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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順大屠殺真相再考

原標題:旅順大屠殺真相再考


來源|《東嶽論叢》2001年第1期


作者|戚其章


原題為《旅順大屠殺真相再考》


十五年前,筆者曾發表《旅順大屠殺真相考》(刊於《東嶽論叢》1985年第6期)一文,至今頗覺意有未盡。近年來,有關中外資料多有發現,茲再就幾個重要問題試作進一步的考察。


《在龍旗下》是一部「小說體的文學作品」嗎?


1898年,經歷了旅順大屠殺的英國海員艾倫(James Allan)所寫的回憶錄《在龍旗下》(Under the Dragon Flag)一書,在倫敦出版。不少人對《在龍旗下》所記述之真實的真實性有所懷疑。如有論者認為,這「是一篇小說體的文學作品,雖然它在總的方面反映了當時的客觀實際,但小說終不同於一般的事實記載,把小說中的描寫當作史料來運用,反而削弱了揭露日軍暴行的效果。」〔1〕有的日本學者也對此抱有同感〔2〕。其實,《在龍旗下》一書,除個別地方因作者記憶不準或表述不夠清楚外,其基本內容不僅真實可信,還提供了不少新材料,彌補了前此披露的史料之闕。試看以下數例:


(一)旅順有幾家劇場,未見有人對此有過記述。《在龍旗下》第3章明確地說旅順有「兩家大劇場」〔3〕,是否可靠呢?根據日本隨軍記者龜井茲明《甲午戰爭親歷記》和第二軍法律顧問有賀長雄《日清戰役國際法論》,旅順新街有一家叫「集仙茶園」的劇場。日軍佔領旅順期間,命劇場天天演出,慰問日軍,還以日本紅十字會的名義舉行過義演〔4〕。事實上,《在龍旗下》所記的另一家劇場也是存在的,那就是旅順南山崗的「和順戲園」。11月21日晚日軍進入旅順後,刺死了班主王濱,逼令演員開台演戲,留兩名日兵在台上監視。演至深夜,兩守兵瞌睡,演員們乘機殺之,從戲院後門逃出〔3〕。此事不見於日方的記述,一則因為和順戲園此後無戲班為日軍演出,二則傳揚出去於日本人也不光彩,所以也就無人提及了。


(二)《在龍旗下》第5章記述作者看到牆上貼著懸賞捉拿倭人的告示,但他不識漢字,通過翻譯才知道了大體的內容。他寫道:「我忘記了賞銀的確切數目。我想活捉一個俘虜賞銀50兩,對砍頭或斷臂的賞銀較少一些。」〔5〕此事雖不見於一般文獻記載,但肯定是真實的。當時在金旅一帶,這種告示種類不一,到處張貼。如日諜向野堅一《從軍日記》里提到,他進入金州後發現一座廟宇大門上貼有布告:「倭寇姦細,潛入甚多,來往嚴視,捕拿重賞。」〔5〕龜井茲明還在旅順發現了龔照嶼與清軍駐旅諸統領於11月19日發布的一份軍令,內中也有「各弁勇臨陣殺敵,定當各予重賞」的記載〔4〕。至於規定具體賞格的布告,雖在旅順尚未發現,但此前毅軍的一份文件,卻有這樣的規定:「如生擒倭人一名者,賞銀60兩;槍斃一名割取首級者,賞銀20兩。」〔6〕艾倫說他記不住賞銀的確切數目,但說出的賞格卻與此大致相同,這說明他確實看到了懸賞捉拿倭人的布告。


(三)《在龍旗下》第6章寫到,日軍進入旅順市街後,一面大肆屠戮無辜平民,一面由第二軍司令部通知各將校集合舉行祝捷會。並指出這是發生在「四天大屠殺的頭一天」〔5〕,即11月21日的事。紐約《世界報》(World)記者克里爾曼(James Creelman)在長篇通訊《旅順大屠殺》(The Massacre at Port Arthur)中提到過這次祝捷會,但卻沒有說在什麼時間。龜井茲明日記在11月21日隻字未提祝捷會的事,卻在11月24日詳細地記述了當天舉行的祝捷宴會〔4〕。是艾倫所記有誤還是有兩次祝捷會呢?有賀長雄有一段記述有助於弄清這個問題,他寫道:「(11月21日)午後4時,據報旅順口的敵兵營全部都被佔領,於是軍司令部進入旅順市街,前行半里即敵人閱兵場。軍司令部命各部隊將官在此處會合,並各部隊將校皆集,慶祝此日之捷,並奏『君之代』。此時,後方忽然送來急報:敵兵大約2000人沿海岸逃跑,出於我軍背後,向金州城及大連灣進襲。因此命第一旅團當夜向金州城增援。時至日暮,閱兵場上一片肅靜,將校集會因之解散。」〔7〕據此,日本侵略軍確實在旅順舉行了兩次祝捷會:11月21日午後這次,因突然發生緊急情況,只能提前中止;11月24日午後這次只是補開而已。艾倫所記的11月21日祝捷會,是確實舉行過的。


類似的事例尚多,不必一一列舉。僅據上述諸例可知,《在龍旗下》的作者艾倫必定是曾經親臨其境,否則是不可能寫出這些事情來的。


最為關鍵的問題還在於:艾倫書中所記述的有關旅順大屠殺的內容是否真實?它是否像某些論者所認為的那樣「不同於一般的事實記載」,不能「當作史料來運用」?最好的辦法是驗證一下書中所述是否符合歷史事實。如果認真考查一番的話,便不難發現,艾倫書中的基本內容是經得起檢驗的。例如:


(一)記日軍剛殺人旅順市街的情景:「我四周都是倉皇奔跑的難民。此時,我第一次看到日軍緊緊追趕逃難的人群,兇狠地用步槍和刺刀對付所有的人,像惡魔一樣刺殺和亂砍那些倒下的人們。」〔5〕許多調查材料也都證實了這一點。如稱:「日本軍隊打進旅順,……不管男女老幼,見人就殺,看到小孩子就摔死。人們都跑回家擠在一起,日本兵踢開門就殺,一片慘叫聲,把人都捅死在地上,全殺光後再到另一家去殺。人倒一地,鮮血橫流。」〔8〕日本隨軍記者龜井茲明也供認,日本兵個個成了殺人狂,只要是中國人必遭殺戮,「無一遺留」,「二團八連的人員,總計230人中,斬剎『敵兵』15人以上者18名,斬殺30人以上者兩名,同時在三團的宿營地也斬殺700餘人,由此可知其殺戮之多。」〔4〕


(二)記旅順市街路上滿是屍體橫陳的情景:「日軍正在很快遍布全城,擊斃他們所遇見的人們。幾乎在每條街上走路時都開始踩著死屍,……」「街道上呈現出一幅可怕的景象。地上被血水滲透了,遍地皆是可怕的肢體殘缺的屍體,有些較窄的衚衕完全被屍體堵塞了。」〔5〕這與許多日本參戰者的記述也是一致的。如龜井茲明說「路上屍骨堆積如山,血流成河」;窪田仲藏說「看到旅順市內的人皆屠殺,因此道路上滿是死人,行走很不方便」;有賀長雄說「天后宮道路兩側民屋連列,戶內戶外儘是屍體,路上也是屍體橫陳,非踏越屍體實難通過。……東街、中街、西街三條街道,也都堆滿了屍體」。相互比照,即可知艾倫所述是完全真實的。

(三)記日軍將中國平民反綁成一串然後殺害的情景:「一路上成堆的屍體和殺戮的景象不斷出現。在某個地方,我看到大約10名或12名日軍和許多被他們反縛在一起的不幸的人們。日軍對他們發射一排排子彈,並按照通常的那種可怕的方式,著手肢解他們的屍體。不管是男人、婦女或兒童,沒有一個能夠倖免。」〔5〕有賀長雄承認,他「看見有少數日本士兵用繩子把中國人三三五五地綁在一起拉往郊外,也就是說拉出去殺死」〔7〕。中國目擊者也說,看到「日本兵把抓到的許多人用繩子背手綁著,十幾個人連成一串,拉到水泡子邊上,用刀砍……」〔9〕。可見當時在旅順,日軍將中國平民成串地綁起來屠殺是普遍的事實,這就是為什麼連陸奧宗光也不得不承認存在此類暴行的原因所在。


(四)記日軍在湖邊屠殺中國平民的情景:「我看見了一大片水。我立即認出這是船塢後面的一個水位很淺的水淺水湖。……該湖被許多日軍包圍,日軍把大批難民驅入水中,從四面八方向他們開槍射擊,並用刺刀把那些力圖掙扎逃出湖面的難民趕回湖水中去。湖面上漂浮著死屍,湖水被血染紅了。……難民中間有很多婦女。我看到一個抱著小孩子的婦女,當她拚命掙扎著向前的時候,向日軍舉著那個小孩子,似乎是向他們哀求。她到達湖邊時,一個鬼子用刺刀把她捅穿,她倒下後,鬼子又刺了一刀,將這個約兩周歲的孩子刺穿了,並把小屍體高舉起來。……新的一批批受害者繼續被趕到湖水中……。」〔5〕艾倫所說的「湖」,當地居民俗稱「水泡子」。據一位目擊此次屠殺的老人稱:「我看到日本兵把中國人抓住,用一根繩子綁著胳臂連成一大串,被綁著的人有的被割去了耳朵,有的被割掉了手。日軍把這些人趕到大醫院前面的大水泡子上,用刺刀挑死,或用槍打死。他們拿中國人當活靶子打,打死後推入大水泡子里,整個大水泡子變成了一片血海。……在大塢後面大水泡子里也是一片血海。」〔9〕二者恰好相互印證,說明他們說的都是一回事,只是兩個人觀察的注意點有所不同罷了。當時在旅的日本人肯定有許多人目睹了這樣的野蠻暴行,不過都不願記下來,只見到有賀長雄輕描淡寫地提到一句船塢西面「水中有許多屍體」〔7〕,含蓄地承認了這起殘暴屠殺罪行。


(五)記日軍屠殺躲在一家錢莊里的難民的悲慘情景:「這個房間可能曾經是一家銀行或錢莊,……地板上布滿了混雜在一起的男人、婦女和孩子的屍體。他們是到那裡來避難的難民,卻被殘酷殺害了。屍體的頭都被割掉了,血淋淋的頭顱掛在櫃檯隔板上的長排大釘上。……一個才幾個月的嬰兒被釘在下面的櫃檯上,有根鋒利的鐵扦刺穿他那小小的屍體。」〔5〕再看當年一位參加抬屍者的回憶:「日本人用刺刀逼著我們去抬屍體,把分散在各地的屍體都送往旅順。我們到旅順一看,家家戶戶都敞著門,裡面橫七豎八地倒著屍體,有的掉了頭,有的被大開膛,腸子流在外面一大堆,血噴的滿牆都是。日本兵燒殺之外還姦淫婦女,有的婦女被奸後殺害。……當我們收屍到一家錢莊時,看到櫃檯上的木柵欄上面插著好幾個人頭,一個小孩子被釘在牆上,真是慘不忍睹。」〔10〕這真是想不到的巧合,這位抬屍者竟同艾倫都記下了發生在這家錢莊里的人間慘劇,可見其印象之深刻了。


根據以上所述,我們完全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儘管艾倫在回憶錄中可能有誇大個人的成份或記述不夠準確之處,但其基本內容還是符合歷史事實,是真實可信的。


日軍在旅順屠殺的持續時間、人數及其責任


從目前看來,陸奧宗光所說的「關於這個事件的真假」應該不成為問題了,但在對一些具體問題的認識上仍然分歧很大。爭論主要集中於兩個方面:第一,日軍在旅順的屠殺暴行持續了幾天?第二,日軍在旅順共屠殺了多少人?



關於旅順屠殺持續的時間,一般有三種說法,即「三天說」、「四天說」和「五天說」。調查材料多持「三天說」。如稱:「日本兵打進旅順口,殺了三天三夜。」〔11〕但這三天三夜從哪天算起,則未說清楚。又如稱:「十月二十四日(11月21日),日本兵進攻旅順,在旅順口把清軍打敗。……二十五日(22日)吃過早飯,日本兵開始大屠殺。」〔12〕可見,當地習慣上把日軍的屠殺從11月22日算起,因而有三天之說。其實日軍在旅順的屠殺從11月21日就開始了,「三天說」並不完全符合歷史實際。


「五日說」的提出,是根據登萊青道劉含芳致李鴻章的兩封電報:一則說:「二十四(11月21日)夜,倭兵由後路進旅」〔13〕;一則說:「二十五、六、七、八等日(11月22日至25日)搜山,二十九(11月26日)即不殺人」〔14〕。故有論者認為:「日軍屠殺計5日,加上夜間,即5晝夜。3天、4天或3天4夜說都不準確。」〔15〕這涉及到何日「住刀」的問題。按照此說,「住刀」是在二十九(11月26日)。而根據調查材料,也有二十六日(11月23日)「住刀」的說法〔16〕。這兩種不同的說法反映了兩個情況:第一,日軍在二十八日(11月25日)還有屠殺行為;第二,旅順地區各村「住刀」的時間並非都在一天。所以,對「五天說」還要重新考慮,屠殺持續的時間要根據總的情況確定,不能單純看是否有零星的殺人的事。


在日軍旅順屠殺期間,來自西方國家的目擊者的記述都支持「四天說」。例如,艾倫在回憶錄《在龍旗下》里就說屠殺是4天。《泰晤士報》記者柯文(Thomas Cowen)也說:「這場屠殺持續了4天。」〔17〕《世界報》記者克里爾曼於11月24日這天在旅順撰寫他的那篇著名的長篇通訊時,日本兵還正在街上殺人,所以他寫道:「我在寫作此文時,仍然能夠聽到步槍射擊聲。」〔18〕並且在文中從11月21日到24日逐日記下了日軍屠殺的場面。從日本方面的記載看,有賀長雄在記述11月21日日軍在旅順市街的屠殺慘相後,也寫道:「22、23、24這幾天里,看見日本士兵用繩子把中國人三三五五地綁在一起拉往郊外,也就是說拉出去殺死。」〔7〕可見,一般地說,「四天說」是比較恰當的。

日軍在旅順究竟屠殺了多少人?對此,也有多種不同的說法,其中以2000人說和20000人說較具代表性。日本學者秦郁彥說:「我估計是2000人以上,中國方面說20000人,這與(旅順)平時人口10000人相對照,似乎過多了。」〔19〕乍看起來,秦郁彥的說法似乎是有根據的。據三田村龍之介《金州旅順之大戰》稱:「21日一戰,(旅順)街道上橫屍千餘具,在此後每天都屠殺數百人。」〔20〕四天合計起來,被殺者當有2000多人。這與一些目擊者的估計是非常接近的。如有賀長雄說:「在街道上的屍體總數大約有2000人。」〔7〕克里爾曼也說:「被屠殺的非武裝人員至少有2000人。」〔18〕所謂2000人只是一個約數。而據劉含芳密派隊長王國端、親兵叢毅都化裝赴旅順調查後報稱:「旅順街道所殺民人實有二千六七百人,以大坑收埋。各山兵民被殺尤多,皆未掩埋。」〔14〕可見,經過落實,旅順市街被殺人數為2600至2700人。請注意:這個數字僅是指旅順市街的被殺人數而言,並不包括逃離市街以及旅順郊區和山區被殺的人數,同時也不包括在炮台陣地或北撤過程中陣亡的清軍官兵。秦郁彥說旅順平時人口10000人,系專指旅順市街人口而言。龜井茲明在日記里寫得很清楚:「(旅順)市街房屋約2000戶。」〔4〕以每戶5口計,約合10000人。顯而易見,這個數字並不等於旅順地區的人口總數,因為它未將旅順郊區和山區的人口包括在內。所以,秦郁彥根據旅順市街平時人口10000人來斷定日軍不可能在旅順全區屠殺20000人,是沒有道理的。


實際上,旅順被殺害者是全區到處皆有的,而且從數量上看主要在郊區和山區。前引劉含芳派人赴旅調查結果,即已證實「各山兵民被殺尤多」。這與從旅順逃出者的口述「二十五六(11月25、26日)搜山後,所殺兵民男女更多」〔13〕是完全一致的。根據從50年代初到70年代對旅順郊區和山區村莊的調查,東到龍王塘,西到老鐵山,北到石灰窯,沒有哪個村莊沒有被殺害的村民。搜集旅大地方史志資料多年的孫玉田,曾對旅順屠殺事件多方調查,並向當年的抬屍者取證,得出的結論是:「除有家人領屍擇地安葬者千餘外,據扛屍隊所記,被焚屍體實有一萬八千三百餘,骨灰以柳木棺三口盛之,叢葬於白玉山東麓。」〔21〕兩者相加,近20000人。這個數字也只是一個不完全的統計。有論者認為:「戰亂之中,屍橫如山,又分散於城鄉溝塹路旁,殉難者的數字實難準確統計。扛屍隊抬來的屍體肯定不會是死難者的全部。」〔3〕此說甚是。舉一明顯之例:當時旅順有大量兵民沿半島西海岸北逃,半路遭日軍截擊,死亡累累,戰後收集屍體1200具,皆扛至金州城外焚燒叢葬〔7〕,即不會統計在白玉山東麓叢葬的數目之內。所以,1948年旅順《重修萬忠墓碑文》稱:「我同胞之死難者凡二萬餘人。」〔3〕這應該是最接近於歷史事實的一個數字。


至此,旅順屠殺事件的性質也就十分清楚了。它不是一起一般日本軍人違反國際公法戰爭法規的犯罪,而是日本第二軍自上而下有組織地進行的大規模屠殺暴行,其性質更加嚴重。日方的一些記載也並不諱言是日本第一師團長山地元治中將下達的屠殺令〔5〕。這是真實可信的。日本間諜向野堅一隨日本第二軍第一師團進攻旅順,目睹了一切,便在回憶錄里承認,山地元治下達了「除婦女老幼外全部消滅掉的命令,因此旅順實在是慘而又慘,造成了旅順港內恰似血流成河之感」。正由於此,師團所屬軍官皆命令士兵:「見到敵兵,一個不留!」向野堅一還在日記里記述,山地元治看見第三聯隊的士兵闖入民家,殺害兩個平民,「鮮血四濺,溢於庭院」,他不但不加以制止,反倒囑咐殺害平民的日兵「不要對外講」〔5〕。日方的記載還證明,第一旅團長乃木希典少將和第二旅團長西寬二郎少將都是屠殺令的積極執行者。


那麼,作為日本第二軍司令官的大山岩大將,對於所屬第二師因所犯下的如此嚴重的戰爭罪行,是否毫不知情而可以置身事外呢?回答是否定的。因為說大山岩對屠殺並不知情,無論從軍事作戰紀律還是從情理來說,都是絕對不可能的。當時,倫敦《泰晤士報》指出:「日本攻取旅順時,戕戮百姓四日,非理殺伐,……督兵之員不能臨時禁止,恐為終身之玷。「〔14〕連原先傾向日本的英國牛津大學教授胡蘭德也認為:「當時日本官員的行動,確已越出常軌。」〔22〕都強調旅順屠殺的責任主要在統兵官員。因為當時在旅順的西方人士都非常清楚:「日軍司令官和他的所有將軍們都知道,大屠殺正在一天接一天地進行。」大山岩是旅順日軍的最高指揮官,對於接連4天的大屠殺當然不會不清楚。此其一。11月21日午後,日軍在旅順的屠殺已經開始了,大山岩在閱兵場主持祝捷會,一面命軍樂隊奏「君之代」,一面聽外面殺戮平民的槍聲。克里爾曼看見他此時正與諸將校「在奏樂聲與槍彈聲的錯雜中頻頻碰杯,並微笑地蹬著方步」〔18〕。可見,他不但完全清楚日軍的屠殺,而且還為此而感到滿足。此其二。最能夠說明問題的是,在旅順屠殺期間,他專門派他的法律顧問有賀長雄去做西方新聞記者的工作,說服他們不要將日軍的屠殺報道出來。若不是他心中有鬼,何必多此一舉?此其三。如此等等,足以說明大山岩是旅順大屠殺的元兇和最高責任者。


日本政府炮製辯解聲明的背景


旅順大屠殺發生後,日本一方面封鎖消息,一方面用金錢收買西方的某些新聞社和報紙,或壓下有關旅順屠殺的報道電稿,或出面為日本軍隊辯護〔23〕。不料事過不久,日本政府終於捂不住了,不得不親自公開進行辯解。


歷來人們認為,克里爾曼在1894年12月20日發表長篇通訊《旅順大屠殺》後,日本政府為消除其影響,才公開出來自行辯護。事實並非如此。查閱當年的紐約《世界報》及有關檔案,始知此事是由八天前,即12月12日克里爾曼的一篇簡短的報道引起的。這篇報道的標題是:《日軍大屠殺——〈世界報〉隨軍記者關於旅順屠殺事件的報道》(A Japanese Massacre: The Morld""s War Correspondent Reports a Butcherg at Port Authur)。在這篇短短不足千字的報道前面,編者連用了「連續屠殺三天的大血案」、「手無寸鐵的和平居民在家中慘遭殺戮」、「遇害者被斷肢殘體不堪言狀」、「外國隨軍記者親睹暴行怵目驚心而全體離開日本軍隊」〔18〕等醒目的提示,引起世人注意,造成了極大的轟動效應。


兩天後,即12月14日,日本駐美公使栗野慎一郎連忙報告陸奧宗光:「《世界報》開始以極強烈的措詞攻擊我們。」陸奧接電,感到無限憂慮。15日,美國駐日公使譚恩(Edwin Dun)拜訪陸奧,談及旅順屠殺事件,謂:「日本政府如不旅行一定善後對策,迄今日本所獲之名譽,必盡消失,實令人惋惜。」暗示陸奧快想挽回之法。陸奧時在東京,難以獨自作出決策,即電在廣島的伊藤博文請示:「如事先所擔心者,其結果已逐漸顯示出來。此等事實如最終不能否定,應有一定善後之考慮,如有妙計,乞速電示。」伊藤躊躇多時,反覆斟酌,還是覺得駐德公使青木周藏「明智之舉就是不理睬此事」的建議最為上策。於是,於當晚複電陸奧云:「關於旅順口之事,其後雖與大本營磋商,但究竟問罪一事,頗多危險,亦非上策。似乎置之不理,完全採取辯護手段外別無良策。」〔23〕日本政府既然決定對旅順大屠殺採取死不認賬的態度,但要如何辯解才能洗清罪責,還需要縝密研究。為此,日本大本營專門派要員親帶參謀總長熾仁親王致大山岩的書函,要求對旅順屠殺事件作出公開的辯解。第二軍司令部為此反覆研究,並徵求第二軍國際法顧問有賀長雄的意見,對屠殺的發生提出了兩點辯解理由:第一,11月21日的情況是,因為旅順口為軍港,商業發達,街道甚多,敗逃的敵兵從居民房屋裡向外發炮,每戶都有遺棄的武器彈藥,而日軍進入市街正是黃昏時分,對清兵與一般居民難以區分,況且清兵是脫掉軍服後逃跑,躲入居民家中改穿百姓服裝,故殺人稍多是實難避免的。第二,11月22日以後的幾天里,迴避屠戮平民之行為,只承認有殺害俘虜的事,是因為這些被俘清兵不肯服從,或進行頑抗,或伺機逃跑,故不得已而採取懲戒的手段〔7〕。


但是,日本第二軍司令部對旅順屠殺事件所提出來的辯解理由,外務省並不滿意,特別是認為其中第2點關於殺俘之事,與法理有抵觸之處。因為即使清兵被俘後仍進行抵抗,又企圖逃跑,誠為不爭的事實,然而將其殺害仍要有十分充足的理由。凡處死俘虜,必須是在一定的條件之下,並履行一定的程序,否則,殺俘便違反了戰爭法規。如果俘虜企圖抵抗而未付諸行動,或有行動而又就縛,惟一的處置辦法是交付軍法會議審判。《日本陸軍治罪法》第25第曰:「俘虜降者犯罪,由軍法會議審判。」即指此也。再者,關於俘虜逃跑一事,假令俘虜企圖逃跑而未付諸行動,或已經逃跑而中途又被捕獲,惟有對其採取更嚴格的監禁,也不得隨意殺戮。《布魯塞爾宣言》第28條及《國際法協會提要》第68條即有此規定〔7〕。據此,日本外務省決定不採用第二軍司令部關於殺害俘虜的辯解理由,乾脆直截了當地不承認有殺害俘虜的事。於是,又重新擬定了7點說明:「(1)逃跑的中國士兵把制服丟棄。(2)那些在旅順口被殺的身著平紋服裝的人,大部分都是偽裝的士兵。(3)居民在打仗前就離開了。(4)一些留下來的人受命射擊和反抗,並照此辦理。(5)日本軍隊看到日本俘虜被肢解的屍體的殘酷景象(有的被活活殺死,有的被釘死在架子上),受到很大刺激。(6)日本人仍然遵守紀律。(7)旅順口陷落時抓到的大約355名中國俘虜,受到友好的對待,並在幾天內送往東京。」〔23〕


12月16日,陸奧宗光將上述「7點說明」作為關於旅順口事件善後工作之訓令,電寄栗野慎一郎,同時,又按「7點說明」的精神,起草了一份《日本政府聲明》:

「在旅順肯定發生了比別處更多的流血。也許血流得是太多了一些,但外國記者、特別是《世界報》記者,為嘩眾取寵而發往國外的報導,不僅不肆渲染,而且嚴重誇大事實。旅順被攻陷後,中國士兵見公開抵抗無濟於事,便脫下軍裝,喬裝改扮成平民的樣子,然後逃進該城居民的空房子里。這些空房的真正居民早在日軍攻打旅順的前幾天即已逃離,和平恢復後又都返回。中國士兵之所以如此,是害怕如果他們投降,會受到比日俘毫不遜色的虐待。所以,他們千方百計地偽裝起來,同時設法武裝,一旦被日軍發現,便拚戰到底。據說有些在日軍攻城前沒有離開的居民,後來也奉命抵抗,對日軍開火,他們這樣做了。但是,在旅順遭殺戮者大部分是偽裝起來的士兵,這一點可以從下述事實得到證明,即幾乎每具屍體的外衣裡面都穿著軍服。一位外國記者說,在旅順被殺者身上都有刀傷,這比彈傷更為可怕。這也許是使得外國記者誇大其辭的原因之一。日軍看到被中國士兵俘虜的戰友的缺手斷足的可怕屍體,群情大為騷動。那些日軍戰俘有的被活活燒死,有的則被折磨而死。儘管如此,日軍仍然嚴守紀律。……」〔17〕


日本當局所精心炮製的辯解聲明,謊話連篇,是企圖達到兩個目的:一是表明日軍沒有殺害俘虜,殺的都是奉命抵抗而偽裝成平民的清兵;二是洗刷日軍屠殺無辜平民的罪責,有些平民被殺則是在兵民難以區分的情況下的誤殺。旅順屠殺事件發生後,隨著日軍暴行之不斷被揭,日本政府面前擺著兩條可供選擇的道路:要麼是儘快採取善後措施和處分有關人員;要麼不承認日軍在旅順殺戮俘虜和平民的罪行。日軍最高當局看得很清楚:「如果是調查這次屠殺事件,那麼從第一師團長山地(元治)到第二軍司令官大山(岩)都有涉及責任問題的危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要更換包括山縣(有朋)大將在內的兩個出征軍的司令官。召回在外地指揮作戰的最高司令官,不僅會使出征軍的士氣沮喪,而且政府也有受軍部反擊的危險。」〔24〕這就是為什麼伊藤博文最終決定選擇後一條路、即「置之不理,完全採取辯護手段」的根本原因。


對於日本軍隊殺害俘虜的問題,儘管日本政府在公開場合矢口否認,聲稱日軍所殺的皆是奉命抵抗而偽裝成平民的清兵,但日本的參戰者在私人記述或談話中並不諱言日軍的殺俘行為。例如,據日軍隨軍記者龜井茲明在日記中所記述:11月21日日軍乃木部在旅順後路三十里堡附近與北撤的清軍相遇,「此戰俘獲白馬數頭,清兵多達300人。此日俘虜大半被槍殺,剩下的把辮子吊在柿子樹上,其中4人咬斷了辮髮,藏在高粱地里。第二天早晨發現都刎頸而死。其餘的俘虜也準備自刎。軍夫爭著每人要了一名俘虜,借來軍刀全都殺死了他們,這時軍夫的勇敢不亞於軍人。」11月23日,日軍「搜索藏匿者,終於捉到30多名清軍逃兵,全都砍下了他們的頭,曝屍路旁」〔4〕。龜井作為此次戰爭親歷者的這份自供,徹底戮穿了日本政府《辯護書》的謊言。事實上,日本第二軍在進攻旅順之前,早已在內部作出不留俘虜的規定。在旅順大屠殺期間,日軍第二軍法律顧問有賀長雄在一些西方新聞記者的追問下,無意之中說出了內情:日軍「在平壤捉了數百名俘虜,不但費錢養活,而且防守費事,故此間不再去捉俘虜。」〔18〕對照龜井在日記里的記述,可知日軍的殺害俘虜並不是自發的和偶然的犯罪行為,而是貫徹執行其上級命令的有組織的集體犯罪行為,這表現出日本軍事當局對國際公法戰爭法規的公然蔑視。


至於日本軍隊屠殺平民的問題,日本政府考慮難以完全否認,便採取狡辯的辦法,一則說旅順居民早已離開,留下的所剩無幾,沒有多少人可殺。再則說當時兵民混亂,難以區分,因而造成「誤殺」,也是毫無事實根據的。龜井茲明在日記中寫道:「到中新街的劇場,入口掛著『集仙茶園』的匾額,這個劇場在以前21日我二團掃蕩市街的敵兵時,人們悉向四面八方逃竄,惟獨只有此劇場正中開演中,在充滿殺氣之地,音樂嘹亮別有一番春風駘蕩、花開鳥舞之風趣,在我兵衝進去的時候,由於憲兵的制止沒有開槍,為此免遭兵難,……戰鬥時很多流彈打來,劇團的職員中有十七八人為之而失掉了性命,演員百名的兒童幸免於難。」〔4〕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旅順市街的居民是在日軍殺入市內時才倉皇地「悉向四面八方逃竄」的,而不是早已離開的;如果不是日本憲兵制止日兵開槍,這上百名童伶也必死無疑。據龜井記述,這些童伶皆是十四五歲的少年〔4〕,他們雖幸免於難,但也說明日軍的旅順屠殺暴行之發生與「兵民混雜」是完全扯不上邊的。


事實上,當時日本的眾多參戰者也都留下了許多記述旅順屠殺事件的文字,進一步證明日本政府的辯解聲明是徹頭徹尾的謊言。茲略舉數例如下:


日本第二軍法律顧問有賀長雄:「(旅順)市街北面為入口處,其中央有一座廟宇叫天后宮,道路兩側民屋連列,戶內戶外儘是屍體,路上也是屍體橫陳,非踏越屍體實難通過。從天后宮東拐,再走便是道台衙門及海軍公所,建築宏偉。其前面是船塢入口,船塢前有廣場,沿廣場東西行為長街,中間成直角一街向南,將旅順市街分為東街、中街、西街三條街道,也都堆滿了屍體。」〔7〕


日本隨軍記者龜井茲明:「我歷覽市街戰後的慘狀。旅順市街向南有三條新街,在街頭掛著『東新街』、『中新街』、『西新街』的牌子,……牆倒房塌甚荒涼,路上屍骨堆積如山,血流成河。兩側的民戶外邊散亂著破爛、瓦片、紙屑、中國鞋等,甚為狼藉。屋內也有伏屍,鮮血淋漓,無處插足。仔細地看看這些屍體,有的被砍掉了頭,腦漿迸裂,有的從腰部腹部砍成兩半,腸胃全部露出來,其狀慘不忍睹。」〔4〕


日軍第二聯隊步兵窪田忠藏:「看見中國兵就殺,看到旅順市內的人皆屠殺,因此道路上滿是死人,行走很不方便。在家裡住的人也都被殺,一般人家也都有三個到五六人被殺,流出的血使人作嘔。」〔15〕


日軍野戰炮兵第一聯隊輜重兵小野六藏:「我們第一分隊得到允許外出到旅順市街散步,看到每家多則十多名少則二三名敵屍,有白髮老頭兒和嬰兒同被打死,還有白髮老婆兒和媳婦手牽手陳屍在地,其慘狀不可名狀。」〔2〕


據以上所引,已經鐵證如山,日軍進入旅順市街後,見人就殺,不分男女老幼。證看在被殺者中間,既有白髮老人,又有新婦稚兒,能說他們同清兵「難以區分」嗎?這是無法自圓其說的。連陸奧宗光在私下裡也承認:「把俘虜綁上屠殺,殺害平民,甚至婦女也不例外,這些似乎都是事實。」〔25〕但在公開場合,他卻故意模稜兩可,說什麼「關於這個事件的真假,或者即使是事實,其程序又如何,這裡都沒有追究的必要。」〔26〕對此慘案,他認為不屑一提,企圖用幾句疑似之詞不了了之。真是像中國俗話所說:醉死不認這壺酒錢!

當時日本政府對旅順屠殺所採取的掩飾和迴避責任的做法,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有日本歷史學者指出:「這樣一來,旅順屠殺事件的責任問題就被擱在一邊。但結果從日軍的軍紀來說,卻產生了一個不能掩蓋的污點,戲殘暴行為毫無罪惡感,以致後來又連續發生了這種行為。」〔24〕不僅如此,由於當年日本政府千方百計地掩蓋事件的真相,這便給後來日本國內某些人士為旅順大屠殺翻案找到了由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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