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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帶兩孩子,準備再婚,前夫非要帶走大寶,我能不給他嗎?

離婚已兩年了。10年的婚姻,與前夫相識於少年時代,走過青年,走入中年,沒有別人故事裡那種狗血,三觀不合,我們離了。如果說要用一句話總結一場婚姻,就是累,很累,非常累。

前夫是個不思進取的人,還愛賭,吵鬧了N年,真的是無望了,我狠下心來和他離婚了,因為有他沒他都一樣,在一起還一直擔心受怕的被債主追趕。

我們本身也沒有什麼財產,他掙的錢只能養活他自己,所以協議離婚時我說兩女兒歸我,他也沒什麼意見,說是孩子跟著母親更適合成長,他若有錢就每年給孩子生活費,若是沒有也讓我不要記怪,但是有一條,那就是如果我遇到合適的人再婚時,他無論過得多麼不堪都必須帶走一個孩子。我當時也答應了,因為我認為自己再婚的機率幾乎沒有,餘生我只想和兩個女兒在一起,這兩年來前夫給孩子的生活加起來沒有五千塊錢,給,我就接,不給,我也不去要,我知道他幾斤幾兩,能給五千興許都是借的。

好在孩子也都到了上學的年齡,學校離家近,姐妹兩個結伴上學,結伴下學,不用我接送,我能騰出時間加班加點多掙點錢,平時儘可能的降低生活成本低,所以養活我們娘仨還是可以的。

這期間孩子爸爸想回頭,為了孩子我是不可能回頭的,儘管他愛孩子,可是他更愛賭場。他知道孩子是我的軟肋,他認為只要我帶著兩個,找到的機率極低。另外我不可能再生育,因為我已結紮,當時哪會想到要離婚呢?孩爸不知道是什麼心理,是真為女兒好,還是想困住我,不得而知。

和女兒在一起的日子,日子很平靜,可是時間長了,再加上親友的催促,我忽然有一種開始新生活的打算了,畢竟我才三十多歲,若是有幸能遇上彼此投緣的人,又不排斥我的孩子,那我為什麼不接受呢?雖然我知道帶兩個孩子再婚的機率很低,如果帶一個,可能更順利,但是兩個都是我的寶貝呀!姐妹兩個的感情特別好,若是分開了肯定對孩子有影響。

所以當前夫來看望孩子時,我把想法給他講了,他立馬就激動大吼:他必須帶走一個孩子,或者兩個都帶走,親爸爸再窮都比後爹安全的多。這只是我的想法而已,現實是根本還沒有那個人出現,他就這麼個態度,若是真有了,他難道還會直接從我這裡搶走不成?再說他連養活自己都是問題,他哪有錢養孩子,還有孩子的作業和生活等等,想想我都難過!

我反問他:你憑什麼不同意?若是你帶著兩個孩子,讓你別再婚,你能做到么?孩子姐妹情深,並不是說只能兩個都跟媽媽,跟你這個爸爸也可以啊?

他說能,而且最好的結局是我們復婚,孩子跟著親爸親媽好,身邊有個同父同母的手足真的很重要。

我懶得再和他言語,狗嘴裡吐不出象牙,和你復婚,還不如我們娘仨單過!

現實是,帶著兩個孩子確實比帶一個要難很多,生活壓力那麼大,這是很現實的問題。雖說很多人認為帶女兒壓力沒有兒子那麼大,但教育成本是一樣的,供書教學興趣培養等等,沒一樣比兒子省錢。可是重組家庭又要面臨更多意想不到的家長里短,思來想去,真是不敢想這麼長遠,一來遇見合適的比較渺茫,二來重組家庭確實要解決不少問題。估計耗下來,兩姐妹都慢慢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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