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帝國之皇權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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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以前,商、周最高統治者均稱「王」。戰國時期,王室式微,群雄並起,稱「王」稱「帝」引為風尚。秦滅六國,秦王政以為不改名號,「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因此他在統一後下達的首道重要詔令就是命令群臣商議帝號,著手建立皇權。秉承其旨意,群臣集議後認為,他功過三皇,德比五帝,取號「泰皇」,秦王政則不以為然,他提出用「皇帝」的稱號。這是秦王政的第一個歷史性創造。此後,「皇帝」這一稱號為歷代最高封建統治者所沿用。
秦王政還規定了皇帝的專用稱謂,確立玉璽制度,廢除謚號,重拾五德終始舊說,確立並神化皇權。為顯示皇帝的獨尊地位,秦王政採納李斯等人的建議,制定了一套制度。如皇帝的命為「制」,令為「詔」,自稱為「朕」,皇帝所用玉印稱「璽」,文字要避皇帝「諱名」,等等。而此前,「朕及「璽」並非最高統治者所專用。此外,還規定了專門的冠服乘輿。這些繁瑣的儀式制度化,適應了封建統治者為加強對全國的統治而強調「尊君」的需要。
自周代中葉開始實施的「謚法」制度有善惡褒貶之別。「子議父,臣議君」,有悖秦代加強專制集權需要。為此,秦王政下制書正式廢除謚法,自稱「始皇帝」,「後世以計數」,稱為「二世、三世」,幻想「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諸葛亮「隆中對」是如何實現的
※秦帝國之三公九卿
※破格用人,賞罰分明
※曹操先施以威後結以恩的妙計
※曹爽昏庸選錯輔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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