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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關注江歌案?因為我們可以原諒懦弱,但無法原諒冷漠

原標題:為什麼關注江歌案?因為我們可以原諒懦弱,但無法原諒冷漠



李沫霖


近幾天甚囂塵上的江歌案,想必大家都已經聽說了。


現在在網路上,本案已經變為「理性派」和「感性派」二派相互討伐的戰爭。

「理性派」覺得在事實結果出現之前,江媽媽不該在網上掀起對劉鑫全家的攻擊甚至人肉的輿論聲潮,加上一派以咪蒙為首的大V,殺氣騰騰扛著「批判劉鑫」的社會主義機關槍加入,劉鑫一家已經陷入全國人民的口誅筆伐之中,千夫所指。


「感性派」則認為像劉鑫這樣陷挺身救己的閨蜜於危境之中的小人,在救自己的閨蜜離世後竟然選擇不露面,這樣的人應該被千夫所指,甚至應該被判刑,但由於法律無從懲治這樣的卑劣,所以當然要立於道德高地來批判她。否則,我們很難相信在未來,是否還有人選擇勇敢和善良。


而在此次事件中,我看到去年我評論於歡案時的一些觀點,被理性的人們所提及。



可必須要說明的是,我並不理性,也不願意在這次事件中假裝理性。


如果站在江歌媽媽的立場上,極端的憤怒之下。


我可能會做出比人肉、印發劉鑫全家個人信息更卑劣的事情。


有趣的是,這也是我評論於歡案時曾說過的觀點:


有些事是違法,但它值得去做。


可惜在於歡案的時候,很多人不理解,出於天然的同情。

覺得人家明明是受害者,你怎麼還能說人家違法呢?


我不是鼓吹以暴制暴,而是你會發現無論是於歡案、江歌案,在那樣的極端情景中。


你只能做出一個選擇,那個選擇必然是違法的。


但它值得。


這也就是我遲遲不表態的原因。


因為公眾總是會被片面的情緒左右。


當他們選擇了這樣的情緒,你所說的一切就都是錯的。


因此沒有人會站在中正的立場上,審視你的觀點。



但我們為何關注江歌案?

正如前面所說,為江歌所憤怒的朋友們分成了「理性派」和「感性派」。


其實是很簡單的邏輯關係:


就是因為每個人的道德底線不同。


有的人覺得如果自己是劉鑫,可能也會下意識的懦弱和逃離,在之後的生活躲避與之有關的一切。


有的人覺得不行。


道德是沒有統一標準的,但法律有。


因此這也就是理性派們套用法律準繩的原因。


可如果你是江歌,你是江媽媽,你是劉鑫,你又會做出什麼選擇?


我所認為的理性就是,如果我站在江媽媽的立場上——


我依然會做出那些飽受理性派詬病的事情,包括人肉劉鑫全家。

因為我想像不到,女兒去世數月。


卻因為其室友的閉門不見,我連兇手是誰都不知道。


甚至不知道正是這個人讓我女兒為之付出生命。


甚至在女兒為之付出生命後,連葬禮她都不來參加。


我想像不到如何才能得知我女兒臨死前到底發生了什麼。


所以我願意違法。


只要這能脅迫那個躲在人群中的人站出來說句話。



在與《局面》王志安的採訪視頻中,江媽媽疑惑的問:


「殺人者自有中日王法制裁他,但躲在門後的劉鑫,沒有任何責任嗎?」




尤其是,在陪同江媽媽去調閱案卷的徐靜波寫的文章中。


徐靜波在不涉及保密約定的前提下,非常冷靜克制的說:


「如果案犯的供述屬實,江媽媽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劉鑫。」



當時發生了什麼?


江媽媽一直想知道的是,在女兒江歌身中十刀的時候,如果門沒有被反鎖,江歌將有可能躲進門內求生——但當時,門到底被躲在門後的劉鑫反鎖了沒有?


劉鑫堅決否認。

誠然。


也許我們的道德能容忍劉鑫因為懦弱而不開門,見死不救。


畢竟我們無法要求每個人都勇敢、無私。


但劉鑫及其家人之後所做的事情,已經超出了我們所能容忍的範圍。


她對江媽媽避而不見,在江歌為她而死之後甚至不出席江的葬禮。


無數次拖延與江媽媽見面,甚至對江媽媽置之不理。


在江歌死後的一年時間裡,面對江媽媽的苦苦追問。


屢次發出「你再在網上搞我的新聞,我就不與警方合作」的言論。


甚至於劉鑫的母親,還在電話里刻薄地說「你女兒自己短命,關我們家什麼事。」


中國傳統文化中有四大恩:


養育之恩救命之恩。授業之恩知遇之恩。


江歌橫在門外的一死,可以說是救了劉鑫的性命,是為救命之恩。


而劉鑫表現出來的極力不配合、冷漠,在不斷挑釁著我們的良知。


所以其實她根本沒有借口去抱怨輿論聲潮對於她的口誅筆伐。


在這件事上,我想無論是「理性派」或是「感性派」都一定無法容忍——無法容忍劉家人的冷漠,起碼這就是共識。在此以外,每個人都會基於自己的道德底線和知識系統做出不同的判斷。我剛剛說了,每個人的道德底線不同,所以才會套用法律準繩,但法律準繩並不是唯一的。此外,無論江媽媽對劉鑫家人的人肉是否涉及違法,該被如何聲討,在目前的語境里都不應該轉移最原始的焦點,那就是:


我們鄙視劉鑫及家人的冷漠,而這種冷漠也應該被批判。


我們可以容忍自私,但不能容忍善良和道義被自私踐踏。


這也就是輿論聲討劉鑫的原因。


法律可以制裁違法犯罪,卻無法制裁人性的陰暗。

可能劉鑫覺得自己的名譽更加重要,因此選擇退縮和躲避。


然而這嚴重挑釁我們所信賴的普世價值觀。


尤其是,當朋友的基本人權因為保護她被剝奪,大概沒有人會像她這樣熟視無睹並且心安理得。


我們的確可以原諒懦弱,但我們永遠不會原諒冷漠。


- END -


編輯:江心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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