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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唱《常回家看看》的陳紅嗎?她和前夫的狗血離婚案反轉了!

還記得當年那首紅遍大江南北的歌曲《常回家看看》嗎?現在提起來你都能哼上幾句吧?

這首歌溫暖的旋律打動了很多人的內心,這首歌也成了當年最火熱的一首歌,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都會哼上幾句。

過年的時候大街小巷都會放這首歌,彷彿沒有它就沒有了過年的氣氛了。

這首歌不僅紅透了大江南北,也紅透了陳紅這個人,當年陳紅和蔡國慶同台的時候,也是正當紅的時候~

而陳紅卻在最紅的時候隱退娛樂圈,都說女人都是感性的,當時的陳紅為了一場婚姻暫停了自己的歌唱事業:一位名叫李軍的富商開始追求陳紅,兩人沒多久就結婚了。

期間李軍送了陳紅七幢房產,價值過億。

陳紅幸福的宣稱要隱退,婚後兩人生了個兒子,生活還算和諧~但是生完孩子還是出來搞專輯上春晚了。

本以為幸福生活就會一直這樣過下去,但是上天總會和你開那麼幾個玩笑,讓人猝不及防。

自從結婚後,陳紅基本就算隱退了,雖然偶爾出來工作,但沒有引起過多的關注!所以作為公眾基本上不太清楚她的私生活。

我們再一次接觸到和她有關的新聞,是2013年李軍強闖鳳凰主持人沈星位於香港的住宅,兩人發生肢體衝突沈星受傷,其原因是李軍懷疑沈星背著他偷腥在屋內藏人。

期間還不斷進行電話騷擾和恐嚇,李軍又涉嫌私藏禁止性武器,被警方拘留帶走時李軍還理直氣壯地喊出「她花了我一千萬呢!」

男方強闖沈星住宅的新聞一出,陳紅的阿姨粉和眾網友們一邊倒,紛紛站出來指責李軍搞婚外情,一時間李軍成了眾叛親離愛出軌的大渣男。

據悉陳紅此前並不知道丈夫和主持人沈星有瓜葛,一直被蒙在鼓裡!自己也是通過媒體曝光才知道此事!

與很多遇到婚姻危機的女性不同,陳紅得知丈夫出軌後並未採取「懷柔」政策,而是在深思熟慮後提出了離婚。離婚前李軍曾經試圖挽回,無奈陳紅去意已決。兩人走出民政局後,李軍流下男兒淚,懊悔感慨兩人走到今日都是自己「作」的。

而陳紅在接受採訪的時候,也證實離婚的事實,「直到看到他們兩人的新聞,我才知道,我是一名受害者,李軍流著淚也試圖挽回過,我們和平分手,沒有財產糾紛,不想再提起他了,我要開始新的生活。」

兩人在2014年3月和平分手了~

然而在2015年6月15日,一位疑似陳紅前夫,微博認證為「亞之傑投資集團董事長」、名為李軍的博主拋下一枚重磅炸彈,寫了一篇文章《我用二十年的血與淚"成就"了軍旅女歌手首富-陳紅》,在裡面控訴了陳紅的幾大罪狀。

根據李軍的陳述,陳紅不僅整容,巨額花銷,還侵佔自己的財產,自己名下的12億財產遭到陳紅的轉移,而且還和整容醫生出軌,陳紅毀了他的事業和家庭,多年名譽毀於一旦。

也是相當狗血精彩了,詳情回顧戳歌手陳紅疑強行控制公司 遭前夫家人砸店門

曾出軌強闖沈星香閨的前夫起訴陳紅:整形 偷情 軍人身份經商

此文一出,引起輿論界一片嘩然!一向口碑良好的歌手陳紅一下被推到風口浪尖!

當日李軍在長微博中透露,他已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陳紅股權轉讓協議無效,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陳紅偽造股東會決議簽字。

李軍起訴稱,他與陳紅原是夫妻關係,後基於離婚的原因,雙方於2014年3月3日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書》,李軍將其名下北京亞之傑九家相關公司股權的50%轉讓給陳紅。

該《協議書》第8條第5款同時約定:「甲方李軍(原告)同意上述公司的其享有的股東權及經營、管理權全部授權給乙方陳紅(被告),且不得單方撤銷……」。

李軍在訴狀中指出,雙方訂立合同時,他忽視了陳紅現役軍人的身份。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規定,「軍人不得經商,不得從事本職以外的其他職業和有償中介活動。」而目前擔任海軍電視劇製作中心副主任的陳紅是大校軍銜。

李軍起訴請求法院解除雙方的委託合同關係,即解除《股權轉讓協議書》第8條第5款。

2017年3月20日,法院一審判決,確認李軍解除合同行為有效,李軍與陳紅之間的委託合同關係,即《股權轉讓協議書》第8條第5款於2016年4月8日解除。

宣判後,陳紅提出上訴,7月12日,陳紅與前夫——亞之傑公司創始人李軍之間的股權糾紛案件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審開庭,該案未當庭宣判。

今日上午,從北京三中院法庭走出的陳紅帶給了媒體最新消息,該案件也迎來了大反轉,她表示,由於本次提供了大量真實有效證據,北京三中院就此前李軍方面訴「陳紅偽造簽名變更股權」判決無效,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將進一步由法院審理裁決。

陳紅的二審代理律師介紹道,「本次審理我們提交了最真實、全面的客觀事實,一審法院也會進行重新審理。在一審的時候,由於對方隱瞞了重要信息和事實,我的當事人陳紅沒有在國內,不能提供重要材料。二審法院基於這些事實依據,裁定法官重申。」

在訴求方面,陳紅表示,希望對方認定股東協議有效,因為夫妻二人在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值得一提的是,陳紅也發表了對所謂的李軍發文——《我用二十年的血與淚「成就」了軍旅女歌手首富》的看法。

這也是她首次對事件作出回應,「冒名簽名,侵吞資產都是捏造。這幾年我一直沒有做任何回應,一是不想通過媒體打任何的口水仗,給社會帶來不好的影響;二是不想給孩子造成傷害,不希望離婚事件對社會造成不好的影響。我想通過今天告訴李軍,請停止你們污衊、誹謗我的言論」。

除了對財產糾紛案的進一步判決,陳紅還透露,下一步將會追究長久以來對方對自己的污衊誹謗。

「我的兒子已經和李軍取得聯繫,質問他為什麼在微博上捏造事實,污衊我的媽媽。

李軍在美國回電話給孩子說,微博都不是他寫的,是一個姓李的律師團隊操控的,我也會對相關事件提起法律訴訟,一定要找出來是什麼人很長時間以來一直在微博誹謗我,李軍從來沒有說過我侵吞他12億財產。」

納尼?現在社交網站的誹謗已經這麼猖獗了嗎?

陳紅詳細介紹,「協定有離婚協議書、股份轉讓協議書,充分表明了我們各50%的股權,這是我和孩子共同的股權。另外還有49%屬於李軍,1%屬於他媽媽。由於李軍屬於嚴重的婚姻過錯方,我就加上了一條經營管理權歸我,因為當時的李軍有刑事案在身,只有我能進行經營管理,在這樣的情況下他也簽署了協議。而李軍四年以來從未出庭,我們懷疑現在他的律師在法庭上對他的主張是不是李軍的真實意圖,因為我們當時簽署協議的時候是有當事人在場的。」

最後,陳紅還在現場展示了李軍明確工商登記的代理書。「現在說我偽造簽名是嚴重的污衊和誹謗。」

至此,陳紅李軍的狗血離婚鬧劇也算接近尾聲,只等法院最終判定財產歸屬權了!

曾經幸福和諧的家庭就這樣分崩離析了,期間鬧出的狗血無疑也對之前的幸福來了一記狠狠的耳光。

戲劇源於生活,而生活啊,往往比戲劇更戲劇,更諷刺和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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