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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嫌犯方再申請延判 一經定罪至少終身監禁

就中國女學者章瑩穎在美遇害一案,嫌犯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再次要求案件能夠延期審判。嫌犯一方的律師認為,不論政府是否尋求對克里斯滕森處以死刑,他們都還需要幾個月的時間來準備辯護材料。而在上周,檢察官已經對嫌犯一方所提出的延期審判動議予以了反對。

嫌犯克里斯滕森

海外網11月9日電據News-Gazette及美國中文網報道,當地時間7日晚間,克里斯滕森的公設辯護律師塔瑟夫、帕拉克和塔克希望法官布魯斯能夠將審判日期推遲到2018年10月。法官接受了這項請求,但他還沒有宣布最終決定。

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在22頁的聲明中稱:「一經定罪,這位在伊利諾伊上學的、沒有犯罪前科的29歲被告將面臨最低終身監禁且不得保釋的判決。這也使得辯護律師肩負著巨大的責任。」

上周,檢察官反對嫌犯一方所提出的延期審判的動議。28歲的克里斯滕森原定將於2018年2月27日正式審判。由於最初確定在2017年9月啟動正式審判,此案的審判日期已經被推遲了一次。檢察官認為除非尋求對克里斯滕森判處死刑,否則不應該再度延期。

辯護律師也在報告中表示粗略的查看了檢察官方面的證據。檢察官提交了對克里斯滕森的車子、公寓和他身上獲得的大量物理證據。其中包括克里斯滕森、他的妻子、章瑩穎、章瑩穎的父親和男友的DNA;克里斯滕森的兩台筆記本電腦;屬於克里斯滕森和他妻子的電子設備;章瑩穎的電腦以及指紋等證據。此外證據還包括來自克里斯滕森家和汽車內的纖維、配件、鞋子、傢具和地毯樣本;克里斯滕森的電話記錄和他的電子郵件記錄。

雖然大部分證據都是在5個月前被查獲的,但是相關報告尚未完成也沒有交給辯護方處理。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寫道:「如上所述,檢察官已經在4到5個月的時間內檢查了證據但還沒有提交報告。因此也沒有理由認為辯方將能夠更迅速地在這一方面開展工作。」

嫌犯的辯護律師還表示,檢方的報告中也寫明,在受害人(章瑩穎)失蹤當日或是失蹤前,有人曾看到不明身份的可疑人物監視受害人的公寓並在附近走動。而在章瑩穎失蹤後,她的相關賬號也曾被登陸過。

事件回顧: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6月30日晚間宣布,27歲男子克里斯滕森涉嫌綁架香檳伊利諾伊大學中國女學者章瑩穎,他在6月9日駕駛黑色土星轎車,於香檳伊大校園將章瑩穎載走。不過,克利斯汀森在接受審問時稱,他承認曾載一名亞洲女性,但他表示行程經過數個街區後將該女子送下了車。FBI從該男子的手機上發現,他4月曾訪問關於綁架和劫持計劃的網站。

7月20日下午,克里斯滕森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厄巴納的聯邦法院正式被提起訴訟。在庭審中,克里斯滕森進行了4分15秒的發言。當被法官詢問克里斯滕森被收押麥肯恩郡監獄期間是否有服用任何藥物時,克里斯滕森肯定地答覆說,他正在服用氯硝西泮(Klonopin)作為一種抗抑鬱葯。克里斯滕森還告訴法官,藥物並沒有影響他對自己被指控的理解能力。

9月17日晚間6點,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校方與章瑩穎家人舉行燭光晚會,現場有200多名民眾手持燭光,一同為章瑩穎祈禱。

10月3日,章瑩穎案有了最新進展,美國聯邦一個大陪審團表決通過了檢方最新證據,正式決定以「綁架致死罪」起訴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嫌犯涉嫌以令人髮指的殘忍酷刑虐待並導致章瑩穎死亡,一旦罪名成立,嫌犯將面臨最高死刑的刑罰。

10月11日下午,章瑩穎綁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參加第二次法庭提審,對於聯邦當局上周提出的新起訴(綁架致死罪),克里斯滕森拒絕認罪。

10月24日,章瑩穎綁架致死案嫌犯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動議,要求推遲審判日期。(編譯/海外網 張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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