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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散】11月10日起到明年3月底,運城中心城區限行

原標題:【擴散】11月10日起到明年3月底,運城中心城區限行



山西日報新媒體綜合報道 11月5日,運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下發通知,安排部署中心城區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從2017年11月10日零時至2018年3月31日24時(周一至周五),在中心城區範圍內對機動車實施每日限行2個尾號,含臨時牌照,若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具體為: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山西晚報記者 胡增春)

目前,我省除了運城外


長治、臨汾也在長期限行中……


長治


根據《長治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長政辦發〔2017〕137號)要求,為改善空氣質量、保護公眾健康,市人民政府決定在主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限行時間:2017年11月4日0時至2018年3月31日24時。


二、 限行區域:主城區東環路以西、西二環路以東、北環街以南、南環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區域範圍內。


三、 限行措施:(一)機動車(含臨時號牌)在限行區域內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二)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後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三)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1.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校車以及辦理通行證的通勤大型載客車。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執法車、特種勤務車、工程搶險救援車、清障車、保險勘查車。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葬專用車輛以及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


(四)在限行期間,提倡綠色出行,主城區公交車免費乘坐。

(五)在限行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


(六)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執行,違反本通告的給予黨政紀處分。


特此通告


長治市人民政府


臨汾


10月21日,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公告,臨汾市城區將於2017年10月23日零時至2018年3月31日24時,實施機動車輛限行交通管制。


根據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臨汾市2017-2018年秋冬季市區及周邊重點區域PM2.5和SO2管控20條》(臨氣指發﹝2017﹞134號)有關要求,決定在臨汾市城區實施機動車輛限行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時間為:2017年10月23日零時至2018年3月31日24時。


交通限行區域為臨汾市城區規劃區域:108國道(不含)以西、高速鐵路橋以東;高河橋(含)以南、南環路(不含)以北。


交管部門將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所有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2、3和4、5和6、7和8、9和0,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數字為準。外省市區及其他各縣、市機動車輛進入臨汾市區,一律執行機動車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嚴禁「老舊車」、三輪車、摩托車進入市區,嚴禁「冒黑煙」等超標機動車上路行駛。對未攜帶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核發的特別通行證的混凝土攪拌車輛、瀝青攪拌車輛、土石方運輸車輛等一律查扣。


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執行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礦山搶險車;新鮮瓜果、蔬菜及鮮奶運輸車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葬專用車輛、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以上機動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遇重污染天氣時,當地將按照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調度令相關要求調整限行範圍和時段。


實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間,除執行此次通告規定外,臨汾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


按車牌尾號限行


周一 限行1和2


周二 限行3和4


周三 限行5和6


周四 限行7和8


周五 限行9和0


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數字為準。


晉中忻州兩巿城區

也採取臨時限行措施


晉中


為有效應對空氣重污染,保護廣大市民健康,按照《晉中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晉中市重污染天氣橙色(二級)預警信息的通知》的總體要求,決定對在市城區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含臨時號牌車輛)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2017年11月4日00:00至8日00:00


二、限行區域:鳴謙大街(不含)以南、環城南路(含)以北、環城東路(含)以西、環城西路(不含)以東道路範圍內。


三、限行措施:1、「冒黑煙」車輛一律禁行。


2、國三以下(含)重型、中型柴油貨運車輛全天禁行。


3、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全天禁行(含已辦理《通行證》車輛)。


4、對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所有機動車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管理措施。具體為:號牌尾號為單號(1、3、5、7、9)的單日通行;號牌尾號為雙號(2、4、6、8、0)的雙日通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5、運輸瓜果蔬菜肉蛋奶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後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具體包括:


1、公共汽車、計程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郵政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以及通勤大型載客車。


2、執行任務的警用車、執法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特種勤務車、工程搶險救援車、保險勘查車。


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及殯葬專用車輛、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


五、在採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


特此通告。


晉中市公安局


忻州


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應對重污染天氣調度令》([2017年]第10號)要求,2017年11月4日-7 日,我省將出現一次重污染天氣過程,全國啟動不低於橙色級別的預警,按照《忻州市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經忻州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組會商研判,建議2017年11月4 日0:00至8 日0:00,忻州市啟動重污染橙色預警和Ⅱ級響應機制。(附調度令[第2 號] )。現將公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2017年11月4 日0:00至8 日0:00

二、限行區域:城市建成區內


三、限行措施:忻州城區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建成區內,以柴油為燃料的重型貨車以及非道路工程機械等停止使用。


忻州城區公交車加大運行保障力度,延長運營時間,保障乘客免費乘坐。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編輯: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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