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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能用錢還,有能力也不能提前還」 這樣的借款合同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

原標題:「借錢不能用錢還,有能力也不能提前還」 這樣的借款合同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


自古以來「殺人償命,借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可是就有一份這樣的合同「借錢不能用錢還!有能力提前還也不能提前,必須要滿合同簽訂的30年!」


這咄咄怪事?!合同背後究竟隱藏什麼不為人知的故事?究竟是大發慈悲還是包藏禍心?我們還的從合同的簽訂人說起。


借款的人是盛宣懷。對於「盛宣懷」這個名字,現在的年輕人可能比較陌生。他是清朝末年民國初年的風雲人物。


先看盛宣懷的這張照片。


盛宣懷(圖片來自網路)


照片上「大清國欽差商務大臣太子少保工部左侍郎」的字樣,明白無誤的表明他是一個朝廷命官。而且職務不低,官至二品。其實,他還是洋務派的重要人物。李鴻章的得力助手,他「創辦了中國第一家商業銀行中國通商銀行、中國第一家葡萄酒廠張裕葡萄酒廠、中國第一家內河小火輪航運公司山東內河小火輪航運公司、中國第一所工科大學北洋大學堂、中國第一個正規師範學堂南洋公學堂等。」他還是中國第一任紅十字會會長。


張之洞創辦漢陽鐵廠時就極力挖他過來。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盛宣懷接辦漢陽鐵廠,後來整合資源建立「漢冶萍煤鐵廠礦股份有限公司」,在當時是亞洲規模最大的鋼鐵聯合企業,是「中國鋼鐵工業的搖籃」。


由此被譽為晚清「天下第一官商」,可與比他早些年的胡雪岩媲美的紅頂商人。



盛宣懷此照片1907年攝於漢口,是成立漢冶萍公司的前一年。


當時借款時,盛宣懷為「漢冶萍煤鐵廠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漢冶萍公司成立於1908年,是中國最早的新式鋼鐵聯合企業。由湖北漢陽鐵廠、湖北大冶鐵礦鐵廠和江西萍鄉煤礦三部分組成,兼採煤、採鐵、煉鐵、鍊鋼於一身。公司總部設在上海,廠礦企業跨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河北、遼寧等省,並在日本東京、英國倫敦設有辦事處。在當時是亞洲規模最大的鋼鐵聯合企業,是「中國鋼鐵工業的搖籃」。


漢冶萍公司的發端是漢陽鐵廠,張之洞主持興建的。從1891年基建工程開工到1894年正式建成投產歷經三年,耗資588萬兩以上。投產後產出多種規格的生鐵、鋼軌、鋼錠,板材。銷售額少得可憐,兩年只有24825兩。這兩年的開支高達160萬兩。除了朝廷的投資外,張之洞四處挪用諸如湖北槍炮局、織布局等的費用,仍然捉襟見肘。中日甲午戰爭後簽訂的《馬關條約》,讓清朝政府背上了2.3億兩白銀的債務。就此掐斷了對漢陽鐵廠的「輸血式」的投入。


張之洞照片 光緒十七年(1891年)張之洞創辦漢陽鐵廠,同時還興建大冶鐵礦、王三石煤礦、江夏馬鞍山煤礦。1907年在漢口拍攝此照片時,已經離任湖北。


1896年5月4日,張之洞正式委任盛宣懷督辦漢陽鐵廠。委任書上說,漢陽鐵廠由盛宣懷「召集商股,官督商辦」。盛宣懷接管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後發現,煉鐵的燃料焦煤的缺乏成為生產瓶頸。於是加快開發萍鄉煤礦以解決燃料供應。開發需要資金,盛宣懷起初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但是收穫不豐厚。況且開發萍鄉煤礦是個龐大的項目,加之漢陽鐵廠設備改造更新也需要花費巨資,於是盛宣懷想到了貸款。



1911年的漢陽鐵廠


合同中的債權人是小田切萬壽之助,是一個日本人。商人商業之間的借貸是很正常的事。多見於商人、企業、銀行之間的借貸。可是,這個合同的出錢的一方「小田切萬壽之助」的身份很特殊。他既不是企業領導員工,也不是銀行老總職員,他是「日本駐上海總領事」。說白了,他是日本的一名外交官。


再來看看這份合同。1902年開始磋商,1904年簽訂的金額為300萬日元的《大冶購運礦石預借礦價正合同》。其中第四款規定:「以制鐵所按年所購礦石價值給還本息,不還現款」這就明確表示借錢不能用錢來還,必須用大冶鐵礦的「礦石」來還。



民國時期大冶礦山全景


第五款「頭等礦石每噸日本金錢3元,二等每噸日本金錢2.2元」。根據市場經濟規律,各種物品的價格是隨行就市的,有跌有漲。這一條款一下子把礦石的價格定死了,而且明顯低於市場價。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鋼鐵作為重要軍用物資,消耗量猛增,價格隨之猛漲。作為原材料的鐵礦石也水漲船高,價格飛漲。但是給日本的礦石一直是按照當初簽訂合同的低價。


極不正常的是第七款的規定:「借款合同期限既訂明三十年,則每年應還本項,便以金錢十萬元為度。如每年制鐵所收運噸數價值僅敷還息,則先盡還息,是年應還本項,便遲至下一年歸還。又如制鐵所收運礦石價值,除抵還借款利息外,尚有多餘,大冶礦局即將此多餘之數,盡數抵還本項,利隨本減。倘本項逐漸減少,計算不到三十年便可還清,則大冶礦局暫停數年還本,以符合三十年期限,此暫停還本數年內,礦價抵息外,多餘之數,制鐵所付交現款。」一句話,不能提前還債,如果有能力還的話,那就暫停,讓本金產生利息以後,慢慢再還。要讓鐵礦石源源不斷運往日本。

簽訂合同時,小田切的一切行動是嚴格聽命於日本外務省的指示。外務省是日本政府負責對外關係事務的最高機關。不僅止此,據有關揭示:日本對漢廠的重大借款活動,都是經日本內閣會議通過,由內閣總理大臣作出裁決。日本對華貸款的絕大部分來源,也是出自日本大藏省的資金,日本興業銀行不過是名義上的經手人而已。大藏省是日本自明治維新後直到2000年期間存在的中央政府財政機關,主管日本財政、金融、稅收。


總之一句話,日本對漢冶萍公司的各種借貸,幾乎都是政府行為。其目的是控制大冶鐵礦的鐵礦資源。


其後,陸陸續續向日本借款十幾次。1913年有一筆大借款---1500萬日元。償還方法依然是「以公司售與制鐵所礦石、生鐵價值作抵」,償還時間延長至40年,而且規定了日本在借債方面的優先權。其實漢冶萍公司根本沒拿到這麼多錢,很大一部分抵了前面債務的利息。



孫寶琦(圖片來自網路)


在漢冶萍近60年的歷史中間,難道就沒有人反對過這樣坑爹的合同嗎?還真有一個人,叫孫寶琦。是盛宣懷之後的董事長,也是盛宣懷的親家。


1915年孫寶琦就任漢冶萍董事長,開始籌劃從國內募集資金償還日本債欠的計劃。日本馬上跳出來大喊:1、我們是有合同的,不能提前還債,也不能用現金代替礦石。2、如果你們硬來,那我們也不客氣了,牽一髮而動全身!



民國五年(1916年)漢冶萍公司董事長孫寶琦的手札


當時在長江的石灰窯碼頭附近有日本軍艦虎視眈眈。「國力弱企運微個人的力量更渺小」。日本人一叫囂,本來就膽小的孫寶琦,立刻放棄還款擺脫日本控制的想法。

1921年底,由於背負沉重債務,漢冶萍公司主要支柱漢陽鐵廠鍊鋼爐全部停產。而大冶鐵礦在日本人的控制之下繼續掠奪式的採掘,直至抗戰勝利。


屈辱的歷史在新中國成立後一去不復返。


大冶鐵礦在解放後重建。1955年實行大型機械化開採,1958年正式投產,成為中國十大鐵礦生產基地之一,已成為中國第二個鋼都---武鋼的原料基地。現隸屬於武鋼集團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現有職工三千餘人。



大冶鐵礦東露天采場,現在黃石國家礦山公園內。(圖片來自網路)


漢冶萍大冶鐵廠演變成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於2004年組建,現已發展成為中國企業500強之一。產品進入高鐵、遠洋輪船、航空航天等尖端領域。



新冶鋼公司(圖片來自網路)


原漢陽鐵廠拆運重慶建廠,改編為西南工業部第一零件廠。1995年6月,改製為重慶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也成為很強勁的大型企業。


者單位:湖北省檔案局

圖片除註明外來源於湖北省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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