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外國人買房草案通過一讀:這些關注點你一定要注意!
上周四(12月14日),紐西蘭政府出台了海外投資法修正案草案,於12月19日通過國會一讀。在等待更多審議的這段時間,擁有超過400名僱員的紐西蘭三大律師之一Bell Gully對這份草案進行了解讀。
負責解讀的律師是Bell Gully的合伙人Andrew Petersen(擁有超過50個OIA(海外投資法)相關案件的經驗);合伙人Willy Sussman;高級助理Elena Chang(海外投資法資深律師)和高級助理Glenn Shewan(海外投資法資深律師)。
作為紐西蘭最權威的房產律師團隊,僅Andrew Petersen的客戶就包含Cooper and Company,Fletcher Building和Kiwi Property這樣的業內巨頭。(某華人雜誌社將他的文章打上自己的原創,真的不怕被告嗎?)
房哥在這裡對Andrew Petersen和Willy Sussman等人的觀點進行翻譯,呈現給廣大讀者。
關注1:生效日期可能是明年初
如果修正案草案將獲得通過,那麼在獲得皇室簽字許可的第十天將正式生效,上升為法律。如果修正案生效,那麼在生效日前的購買行為不在修正案約束範圍內。根據財政部最近發布的文件,該草案可能在2018年初獲得通過並生效。
關注2:住宅用地將被列為「敏感用地」
根據這份草案,住宅用地將被列為一項新的土地類別,也就是「敏感用地」。外國人購買這類用地需要獲得海外投資辦公室(OIO)的許可。關於「住宅用地」的定義,將參照物業的評級狀況進行界定,歸類為「普通住宅」(residential)和「鄉村住宅」(lifestyle)兩類。如果能通過下列測試之一,海外人士仍然可以購買紐西蘭住宅用地:
——承諾定居紐西蘭的測試(a commitment to reside in New Zealand test);
——承諾在住宅用地上建房的測試(an increased housing on residential land test)
——對紐西蘭帶來益處的測試(the benefit to New Zealand test)
按照這份草案,以購買住宅用地作為經營業務的外國企業必須獲得海外投資辦公室的許可,才可以購買住宅用地。政府會對這樣的申請者重點進行後兩項測試,也就是他們是否會增加紐西蘭的住房供應以及給紐西蘭人帶來好處。
關注3:是否允許新移民購買住房
草案明確,持有居民簽證的移民(注意不是工簽)可以購買紐西蘭的「敏感土地」,前提是他們在紐西蘭居住超過12個月。但對於投資移民來說,不需要居住時間限制。
關注4:新房測試
所謂「新房測試」(New housing test),指的是對購買期房(off-the-plans)的海外人士進行測試,防止他們在期房完工後出售該房產牟利。這個條款力度很大,可以直接關係到預售是否被關閉,即便計劃收房後出租也不行。另外如果期房在建階段市場出現低迷,也不允許海外買家持有該物業。而在兩年的明線測試(bright line test)和一般原則(ordinary principles)下,投資者的任何收益都將被課稅。
關注5:其他複雜而潛在的影響
這份修正案草案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內容錯綜複雜,而且可能比政府之前宣稱的影響範圍更廣。目前各方正在評估草案生效後可能產生的深遠影響。
這份草案將在下周進入一讀,土地信息部長Eugenie Sage稱草案將提交給特別委員會,屆時將向民眾公開徵求意見。
關注6:提交申請
這是對海外投資法的一項重大修正,可能會對購買住宅用地的客戶群構成重大衝擊。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在購買這類土地前都必須考慮草案條例對自身的影響。
※深度解析:立法禁止外國人買房,其作用可能被高估了
※紐西蘭哪裡建房成本最高?答案竟然不是奧克蘭……
※紐西蘭有房也能領住房津貼!平均能領小三千!
※農夫山泉子公司要求提高采水量274倍,豐盛灣地區議會竟然……
※房屋估價漲八成本該高興,但這名奧克蘭房主苦惱不已
TAG:紐西蘭微房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