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勝訴,小米 Mi Pad商標無緣在歐洲註冊
位於盧森堡的歐盟中級法院「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周二作出裁決,因 Mi Pad與蘋果iPad過於相似,小米無法在歐洲註冊該商標。
小米平板誕生於2014年,第一代產品無論屏幕尺寸、解析度還是機身材質都和蘋果iPad mini如出一轍。2014年,小米向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申請「Mi Pad」商標。此舉遭到了蘋果的阻撓,並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訴。該申訴得到了歐盟知識產權局的支持,後者認為「Mi Pad」會給消費者帶來混淆,認為是「iPad」的姊妹產品。
隨後,小米又向歐洲綜合法院提出上訴。今日,該上訴被歐洲綜合法院駁回,小米不能將「Mi Pad」註冊為商標。綜合法院在一份聲明中稱:「從視覺上看,『Mi Pad』和『iPad』高度相似,只不過Mi Pad開頭多了一個字母『m』,還不足以輕易地將兩者區分開來。」
蘋果iPad與小米Mi Pad對比圖
接下來,小米還可以向歐盟最高法院「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提起上訴。
小米是蘋果最大對手之一,後者還面臨OPPO、vivo以及華為等其他新崛起中國手機製造商的競爭。小米在多個領域與蘋果競爭,包括智能機、平板電腦、可穿戴設備、甚至是筆記本電腦。
目前還不清楚今天的裁定是否會對小米在歐洲的品牌策略產生連鎖反應。蘋果和小米尚未就歐洲普通法院的裁定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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