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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为什么爱用痰盂|大象公会

因为香港的华人精英认为,就算低端同胞再肮脏污秽,也应该为他们的权利抗争到底。




文|兔透射




什么刻板形象最适合用来侮辱中国人?




答案在今天可能已变得多元,但在十多年前只会有一个:吐痰。





日本人开发的恶搞游戏《香港 97》就以「吐痰」讽刺「来自大陆的人民」(因为不熟悉中文,开发者还把「一边」错写成「一遇」)




这种刻板印象并不公平:遭受此类羞辱的中国人,其实比今天的西方人更能接受整齐划一的文明守则,他们非常愿意诅咒那些给国家丢脸的低素质同胞,也非常愿意政府制定重罚来修正人们的行为。




所以,在保有吐痰习惯的领导人逝世数年之后,中国城市居民已普遍学得不再吐痰,连曾经常见于公共场所的痰盂都变得越来越罕见了。对此,年轻一代中国人的普遍反应是吐气扬眉,认为我们终于摆脱了那个野蛮低下的象征。




不过,中国人爱用痰盂的形象虽不雅观,却并不野蛮:它其实是大英帝国殖民者的馈赠。




下等人才有痰要吐



今天,我们很难把欧洲人和吐痰联想到一起,他们仿佛不会有痰。




历史上,欧洲的上流社会很早就把吐痰这一行为跟粗俗下等挂起了钩。英使马戛尔尼到北京晋见乾隆皇帝时就发现,清朝官员「极少使用手帕,而毫不介意地在室内到处吐痰」,令人难以忍受。




??英国讽刺漫画家詹姆斯·吉尔雷绘制的马戛尔尼晋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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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马戛尔尼的文明进度也还是有些欠缺,他的喉咙仍然有痰产生,只是使用手帕,以避免随地吐痰给别人造成不便。比他更晚的欧洲人,逐渐学得绝不痰从口出,如果呼吸道实在不争气,就偷偷咽下去。




为什么欧洲人能修得如此文明境界?



这是因为,他们的吐痰习惯是随着上流社会的行为规范而被一步步修正的,与公共卫生关系不大。每当一般市民追上了上等人的矜持程度,后者就有必要更拘谨一分,结果,在近代科学意识到吐痰的危害之前,欧洲上等人就变得连有痰这件事都不可告人了。





欧洲吐痰礼仪的演变




既然只关乎观瞻,当欧洲人开始全球殖民时,他们也很少想到要把这等礼仪强行教授当地土著。



直到细菌学革命的到来,才进一步推动了人们对吐痰的嫌弃。




1882 年,德国医学家罗伯特·科赫发现,肺结核这一被传统称为「Consumption」、视为遗传病的顽疾,竟然是一种传染病,结核杆菌就是肺结核的病因。




不久后,科学家就发现,结核杆菌的传播途径是通过飞沫,患者随地吐痰风干后的产物也可能威胁到健康人群。从此以后,吐痰从一个礼仪问题,变成了公共卫生问题。1886 年,法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反吐痰法规。





罗伯特·科赫和他发现的结核杆菌




真正大受这一发现冲击的,是大洋彼岸的美国。




直到 20 世纪初,美国人仍然惯于吐痰,甚至随地吐痰。这是因为,美国是一个在 17、18 世纪殖民基础上建立的国家,也是全球第一个宪政稳固的平民共和国,其立国基础形成时,欧洲还不太鄙夷吐痰;其国家建立后,美国国民更是把欧洲上流生活看作腐朽堕落的模板,少有人热衷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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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立法禁止后,美国人的做法也还是西方最接近中国的,他们在公共场所广设痰盂。图为 1910 年代一个芝加哥法庭里设置的痰盂




然而,得知吐痰背后的健康危机后,美国立法机构也不再宽容。1896 年,纽约市通过了全美第一个在公共场所禁止吐痰的律例,很快得到其他城市效仿。到一战之后,绝大多数美国城市都有针对吐痰的法规。




不能任凭低端华人受公共卫生的苦



在中国,对吐痰的打压也从欧洲人开始。




远道而来的殖民者,早已看不惯中国人的吐痰爱好,尤其在那些归他们统治的城市。《南华早报》就刊登过读者来信,骂香港是「远东吐痰的中心」。有细菌学说撑腰后,他们终于把禁止中国人吐痰一事提上议程。




事情的起点是 1907 年底,香港洁净局局员堪富利士(Henry Humphreys)提问:「公共卫生官员是否同意,下层华人普遍性地在公共建筑物与公共设施中吐痰的污秽恶习,对于公共卫生造成伤害?」





尖沙咀的堪富利士道就得名于这位堪富利士的家族




公共卫生官员立即表示同意,还补充道肺病死亡率约 9%,出台禁令确实刻不容缓。此时,他们毫不讳言立法的针对对象,就是那些华人「苦力,或任何其他人」。第二年年初,相关规章便付诸讨论。




正是从这时起,香港上层的华人精英站了出来,为他们的低端同胞与港府抗争。




最初的低端华人代言人,是时任东华医院总理及华商公局主席的刘铸伯。他在十多年前就是驰名港九的华人维权代表:1894 年,殖民当局为防范鼠疫,在疾病高发住区强推消毒措施,造成五万多港人无处居住而离开香港,当时正是刘铸伯出面,向港府提出十八条质问,如为什么不考虑安置就破坏居民住所。





洁净局人员正在消毒




五年后,英国人任命刘铸伯做洁净局局员,刚好与那位企图禁止华人吐痰的堪富利士同事。





刘铸伯




深感中下层香港华人已为公共卫生「受了非常多的痛苦」的刘铸伯,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吐痰禁令的两个质疑点。




第一个质疑点是,到底什么算「公共场所」。按一般定义,华人聚居的公寓也是公共场所,难道政府要起诉那里面的居民?




第二个质疑点更为基本,就是英国人说的「华人爱吐痰」不正确,像刘铸伯这样的高端华人就不随地吐痰,都是用痰盂或手帕,低端的华人才随地乱吐,因为他们没有痰盂。所以,政府可以对随地吐痰的高端华人处以十元罚款,却不可以处罚低端华人。




他的反对足够有力,英国人一时回应不了,就决定先去索取美国的法规,等大家研究过后,再讨论如何学习纽约经验。




吐痰是华人的天然权利



几个月后,卫生官员拿出了禁止吐痰的修订法案。他们建议设定一种「滋扰」罪,向随地吐痰者罚款一元,只要其作案地点地点满足两个前提条件:现场有布告禁止吐痰;现场设有痰盂。




先前的版本,这个修正案让步了不少,但不光刘铸伯不认可,连港府主持讨论会议的英国官员马斯德也觉得它不合理。




争议的核心在于,毕竟华人对西人习惯知道的不多,若不经宣教就急于推出处罚条例,华人会不会奔走相告:「香港是个烂地方,走街上有痰必须吞下去。」





20 世纪初香港最有影响力的中文媒体《华字日报》,经常歪曲港府政策原意




马主席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当时香港的中文报纸已经在传播这样的谣言,说「有必吞之云云」。英国人历来不擅长应对民间谣言,洁净局也就通不过法案,最终只得交给香港总督来介入。




港督卢吉完全站在禁止一方,他认定处罚条例还是得有,如果只是宣传教育,起不到多少作用。





在美国,吐痰禁令通常也说得很模糊,只说禁止吐痰而不提醒有痰怎么办




??同时他还指出,新加坡是看到香港先行,才跟着考虑禁止吐痰,结果他们效率奇高,四天就三读通过了法案,香港的行动却止步不前。




强硬之余,港督也有些表面让步,他试图淡化此前讨论中「西人文明卫生」与「华人吐痰恶习」的二元族群对立,转而在详细阐述防控疾病的科学道理后,把条例解释为一个对大家都好的方案。




但即便是港督,也没有能力扫除一切反对的声音。这次,定例局内唯一的华人非官守议员何启接过了刘铸伯的反对旗,他表示,「将一个习惯变成一项罪行」的法律都是苛法,无论这个习惯多么肮脏与污秽,都不该变成政府抓人罚款的借口,一旦这么干,香港人将离港而去。





卢吉和何启,二人关系并未因这一争端变差,还共同出力创办香港大学,卢吉卸任港督时,有市民自发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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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感谢港督说明新规不是针对华人,但直言公众很难相信,因为吐痰习惯是很多华人的「第二天性」,「不由意志控制」,即使政府把它定为非法,华人一下子也改不了,只能是大批被控违法。




和刘铸伯一样,他坚持要求港府先宣教,先广设痰盂,再说下一步。如果非要设罚则,那就得同时规定政府义务,要求政府在所有罚款的地方都提供足够的痰盂。




何启议员是香港第一个取得西方医学学位的华人,只因为「他的同胞不愿意接受西医治疗,除非免费」,才弃医从政。他在公共卫生问题上提出意见,英国人也不得不重视。





▍1887 年,何启为纪念亡妻 Alice 而捐建雅丽氏纪念医院,成为香港首间为贫苦华人提供西医治疗的医院





港督于是再次做出两点让步,一是承诺在公共场所都设痰盂,二是承诺六个月内不会颁布罚则。但法案方面,他仍然坚持要三读通过,授予他随时发令罚款的权力,让港人晓得这不是闹着玩的。




结果法案还是三读通过了,其最终版本明文规定,港府有权处罚随地吐痰的人,而宣传教育、广设痰盂则只是他们的口头承诺。




无痰盂,不禁止



香港禁止吐痰,眼看就要板上钉钉,群情激愤的华人只剩下最后一招:收集民意,向伦敦请愿。




但请愿也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华人精英们一番商讨,研究出了新的「漏洞」:这个法案,在英国本土都没有过,为什么专挑香港新加坡订立呢?这摆明歧视我们华人!




于是,华商公会给伦敦理藩院写了一封请愿信,希望英王不要批准法案。





▍香港人所称的伦敦「理藩院」,即英国殖民部,这是它曾经使用的办公楼




在信中,他们并不只是诉苦,而是有理有据地陈述了先前华人是如何与港府合作实施洁净条例,证明华人社会是有能力自治的,不应该以严法来扼制。他们还声明,华人社群同样反对随地吐痰,如果港府愿意合作,他们将自行解决这一公共卫生问题。




这一次行动不再局限于高端华人,公会广泛发动街坊,共征集来八千多人署名请愿信。同时,80 多位华人领袖也向港府提出,他们将自行组织「劝戒公地任意吐涎会」,由何启担任主席,刘铸伯等三位洁净局议员担任副主席,而这个组织的核心职责,就是与港府合作,「多设痰盂」。




面对汹涌的民意,港督终于也态度逆转,表态说这些华人提出的「正是我们提出,而且已经采取推动一些日子的过程」,他乐意合作,「信任他们会以『

热诚与能量

』而竭尽所能,我祝福他们全面成功。」




此后,定例局又经过三读,删除了处罚随地吐痰者的规定。





禁令受挫后,西方人对华人吐痰习惯的鄙夷仍长期存在。这是一则 1939 年的上海漫画,描述了白人侍者羞辱寻找痰盂的老克拉,要他「吞进肚里回家再吐」。




作为港人争取的结果,痰盂成为了华人追求现代卫生的一项核心设备。民国其他城市也学习香港,把痰盂设立在公共场所,以劝导而非强制来杜绝随地吐痰。30 年代上海儿童教唱「路上吐痰有阴沟,家里吐痰有痰盂」,与港督当时主张的标语「在屋则须用痰盂,在街则须吐于街边沟渠上」,如出一辙。





▍1920 年天津南开中学卫生守则里也有一条:「对于吐痰别特禁止,各处都有痰盂,吐痰时必须吐入痰盂内。」




中共掌握政权后,也将其进一步发扬光大,直到 90 年代,有访问新加坡的官员带回「先进经验」,不少地方政府才恍然大悟:「为何不处以高额罚款呢?」





▍20 世纪后期,中国仍不忌讳在重要场合出现痰盂,这在全球可能独一无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阶层的生活方式逐渐西化,痰盂恐怕也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历史遗迹。但愿刘铸伯、何启等华人精英对其低端同胞抱有的怜悯、关怀、敢为之抗争之心,不要也随痰盂消逝。




※ 本文主要参考了雷祥麟的论文《公共痰盂的诞生:香港的反吐痰争议与华人社群的回应》,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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