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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被罰40萬,只因賣機票時「隱姓埋名」幹了一件事

不到兩個月前,著名藝人韓雪在微博吐槽攜程「捆綁銷售酒店優惠券」一事,竟引來27萬次點贊,很多網友表示感同身受。

韓雪10月9日在微博發布聲明稱,作為攜程的資深用戶,自己曾經多次發現並手動取消隱藏在訂票信息下的{預選保險框},但仍舊百密一疏被套路。她要求攜程誠實面對問題,向公眾致歉。

10日,攜程機票產品緊急整改,推出了「普通預訂」窗口,客戶可隨時勾選取消。

但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這一次,攜程又因為銷售機票和旅行產品時附加的保險產品而吃到了罰單。

12月1日,上海保監局向攜程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攜程保代」)開出總計40萬元的罰單,稱其2016年度通過攜程旅行網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存在「未明確披露承保公司、代理銷售主體,未明確披露產品條款信息及批備編號」等違法行為。

攜程這樣的在線旅遊代理商(OTA),為何熱衷於附帶銷售保險產品?

原來,作為銷售渠道,OTA對保險費的抽成比例十分驚人。有業內人士甚至透露,部分OTA從航意險中獲取的手續費收入可達九成之多。

難怪有網友在微博反映,一趟從成都飛往上海的航班中,攜程機票附加的航意險需要30元,而同樣的保險在國航官網APP上只賣20元,相差高達50%。

攜程保代違規被罰40萬

上海保監局對攜程保代涉嫌違法一案調查顯示,2016年度,通過攜程旅行網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即在通過攜程旅行網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未明確列明承保主體和代理銷售主體,未具體告知消費者承保公司、代理銷售公司名稱。此外,在保險訂單確認環節,羅列了全部合作的多家保險公司產品條款鏈接和備案號,未具體披露消費者所投保的保險產品適用哪家公司條款及相應備案號。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圖文無關)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其從業人員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二)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上海保監局披露調查及查處結果,對攜程保險代理公司及負責人罰款合計40萬元。

「為了防範風險,攜程旅行網此前選擇多家保險公司同時提供服務,具體承保公司在投保前只給出一個明確的範圍,保單最終落到哪家保險公司是通過系統自動匹配的。對應同一價格的保險產品,所有保險公司的保障內容和保障範圍都是一致的,保額也是一致的。」

以渠道優勢獲取高額利益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事實上,自航意險誕生以來,高額准壟斷利潤一直被渠道把持和獲得,保險公司一直沒有話語權,也無法獲得與成本風險相當的利潤。」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圖文無關)

「這些航意險產品消費者服務體驗差,存在很多消費陷阱,如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購買,產品的提示沒有盡到告知義務,這背後實際蘊藏著巨大的經濟利益。」

該人士還透露,有的保險公司可能從20元航意險保費中就賺1元多,這意味著OTA從中獲取的手續費收入最高可能達到九成。

一位與攜程有過合作的保險公司內部人士如此表示:

「和攜程合作之初設計產品的時候,攜程會將產品保費保額以及傭金情況發給我公司,如果我公司能接受,我公司就把產品設計出來,在保監會進行備案,然後在攜程上進行銷售。」

某保險公司此前為攜程旅行網提供的一款搭售的保險產品信息顯示,「某某航空意外險」320萬元的保額對應保費為30元。而記者搜索一些第三方平台上在售的航意險產品發現,價格通常則較為低廉,如在淘寶保險平台上銷售的某款7天期限航意險,1000萬元的保額對應保費為9元。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圖文無關)

據了解,自2014年起,攜程旅行網開始搭售包括保險在內的附加產品和服務。而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僅某一家保險公司2016年在攜程旅行網的保費規模就達到6億多元,包括航意險、航空組合險、航空延誤險等)。

每經記者 塗穎浩

每經編輯 向江林 鄭直

本文為每日經濟新聞nbdnews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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