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心腹叫板順治帝,以死對抗稱投誠有功
向敬之
順治七年十一月,正當陳名夏躊躇滿志、如日中天時,他的知遇大恩人多爾袞出獵古北口外,不幸落馬。
陳名夏哀痛不已,也彷徨不止。多爾袞不但是圍獵落馬,而且是政治落馬!
多爾袞
滿是感傷和蒼涼的陳名夏,卻沒有想到少年老成的順治帝,迅速對多爾袞進行無情清算甚至開棺鞭屍時,卻授陳名夏為內翰林弘文院大學士,同時讓他繼續兼任吏部尚書。
陳名夏的才幹和能耐,得到了青年天子順治帝的高度賞識。
然而,陳名夏並沒有因為有過力勸多爾袞稱帝、多次給睿親王爭權出謀劃策的隱惡,進行收斂,而是頂著順治嚴厲追責多爾袞的盛怒中,連續向皇帝公然叫板。
第一次,稱投降有功,以死對抗。
順治八年五月,候外轉御史張煊彈劾陳名夏和國史院大學士兼管都察院左都御史事洪承疇和禮部尚書陳之遴甄別御史,處置不公,為陳名夏總結了十罪二不法。
時順治帝出獵在外,令巽親王滿達海審查。滿達海召集諸議政王大臣,逐條審理,查明張煊控告屬實,於是將陳名夏、洪承疇羈押,派兵看守,並派人向順治報告。
陳名夏的密友、滿吏部尚書譚泰趕到順治的駐蹕之所,申辯張煊所奏不實,是誣告陳名夏。順治回京,廷議此案,譚泰挺身而出,咆哮攘臂,為陳名夏開脫,不惜暗箱操作,隱瞞了大臣中的反對意見,結果導致張煊誣告罪名成立,被處死。
三月後,多爾袞昔日的心腹譚泰,被舉報因擅權亂政、阿附多爾袞,被處死。第二年正月,福臨將張煊一案發送濟爾哈朗、碩塞連同內院、刑部大臣複審。洪承疇老實交代,獲得了福臨的寬恕。
洪承疇
陳名夏厲聲強辯,閃爍其辭,及詰問辭窮,乃哭訴投誠之功,哭天喊地地要尋死,讓福臨很討厭他這種死不悔改的卑劣行徑,感慨:「此輾轉矯詐之小人也,罪實難逭!」(《清史稿·陳名夏傳》)話音剛落,年輕的順治帝又來一句「但朕已有旨,凡與譚泰事干連者,皆赦勿問。若復罪名夏,是為不信」,寬免了陳名夏。
順治憎恨陳名夏很不爭氣,但因此前有旨不追究與譚泰有牽連的人,寬宥了他,革職罷任,然品級俸祿照舊。順治賞識陳有學問,書讀得好,是一個人才,很快又讓他署吏部尚書,入內院復補秘書院大學士。
第二次,順治認為他帶領漢臣與滿臣對立。
順治十年二月,興安總兵任珍因妻妾與人通姦,私行將人處死(乾隆朝《欽定國史貳臣表傳》稱任珍「自治其家屬淫亂,擅殺多人」),擔心被追責,派人進京向兵、刑二部行賄。事發,順治下旨懲罰了一批受賄官員,並革除任珍世職一半。
兩月後,任家婢女告發任珍,「家居怨望,言出不軌,並指奸謀諸醜行」(《清世祖》卷七十四)。
刑部將任珍判為死罪。順治強調「任珍曾立大功,所犯情罪亦重大可恥」,要求刑部將此案用滿漢文書寫清楚後,會集九卿科道會等審議處罰結論。
結果,滿漢大臣意見兩邊倒:
滿官一直同意刑部原判,必須以出言不軌等罪處死任珍。他們認為,貳臣心生怨言,意圖不軌,就須嚴懲,以儆效尤。
而以陳名夏、陳之遴、金之俊為首的二十七位漢官紛紛上疏,原告所說事件重大,「任珍俱不承認,若以此定案,反開展辯之端,不若坐以應得之罪」。
福臨不太明白漢官們的意思,詢問:「是誰展辯?應得何罪?」
陳名夏等回答,任珍不承認婢女的指控,若據此訟詞定罪,他肯定不服,這就是我們所說恐開展辯之端。如果他確實負恩犯法,刑部擬定死罪,這就是應得之罪。可是又律無正條,似乎應該勒令他自盡。
順治被這種首鼠兩端、模稜兩可的言辭弄激怒了:你們既說處死任珍,是應得之罪、律無正條,又說似應勒令自盡。勒令自儘是哪個盛世典例?你們欲致君堯舜者,豈有進此言之理?「凡人自知有過即從實引咎,乃大臣之道。若執為己是,以巧生事,又欲以巧止事,甚屬不合,爾群臣當副朕期望至意!」
順治命陳名夏再明白回奏。這次,陳名夏等只是說他們知道改為勒令自盡,不是盛世典例,又不是按婢女訟詞定罪。陳名夏說來說去,始終沒有說到點子上,同時承認自己有罪,等待皇上發落。
順治本想通過大臣重審,調動滿漢大臣參與廷議的積極性,哪知陳名夏們的回答:「詞語全是朦混支吾,竟不身任咎過,更巧為遮飾,將有心之事,佯作誤失。」本來,任珍私定刑罰,擅殺多人,順治已是網開一面,但是婢女僅憑片面訟詞,而無其他人證、物證為據,借著專制時代無證的狂言能定罪的可能,將任珍置之死地。府中婢女,為何這樣做?難道她也是「家屬淫亂」的參與者,任珍擅殺的脫網者,要為被妄殺的同道復仇?或者是她受過任家妻妾或通姦者的恩惠,要為恩人出頭,對已被處罰的家主落井下石?或者是當清廷對前明降將嚴重設防,僅憑一種逝去的聲音可定罪?
定罪當有證據。
順治如果想將任珍處死,完全沒有必要大費周章地弄進朝堂提議。滿臣看不起漢人降將,但漢臣不能有效反駁,還為順治表演了一場拉幫結派、欺君妄為、文過飾非的鬧劇。
順治命大學士范文程、洪承疇、額色黑召集陳名夏等二十八人於午門訓話,說:你們的獲罪,都是自陷其身、朦混議事,不與滿官和衷共濟,「滿洲官議內無一漢官,漢官議內無一滿洲官,此皆爾等心志未協之故也!」
內三院、九卿滿漢官員、六科十四道、翰林七品以上、六部郎中奉旨齊集午門外,馬上議罪,討論的結果是將陳名夏、陳之遴和金之俊處死,其他一干人等定為流徙、革職、免職和降調。
討論的結果報上去後,順治又是硃筆一揮:陳名夏等深負朕恩,本當論死,姑從寬處理,只削去官銜二級,罰俸一年。紛爭的朝堂,迷亂的君臣,陳名夏又逃過了一劫,只被罷免了組織部長的代職,但保留了他的內閣輔臣。
順治帝痛心陳名夏的膠柱鼓瑟,惱怒他的首鼠兩端,憐惜他的德薄才厚,於是還借著任珍投清的帶頭大哥、陝西總督孟喬芳之死,警告陳名夏再負皇恩即嚴懲。
第三次,被大學士寧完我、劉正宗聯手致命一擊。
陳名夏是當時清廷中南方籍漢官集群的盟主,與漢軍旗官寧完我為首的「遼東舊人」和北方籍漢官劉正宗為首的「北人」集團,傾軋不止,纏鬥不休。
同樣,歷史也並沒有因為順治鍾愛陳名夏,就卻銷蝕他曾與多爾袞、譚泰穿一條褲子的往事。《清史列傳·陳名夏傳》云:「初,睿親王多爾袞專擅威福,尚書公剛愎攬權,名夏既掌銓衡,徇私植黨,揣摩執政意指,越格濫用匪人,以迎合固寵。」多爾袞死了,譚泰死了,但是他們的政敵把明槍暗箭瞄準了陳名夏。
順治十一年三月初一日,太宗親信舊臣、國史院大學士兼議政大臣寧完我三月,疏劾陳名夏結黨懷奸,塗抹票擬稿簿,私自塗抹一百十四字,刪改諭旨,庇護同黨,縱子為害鄉里,凡七事。
寧完我重點說,陳名夏曾對他說「要天下太平,只依我一兩事」,「留髮復衣冠,天下即太平……是第一要緊事」(《清世祖實錄》卷八十二)。
順治帝
第二天中午,順治帝親自訊問,侍臣當眾宣讀寧完我的劾奏,不等侍臣讀畢,名夏極力辯白。
順治大怒:你即使要辯解,為何不等宣讀完畢?
於是,命陳名夏跪著與寧完我對質。順治帝命廷臣審查陳名夏,陳氏說寧完我誣告他不少罪行,但承認是說了留髮復衣冠之事。
其他諸事再大,不過奸臣之舉,是內部矛盾。而像要一改清朝既定的剃髮國策,恢復明朝的長髮衣帽,便是逆臣的包藏禍心,光憑這一條,就足以抄家族滅。
順治盛怒未息之際,寧完我和內翰林弘文院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劉正宗聯袂的彈劾,被送到了順治的辦公桌上。
他們共證陳名夏攬權、市恩、欺罔諸罪。
順治決定不再保陳,此子表面上很固執己見、很食古不化、很膠柱鼓瑟,實際上盡最大可能躲在皇帝的鐘愛下大肆拔取利益。
順治年輕,最恨大臣狐假虎威欺騙了他,於是命將陳名夏轉押吏部。吏部等部門會鞫,認為寧完我劾奏陳氏諸罪成立,報議政諸王貝勒大臣核議,主張將其論斬,籍沒家產,妻子流放盛京為奴。報告提交內廷,順治還是決定,將陳名夏砍頭改為絞刑,算作一種從寬。
陳名夏是否算得上一代名臣,不好說,但他是一個著名的貳臣。他在歷史上,服務過崇禎帝,跪拜過李自成,最後匍匐在多爾袞和順治帝的腳下,官越做越大,秩越來越高,但他究竟做過哪些政績,是乏善可陳,還是罪行遮掩,那只有歷史知道。但從他為了利益,心甘情願地跪拜這個主子,勸進那個主子,甚至廉不知恥地把自虧投降當做一份榮耀,到頭來還是在權力場上惡名昭彰,即便年輕的順治帝再愛他的學問,那也是一條滑溜溜的鯰魚,遲早少不了挨上那斃命的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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