第一個世紀。
500年前的今天,1517年10月31日,在神聖羅馬帝國的維騰堡,來自維騰堡大學的馬丁?路德教授將他的《九十五條論綱》釘在了教堂的大門上。像現在的學術期刊、網路論壇一樣,將自己的觀點公示在教堂大門,以邀請學術商榷是中世紀神學家們習以為常的做法。馬丁?路德萬萬沒有想到這篇旨在譴責教會出售贖罪券的論文竟然會引爆歐洲宗教的大分裂,他更不會想到他所掀起的巨浪振蕩了數百年,並在無意中開啟了一個新世界。
維騰堡教堂大門
專業研究聖經的路德是一名孜孜不倦追尋救贖的僧侶。他的核心主張叫「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by faith)」,意思是人人可以通過信奉上帝,免去原罪而成為「義人」,最終得到救贖。人能獲得拯救是因為上帝的恩典,而不是人自身的努力(聖功)。也就是說,人可以免去了長期以來教會設立的那套繁文縟節的聖禮,而走向天堂。
無論在行為上,還是在觀念上,路德都無意於製造一場革命。對於在自身內部已經窮盡探索了一千五百年的基督教信仰來說,路德表述的並不是一種全新的教義,連路德自己也不認為是新的。作為一名執著虔誠、滿懷宗教熱情的信徒,他只是在傳達他自身基於多年聖經研究的神學心得。
馬丁?路德
但是,路德卻生逢其時,獲得了歷史給予的機會。路德的《論綱》幾經朋友圈的手工轉抄和瑞士等地地下印刷廠的印製,迅速在帝國的大地上流傳開來。不久,路德就開始收到倒流到他手上的小冊子,事態往出乎他意外的方向發展。自中世紀晚期,天主教會的腐敗和民眾的精神焦慮在加劇,教會內外不滿之聲綿綿不絕,教會內部改革的呼聲也很高。教會通過出售贖罪券來生財的行徑特別不得民心。路德旗幟鮮明地質疑以贖罪券替代真誠信教的做法,並提出明確的新信仰方式,顯然深得民心。整個德意志開始躁動了,在學術和印刷媒體上的論戰開始了,教會陷入了混亂,路德也成為既家喻戶曉又廣受爭議的公眾人物。在很多認為「德意志是教皇的奶牛」(羅馬教會每年的一半收入來自德意志)的人眼裡,路德敢於直言叫板盤踞在羅馬的「外國」權勢,便是德意志的民族英雄。
但是,宗教改革(以下簡稱「宗改」)運動尚未真正拉開帷幕,直到1521年4月18日路德在沃爾姆斯帝國議會上的激情演說。在前一天,專門前來召見的帝國皇帝查理五世還給了他24小時的最後通牒,要求他撤回「異端邪說」。而正是這接下來的24小時,給查理五世帶來了34年的半輩子煩擾,給歐洲則帶來了一場歷時一個半世紀的史無前例的運動。在次日他們倆人生中唯一一次會面中,年輕的皇帝默默地聽著,路德則將聽證會變成了演說會,坦誠而慷慨地作了陳述,堅持了自己的教義。「我站在那裡,我別無選擇」(Here I stand. I can do no other.),路德的結束語流傳了下來。路德與教廷和帝國皇帝的公然決裂標誌著教派對立及運動的真正開始。
1521年,馬丁路德在帝國議會
在新教的眼裡,中世紀教會一手發展起來的信仰方式已經蛻變為對於繁文縟節的遵循,對各種聖禮和功德善行的要求,一方面使得教會把持著信仰的核心,另一方面又加重了信徒的負擔。以路德為代表的新教思潮則強調精神內省,倡導以直接的形式與上帝交流,顯然是更受歡迎的救贖方案。針對新教徒認為正在敗壞的天主教會,他們的口號就是「回到聖經,回到早期的教父時代(羅馬帝國後期的基督教早期階段)」,反對人們通過教會這一中介去獲得救贖。這些教義消弱了天主教會的威信和地位,而在1521年4月路德和他所有的支持者被帝國議會宣布為非法和異端之後,路德新教則從宗教抗議轉變政治對抗力量。
1521年路德出版著作中的插圖畫:譏諷教皇以敵基督(Antichrist)的角色出售贖罪券
Ⅱ.新教:並非全新的想法
在後人討論宗改運動意義的時候,會經常拿「進步」的眼光來賦予宗教改革眾多「進步性」意義。但是,實質上路德們代表的是一種原教旨主義的,或者叫原始主義的宗教思潮。這種「返璞歸真」的路子,在當時並非陌生,早在一百多年前開始的文藝復興中就已經展示了充分的吸引力和號召力。回歸本源(Ad fontes),回歸古典,取道於古人,也是當時「時尚的」文化訴求。
在歷史背景中,這類宗教思潮此刻的重現也毫不奇怪。自天主教會建制開始的1000多年來,幾乎每隔數百年就會上演一次運動,當然是「自我革新」自我糾錯運動。道理很簡單,因為任何美好的、懷抱超越性企求的設想一旦落地人間,時間一久都會腐敗變味。幸好較真的基督徒們會一次次地回過頭來自我反省,甚至搞些運動試圖來改變現狀。歷史上出現的各種修道院運動便是代表,我們熟悉的本篤修士會、方濟各修士會、多明各修士會,等等,都是歷史上宗教革新運動的產物。幾乎所有的運動都是以較原始的早期教會時代作為榜樣,追尋基督教精神的「本義」,倡導清貧寡慾的生活。每一場運動都會有溫和派和激進派。溫和派最終都是跟現有體制達成和諧,留存下來。而激進派,總是由於其倡導的思想(比如清貧禁慾、放棄財富等)中有太多讓處於壟斷權力地位的教會感到刺耳的聲音,被當做異端而受壓制或者消滅。遠的不說,近在路德同時代的人文主義者裡面,也出現了不少類似的倡議,但是他們顯然缺乏路德的執著和為信仰而擔當的勇氣。
喬托的《聖方濟各對鳥講道》(作於14世紀初)
Ⅲ.宗改運動意義的追問
如果說宗改運動的思想內容並不創新的話,那麼這場由路德開頭的運動的意義又在哪裡呢?
對於宗改的歷史意義和歷史影響是個見仁見智的事情。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太多的人都習慣以進步主義的觀點(思想解放、宗教自由、個人主義的起源等)或者甚至以階級理論(資產階級的政治先聲等)的觀點來看待這場運動的意義和作用。儘管從宗改之後的歷史發展來看,我們不能否定宗改運動與諸如個人自由和市民階級興起之間的關聯,但是市場上的大多看法似乎都沒有抓住歷史或者文明發展的內核,忽視了其中重要的歷史邏輯,因而容易產生誤導。
如果宏歷史(macro-history)的高度來客觀審視宗改,我們也許有機會更加清楚地揭示這場運動的關鍵歷史意義。歷史事件的革命性意義不在於事件與現在的連續性,或者其中體現的觀念與我們20世紀或者21世紀觀念的相洽性,而是往往在於該事件在多大程度上顛覆了過去的歷史格局。對於發生在500年前的宗改運動,我們不能從它和我們現代人抱有的所謂進步理念有多相似的角度來分析印證它的「積極」歷史意義,況且宗改運動也並沒有發明我們認為的「新的進步」思想。
對於激蕩複雜、影響深遠的宗改運動來說,確實也很難用一句話表達它的歷史意義和作用。如果一句話概括的話,那就是它徹底解體了中世紀1000多年以來的統一宗教共同體以及二元權力體系,從而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政治局面,成為政治發展新的起點。如果引用「創造性的毀滅力量」這一詞,我們會發現這個說法使得宗教改革運動的歷史意義看上去和羅馬帝國後期蠻族遷移入主西歐的歷史意義有著共通之處。
接下來,我們先描述一下中世紀的權力結構是什麼樣的。
Ⅳ.西歐中世紀的秩序體系
人類走出蠻荒時代後,就渴望著秩序,權力和權威則是維護秩序的必要手段。在世界的歷史文明形態中,國家和國家政治的權力體系(無論什麼形式)成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主要或者唯一手段。但是在西歐的中世紀社會,一種獨特的權力模式卻發展起來。
在中世紀基督教文明和信仰體系里,神是全知全能的主宰,也是一切權力和秩序的根源,是裁判善惡的最高法庭。在這種觀念統攝之下,人間秩序是通過獨具特色的封建秩序和基督教教權秩序的結合來維護的。相應的社會權力構成也是二元的,即:世俗權力和宗教權力。「愷撒的歸愷撒的,上帝的歸上帝的」這個說法生動表述了中世紀歐洲王權(世俗權力)和教會教權的二元對峙與合作。教會和王國都不擁有完整的權力,兩者是相互補充的。
基督教王國(Christendom)是最能體現中世紀普遍主義觀念的一種表達。在這個地處西歐的信仰統一的「神聖王國」裡面,各個世俗王國以及內部各等級的權力和權利都處於次等的地位。這是一個「只知有教,不知有國」神權大一統的世界。從這個角度講,中世紀的西歐是「非政治的」;好比亞里士多德斷言:人是政治的動物,我們也不妨理解中世紀的歐洲人則是「宗教的動物」。基督教王國便是他們的宗教共同體。我們看到,宗教客觀上替代了古典意義的「政治」,成為維護秩序和道德的主要支柱。
8世紀的T-O地圖反映了全球一體的基督教世界觀念
這樣的權力秩序里,國王,包括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等君主們儘管是最高層的封建宗主,但並非最高統治者(主權者),封建王國也絕非古代意義或者現代意義的主權國家。
教會和君主各司其職,國王負責世俗事務,教皇負責精神事務。這一體系下的權力在現實中是交叉的,比如體現在:教會的高級神職人員很大程度上承擔基督教世界諸國的行政治理職能,教會有包括婚姻在內的宗教事務的司法審判權力,教會還在諸王國擁有大量的地產和徵稅權,等等。
在神學政治的籠罩下,即使是世俗統治者也必須憑藉神聖的光環宣稱世俗權力的正當性,而信奉上帝又是天主教會的「主營業務」。從這點上講,君主們天然是教會的支持者。假若教會僅僅負責精神層面的服務,倒也可以與君主們相安無事,和諧共處;但是教會權力與世俗統治很大程度上又是交叉的,這就導致在權力的分配上與君主們發生矛盾衝突也成為必然。因此,君主和羅馬教廷的權力抗衡構成了中世紀政治的重要內容。
Ⅴ.宗改前夕的背景
到了中世紀晚期,王權和教權的力量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形勢朝著有利於君主們的方向發展。
在中世紀晚期,黑死病的爆發讓教會備受質疑;200年間有67年教皇曾離開羅馬遷至阿維尼翁辦公(史稱「巴比倫之囚」);之後又有40年的教會大分裂。以上這些事件都造成天主教會威信的下降。
與我們通常的認識相反,宗改前夕是一個充滿宗教活力的時代。教會主持的僵化機械的聖禮再也不能緩解信徒內心的焦慮,反而徒增他們的財務負擔。我們現在理解為迷信的民間宗教在當時盛極一時。在信徒的眼裡,教會高層腐敗墮落,素質底下,連佈道都不在行。神職人員和世俗君主一樣關心權力和財富的攫取,完全與「使徒式」的生活方式背離。教會自身的世俗化使之已經喪失了應有的教化功能。面對這樣的狀態,信徒們因為感到救贖無門而絕望。這期間,內部改革的呼聲四起,革新派和人文主義者譴責教會的腐敗,人文主義者還提出教會的整體復興。期間出現的宗教大會運動也反映了地區教會的離心力。總之,在宗改前夕,教會和信仰出現了嚴重的危機。
從中世紀中後期開始,英國、法國等王國的中央政權建設已有很大進展,英法間數百年的戰爭也助推了各自王權的上升。在15世紀後期,英國、法國、西班牙、義大利城邦和德意志較大的邦國的君主們通過逐漸鞏固政治權力和軍事優勢獲得了對國內局面的控制。隨著羅馬教廷勢力的衰弱,英國和法國的王權反對教皇對世俗事務的干預,開始逐漸控制國內的教會。在行政官員層面,俗人官員逐步替代了神職人員。地方官員的忠誠也開始體現在「全國的」、「疆域的」,而不是地方的、區域的。在國際競爭上,隨著英法戰爭的結束,法國瓦圖瓦王朝和新興的哈布斯堡王朝(西班牙諸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爭霸成為新的格局。
以上便是宗改前夕的大背景。
Ⅵ.宗改運動的政治化:從信仰改革到政治鬥爭
前面講到,在中世紀晚期也出現過幾次正本清源的革新思潮和頗具規模的革新運動。最具代表性並有一定規模的包括14世紀英格蘭的威克里夫和15世紀波希米亞的胡斯領導的改革運動。在宗改的前夕,人文主義者也發起對教會的批判並表達了對未來教會重整的期盼。但是最後都銷聲匿跡了,或者沒成什麼氣候。那麼為什麼路德發起的宗教抗議不僅沒被扼殺在萌芽中,而且還能夠迅速演變成大規模的運動並最後獲得成功呢?
1415年波希米亞宗改領袖揚?胡斯因異端罪名被處死
當然成功的背後是眾多機緣彙集在一起促成的結果,而其中宗改運動的政治化則是關鍵的原因,具體表現在政治競爭和王朝爭鬥等因素使得宗教異見和世俗權力結合在一起。德意志宗改伊始,宗教異見就迅速附著上強大的社會政治力量。作為維騰堡大學的創辦人,薩克森選帝侯腓特烈顯然對路德給大學帶來的盛名是自傲的;路德抗議的贖罪券是美因茨大主教為了償還獲得此職務時的大筆借款而籌划出售的,而這些民間資金本可以為鄰近的薩克森所用,比如資助腓特烈購買各種聖徒遺物作聖禮之用。這些都解釋了為什麼薩克森選帝侯一直努力在實施壓制前為馬丁?路德爭取到聽證權,並在其危難時刻戲劇性地挺身劫救。英國和北歐諸國君主們則是親自自上而下地搞起了宗改運動。英王亨利八世儘管是名虔誠的天主教徒,在德意志新教運動初起時,還持反對態度,決意保衛教會。但是隨著他本人離婚案的發酵,以及出於教會權力競爭等現實政治考慮,他最後還是站在了羅馬教廷的對立面,自1529年開始了不糾纏於教義之爭的改革。亨利八世直截了當地取代羅馬教皇,成為王國教會的最高領袖。變革思想和強大社會政治力量結合在一起,即成燎原之勢,使得宗改運動與之前的異見思潮和運動有了截然不同的命運,極大地推動了運動的發展,並迅速在社會力量上嚴重削弱了天主教會的勢力。
亨利八世(右))、查理五世(左)和教皇列奧十世(中)在1520年
客觀上,新教異見和世俗權力存在著互相利用和支持的需求。異見的生存和發展,若沒有現實權力的有力支持,也許會像100年前波希米亞的革新運動領袖胡斯在乾柴堆上灰飛煙滅。因此,新教自然需要權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君主們一直企望掙脫天主教會的那張束縛之網以實現權力的整合和擴張,新教的更新教義無疑是對他們具有吸引力的。通過對新教的昄依,既能使其完全擺脫羅馬的控制,又能將新信仰作為維護其獨立性和正當性的旗幟。還有一種情況是,君主直接利用新教派的反叛為自己的王朝爭霸服務,充分表現了宗教紛爭中混雜的政治動機可以壓倒宗教動機。一直以「一個信仰、一個法律、一個國王(une foi, une loi, un roi)」的口號標榜宗教、王權和政治共同體三合一的法王弗蘭西斯一世便是一個極端的例子:為了與哈布斯堡王朝爭奪歐陸霸權,信奉天主教的他不僅和德意志的新教諸侯結盟對抗查理五世,甚至居然通過與奧斯曼土耳其勾結來打壓哈布斯堡王朝。哈布斯堡王朝是抵抗新教勢力最堅定的政治力量,上述反哈布斯堡力量的集結也很大程度上上牽制、削弱了其對於宗改運動的打擊力量。
幾十年前剛剛問世的印刷術,在民眾能夠通曉的民族方言(德語)的口口相傳中,使得宗改思想傳播廣遠,並史無前例地獲得了眾多社會階層的參與,從國王、王公,到神職人員、貴族,到市民、工匠和農民。宗改運動成為西方歷史上第一次跨階層的全民運動。儘管大多數新教宗改家宣揚對世俗權威的服從,但是宗改實際激發了各階層對權力的爭奪以及對權威的反叛,成為時代的明顯特徵。
新教運動和基督教世界的分裂
Ⅶ.從宗教紛爭到宗教戰爭
如果說宗改運動只是在信仰上撕裂了西歐基督教世界的統一,那麼宗改和世俗權力的結合的最大影響莫過於最終使歐洲陷入了長達一個半世紀動蕩的的宗教戰爭亂局。「戰爭」在宗教戰爭這一標籤化的表述中只是一個比喻,它不限於戰場上的軍事武裝衝突,而且還包括破壞聖像、迫害、暴亂、叛亂、大屠殺等各種形式的暴力。基於教派鬥爭而引發的宗教戰爭和王朝爭霸、王朝內部的紛爭、地方獨立、奧斯曼穆斯林的擴張等元素勾兌在一起,構成歐洲現代早期(early modern)那個時代最為驚心動魄的連續劇。
1524年瑞士蘇黎世的毀壞聖像運動
在路德新教派被宣布非法之後,德意志和瑞士首先爆發了多次新教徒破壞聖像的群眾運動。第一場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的軍事衝突則在瑞士各州之間爆發。農民們也受新教運動的感染而在德意志南方發動了結局慘烈的農民起義。新教的德意志諸侯為了應對查理五世時刻降臨的鎮壓,在1529年開始組建Shimalkaldic聯盟,此聯盟成為保衛新教的主要力量。從1531年到1555年,哈布斯堡王朝與支持路德新教的德意志諸侯們發生了拉鋸戰,直到1555年《奧格斯堡和約》的簽署才使得德意志地區在16世紀後半期的宗教紛爭相對緩和。但是在1566年。帝國的尼德蘭地區又爆發了起義;加爾文派的北尼德蘭為了擺脫哈布斯堡王朝的統治,與其進行號稱「八十年戰爭」的衝突,最終建立了獨立的「聯省共和國」。在法國,在1562-1629年間,共發生了9場宗教戰爭,政治和教派之爭明顯地纏繞在一起。義大利常常成為法國瓦圖瓦王朝和哈布斯堡王朝爭奪的戰利品,頻頻爆發戰事。甚至我們所熟悉的1640年的英國內戰和革命,從表面上看是議會和王黨的鬥爭,實質上是一場由教派紛爭觸發的清教徒革命,儘管最後以折衷的形式告終。
1562年加爾文教派對法國里昂教堂的洗劫
這個暴力紛爭時代在1618年的三十年戰爭中進入了高潮。那是一場持久的全面戰爭(total war),也是歐洲第一次國際戰爭:法國、瑞典、丹麥、西班牙、波蘭、尼德蘭、英國、俄國多國捲入了這場發生在德意志土地上的戰爭。戰火燃燒的德意志地區在歐洲第一場國際混戰中蒙受了據稱30-40%的人口損失,其慘絕人寰的程度超過了任何一次中世紀戰爭。在1631年,新教城市馬格德堡被帝國軍隊攻破後血洗。致使3萬居民中的2萬慘遭屠戮,城市被縱火焚毀。到1648年戰事結束,城市只剩下450人。「馬格德堡化」在後來成為戰爭屠殺的代名詞,而在當時「馬格德堡正義」則成了新教徒報復天主教徒的理由。「戰爭的刀劍已刺進我們的靈魂,並且沒有人能拯救我們擺脫災難的魔爪。」三十年戰爭是宗改爭鬥的頂峰表現,血淋淋地揭示了宗教狂熱的危險。
19世紀油畫《馬格德堡的洗劫》
1633年雅克·卡洛的銅版畫《戰爭的苦難》系列
Ⅷ.宗教戰爭和宗改運動的結束、《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署
三十年戰爭在《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以下簡稱「和約」)的簽署中終結。三十年戰爭在歷史階段劃分上結束了宗改運動,成為一個重要轉折點。對於和約的意義和地位,歷來國際關係學家、政治學家和歷史學家都有各自的詮釋。有不少人認為和約意味著現代主權國家體系的確立,而德意志的民族歷史學家則會以德意志統一的民族國家敘述方式,傾向於從帝國「分裂」的角度作負面的評價。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署
和約的三個核心原則是:1)所有簽約方認可1555年簽署的《奧格斯堡和約》中「教隨國定」的原則,即:德意志邦國君主有權決定所在邦國的信仰,只包括天主教、路德教和加爾文教;2)基督徒有選擇教派和行使信仰的權利;3)承認簽約方對領土、臣民和代理人等的排他性主權。
和約本身的目的是建立一個長久維持歐洲和平和秩序的框架。針對三十年戰爭中頻繁出現的外國干預,和約的重點在於國際關係,或者歐洲現有的政治共同體之間的關係。為了國際秩序的維護,和約實質上確立了不同程度獲得主權的政治共同體之間平等、獨立、自主的清晰關係,包括承認了獲得部分主權的政治共同體的獨立地位(如尼德蘭共和國和瑞士聯邦)。和約也給予神聖羅馬帝國內各邦國相應的締約、戰爭結盟等權力,加劇了德意志的碎片化,也徹底打碎了哈布斯堡王朝企圖以同一信仰統一基督教世界的帝國夢想。儘管在和約簽署之時,尚未有純粹的主權疆域國家,但是西歐的政治格局已經向那個方向在發展了。
宗教紛爭是戰爭的根源之一,宗教權利問題在在《和約》中得到了界定:1)新教主要教派得到了法律上的認可,意味著大一統的信仰體系已經不可逆轉的結束了;2)突破了《奧格斯堡和約》的信仰限制,統治者不能再對臣民強制信仰,改昄依其他教派成為私人事務。
和約之後,以宗教信仰為戰爭理由(casus belli)的戰爭次數逐漸減少。在和談中,羅馬教廷只是以觀察員的身份出席。和約典型地反映了衝突只在國家之間進行解決的原則,宗教權力在世俗政治中的影響被排斥了,也意味著以政治和疆域的形式把不同的教派結合在一起的時代開始了。
還有一點值得指出的是,王朝政治在宗教戰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和約的談判標誌著第一次獨立的疆域和政治共同體之間的談判,而不是王朝之間的談判。由此產生的國家狀態的新概念,也標誌著歐洲政治體系從以血緣聯姻關係為特徵的王朝統治開始向主權-疆域秩序切換。
1648年歐洲新型國家的出現
Ⅸ.宗改運動的重要意義
宗改運動的最直接結果就是中世紀以來作為宗教共同體的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在西歐的徹底瓦解。其重大歷史意義顯然不只是它解體了一個舊世界,而更在於它在無意中通過「禮崩樂壞」中舊世界的摧枯拉朽間接推動了宗改期間和之後兩個事物的加速發展:主權和政治共同體的獨立。這兩者實際上是不可分的,獨立的政治共同體的秩序需要主權的維護,主權的邊界就是共同體。當然現代政治理論上,主權還來源於共同體成員,儘管一開始的歷史也並非如此。
霍布斯的《利維坦》一書封面上主權者的形象,左手執權杖,右手執劍
從現代的政治學角度分析,中世紀的世俗王國可以理解為有別於那個基督教王國的政治共同體,但是在「只知有教,不知有國」的神權秩序下,世俗王國是處於從屬的次等地位,沒有自足的獨立性,所以就不是政治意義的國家。也就是說,國家必須是獨立的政治共同體。
中世紀也是多元權力的,而且也沒有最高統治權,但是所有的權力都納入在更高級的、更大的宗教共同體裡面。在這一觀念里,統一信仰才是世俗和平和秩序的保障基礎,而作為政治共同體的世俗王國不是秩序的主要基礎。但是以統一教會和信仰的分裂為標誌的宗教共同體的瓦解,使得歐洲人心目中的上帝似乎被他們自己判處了死刑,在一個「人人可為祭司」的新時代,上帝再也無法以統一的面目出來團結世人。於是,人開始不得不代替「神」在混亂和衝突中,依靠自己的理性,去探尋、建立一種新的人間秩序。
16世紀是宗改和混亂的世紀,17世紀被史學家稱為「危機的世紀」。面對支離破碎的基督教王國,共同體的獨立和重新構建成為歷史的必然選擇。在宗教分裂的局面下,以任何教派作為粘合劑去整合權力,重構共同體顯然將激化矛盾而不切實際。政治共同體、民族共同體、疆域共同體… 便成了更加可行的選擇,正如我們在後面的歷史中觀察到的。顯然共同的政治、共同的民族(文化的,非種族的)、共同的疆域在此刻比共同的宗教要容易認同。歷史上已經生成的政治共同體(王國)紛紛獨立,往現代主權國家的方向發展,新的政治共同體也在宗教紛爭中形成。
在種種束縛之下,世俗王權在中世紀的使命就是獲得最高的、排他性的統治權地位。一路成長崛起的王權,在其權威競爭者天主教會失勢之後,自然地向最高統治權的角色更進了一步。另一方面,宗改運動造成的嚴重動蕩,也激起了迷茫的人們對結束混亂、建樹秩序的渴求。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彼此各方為了各自權力等級的高低爭論不休的局面必須結束,也就是說,最高統治權必須完全現身,來建立秩序。王權獲得了加速整合權力的機會。西方世界又重新回到「國家政治」模式來建立和維護秩序,也就是說歐洲人從「宗教動物」,又變回到「政治動物」了。政治終於從「神權」的桎梏下獨立了出來。國家和主權在世界文明史中本身不是新概念,也不是現代政治的全部,但是對於此刻的西方世界來說,這卻是現代政治發生的必要條件。恰好是宗改運動的政治化,使得各種權力紛紛登台,使得沉睡了千年的「國家」再次以世俗政治的概念出現在西歐。當然以上是按照歷史演繹所作的歷史邏輯分析,實際的發生是一個逐漸的過程:比如,各個政治共同體自宗教共同體的分離,也不是一開始就表現為政治權力與宗教的徹底分離;由王權轉變而來的國家主權在最初也帶著私人性,缺少公共權力應有的特徵。
Ⅹ.現代性國家政治觀念的發展
早在13世紀,隨著亞里士多德政治思想學說的傳入和羅馬法的啟發影響,世俗王國的實體性、古典「國家(polis)」的概念(在古希臘,城邦就是現在意義的國家,也稱作政治共同體)、王權至上性等觀念開始被人們接受。這些為世俗王國轉化為國家,王權升級為主權作了一定的準備。
觀念的演繹也在反映現實的訴求。到了中世紀晚期,西歐諸國王權雄起,面對四分五裂的義大利,心系統一的馬基雅維利在1513年寫就了《君主論》一書。他是拋棄神學框架,將政治和道德割裂,從人性和經驗的角度獨立考察政治和國家的第一人。馬基雅維利明確地將國家看作一個權力的組織,成為權力政治觀的奠基人。
尼克羅?馬基雅維利
在嚴酷的法國宗教衝突期間,法學家布丹站在「政治家」的一派,希望恢復和平和秩序,主張國家統一。他在1576年發表了《國家六論》,第一次系統論述了國家主權理論,主權和國家成為重建歐洲秩序的理性工具。
經歷過三十年戰爭和英國內戰的思想家霍布斯,在1651年逃亡巴黎驚魂未定之時,寫成了著名的政治論著《利維坦》。他在書中描述的「任何人可以反對任何人的戰爭」的所謂「自然狀態」,正是宗改後整個歐洲無序狀態的深刻寫照。利維坦和比希莫斯分別是《聖經》里的兩個怪獸,在霍布斯那裡演繹成了「以暴抗暴」的一種政治方案:比希莫斯代表了由宗教狂熱和教派紛爭導致的無政府暴力狀態,利維坦則象徵著強大的世俗王權或者國家,通過強力推行和平秩序,來抑制無政府狀態的反叛力量。無神論者霍布斯也認為主權國家有管理宗教的權力,也只有這樣的國家才能結束宗教紛爭和由宗教引發的政治紛爭。需要一提的是,霍布斯的觀點與西方傳統的政治思想差異很大,當時並不能為很多人接受,但是君主們內心還是按此照辦了。
Ⅺ.君主權力的集中、政權建設
在實踐中,君主們延續了其自中世紀中後期以來的集權和擴張過程,在宗改期間諸多因素的催化下,儘管也伴隨階段性宗改動蕩衝突的干擾,但長期來說,君主權力的集聚過程在加速。在宗改的旗號下,君主們都在精心經營權力的鞏固和新型國家的政權建設。
在宗教戰爭中,相互爭鬥的教派力量,其生存依靠的是世俗權力的軍事能力,因而如何通過各種管理和技術手段來高效組織和運用軍事資源,成為重中之中。於是,大量的精力用於建立合理的行政管理和財稅體系。戰爭需要大量花費,君主們擴大了徵稅權,並採用了重商主義的工商業政策。到17世紀末,富有效率的行政官僚體系基本初步形成。戰爭本身一直以來就是動員全國,集聚權力和資源,增強強制能力,抬升統治權的手段。戰爭的「緊急狀態」也給予君主們比常時更多的絕對權力。在憲政革命之前,王朝國家是正在形成中的現代國家的「1.0版本」,它們也是霍布斯心目中的利維坦。王朝國家的基本特徵是戰爭國家,戰爭幾乎成為王朝國家的生存方式。
在複雜動蕩的局面中,王朝君主的權力擴張和整合也並非易事。承繼中世紀的傳統,王朝君主們首先還是以王朝的神聖性為法統來整合權力和疆域,同時結合教派性的旗幟作為王朝戰爭的工具。但是國王或皇帝的最高宗主權是封建的,屬於中世紀二元體系的「殘留」,要轉變為主權,在很多特別是習慣於自治的區域(政治單元)是會遭到正當性的質疑和反抗的。而教派性的主權要求又是敵對的教派力量最憎恨的。因此,在這種建國(或者說建立霸權)路徑下,衝突必會加劇,地方精英權力很可能在某些因素的壓迫下尋求自身的主權(典型的例子便是北尼德蘭和瑞士聯邦從神聖羅馬帝國的分離)。
Ⅻ.主權國家建設:英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的案例
由於歐洲各國政治權力歷史格局以及宗改運動模式的差異,在主權國家建設上的成就也各不相同。其中,英國和神聖羅馬帝國則是解釋宗改運動如何能以完全迥異的形式影響主權和國家形成的較佳例子。
英國和北歐諸國的宗改是自上而下發動的。在歷史上,英國中央集權出現較早,程度也相對較高。地理的因素也一定程度上強化了中世紀英國作為政治共同體具有的天然的獨立性。英國的亨利八世因為個人的離婚案與羅馬教廷分道揚鑣,建立了獨立的王國教會。在改革中,《至尊法案》取消了教皇對英國的最高統治權,將主權轉移給英王,從而確立了教會和國家的新型關係。《禁止上訴法案》則取消教會法上的上訴司法權,保障了英國司法的完整。通過一系列宗改措施,英國在實踐中逐步建樹主權國家的地位。為了推行、落實宗改政策,國家機構也進行了改革。為了對抗教皇,亨利八世還重新發揮了議會的功能,代議機構作為未來的權力核心,此舉構成了政權建設的重要一環。亨利八世被譽為「議會的建築師」。英國的宗改具有很強的政治性,風格比較溫和,雖然也經歷過愛德華六世的激進和瑪麗的天主教復辟,由於主體以革新教派為主,總體上算比較順利。
在宗改運動的策源地神聖羅馬帝國,宗改是自下而上發起的。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法統就是維護基督教世界信仰上的統一,儘管和其他歐洲王朝一樣,哈布斯堡王朝的擴張是與天主教會和教皇的權力相抵的,但是出於帝國的神聖使命和個人虔誠的天主教信仰,雄心勃勃的皇帝查理五世不可能坐視內部的宗教分裂而不管。但是,查理五世的理想最終落空了。有人會將其失敗原因歸咎於他所控制的史無前例龐大的帝國的規模,造成帝國在軍事行動上難以首尾兼顧。而實際上,長期缺乏中央權威的帝國權力結構背景已經決定了查理五世企圖以天主教信仰來整合德意志和整個帝國的難度。
中世紀的神聖羅馬帝國具有和其他西歐諸王國很不相同的背景和政治格局,它的名號便能讓人聯想到它是中世紀早期曾一度統一西歐的法蘭克王國查理曼大帝的遺產。14世紀「金璽詔書」之後的帝國皇帝選舉制度使得帝國和歐洲王朝世襲統治與眾不同,此舉進一步強化了地方諸侯的權力,使地方諸侯具有一定程度上高於帝國皇帝的實際權力。正是在這個背景下,中世紀晚期哈布斯堡王朝開始崛起,並形成了幾近世襲帝位的事實。查理五世的祖父馬克西米利安一世通過出色的聯姻戰略,擴張王朝的勢力,將法德之間富庶的勃艮第地區併入帝國,奠定了王朝鼎盛的基礎。但是王朝的崛起顯然沒有轉化為帝國或者德意志地區實際上的權力集中。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在1500年,曾試圖創建包括帝國政府、帝國憲法、帝國法庭、帝國財稅在內的中央集權體制,但都旋即凋零,未能成功。對於德意志地區來說,由於長期缺失中央權力,不僅與諸如瑞士聯邦、大部分的尼德蘭地區、波希米亞、義大利北部的米蘭等「邊遠」地區沒有太多有意義的聯繫,連對德意志地區本身,帝國皇帝的權力也很難覆蓋到。所以,雖然帝國在名義上可以被理解為一個基於王朝擴張而形成的政治共同體,但是這種地方分權的權力格局又使得帝國包含多個政治共同體。
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和他的家人(兒子菲利普,妻子勃艮第的瑪麗,孫子費迪南一世和查理五世,孫女婿匈牙利的路易二世)
神聖羅馬帝國傳統上這一極強的地方分權特徵是無法為哈布斯堡君主們所轉變的,特別在基督教世界瓦解的大背景下。就像宗改運動瓦解了整個基督教世界,實際上宗改運動也加重了帝國內部的政治碎片化。在這樣的形勢下,查理五世寄希望於帝國普世主權的加強來實現大一統,顯然是很不現實的,更是與此刻基督教世界(也是一個無形的普世「帝國」)瓦解的現實是背道而馳、不能融洽的。帝國意味著核心和邊緣之分,意味著對不同質的政治單元的包容,這也決定了帝國必須賦予這些政治社區自治的特權,但是所有這些安排也意味著在一個權力重新組合的動蕩時代,一旦發生衝突和不可調和的矛盾,帝國內部的這些政治單元就會獨立,聲稱自己的主權。事後發展也證明,帝國最能夠控制的是王朝的核心區域,對於哈布斯堡王朝來說,它起家的奧地利和查理五世直接從母系繼承的西班牙才是他的核心地盤。
宗改結束後,神聖羅馬帝國內部也成了基督教大一統世界解體的縮影,非但沒有建立起所謂帝國的主權,倒是德意志邦國諸侯們獲得了部分的邦國主權。德意志的諸侯們成功地利用了宗改,通過新教的教派化將宗教事務直接置於邦國君主的權力之下。宗教權威依然是影響力最大的權威,一旦君主們獲得了宗教權威的地位,世俗權力擴展到其他公共事務也就順理成章了。教派化過程(置於世俗權威之下的新教教會的建設)構成了國家政權建設的一部分。
XIII.走向宗教寬容
宗改時期造成的長期苦痛最終讓人們從宗教虔誠和熱情回歸到政治理性和宗教寬容,這大概是當年宗改家們根本沒有想過的。陷入循環往複的宗教紛爭已久的歐洲,又遭遇慘痛的三十年戰爭,這一切似乎將歐洲人的心理忍受度推到了極限,對他們的心態和觀念產生了長期的影響。超長跨度的混亂和紛爭已經讓幾代人精疲力竭,逐漸對宗教狂熱失去了耐心。最終人們也許慢慢意識到兩點:一,宗教戰爭是一種不會有結局的戰爭,基於信仰的彼此廝殺可能是個「無底洞」,動用武力恢復歐洲在宗教上的統一已經不再現實;二,從理性和經驗觀察中比從神啟、聖經或者教會權威中尋求真理,也許更能找到共識。從這個角度講,宗教寬容和世俗化只是宗教暴力的被動結果,很遺憾地,還是由犧牲的無數條生命換來的。當然,在宗改運動結束的17世紀中期,真正的宗教寬容還未到來。但是教會的社會領導地位在下降,也在失去讓人們為其服務的吸引力;在文化上,淡漠在代替宗教熱情。這些為今後的宗教寬容和世俗化的最終到來以及宗教和政治的徹底分離作好了準備。
XIV.結語
宗改運動驟然讓西方世界面對一個千年未有的大變局,撼動了歐洲基督教文明的體制根基,並使歐洲文明急劇轉軌,造成了之後數百年多米諾骨牌般的影響。這些結果都是宗改家們在當初完不到的,甚至完全背離了他們的初衷。歷史總會出現驚人的相似。在宗改發生的1000多年前,歐洲人從羅馬文明崩潰的廢墟中自我摸索出一條極其獨特的統治體系,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歐洲文明。而以宗教危機為新的開端,他們再一次發展出一條嶄新的秩序道路,走出宗改運動的陰影,走向啟蒙的新世紀。我們不能斷言新教的革新思想本身就代表了新的文化或文明。就像以後我們還有機會討論的,同樣脫胎於中世紀母體的現代政治文明胚胎,經過1000多年的醞釀,在新世紀來臨的時候,幾近瓜熟蒂落。在眾多機緣彙集之際,路德一手啟動的宗改運動就好比最後推了一把,在無意間助推了它的誕生。期間的動蕩和苦難只能被理解為這個新世界分娩時的疼痛。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宗改運動成了現代政治或者說現代世界的催生者。
作者簡介:北京大學經濟學本碩畢業,從事金融和投資工作
興趣:歐洲中世紀史、中世紀政治觀念史、世界文明史


※羅馬人的故事
※崇明:啟蒙、革命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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