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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是可以這麼算的嗎!越算越覺妄為不得!


命是可以這麼算的嗎!越算越覺妄為不得!



第一個問題:「身體」值多少錢?

血液: 在印度,每品脫的血液價格為25美元,在美國為337美元(1品脫約等於473毫升)。


頭髮: 美國毛髮的價格為308美元,用於接發業。


眼角膜: 美國移植眼角膜的價格為24,400美元。


心臟: 合法心臟價格997,700美元,非法價格119,000美元。

肝臟: 合法肝臟價格為557,100美元;非法肝臟價格157,000美元。


腎價格: 印度價格15,000美元;美國價格262,900美元。


卵子: 在美國價格是12,400美元。


子宮出租(借腹生子): 印度價格20,000-30,000美元;美國價格80,000-150,000美元。


塑化屍體: 即不把屍體泡在防腐劑中,而是用聚合物代替屍體中的脂肪和水,每具塑化屍體價格45,730-77,560美元。合法來源是捐贈的屍體,非法來源則是被處決的犯人。

韌帶、骨骼: 5,465美元。


皮膚: 每平方英寸10美元(1平方英寸約等於6.45平方厘米)。


教學骨架: 2,993-5,500美元。


事實上,擁有健康的身體,擁有某一種能力、稟賦,這都是我們的「先天財富」,仔細算一算,其實只要不拿自己的短板比別人的優勢,不生搬硬套別人的想法、標準,不讓自己的本心本性「削足適履」,我們就可以多一點知足、平和,也許就會發現,自己早已擁有很多,我們本來就是「富翁」。



命是可以這麼算的嗎!越算越覺妄為不得!


第二個問題:「生命」值多少錢?


這是一個讓我們無法想像的死囚家人告倒監獄的故事,卻真實地發生在美國弗吉利亞州。


54歲的美國籍無業游民喬·哈里斯,因為持槍搶劫銀行並且打死一名銀行職員被法庭宣判死刑,執行死刑的時間定於 2012年11月27日下午兩點。

在這之前,喬則被收押在弗吉利亞一所戒備森嚴的監獄裡。誰也沒想到的是,就在喬即將被押赴刑場的前半小時,他卻意外地因為喝酒引發腦猝死!


原來,按照美國刑法的規定,死囚在臨死之前,可以向獄方提出對美味的需求。那天,喬的要求是給他提供一些美食,外加一瓶紅酒和大瓶可樂。


11月27日中午,當一切都準備好後,喬獨自留在單間里進食。當獄警進來時,發現他已經僵硬地躺在地上死了!


獄警馬上將此事上報,獄長立即調看了喬進食時的視頻。視頻顯示,12點50分,喬喝光最後一滴紅酒後突然嘴角歪斜,倒在地上,掙扎了半個小時後死亡。


法醫鑒定的結論是紅酒里的酒精引發腦猝死——喬一直有高血壓,平時一直靠降壓藥來控制,但是當天他沒有吃藥,再加上酒精的猛烈刺激致使其犯病。


早死40分鐘或遲死40分鐘,被槍決死或發病死亡,對於罪大惡極的死刑犯來說,沒有什麼本質區別,獄方認為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最多向喬的家人說明一下情況便可以了事。


但是,喬的家人對此不依不饒,還專門請律師將獄方告上了法庭,並且要求賠償喬40分鐘的生命價值——350萬美元!


喬的家人認為,獄方有以下過失:一,喬的卷宗上明明白白地寫著犯人有高血壓,易引發各種意外,故不應給他準備紅酒,這叫護理失職。二,負責監視各牢房視頻畫面的獄警沒有及時發現喬發病,錯過了搶救時間,這是嚴重的瀆職行為。正因為獄方以上的過失才導致喬意外死亡,剝奪他還有40分鐘生活在這個美好世界的生存權,以及與親人最後告別的權利!


法院認為:「儘管喬是將死之人,但是在伏法之前,他依然是受法律保護的,依然享有除政治選舉權之外的其他各種權利,包括活著的權利。獄方的失誤直接導致他失去了這些權利,因此理應賠償。」


喬的家人將獄方賠償的350萬美元捐給了美國的公益事業,他們表示,要通過此事告誡執法部門:


要尊重法律賦予每個犯人的生存權,哪怕他們是即將灰飛煙滅的死囚。



命是可以這麼算的嗎!越算越覺妄為不得!



40分鐘生命=350萬美元?


看似不少,似乎也充分體現了對生存權的尊重,最終也得到了原被告雙方的認可。


有人用生命創造了一些東西,於是人們會用這些來估算他生命的價值;


有人給自己上了各種保險,那保險的金額就會被約等於成他生命的價格;


法律會規定一些情況下,對於一條生命的補助、賠償、撫恤金額;


不太久之前,網曝ISIS人口買賣明碼標價;


如果沿歷史的時間軸往前推一推,奴隸制度下,我們會被貼上不同等級的標籤,進行標價;


但這些,真的就可以和「生命」等價換算嗎?


2011年喬布斯去世,他的身價是83億美金。如果按照這則案例里美國當地的法院的賠償金計算方式,那麼83億美金大概可以折算為99天的生命。


用一生換來83億美金財富,合算嗎?如果可以做選擇或者交易,喬布斯會不會用這身家來換取99天生命?


我們都知道,生命就在呼吸之間,但這一呼一吸之間,又價值幾何呢?


有誰真的會算嗎?



命是可以這麼算的嗎!越算越覺妄為不得!



第三個問題:二百兩銀子買你身上的肉,你賣嗎?


從前有一個屠夫,有天突然心血來潮,想做點善事。最後他決定供養村莊的一位出家人,他特意買了新鍋新碗以便確保做出的飯菜絕對不沾葷腥。這位出家人用餐時,屠夫心裡很歡喜也很期待,他默默地想:師父吃完飯後,一定會為我宣講佛法。最近我也有點厭倦屠宰這行了,希望師父能幫我下定決心放棄這行,轉做其他的行業。可是吃完後,這位出家人竟然什麼佛法也未講,便離開了屠夫家。屠夫很失望,於是他每天的生活依然如舊,繼續殺豬,直到他死後墮入了無間地獄受苦。


一日,地藏王菩薩在地獄救渡苦難的眾生,他問道:「如果你們當中任何一個人還記得,生前曾經做過什麼好事,請講來,以此因緣,必有得救之希望。」地獄中受苦的眾生雖有無數,但鴉雀無聲,很長時間,都沒有一位能想起來過去曾做過一件好事。最後那位屠夫開口說道:「我倒是想起一件,但不知算不算一件好事。 我曾供養過一位出家人,原希望他吃飯後跟我講善法,我便發願不再殺豬。 可是他吃後什麼都沒講就走了,於是我仍以殺豬為業,死後便來此受苦,直到今天。」


地藏菩薩用他的智慧觀照,發現那位出家人已解脫,證得聖果。 地藏菩薩便問這位出家人,曾否受一位屠夫供養而未說法。那位出家人非常慚愧的說:「確有此事,因為那時我修習小乘教法,當時還未證悟,只考慮自身的解脫,所以當時受屠夫供養,卻並未為其宣說佛法,現在想來還很不安。為了了結這段因緣,我願意去人間再走一遭,度化那位曾經供養過我的屠夫。」


地藏菩薩很高興,讓他兩人到同一個村莊轉世為人,這一世,兩人從小就是好朋友,屠夫長大後還是做屠夫,出家人長大後仍舊出家為僧。這一世的出家人非常樂善好施,經常跟身邊的百姓宣講佛法,慈悲度化有緣眾生,只是他這個從小的好朋友屠夫卻從來聽不進他的勸告,依舊是以屠宰為業,我行我素。


一天,這位出家人又來拜訪他的屠夫朋友,卻見肉店沒有開張。敲開門後,見到屠夫垂頭喪氣的樣子,打聽後方知:原來屠夫看好最近的豬肉行情,孤擲一注用所有的本錢盤下了一個更大、更好的鋪面,剛剛裝修布置好,現在卻沒錢開不了業,他正在四處想辦法籌錢呢,實在不行就準備去借高利貸了。


出家人眼見得屠夫越陷越深,很是遺憾,忽然他靈機一動有了個好主意,他對屠夫說:「這樣吧,你也不用去找別人借高利貸了,我給你二百兩銀子做本錢,不需要還,但是有一個條件:我隨時要肉,你得隨時提供給我!」


屠夫一聽很詫異:出家人反對殺生,之前一直苦口婆心地勸他改行的,今天怎麼反而給他本錢讓他做屠宰店呢?再一想這條件:又不需要還錢,只是需要肉的時候給他提供肉。我開肉店,自然什麼時候都有肉,這個條件太容易滿足了。再說了他一個出家人本來就不殺生,不吃肉的,能要的了多少肉?沒準就是那麼一說,這條件太合適,於是他很高興地答應了出家人的要求。


果然屠夫的新店開起來以後,出家人從未上門來要肉。過了一段時間,新皇帝繼位,他是位虔誠的佛教徒,所以頒布法令,規定每到重要的佛教的節日,比如:正月初一日彌勒佛聖誕,四月初八日釋迦牟尼佛聖誕,六月十九日 ,觀世音菩薩成道日,等等,全國民眾都要持齋念佛、戒殺禁肉,違者斬首。


這一天正好是六月十九日 ,出家人非常急的來到肉店,要求屠夫給他一斤肉。屠夫非常惱火:「你遲不來,早不來,偏偏在全國戒殺禁肉這一天要肉,這不是存心跟我為難?!」


出家人說:「我們有言在先,我把錢給你的唯一條件是:我隨時要肉,你得隨時提供,今天我有急事要肉用,你怎可以不給肉呢? 」


屠夫自知理虧,又無計可施,便問道:「你說怎麼辦呢?」


出家人說:「今天既然是全國戒殺禁肉,宰殺任何動物都有殺頭之罪,但我又急需肉用,這樣吧,我出個折衷的辦法:現在我只需 一兩肉,從你身上割下一兩肉即可。 」


屠夫高叫:「從我身上割下一兩肉!難道我不痛?! 」


出家人突然呵斥屠夫道:「咄!只從你身上割下一兩肉,你就叫痛,那麼多豬被你無辜地屠殺了,難道它們就不痛嗎? 」


屠夫猛然醒悟:「我殺豬時,豬也知道痛啊! 」


於是屠夫終於下決心放棄了殺豬,跟隨出家人修道,最後也開悟得道證了果位。



命是可以這麼算的嗎!越算越覺妄為不得!



衡量一個生命價值的是什麼?


以時間計算?以重量計算?以身高體長計算?以長相計算?以出生成長的「開銷」計算?


若說生命有價,若說以上種種可以用作對生命價值的衡量,那麼,要多少錢我們會認為「合算」而賣出自己的「生命」呢?


出家人二百兩銀子買屠夫身上的一兩肉,如果按體重合算下來,屠夫整個人大概也要值二十萬兩銀子,摺合到現在,人民幣大概是3000多萬。這個價碼應該也不算低了,但是最終沒有成交。


一兩肉和二百兩銀子,出家人要買,屠夫沒有賣。是因為疼?還是因為命?


生命對於我們,以其不可複製性、獨一性和脆弱性而顯得珍貴。


孫思邈講「人命至重,有貴千金」,遂以《千金方》遺世。


然而,只有我們的生命叫做「命」么?只有「人命」才是「至貴」的么?


如果說人是萬物靈長,那我們尚且不能給自己的生命作出估價,又憑什麼可以對其它生命定價、消耗而毫無愧意?


且,放眼整個地球,乃至宇宙,就現在人類所發現的證據和信息線索來說,有很多種遠勝於我們的物種、文明,已經遭到了不可抗拒的毀滅,也有太多太多我們所無法比及、探及的「高等智慧」「高等能力」存在,我們從來不是什麼「頂端」,也從不是什麼有能力的「征服者」。


我們所謂的「能力」越發展,就越證明了自己的「渺小」,我們又有什麼可驕傲的呢?


生命之於每個個體都是平等與無價,我們也不過是眾生之中的一員。


三個問題,三個案例,


百十斤,一條命,幾筆賬,


算一算,我們本來就擁有很多;


算一算,我們早已欠下了太多;


算一算,原來所有禍福得失,都是因果循環。


算一算,妄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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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光明覺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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