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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強迫症」?

怎樣才算「強迫症」?


小芳在一家醫院當護士。幾個月前她姨媽因病去世。她非常傷心。此後小芳天天擔心,在醫院上班會被傳染上某種疾病。每次下班後她總是反覆的洗手十多次。回到家馬上換掉所有的衣服和鞋襪。用她的話說是避免把病毒細胞帶回家。

儘管科里的醫生告訴他。醫院裡天天都在消毒,而且她姨媽得的也並非是傳染病,所以她是很安全的,可小芳就是不放心。後來發展到,在醫院不坐別人坐過的椅子。別人不小心碰到了她,她就會不停的洗手,直到認為洗乾淨為止。

每天如此,清潔花去了小芳大量的時間。使她疲憊不堪,嚴重影響了工作。科主任也為此事嚴厲的批評了她。家裡老公更是怨聲載道。小芳感到很委屈,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心理諮詢師觀點:

生活中會有很多人說自己是「處女座」,有「強迫症」。可知真正的強迫症患者是生活的很掙扎痛苦的一類人。

正如上文中小芳一樣,「強迫症」之所以稱為「症」,必然是一種「病症」,沒有達到「病症」的診斷標準必然不能被稱為是「強迫症」,至多稱為「強迫傾向」而強迫傾向是很多正常人也有的,例如,反覆檢查門窗是否鎖好,看到雜亂無序的排列會不舒服等。

真正的強迫症是需要被強迫癥狀嚴重困擾的情況下才能確診的。如果你的強迫癥狀已經困擾你的工作生活達到了嚴重的程度,建議尋求專業的心理援助,必要時輔助藥物治療。


怎樣才算「強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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