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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要關心的婚姻法解釋 不懂的人會傾家蕩產

24條公益群里有380多人,人人負債纍纍,少則五六十萬,多則數千萬,其中不少人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李曉梁和鄭彤是群友,她們在西單工作,卻很久沒有逛過那裡繁華的百貨商場。衣櫃里儘是幾年前的舊衣。李曉梁偶爾會去家門口的那個平價市場,那裡幾十塊就能為小孩添一件冬衣。

天氣乾爽又晴朗,她們「似乎又有了生活的勇氣」。

拿到判決書,鄭彤就已經想好,「我不可能替他們(債權人)打工,」這位在國企做管理的姑娘說,哪怕是去擺攤賣煎餅果子、送快遞都不會替丈夫還錢。

判決書顯示,鄭彤需要承擔的債務為330萬。再審駁回時,她笑說,「到了不用花錢的時候。」

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下簡稱24條)讓鄭彤和其她群友陷入共同命運:在婚姻結束之後,莫名背上高額債務。她們描述自己財產被查封、事業受影響、生活被擾亂的經歷,努力展示出置身局外的鎮定,然而委屈、驚慌和憤怒依然時時浮現出來,連同那個問題:為什麼一個無辜者會被拖入高額債務的陷阱?

她們不願用「嫁錯人、不懂看管另一半」的荒唐答案回應荒謬的問題,而是想讓問題不復存在。24條公益群存在的意義便在這裡:總結案例,彼此給出建議、尋求勝訴機會;求助於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全國婦聯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相關機構呼籲修正或廢止24條。

討債恐嚇(受訪者供圖)

97字困局

「我做錯什麼了?」

「嫁錯人了。」

或早或晚,因24條被負債的人都會向法官問出這個問題,然後得到一樣的答案。接受這份譴責的受害者正值人生失意時,幾乎無法招架便認下來。

2014年下旬的一天,雅寧的家門被粗暴敲開,有人舉著手機,對著她不停拍照。她抬手遮臉,對方搶進來:你欠我們錢了。接下來幾天,她出門進門,就看見幾輛車停在樓下,裡面儘是陌生面孔。有人打來電話,罵罵咧咧:「要是再不還錢,這幾天小心點你兒子。」從小到大沒說過髒話的雅寧破口大罵,吼到渾身顫抖。

她在另一個城市見到已失蹤幾天的前夫。這個傳統的女人想要的生活不過相夫教子,哪怕此前兩次發現前夫賭博,這次還是懷著希望:「要不我們重新開始,做做生意,把錢還上?」

前夫直言要離婚跑路,還開出空頭支票——少則3個月,多則一年,就能把現在的債還上,之後兩個人的生活就能恢復正常。他匆匆忙忙和雅寧辦了離婚手續趕往車站。

帶著離婚證的雅寧自己回到家裡,對未來仍然抱著期待。直到幾個月聯繫不到前夫,還聽說他在外地與其他女人生活在一起,雅寧才後知後覺地明白過來,「家沒有了。」

他留下的債務卻找上門,法院傳票和判決書接連而至,從不知道、也沒花過的776.8萬要由她來還。她諮詢了律師,對方的回復讓人心寒,「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這個中學老師的生活分崩離析。

判決書上引用了同一法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雅寧知道這個法條的存在,但從未想過這97個字會毀掉自己的生活。因前夫的假借條負債63萬的孫思遠這麼解釋:在《尼羅河上的慘案》中,丈夫謀殺新婚妻子以繼承巨額財產,而有了「24條」的加持,只需要一本結婚證加一張落款於婚姻期間的借據,就能輕鬆以共債共償的名義將伴侶的錢財掏空。

現實比小說誇張: 案件的審理中,法官查看借條借據、詢問婚姻存續時間、確認舉債時間,一旦債務被判定成立、時間又在婚內,便會被判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甚至會追溯到未舉債一方的婚前財產。

「24條」後半段給出例外情形——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約定為個人債務,然而這在現實中幾乎沒有可操作性,「借錢時,如果舉債人刻意強調債務由自己所借、與配偶無關,可能會引起對方的反感、從而借不到錢。」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律師朱列玉說。

曾經長期從事家事審判的湖北宜昌市退休高級法官王禮仁闡述了相似的觀點:善意的債權人往往不會期待由舉債人的配偶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他們有所期待,在借錢、立字據時就應該掌握主動權,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署,更何況,本著「意識意思自治」的民法原則,舉債一方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將之推向並不知情、從未受益的配偶。

然而巨債之下,配偶的責任感早已不復存在。漫長的等待中間,雅寧幾次聯繫前夫,對方撒謊:沒賭博、沒借債、還清了。終於,前夫主動聯繫雅寧,「他說過幾天給我送一些生活費,只是現在要我給他幾百塊錢,」全部積蓄只有三千多塊的雅寧信了他,轉賬過去。

幾天後,雅寧開著借來的車在鄭州見到他,前夫神秘地將一個背包壓在後備箱的備胎下。雅寧感激地送走了他,等掀開後備箱,搬起備胎,將小小的空間翻找幾遍,才不得不承認自己的信任又打了水漂。此後,前夫從電話、微信和所有親朋好友的圈子裡失去聯繫,只有不斷刷新的出入境記錄和網上賭博記錄說明這個人仍存活於世。

然而,這些出境記錄、賭博記錄和轉賬流水到了法官那裡,就通通變成一句「與本案無關」。雅寧苦心準備的證據常常在對方一張白條下一敗塗地。

「我完了,這輩子都不會好起來了。」她躺在家裡,眼淚無知無覺地往下掉,有時想張嘴說話,腦中的字句卻在一瞬間消失。

「怎麼死?用哪種方式死能給孩子留點錢?哪種方式死能對孩子好?」她一頁一頁地翻百度答案。

「『24條』」已經脫離了群眾的公平價值觀,」宜昌市中級法院退休法官王禮仁在2015年的一篇文章中直斥該法條為「國家一級法律錯誤」。

他在2007年的一起案例判決中認定一審法院適用「24條」、判決未舉債配偶承擔66600元共同債務的決定錯誤,並將之改判為個人債務。判決一度在內部引起質疑,王禮仁不得不一遍遍向專家和院長解釋。

廣東省律師協會婚姻家庭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一級律師游植龍在《「24條」究竟錯在哪裡?》一文中分析多數法官的立場:「我按照『24條』來判,就算錯,也是法條的錯,法條寫得清清楚楚明擺在那,大不了說我機械適用,但如果我講良心同情一下,不適用『24條』不認定為共同債務,一旦債權人鬧上去被改判過來,對案件那可就是終身負責制。」

法官甚至以通情達理的姿態勸告受害人放棄,「他說,你現在也沒有錢,不要還也不要管,不要上訴了,」因前夫失蹤而背負500多萬債務的珠珠在法官的勸說下默認了一筆債務,至今仍在後悔。

近年民間借貸和互聯網金融野蠻生長,據24條公益群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檢索顯示,2014年和2015年依該法條審理的夫妻共同債務案件激增,分別高達8萬餘和9萬餘件,2016年增長至16萬餘件,2017年至今,已能在裁判文書網上查到10萬餘件。即便未舉債一方不知情依然援引「24條」審理的此類案件,2014年和2015年均在萬件以上,2016年激增至1.9萬餘件,2017年現已上網1.3萬餘件。

判決結果無疑給了某些借貸公司底氣,他們通過各種渠道找到受害人的住址,瘋狂敲門、破口大罵,把「欠債還錢」的紅色大字刷在門上。李曉梁曾忍痛賣房填債,然而搬家沒幾天,就受到一個自稱淘寶店主的電話,要和她確認住址,幾個小時之後,收債人又徘徊在她家門口。

以綁架、威脅孩子來要挾受害人是常事,天津一個收債人當著母親的面,將4歲的孩子拉到陽台邊上。經過幾次收債人上門之後,一位受害者的兒子偷偷買來幾把尖刀,哪怕去學校也帶在身上——家長猶豫良久,還是訓斥孩子、沒收了刀。

法院的執行效率不比放貸公司低。2017年3月,雅寧被列入被執行人員名單,每個月1000元的生活費扣掉養老保險,就只剩下580元。她不再逛商場,在菜市場里都要四處挑揀,尋找最便宜的菜,而水果和肉都成為偶爾才會出現的奢侈品。

雅寧想不起那一年的春節是怎麼過的,只記得初二母親來探望,她做晚飯時掀開鍋蓋,裡面放著幾百塊錢。

校長在新學期開學的時候取消了她的所有課,理由是教學人員過度飽和,眼看著代課費沒了,雅寧幾次去求校長,對方終於不耐煩,「就你家這點破事。」她打通所有周邊補習學校的電話,只要有課就全部接下,從不講價,一周要帶40多節課。

實在過不下去了,她到法院請求執行庭長多給一些生活費,對方轉頭,對旁人一笑:「你看,被執行人倒跟我講起條件來了。」

「我究竟做錯什麼了?」雅寧問。

「嫁錯人了。」每個法官都這麼回答。

24條受害者(受訪者供圖)

召集令

等到第二次聽到法官說這句話,24條公益群群主李秀萍才意識到其中的問題:「若是無知婦孺便罷,您還是個審判長,說這種話就太沒有法律素養了。」

2016年,李秀萍和群友小羽媽媽以24條公益群的群友為樣本做調查,發現其中75.9% 受過高等教育,其中5.8%為碩士以上高學歷,86.6% 擁有穩定工作及收入,而他們長久以來對社會的信賴,在「24條」面前不堪一擊。

2017年09月23日,陝西省武女士接連遭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警告將遭司法拘留、和債權人的不斷騷擾,於是吞葯求死,所幸被及時發現送醫搶救。李秀萍在輿情報告中寫下這個例子,她感到心痛,卻無法譴責這個選擇,「忍受下去,不如在能選擇的時候有尊嚴地、文明地離開。死亡不是軟弱,而是極大的、解脫的誘惑。」

曾有群友進入另一個由「24條」受害者構成的群,見識過那種集體的疲憊、恐懼和絕望,其中成員有些已經徹底放棄抵抗、避居於偏僻的鄉村,她試圖勸說其中的成員加入24條公益群,卻毫無效果,最終不得不承認,這些心理孤島上的居民已經無力自救。

然而,24條公益群里,少有人傾訴那些令人心灰意冷的經歷,有時有人談起,李秀萍會不經意地打斷:「他們說我過於理性,但我知道你一味的沉湎於過去的經歷,反而不容易走出來。」她也不喜歡閑聊:「有這功夫,不做公益,也不如睡覺或者跑步,哪怕養只小狗狗陪伴也是好的,至少狗娃娃要遛,也能幫助每天運動。」

群里談論案件的方式近乎專業:如何搜集證據,怎麼製作證據列表,開庭時如何應訴、怎樣寫作答辯狀、上訴狀、再審申請書等等。最新收到的判決書會被發到群里,身經百戰的群友能一眼看出,法官在哪裡將關鍵證據判為無關、又如何機械適用「24條」。

幾位律師在群中時時發言,回答個案中的專業問題。

未收到傳票、未參與開庭、憑無交付記錄就被判共債63萬的孫思遠發現自己可以嘗試「第三人撤銷之訴(即作為被兩方訴訟牽連的第三方去質疑、撤銷對自己不利的部分)」,在問詢階段就收到法官的答覆,「這個案子沒戲的——像你這樣,按24條判的多了去了。」

她將自己的經歷發到群里,公開發表論文駁斥「24條」的法學教授、律師葉名怡在群中回應,「一審不行二審、二審不行再審。」

最高院、各省高院對「24條」的解讀則在第一時間被轉發到群里,大家一起解讀其中的風向。「以前覺得,自己是不是上輩子造了什麼孽,可到某個階段,你就要告別自怨自艾的情緒,去了解這個法條;等學習過後明白了它是什麼,就沒那麼害怕。」一位群友說。

有人建議為24條公益群引入心理輔導,李秀萍的態度卻相當謹慎。她有二級心理諮詢師資質,更知道心理輔導的限制:「心理干預只有在現實資源和社會支持配合下才有意義。」

行動是對這些社會不公犧牲者的另類「疏導」:得知勝訴的機會渺茫,他們會走上另一條前途多艱的修法之道路——如同《重申24條公益群立群之本的核心價值觀》中所述,「屬於盡人事知天命之舉,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君子自強不息。」

自發寄信(受訪者供圖)

笨拙功夫

「24條公益群一直提倡笨拙精神…最重要頂要緊的是,必須心無雜念,不問收穫,只求耕耘。」李秀萍在《重申24條公益群核心價值觀》寫道。

李秀萍帶著公益群的成員學習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講話,並從中摘取隻字片語,「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現行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或廢止,不能讓一些過時的法律條款成為改革的』絆馬索』」,群友們自發整理公開發表的24條論文,這些觀點和語錄在「修正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為主題的信函中被引用。

他們每周將信從全國各地寄往各地和國家機關,如同精衛銜著石子投入大海。有的群友造訪郵局太頻繁,有一個周末沒去,再去時就有職員問候:為什麼上次沒來?是修法成功了嗎?

初次寄信的人總會心懷忐忑,等到時間長了,就會習慣投遞後的石沉大海,並把偶爾的回應當做驚喜。這是24條公益群所做諸多努力中的一部分。

李秀萍有時會想起父母的訓誡——遠離政治,但造化弄人,不曾想自己有朝一日竟然會為修法目標站出來自薦參選基層人大代表。她的父親在上個世紀80年代,曾以縣政協副主席身份為欠薪教師公開代言。

2013年以前,她還過著標準文青的生活,念著「不為無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讀書看展,喝著紅茶,煮著咖啡。後來,人到中途經歷離婚大戰及其之後的被負債,歷經一審、二審、申訴環節,眼看她的惟一住房行將不保。「這不是在捍衛房子,這是我的家,沒有誰在面對自己的家園被剝奪時能夠無動於衷。」2015年下半年,體會到個案維權艱難之後的李秀萍,開始以「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為關鍵詞進行檢索,才明白這並非命運專門為她設下的陷阱。

她搜集公開的學術論文和媒體報道,請律師為她寫一份修改24條的提案。律師沒搭理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直到兩個多月以後,禁不住她的一再要求,才寫出一份提案。這份最初的設想屢屢碰壁,但背後的設想最終成為24條公益群中的共識:如果不修改「24條」,在個案上付出再多努力也很難贏回公道。

2016年上半年,李秀萍加入「抱團取暖」群,她找到了夥伴,但也感受到格格不入。作為上個世紀80年代的文科在校大學生,女性主義成為她自覺的身份認同,但在這裡她看到一群習慣於在婚姻中和維權時放棄自我、委曲求全的女人,有人熱衷傾訴悲慘遭遇,群里充斥心靈雞湯和養生文章。

後來她連同幾位群友組建了如今的24條公益群,寫下公益群召集令,描述這個群體的共同願景:「學習改變認知,行動再造人生。升華創傷浴火重生,公益遊說改善司法。你我牽手,身體力行,早日促成修正24條,重構夫妻債務規則。」

2016年11月,基層人大代表選舉迫近,李秀萍做了被負債前決不可能做的事情:參選基層人大代表。由於需要在選區內徵集10人以上聯名推薦,她遍訪自己所在選區小組,講出參選的公益初衷,後來在有效時間內徵集到124人聯名推薦,被列為初步候選人。

她最終並未如願成為基層人大代表,但群友們已經帶著她所寫的輿情報告、和針對1130位「24條」受害者所做的調查報告前去拜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但多數時候信封里沒有一頁關於自己案情的材料。「修正24條,靠的是把受害人角色自我隱身後以公民角色身份,去遊說真正對推動修法有話語權、決策權、顧問權的各方資源,說服、推動他們再去發力。」《重申24條公益群核心價值觀》中如是說。

有人大代表聽明群友來意之後態度轉冷,談話不歡而散。雅寧到一位代表的單位拜訪,代表不在,她便打電話過去,剛表明「希望就婦女兒童權益在法律方面反映一些情況」,代表斷然拒絕,「你去找婦聯,別找我,而且姑娘,反映問題你要一級一級地來。」

能否見面?不行。

材料寄過去行嗎?不行。

她從單位出來,棉衣單薄,手凍得發紅,眼淚委屈得往下掉,站在街上發了好一陣呆。她到群里道歉,「真不好意思,我還是沒成功。」

多數代表工作繁忙,群友只來得及留下材料。有人不了解「24條」,聽介紹、讀材料之後滿臉驚訝,「不是你借的居然要你還?」這便是一個好的開頭。

對於廣東省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來說,24條公益群群友的拜訪正好迎上了他關注多時的話題。他就職的律所中,某位前台姑娘曾因一場三四個月的婚姻被負債30萬,怕被上司知道,遂辭職,後來得知此事的朱列玉開始留意「24條」,直到群友帶著報告找到他。

臨近兩會,群友頻傳捷報,「每天都在彙報的是各省又找到哪位代表,反映問題,對方什麼反應,看還能做什麼,後續怎麼繼續跟進反映。」在2017年兩會開始以前,24條公益群收到1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代表的回應,表示會以提案、建議、議案的形式提出修改「24條」。

「兩補一通」之後

不少代表的提議夭折在兩會前夕。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補充規定「兩補一通」,聲明不保護虛假債務和非法債務。群友們收到問候,其中有人大代表:「24條」終於有所改變,努力總算沒白費。

朱列玉批評:「回應不能讓人滿意,賭債、毒債不承擔連帶責任,不要說夫妻另一方,債務人都不用承擔責任,更何況你很難判斷是非法債務,我自己證明都難,我的老婆更沒辦法——完全沒有解決本質問題。」

這位「議案大王」隨後在兩會上提出對「24條」進行補充的建議:確定離異配偶只應在分取共有財產範圍內對借款承擔連帶責任,共債共簽,因家庭生活所需導致的債務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公開呼籲修正24條以來,兩度經歷兩會的李秀萍對修法的艱難尚有心理準備,但一批心懷熱血的群友已經涼了心,接下來的大半年裡,新近被判共同債務的消息不斷傳來,隨著打擊失信人、追討老賴的政策導向,更多群友被執行財產,或失去工作。「程序走完,執行窮盡一切,職場也毀掉了,修法又長夜漫漫路遙遙,可不就耗竭了么。」他們在群中沉默下來,或者悄悄離開。

這半年過於艱難,2013年離婚官司以來從未被壓力打倒的李秀萍,此時開始脫髮。

然而,事情確乎有所變化:

某省群友在前往省高院信訪時受到院長接待,院長轉述了在省兩會被婦女代表「圍攻」、要求修改「24條」的經歷,並且承諾作出積極回應;

最高院聯合婦聯在各省展開調研,每到受害人座談環節,公益群群友便分享看法、反映問題。

來年的兩會臨近,加入公益群的新一批群友又忙碌起來,他們買郵票、查地址、寫文案,重複去年的工作,卻更加井然有序。

沒人知道改變會在何時到來,有人想起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安迪十幾年如一日給參議員寫信,終於建成了英格蘭最好的監獄圖書館,囚犯可以在其中獲取監獄外自由的空氣。怯懦囚禁靈魂,希望還你自由。」

(應受訪者要求,李曉梁、鄭彤、孫思遠、雅寧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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