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錢湖史彌遠墓石刻
史彌遠墓在東錢湖大慈山,原墓、墓道及墓道石刻規模宏大,宋理宗御制神道碑額雲「公忠翊運定策元勛之碑」。到明清時期墓道神碑已倒地折斷,『
沈一貫(詩)
落日低垂丞相阡,
狐狸穿冢出平田。
大碑已斷無文字,
惟有山僧說歲年。
董 沛(詩)
丞相墳前野草枯,
御題碑碣半模糊。
不知此地牛眠老。
勝似天童嶺上無?
墓道現存原真性宋代石拱橋一座,橋上一蓮花望柱一根,參天古銀杏樹兩顆,宋踏道台基,歇山式祭殿,面闊五間。
殿後三層墓台基已大部分坍陷,僅存少許條石完整。底層和三層堆放大量殘破石構件,三層石構件雕刻精美,石質大多為石山弄馬嶺石,少許稽山石。
特別殘牌坊垂魚、瓦當紋飾和宋代的門、窗、及捲簾樣式、紋飾細膩精美,為我們提供了第一手的實物資料。
史彌遠(1164年2月23日—1233年11月27日),字同叔,號小溪,別號靜齋。明州鄞縣(今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南宋中期權相,尚書右僕射史浩第三子。淳熙十四年(1187年)進士。
開禧三年(1207年),韓侂胄北伐失敗,金朝來索主謀。史彌遠時任禮部侍郎兼資善堂翊善,與楊皇后等密謀,遣權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於玉津園槌殺韓侂胄,後函其首送金請和。史彌遠在韓佗胄死後的嘉定元年(1208年)十月升任右丞相,此後獨相宋寧宗17年。
史彌遠權勢熏灼,太子趙竑心不能平,曾書字於幾曰:「彌遠當決配八千里」,又呼彌遠為「新恩」,意他日當將史彌遠流放新州或恩州。史彌遠大懼,潛謀廢立。從越州求得宗室子趙與莒,賜名貴誠,立為沂王后,亟力扶植。嘉定十七年(1224年)八月,宋寧宗死,彌遠矯詔擁立貴誠,改名昀,是為宋理宗,封趙竑為濟王,出居湖州。寶慶元年(1225年)正月,湖州人潘壬等謀立濟王趙竑未遂,史彌遠派人逼竑自縊,詭稱病死。自此又獨相宋理宗朝9年。
史彌遠在兩朝擅權共26年,一直得到宋寧宗﹑理宗的信用,封官加爵不已。其親信七人,被時人稱為「四木三凶」。史彌遠等對金採取屈服妥協,對南宋人民則瘋狂掠奪。他招權納賄,貨賂公行。還大量印造新會子,不再以金﹑銀﹑銅錢兌換,而只以新會子兌換舊會子,並且把舊會子折價一半。致使會子充斥,幣值跌落,物價飛漲,民不聊生。紹定六年(1233年),史彌遠病死,時年六十九歲。追封衛王,謚忠獻。謚號與奸相秦檜同,寓意深。
家族
高祖母:葉氏
曾祖父:史詔
祖父:史師仲
祖母:洪氏
父:史浩
母:貝氏、周氏、陸氏
兄:史彌大、史彌正
弟:史彌堅
妻:潘友松(潘畤與李孟琰之女)
妾:黎妙沖
子:史宅之、史宇之
女:史氏,嫁趙汝禖
評價
彌遠掌權二十六年期間,雖因金國受蒙古威脅無暇南顧,而能保持南宋安定,但彌遠排斥異己,貪污中飽,貨賂公行,南宋國勢漸衰。
史彌遠篡改寧宗的意志,立宋理宗繼位,並假借湖州之變迫死濟國公竑,干擾皇統的繼立。比南宋其他的權臣更為過分,例如秦檜察覺身為皇子的宋孝宗經常與自己作對,但最後並沒有成功改變宋孝宗的皇位繼承者的身份。但史彌遠不同於南宋其他權臣,其家族並未顯達。而更不像韓侂胄鋒芒太露。
《宋史》未將史彌遠列入《奸臣傳》,《宋史·史彌遠傳》只形容彌遠「迨寧宗崩,廢濟王,非寧宗意。立理宗,又獨相九年,擅權用事,專任儉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計,雖台諫言其奸惡,弗恤也。」而傳中評論又指出「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複,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
《宋史》列傳第一百七十三載:史彌遠,字同叔,浩之子也。淳熙六年,補承事郎。八年,轉宣義郎,銓試第一,調建康府糧料院,改沿海制置司幹辦公事。十四年,舉進士。嘉定元年,遷知樞密院事,進奉化郡侯兼參知政事,拜右丞相兼樞密使兼太子少傅,進開國公。寧宗崩,擁立理宗,於是拜太師,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進封魏國公,六辭不拜,因乞解機政,歸田裡,亟出關,帝從之。實慶二年,拜少師,賜玉帶。紹定元年,上太后尊號,拜太傅,八辭不拜。紹定五年,上疏乞謝事,拜太傅。未幾,拜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上疏乞解機政,依前太師特授保寧、昭信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會稽郡王。卒,遺表聞,帝震悼,輟朝三日,特贈中書令,追封衛王,謚忠獻。
《寶慶四明志》載:大慈山 在縣東六十里東錢湖下水嶴。宋·丞相史彌遠葬母之地,以此著名。《敬止錄》載:後彌遠亦葬此山。有大慈寺,有慈雲嶺,接東陶嶺。
《延祐四明志》載:大慈禪寺 宋·紹興二十年(1150)建,嘉定十三年(1220),丞相史彌遠請為功德寺,賜「教忠報國」額。
《成化寧波郡志》載:丞相衛王史彌遠墓在大慈山
以史為鏡,可知興替
文化傳承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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