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向國家發改委寫信,建議治不好病,一定要退款」——它荒誕在哪裡?
網上最近流傳一封患者投訴信。大意是:醫生治好病,應該付錢;醫生治不好病,就不該付錢。這位患者還信誓旦旦地威脅:「我將向國家發改委寫信,建議治不好病,一定要退款......真正保護患者的切身利益」。
現在,持有這種觀念的人,會不會覺得荒唐呢?
花錢購買智力活動,是沒辦法退款的。就像中國足球隊給出世界頂薪聘請義大利教練里皮,如果增加這樣一條——如果你不打進世界盃,你要退款!後果是什麼?那就是將聘請不到像里皮這樣的世界名帥。因為,這是一種不公平條約啊!
一個病治得好不好?醫生不是決定性要素。有些病,是醫學界目前暫時無能為力的,醫生的能力超越不過這種認識區域的局限性。有些病,理論上能治療,但也和病人的身體免疫狀況和配合成都緊密相關。
每天都有人類死於理論上可以治癒的疾病——比如感冒、胃腸炎、肺炎,為什麼?因為很多時候,醫生和藥物的作用+病人自身的抗病能力聯合起來,也沒有擊潰敵人(疾病)的襲擊。
治不好病就要醫生退錢,一是不願意接受治療疾病的內外因——疾病轉歸,要靠醫生的力量,也要靠患者的力量。造成一種疾病的變化起伏,病人必須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生病不能把責任完全推卸給環境和他人,治病不能把責任完全推卸給醫生。
醫治過程中,醫生有醫生的責任,給予合理專業的治療意見。病人有病人的責任,營養、鍛煉、心理建設,都影響到治療。甚至選擇哪一家醫院和哪一個醫生?也是病人的選擇,需要承擔相應的風險。
一個人說,治不好病要退款,其實等於拒絕醫生。醫生們,看見一個要求百分百治好的病人,普遍會望而生畏,拒之門外。
病人拒絕醫生,有麻煩。醫生拒絕病人,也有麻煩。但前者是小麻煩,後者是大麻煩。
天下有求醫生的病人,但少有求病人的醫生,可不要被貪婪的訴求蒙蔽了雙眼,把自己逼到無醫可治的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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