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和隱私「打架」 規則和裁判在哪裡?
微觀點:直播雖好,但不能沒有界限、規則和禁區,不能與公序良俗相衝突。
你可曾想過,自己的一舉一動從踏入餐廳或健身房的那一刻起,就已經通過監控攝像頭等設備被直播到網上?近日,一名自稱陳菲菲的90後女生髮表文章,公開質疑360平台的「水滴直播」在公共場所直播公眾隱私。記者走訪調查後發現,確實存在商家未明示消費者而進行直播的情況。針對此番質疑,360公司回應稱,是否開啟直播功能完全取決於商家的自主決定。
現如今,互聯網大行其道,網路技術的發展幾乎改變了整個世界的面貌。建立在網路基礎之上的共享、分享、直播等新事物、新業態更是層出不窮、日新月異。倡導「萬物互聯」的物聯網則是要把世間萬事萬物都納入網路,實現智能連接。但是,「一切皆在網路中」並不是什麼內容都可以共享,「所有盡在直播中」也不是任何場景都能夠對外直播。分享是有限制的,直播也是有禁區的,個人隱私又怎能置於眾目睽睽之下?
眾所周知,網路的發展普及是把雙刃劍,而直播的廣泛應用也同樣存在利弊。一方面,直播的出現和崛起,為人們打開了看世界的另一扇窗,為很多人提供了一個展示自己的平台,還催生了許多全新的產業。比如說360的「水滴直播」,就是360公司推出的智能攝像產品,它讓用戶的攝像頭不但有監控、記錄的作用,還具有了網路直播功能,因此有著更為廣闊的應用空間,滿足了用戶更多的功能要求和使用需求。個人可以用它實現遠程監控、防火防盜;商家使用它,可以向顧客展示自己的產品服務和辦公場景,既是一種很好的宣傳,也是一種信任的建立。而360推出的幼兒園和「明廚亮灶」專版,則是更為具體的應用,滿足了當前人們對幼童和食品安全的關注需要。可是另一方面,隨著直播的火爆和廣泛應用,也出現了常為人們所詬病的直播平台低俗涉黃和暴露隱私等負面問題和爭議。
確實,直播雖好,但不能沒有界限、規則和禁區,不能與公序良俗相衝突。特別是公共場所的公開直播,更要慎重。例如在餐廳和健身房等場所進行直播,也許沒有觸及現行法律,但是有些顧客可能並不樂意、無法接受。
直播與隱私保護的衝突和爭議,或許暴露出來的是規則和裁判問題。因此,要破解這些爭議,當務之急還是要建立完善的直播規則與評判體系,為公共場所直播劃定清晰的法律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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