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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私下竟然這麼時尚!他的穿衣法則,女生100年後也適用!

文|范姐(授權轉載)

范姐印象中的魯迅一直是教科書里不苟言笑的憤青,憂國憂民的操勞著中國人民的未來。他在《狂人日記》、《孔乙己》等作品裡反映出的國人劣根性,至今都能在社會新聞里得到印證。

比如前年的姚貝娜死亡事件,一件本該默默悲傷的私事卻迎來了一群人的狂歡。群眾會忍不住好奇心,想要一探究竟;媒體為了博眼球不惜假扮醫生勇闖太平間。

真印證了魯迅在100年前《葯》里說的話:一個人含著人血餡兒的肉包子,滿足了一群人的狂歡!

如果仔細讀過魯迅文章就會越發看清這個社會,也會越發佩服魯迅在100年前的真知灼見。而越了解魯迅本人也會越發現,他的魅力遠遠不止這些。

魯迅本人非常多才多藝,他沒有專門學過書法,卻寫得一手好字。他說:不要因為我寫的字不怎麼好看,就說不好,因為我抄過許多字帖,寫出來的字沒什麼毛病。

整整五年的時間,魯迅抄錄過上千幅字帖,閑來無事就鼓弄一陣,在我們普通人看來,雖不是專業書法家也遠遠超過一般人水平。

除此之外,他還是一名優秀的美術生,喜歡設計一些小東西。著名的國徽圖案就是他設計的,民國相當一段時間,北洋政府的錢幣、旗幟、勳章上都使用了這一圖案。

從此以後魯迅的美工設計在文學界就小有名氣,蔡元培在建立北大的時候,還直接找魯迅幫忙設計了校徽,至今沿用。

喜歡設計的魯迅出版書籍時更是不願意浪費自己的才華,他的許多封面都是自己設計的作品,即使只是翻譯外國文章,封面也設計得小而精美,審美比現在的封面書籍耐看多了。

看到這裡,如果寶寶已經對魯迅開始深深膜拜,時候還太早。他不僅內在豐富有內涵,鼓弄起衣服來比女人還時髦。

年輕時候的魯迅可是走在時尚前端的人,許多衣服搭配拿到100年後的今天都是潮流范。他會自己設計馬夾大衣,領口採用的是當時最流行的中山領,整體簡單又新潮,有點像現在的風衣。

他也會大膽的採用針織疊穿法漁夫開衫裡面搭配深V領毛衣,內搭一件中式立領襯衫,十分前衛。而且他還特別心機的將裡面的毛衣塞進褲子裡面,突出腰際線,拉長腿部線條。

魯迅對女性穿搭也不放過

這樣時尚前沿的魯迅真的太陌生了,不光范姐感到難以想像,就連蕭紅也難以置信。蕭紅是民國四大才女之一,20多歲就發表多篇著作,《呼蘭河傳》《生死場》等都是她的代表作。

她在寫作的最初幾年,曾經有一段時間住在魯迅家裡,即使過後搬出去住了也與魯迅和許廣平倆夫婦往來密切。那時候的她一有空就往魯迅家裡跑,有時一天要來兩三次。

而魯迅卻一點也不厭煩她的打擾,特別喜歡她小孩子似的嘰嘰喳喳。魯迅死後,蕭紅還寫了一篇回憶錄《魯迅:深刻與偉大的另一面是平和》來紀念他,這也讓我們進一步了解生活中的魯迅與眾不同的一面。

有一次蕭紅穿了一身大紅色外套來到魯迅面前,一臉歡喜的問:魯迅先生,我穿得好不好看?

沒想到魯迅上下打量了一般卻說:「不大漂亮!不漂亮的原因不是樣式不好看,而是顏色不對。」魯迅認為穿衣服要注重顏色的搭配,紅上衣要配紅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絕對不行,這兩種顏色放在一起很渾濁。

他說:"你沒看到外國人在街上走嗎?絕沒有下邊穿一件綠裙子,上邊穿一件紫上衣,也沒有穿一件紅裙子而後穿一件白上衣.....你這裙子是咖啡色的,還帶格子,顏色渾濁得很,所以把紅色衣服也弄得不漂亮了。」

聽了這些話的蕭紅驚訝極了,「周先生怎麼也曉得女人穿衣裳的這些事情呢?「

"看過書的,關於美學的。"

"什麼時候看的....."

"大概在日本讀書的時候......"

看了這段對話,范姐終於明白為什麼魯迅會對女性的穿著懂得那麼多了,他在日常生活中居然也熱愛關注這些外在的東西。為此,他還自己總結了5條搭配法則,在今天也不過時。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腳長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腳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橫格子的還好;

橫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兩邊裂著,更橫寬了,

胖子要穿豎條子的,豎的把人顯得長,橫得把人顯得寬

雖然魯迅對穿搭興趣濃烈,但他卻一點也不喜歡上海灘的時髦女性。當時的上海正處於西方文化入侵的時期,各種中式旗袍和西式紗裙混合交融,別有一般韻味。

但魯迅顯然看不慣這樣的時尚,他為此還在文章里挖苦了一般。「然而更便宜的是時髦的女人.......挑選不完,決斷不下,店員還是很有忍耐的........是帶著一點風騷,能受幾句調笑。否則,也會終於引出普通的白眼來。」

魯迅覺得太過張揚的時髦會略顯輕浮,女性應該更加委婉的修飾自己。有一次蕭紅要去參加宴會,她找到許廣平讓她幫忙準備一條綢帶發束,發束的顏色有很多,米色、綠色還有桃紅色。許廣平挑選了最艷麗的桃紅色,系在蕭紅的頭髮上。

她覺得這樣的蕭紅漂亮極了,得意的拉著蕭紅給魯迅看,還不時讚美道:好看吧!多漂亮!

沒想到魯迅看過後,臉皮往下一放,生氣了。

說:"不要那樣裝飾她...."

驚得許廣平和蕭紅兩人面面相視不知該說什麼好。

桃紅色雖然更襯女生的皮膚,但它艷麗的屬性又太過濃烈,桃紅色的媚態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落入風塵的俗套,也難怪魯迅生氣。

總之,無論是穿搭還是美工設計,魯迅的風格都是連貫的,他喜歡小而美的東西,色調偏柔,不帶過強的侵略性。

她們有淡淡的婉約氣質

他對女性的審美也是如此,不管是緋聞女友還是紅顏知己,魯迅欣賞的女性多帶著說不上來的文學氣息和淡淡的婉約氣質。

魯迅最張揚的緋聞對象是民國北大校花——馬珏。馬珏的父親是魯迅的多年好友,馬珏自小就認識魯迅,對他非常崇拜。

一天魯迅來到馬珏的家裡拜訪馬珏父親,那是他們較為正式的第一次見面,馬珏將這次見面寫進了文章里,並在學校的期刊上發表了。

一次偶然的機會魯迅看到了她的文章,對她大為讚賞,從此他們的關係就親密起來。他們會用書信來往,一寫就是六、七年。

馬珏有什麼煩心事都會和他傾訴,而魯迅也不厭其煩的耐心解答,就連馬珏的高考錄取志願還問了魯迅的意見。

回顧他們的書信來往,很多文人雅士都覺得他們之間有點曖昧。除此之外,魯迅在他的日記里,寫到她的次數居然有53次,還喜歡定時給她送書,有《新俄畫選》、《勇敢的約翰》、《墳》等,魯迅出書的時候也必給她寄一份過去,可見對她的重視。

馬珏不同於魯迅的其他紅顏知己,她擁有天生麗質的美貌,甜美的樣子絲毫不遜林徽因。當年她上學的時候,許多男生會故意貼近她就坐,想要多與她說說話,馬珏每天收到的手寫情書都數不過來,就此被大家公認為北大的皇后。

如此受男生歡迎的馬珏,自然和魯迅的孤獨不成一處,在天津海關職員楊觀保瘋狂的追求下,馬珏很快就結婚了,這件事轟動了整個北大圈,成為大家經常談論的盛事。

自從馬珏結婚後,魯迅就不再給她寫信也不再送書給她了,即使習慣性的留了一本給她寄出去後,又後悔的讓人隨意處置起來。

這份悵然若失的感覺,說不清道不明,只能無疾而終了。

可惜的是,從馬珏晚年對魯迅的回憶來看,馬珏對魯迅並無愛戀之意。她在《女兒當自強》里回憶與魯迅的第一次見面,從一開始對魯迅好奇到最終接觸,發現魯迅也就那樣,真是再平常不過的路人心態。

父親對我說:『送送魯迅先生呀!....我在後頭跟著送,看見魯迅先生的破皮鞋格格地響著,一會回過頭來說:『那本書,有空叫人給你拿來呀!』我應了一聲,好像不好意思似的。一會送到大門口了,雙方點了一點頭,就走了。我轉回頭來暗暗地想:『魯迅先生就是這麼一個樣兒的人啊!』」。

除了馬珏,魯迅去世後,許多文人都用文字表達了對他的悼念,但只有蕭紅的回憶是最富有感情的,大家都說她的文章比魯迅的「夫人」許廣平都寫得深刻感人。

大概是因為,她眼裡的魯迅是具體的,生活中的魯迅會吃會笑會聊天,看似是不正經的小事,卻異常溫暖。

「魯迅先生的笑聲是明朗的,是從心裡的歡喜。若是有人說了什麼可笑的話,魯迅先生笑的連煙捲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的咳嗽起來。」

「魯迅先生走路很輕捷,尤其使人記得清楚的,是他剛抓起帽子往頭上一扣,同時左腿就伸出去了,彷彿不顧一切地走去。」

魯迅死後,蕭紅第一次去看望他,跟著許廣平去上了墳。她給魯迅寫的墓志銘,寥寥幾句,情真意切。

跟著別人的腳印,我走進了墓地。

又跟著別人的腳印,來到了你的墓邊。

那天是個半陰的天氣,你死後我第一次拜訪你。

我就在墓邊豎了一株小小的花草,但不是用以招吊你的亡靈。

只是說一聲:「久違。」

只是說一聲,好久不見!

蕭紅的美不似馬珏靚麗,卻是獨一無二的,她是個用文字說話的女孩,舉手投足之間都帶著散漫的文藝氣息,那是一般女人給不了的內斂之氣。

而蕭紅與魯迅之間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切合,魯迅會包容她的任性,喜歡她的無理取鬧,在魯迅前的蕭紅一直像個長不大的小女孩,很是嬌羞。

魯迅也懂她的文字,在去世前沒多久還專門寫信推薦她的作品。魯迅曾說:「「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當以同懷視之。」而在魯迅家的那段時光也是蕭紅最幸福的時刻。

魯迅更中意女性的內在美

生活上的魯迅是個溫暖的人,但他的作品總是嚴肅的,很少提及愛情,只有一篇《傷逝》至今被人津津樂道。

《傷逝》的男女主人公,涓生和子君是五四時期的新青年,他們衝破封建社會的重重阻礙,終於追尋到屬於自己的幸福,兩人還組建了家庭。但他們性格的差異和對愛情的落差都讓他們漸行漸遠,徒留一傷一逝的局面。

文中的女主人子君是一個接受新思想的新青年,她想要突破封建的迫害,追求嚮往的自由婚姻。正當她勇敢邁出了最關鍵的一步,卻迷失在柴米油鹽醬醋油的日常瑣事中。

她在婚姻里將自己完全依附於涓生,既不想要獨立平等,也不注重思想交流,明明是新青年卻過成了封建女性。

子君的悲劇更多的是精神世界的匱乏,女性在享受愛情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了自己原有的存在,生命里的事業、友誼、人生價值觀等等,它們同樣不可或缺。

從《傷逝》這篇文章中,我們會發現,魯迅會更看中女性的自我獨立,他對有自我追求的女人尤為欣賞,魯迅的夫人許廣平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許廣平是魯迅的學生之一,她與許多女學生一樣對魯迅充滿崇拜之情。她為了更加親近魯迅,主動寫信給他。

他們一開始的署名還正常,隨著感情的熟絡,每一次的昵稱也會變得不一樣。有時候互相稱呼小刺蝟,有時候是小蓮蓬。

年輕的許廣平其實長得一點也不出眾,缺少馬珏的靈氣,又不如蕭紅文藝。但這樣的許廣平卻成為魯迅的最愛,讓魯迅大方表白:廣平兄,我是你的小白象啊。

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書信也越發頻繁,在天天上課見面的情況下,一天居然還能通6封信。

我寄你的信,總要送往郵局,不喜歡放在街邊的綠色郵筒中,我總疑心那裡會慢一點。」這是他們之間說得最動情的話。

1925年,北洋政府對進步學生的迫害越發緊迫,許廣平還是學生運動的發起人,為了避難,她住進了魯迅的家裡。

每天的朝夕相處讓這段戀情越發直白,魯迅的內心是矛盾的,他不知道怎麼面對許廣平的示愛,因為他老家已經有老婆了,他覺得對不起她。

在深秋的一個夜晚,許廣平悄悄走到魯迅身邊,握住了他的手,似乎在告訴他不要怕,那一瞬間魯迅心中的猶豫不見了,他激動的告訴她:「你戰勝了!」

之後兩人過起了同居的生活,魯迅去哪裡許廣平就跟到哪裡,她每天負責照顧魯迅的一切。

據蕭紅回憶,許廣平一直是忙碌的狀態,家裡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操心。而她總想著將魯迅照顧得無微不至,魯迅喜歡一個人吃飯,她就會準備一些小碟,專門將飯菜端給魯迅單獨吃,而且每頓菜都是魯迅的最愛。

1936年10月19日,魯迅病重,知道時日不多的他,最放心不下的便是他的妻子,他拉著許廣平的手叮囑道:「忘掉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

魯迅知道許廣平對他用情至深,但他不想她一直對他念念不忘,耽誤了自己的幸福,許廣平還年輕,不值得就此荒廢一生。

魯迅的預感是真的,他去世之後,許廣平像瘋了一樣,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整理魯迅的遺稿中。

那幾年許廣平經歷了日本人的迫害,四人幫的洗禮,卻最終因為四人幫偷走了魯迅的遺稿而受刺激突發心臟病去世,享年70歲。

許廣平的一生幾乎全部奉獻給了魯迅,她沒有傾國傾城的美貌,沒有傲人的才華,但她一旦認定了目標就會勇敢追尋,並堅定的走下去。

大膽追求自己幸福的許廣平,就像《傷逝》里的君子,為了愛情放棄了所有,在婚姻里忘記了自己的存在。但換一個角度,魯迅在《傷逝》里認可的獨立有自我追求的女性,其實也是許廣平。

在許廣平的價值觀里魯迅就是一切,她願意為了魯迅學習知識,整理文獻,見中外名人,打理著魯迅在世時寫的所有文獻,然後出版上市,最後延續魯迅的精神為中國的文學界做出更大的貢獻。

後半生一路奔波的許廣平,累得堅持不了的時候,不知道會不會時常想起,魯迅曾經寫給她的情書:「我寄你的信,總要送往郵局,不喜歡放在街邊的綠色郵筒中,我總疑心那裡會慢一點。」

姑娘們有任何穿搭問題都可以給搭姐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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