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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黨社:重讀毛家坪

秦文化專輯

西北大學歷史學院 史黨社

毛家坪遺址位於渭河南岸的甘肅省甘谷縣西部,是經過多次發掘的為數不多的秦文化遺址之一,對於早期秦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標本」作用。近年,毛家坪又有新的考古發現,本文欲從文化、族群、歷史地理三個角度,對毛家坪遺址的學術意義略加探討。

一.文化意義

近十多年在渭水上游、西漢水上游的考古新發現,使我們對早期秦文化以及與之比鄰的「西戎」寺窪文化的分布、面貌等有了新的認識。秦史中的「西戎」,是與周、秦相對的一個族群概念,用來指代商周以來的西北甘青一帶的土著。這些族群與周人、秦人聯繫緊密,西周以來與秦比鄰而居,和戰不定。作為族群意義上的「秦人」出現以後,他們也是構成秦人的主要成分之一,秦人早期的歷史,一定程度上就是一部與「西戎」的關係史。考古學者所認定的年代較早的寺窪文化、進入東周時代的毛家坪B組遺存,其主人就是文獻中的「西戎」。可是,這樣說來,仍然有把問題簡單化的傾向,特別是近年毛家坪、李崖遺址的發現,使我們知道,兩周時期「西戎」所使用的文化,包含有不同的文化因素,構成並不是單一的。

嚴格說來,秦文化只有在「秦人」得名、並且成為西方的主體族群之後才可能開始形成。西周中期,秦祖非子為周室養馬有功,被孝王封秦為附庸,「秦人」開始得名,隨後周宣王命秦仲為大夫、其子庄公為西垂大夫以伐「西戎」,秦人地位一步一步地不斷上升,這必然會有文化上的自覺,毛詩序說「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文化作為一種符號,它的社會意義對此時的秦人來說,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社會地位,二是族群身份。第一個方面,此時的秦人宗室,是作為周之臣下存在的,故其用來表達社會地位的,應與周的上層無別,所謂的「車馬禮樂侍御」,應該是類似於周人的那一套。第二個方面,秦與周並不同源,並長期生活於西方,秦宗室用文化對於自身族群身份的「表達」,也必然具有獨特性(例如人殉),周秦文化的差異,就存在於此點。與周文化的趨同與「分離」並存,在周文化的母體中,最終造就了具有自身特點的秦文化。這個過程的完成,大概在春秋早期即秦受封為諸侯以後。

主流的文化總是與上層的「倡導」分不開,這會使下層或與之互動的異族跟風景從,並以「稀釋」的形態存在於後二者之中。毛家坪遺址,一定程度上就是秦的異族在這種影響下的產物,例如墓地中春秋時代的五鼎墓M2059,除了葬式為屈肢,其他方面如殉人、腰坑、車馬坑等特徵,都與秦宗室墓葬無別。

毛家坪不但給我們提供了上述文化形成與傳播的例證,也對我們認識「西戎」文化的整體面貌有所助益。

毛家坪墓地的主人,應是以冀戎為主體的人群。與典型的「西戎」文化遺址相較,毛家坪的整體文化面貌與中原周秦系統更為接近,所謂的「B組遺存」到東周時代才出現。這使我們知道,「西戎」所使用的文化,既有寺窪、「B組遺存」那樣典型的西北土著文化,也有中原周秦文化。西周中晚期秦人興起之後,有不少戎人進入到「秦人」之中,是構成「秦人」下層的主要成分。「西戎」不僅擁有自身獨特的文化傳統,同時受中原文化浸染,這正是商周「邊緣」地帶的歷史通相。強調這一認知,具有以下兩方面的意義。

首先,能使我們在判斷本地文化因素的族群歸屬時多加註意,在西至於隴西西河灘遺址、西南至於禮縣的所謂周秦文化的分布區內,西周以來應容許有戎系族群的存在。其次,在探索秦文化的淵源時,也需要加上以下考慮:秦文化中所具有的中原因素,不僅僅是秦人的主體——嬴姓秦人「學習」中原文化的結果,也當與進入到「秦人」之中的戎人有關。

二.族群意義

道起源於秦,是與縣同級的行政機構。商鞅變法之後,秦主要在西北、西南的「戎狄」、氐、羌族群之地設道,已知秦道數量以戎人故地隴西郡為多。如周振鶴先生所指出,縣、道最大的區別,是在行政制度上,如道保留了原來土著的管理方式,道下可能不設鄉里,租稅也有優惠。另外,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縣)有蠻夷曰道」,可知縣、道之別,不僅在體現在行政制度方面,還有著重要的族群意義。同樣出身「西戎」,但分設縣、道,證明在秦的精英、知識階層心目中,「西戎」是有差異的人群,有的與秦一樣屬於「華夏」,有的則屬「蠻夷」。縣、道的這種差別,有著深刻的文化歷史淵源。

現在的人類學者在談具有「民族」含義的族群概念時,已經在斯大林「幾個共同」理論的基礎上有所發展,即不但注重民族的客觀特徵,也注重族群成員的主觀認同。在談民族認同時,有兩個核心要素經常被強調,一是共同的祖先,二是共同的文化。這樣的界定同樣適應於東周以來的族群分類,例如當時人們談「夷夏之辨」,除了政治因素,文化因素也是一個重要的標準,共同的祖先血緣關係其實是用來「論證」共同的文化的。秦之上層辨「夷夏」而設縣、道,文化也發揮了重要的「邊界」作用,如下舉「戎狄」諸例。

上郡原為狄(翟)、胡所居,政治、文化上與晉系的國家聯繫緊密,文化上深受三晉的影響,並且秦之上郡,多得自魏之舊縣,故基本不設道。位於上郡西鄰之翟道,在秦屬於內史(一說屬上郡,如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地在今子午嶺東側的黃陵一帶,其主人屬於與魏「界邊」之翟(《史記·匈奴列傳》泛稱為「戎」),從近年發現的寨頭河、史家河戰國墓地來看,其文化游牧色彩濃厚,與魏、秦皆有不同,故秦有其地而設道,墓地後段才有秦文化因素的進入,時間應在設道以後。關中東部大荔一帶,本大荔戎舊地,戰國早期秦滅之,戰國早中期秦魏在此爭奪激烈,從大荔朝邑戰國中期-秦代墓地來看,已經屬於秦文化系統,幾乎看不出大荔戎的蹤跡,故秦於此設臨晉縣而無大荔道,其族群當已淹沒於「秦人」之中。北地郡有朐衍道,地在今寧夏鹽池一帶(?),東周時代此處是游牧文化發達之地,秦在昭王滅義渠之後在此設道合於情理。隴西郡下的 道,地在今隴西-漳縣一帶,近年發現的漳縣墩坪墓地,應屬 戎的遺存,年代大致在春秋中期-戰國早期,文化面貌富有畜牧色彩,此後與秦的關係也並不友善,戰國中期秦獻公、孝公之時,秦兵臨渭首,斬 戎之王, 道之設當在此後。臨洮為狄戎之地,更在 戎之西,其與秦之政治關係之疏遠也可以想見,文化也必近於戎,所以與 一樣設道而治。張家川馬家塬、清水劉坪、秦安王窪幾處墓地,文化特徵接近,都表現出戎、胡、秦的複合色彩,並明顯受北方游牧文化的強烈影響。墓地的年代區間在戰國中晚期-秦代,其族屬頗難認定,有學者認為可能是綿竹戎,實際更可能是一支失載的異族,漢初此處有戎邑道,新莽改鎮戎亭,推測其道應屬戰國秦始設而漢因之(綿竹應更靠南而近渭水,在天水東一帶,秦封泥「綿諸丞印」說明秦在其地設縣而非道)。

這些例證雖未涉及整個「西戎」而不完整,但至少可以讓我們知道,戰國中期秦在西北設道的地區,文化上都明顯具有「戎狄」色彩;設縣的地區,文化基本都屬秦文化系統。類似的文化作用於族群分類、以至於縣道設置的實例,也存在於毛家坪。毛家坪遺址無疑位於後來秦的冀縣之內,《秦本紀》記載春秋初年的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秦「初縣」邽、冀,即以兩地為秦之屬地,戰國中期以後正式成為邽、冀二縣。秦伐邽戎後遷其民於今陝西渭南一帶,後設下邽縣。冀戎卻無遷移記錄,故上文推測毛家坪遺址的主人應是以冀戎為主的人群。

從文化面貌看,毛家坪遺址與更西的隴西西河灘遺址,在更早的西周時期就受周文化的影響,後來又受秦上層文化的影響,例如溝西區墓地的M2059,墓主為頭向西的屈肢葬,隨葬有著名的「子車」戈以及秦式的五鼎四簋,另有六個殉人以及車馬坑、兵器等。溝西的另一貴族墓M2058與溝東的M1049,也屈肢並隨葬秦式的三鼎。這幾座高級別的墓,年代在春秋中晚期,以屈肢判斷,墓主並非秦之同族,而應是《國語·晉語》所說的「掌其遠官」的「異姓之能」,屬於冀地的統治階層,只是在在葬俗方面尊從了秦之禮治。另外的級別較低的墓葬,葬俗、器物都與典型的同類秦墓無別。雖然東周時期,毛家坪有「B組遺存」存在,但毛家坪屬秦既久,文化總體上還是屬於中原系統,其主人自然不會被目為「蠻夷」,戰國中期正式劃分縣、道,設縣也是必然的結果。在此,文化因素決定了時人的「蠻夷」意象,並進一步通過行政手段,把它在族群分類中的重要作用,通過毛家坪再一次顯示了出來。

由此想開去,戰國中期為什麼只有秦設道,而同樣歷史上有大量「蠻夷」存在的三晉、楚、齊等國不設道呢?可能是由於這些國家立為諸侯較早,境內「蠻夷」被同化、融合比秦年代早而且更為徹底,而秦立國較晚,直到春秋中期穆公霸「西戎」才大規模涉足戎人領地,故「西戎」族群文化、族群發生變化要晚的多,而且不同的支系進程不同。秦在「西戎」中分設縣、道,也是適應了這個現實情況的,一定程度上是一種不得以的行為。

三.歷史地理意義

通過毛家坪遺址的文化面貌,還有銅器墓、子車戈、人骨鑒定等資料,使我們可對冀的情況作以下推測。

第一,春秋早期到戰國中期,冀是秦人的地盤,由國君委任大夫進行管理。作為秦版圖的西至,冀與邽、杜、鄭(三地分別在今天水、西安、華縣)一樣,秦人在這裡建立了比較穩固的統治,其地應屬後來的冀縣。

第二,冀與上述三地的地位十分重要,這裡應是秦人控制「西戎」的重要橋頭堡,也是秦人東向的重要支撐基地。從人骨的情況來看,毛家坪社會的下層,可能為秦承擔力役、軍賦等。

第三,子車氏曾經作為冀地的長官,身份是秦大夫,由國君委任管理冀地,但還不是後來郡縣制下可以隨時撤換的官員。子車應為秦之異族,是否就出自冀戎,還不一定。

鑒於以上推測,春秋早期-戰國中期之時,毛家坪所在的冀,雖然屬於秦的地盤,秦也在這裡實行管理,但還不是後來典型的郡縣之縣。若說是縣,那也屬於縣的早期形態,與後來郡縣制下典型的縣之間還有一段距離。《秦本紀》所記武公十年「初縣」邽、冀,應理解為以邽、冀為秦之縣鄙之地的意思,核心是說這裡屬於秦地。直到穆公前期,邽、冀、杜、鄭都是秦之領土能夠到達的最遠處,這些地方正是秦的邊鄙。到了春秋中期穆公後期,秦地才越過杜、鄭,擴充到山、陝間的黃河沿岸。在東進受阻後,秦轉向西北擴展,此即穆公「霸」「西戎」。與邽、冀不同,秦在這些地方實行的是另外一種統治方式。所「霸」的「西戎」之地,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秦的領土,只屬於秦的政治版圖,是秦政治、軍事勢力所及,秦在這些地區也不設行政組織,不派官員管理,而是以「威服」即靠武力來維持關係,《秦本紀》所謂「開地千里」,是司馬遷以今度古的說法。秦人「威服」下的戎人,有納貢等義務,秦則是它們的保護國,這應是秦「霸」「西戎」的歷史真相。粗略總結起來,春秋早期到戰國中期,秦對「西戎」的控制,基本上走過了兩種不同的道路:邽、冀等文化上受秦影響較早、較深的地區,戰國中期設縣而治,經歷了由「初縣」到縣的變化,他們的地盤是除了西犬丘(今禮縣)、秦(今寶雞東)之外,秦最早納入的本土;另外的一些受秦控制較晚、受秦同化程度不一的地區(主要指春秋中期以後秦所「霸」之「西戎」地域),則分設道、縣以控制之,歷史進程大多數是由「霸」而道、縣,戰國中期以後也成了秦的領土。此即秦地方行政制度起源的兩種模式,毛家坪的考古新發現,使我們看到了第一種模式的重要的具體細節。

原載:《中國史研究動態》2017年第4期,題名:《早期秦文化與行政制度史的印證——重讀毛家坪》。

編輯:陳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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