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搶走了我的最愛,我必定十倍奉還
最近電影圈可是鬧得不可開交啊!
在這種日子裡,波叔尤其懷念那些拍得不錯的國產電影,比如說《一代宗師》。
大家都看過吧?就算沒看過,電影裡面的那句經典的台詞你們肯定聽過: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這句話用在女主角宮家二姑娘宮若梅身上就最合適不過了:為了報殺父之仇,斷髮奉道,一輩子不結婚不生孩子。
這個英氣十足的角色原型,是一個更為剛烈的民國女子——
施劍翹
她的原名,叫做
施谷蘭
,「劍翹」這個名字,是她決定為父親報仇之後,自己改的名字。跟電影不一樣的是,施劍翹為父報仇的十年復仇之路,少了浪漫的橋段,多了痛心、失望、憤怒和堅決。
她殺的是誰?號稱「東南王」、殺人無數的大軍閥
孫傳芳
。1925年9月,當時施谷蘭還沒有改名字,只有20歲的她,還是一個待字閨中的大家閨秀,就是按現在的眼光看,微胖了一點。
真正改變她的,是父親
施從濱
被孫傳芳俘虜並斬首的消息。施從濱是安徽桐城人,從保定將官學堂畢業之後,一直都在山東任職。
當年正值北洋軍閥段祺瑞執政,施從濱擔任山東省軍務幫辦(也就是軍務助手之類的職位)兼第一軍軍長。
當時,孫傳芳跟奉系軍閥打起來了,想爭奪安徽、江蘇兩個地方。山東督辦張宗昌很器重施從濱,就派他南下趕走孫傳芳。
沒想到啊,孫傳芳沒按套路出牌。
先是三次發電報給施從濱,想施從濱倒戈合作,施從濱不肯,兩人就這樣結下了梁子;
後來施從濱勢單力弱被活捉,為了報仇,孫傳芳壞了「軍閥混戰中不殺俘虜」的規矩,不僅殺了施從濱,還將他的屍首示眾三天。
按照一般慣例,對戰爭中已失去戰鬥能力的俘虜應保障其生命安全。但孫傳芳對父親的不合作懷恨在心,竟將其殺害,並割頭示眾,慘絕人寰。
戰場上生生死死本是正常之事,但是讓施家最不能忍的,就是孫傳芳對施從濱的殘忍殺害和割頭示眾。
這個場景,看過《權利的遊戲》的小菠菜會覺得熟悉吧?想想二丫史塔克當時仇恨的眼神,天天睡前默念仇人名字的做法。是的,施谷蘭的仇恨也是這樣。
殺父之仇,弗與共戴天也。
你殺了我父親,從此有你無我。
作為家中的老大,疼愛我的父親就這樣慘死,我一定為先父報仇,還他一個公道。
施谷蘭憤怒地寫下了這首詩:
戰地驚鴻傳噩耗,閨門疑假復疑真;
背娘偷問歸來使,叔叔潛移劫後身;
被俘犧牲無公理,暴屍梟首滅人情;
痛心誰識兒心苦,誓報父仇不顧身。
施谷蘭心中那把為父報仇的火焰,一下子就被點燃了。
這把火,一燒就是十年。
區區一名女子,哪怕微胖,可是沒有功夫傍身,手無縛雞之力,要手刃大軍閥,哪有那麼簡單?
當時的施谷蘭也明白,單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上報仇無望。她想找別人幫忙。
第一次,施谷蘭把報仇的希望寄託到了自己堂兄施中誠的身上。
施中誠早年喪父,打小就被施從濱收養,從軍官學校畢業之後,施從濱也幫了他不少。他在靈堂上發誓,要支撐起這個家,照顧好家人,並且為施從濱報仇。
看到堂兄這麼這麼爭氣,於是施谷蘭帶著母親,找到了張宗昌,讓他提拔施中誠為團長。張宗昌也答應了。
起初,施中誠的表現似乎沒有辜負施谷蘭的期望。從團長一路升到煙台警備司令,手裡有兵又有權。
而1928年之後,孫傳芳想依靠奉系東山再起,無奈最後還是被北伐軍打得落花流水,節節敗退。
我們在上風頭,仇人在下風頭,復仇的好時機到了。
施谷蘭立馬告訴堂兄,可以開始實行報仇的計劃了。
然而沒想到的是,施中誠的回信,絲毫沒有要報仇的想法,還勸堂妹別再提報仇的事情了。
不料中誠當了煙台警備司令之後,只顧個人吃喝玩樂,將報仇的諾言置之腦後。我悔恨之餘,寫了一封長信責罵他。以後,我們7年沒有通過信,這是我依賴別人報仇的第一次失敗。
三年的期待,就這樣被別人一手捏碎。
第一次依賴別人報仇,失敗。
在父親逝世三周年紀念日,施谷蘭在院子里大哭了一場。
「大小姐。」有人在身後叫了她一聲。
這個人正是她後來的丈夫
施靖公
。施靖公原來是施從濱的手下,當時也一起被俘虜,因為官職小被放走了。後來去了山西太原,在閻錫山手下擔任中校參謀。
他一邊勸施谷蘭不要太悲傷,一邊說自己曾經也受到過施從濱的培植,願意幫她報仇,並且當場就求了婚。
施谷蘭答應了。聯結兩人的,不是愛情,而是報仇。
我當時報仇心切,聽了他一番豪言壯語之後,又把報仇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我不顧一切,斷然同他結了婚,隨他到了太原。
第二次,施谷蘭把為父報仇的希望寄託到了自己丈夫的身上。
不久之後,兩人就結了婚,一起搬到了太原去住,施谷蘭還為丈夫生下了兩個兒子。
施靖公在閻錫山手下也一步步升到了旅長,算有一點權了。
施谷蘭時不時提醒自己的丈夫,沒想到,遭遇了之前一模一樣的待遇。
先不急,等我有一定的權位再說。
就這麼拖著拖著,兩夫妻的矛盾越來越深。忍無可忍的施谷蘭帶著孩子,離開了自己的丈夫,回到天津。從那以後,兩夫妻再也沒有見過面。
什麼錯誤我都可以原諒,唯一不能原諒你反悔當時的誓言。
本以為復仇在望的施谷蘭,再一次失望。
第二次依賴別人報仇,失敗。
一再犧牲為父仇,年年不報使人愁。痴心原望求人助,結果仍須自出頭。
別人是靠不住的了,為父報仇,還是得「自出頭」,自己動手。
復仇計劃第一步,放腳。
裹著小腳,連走路都不利索,別說要去報仇了。施谷蘭到處打聽,找到了一家可以放腳的醫院。因為骨頭已經成型了,腳趾要一個一個做手術,把它拉直。十指痛連心,十趾又何嘗不是?這其中的痛苦,非我們能夠感受。
復仇第二步,買手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得買把好的手槍,爭取行動一次就成功。
碰巧弟弟施則凡的同學朱其平將自己買的一把勃朗寧手槍、兩盒子彈寄放在他們家。就這把了,之後再給這個哥們賠禮道歉吧!
因為從小就經常拿父親的手槍來玩,所以施谷蘭很早就知道怎麼裝子彈、怎麼射擊。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就差找到孫傳芳了。
復仇計劃第三步,找到孫傳芳。
當時施谷蘭只知道九一八事變之後,孫傳芳從東北搬到了天津,但是天津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找到一個人也不是一件那麼容易的事情。
正當她煩惱的時候,她的大兒子施大力無意中告訴她說,自己幼兒園有個同學叫做孫家敏,她的父親還是個大人物。
姓孫?還是個大人物?施谷蘭一想,很有可能就是孫傳芳啊。於是她找到了幼兒園的老師,發現自己果然猜對了。
幾經周轉打聽,知道他後來搬到了英租界20號、車牌號碼是1039、周末經常會出去看電影或者看戲。
她就在電影院門口蹲守,有時候甚至會守到深夜。
功夫不負有心人,1935年中秋節那天,施谷蘭終於在電影院門口看到了自己的殺父仇人。
他戴著墨鏡,我狠狠地看了他幾眼。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殺父的仇人——孫傳芳。
第一次這麼近見到孫傳芳那個,她徹夜難眠,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了
施劍翹
,寫下了一句話:
翹首望明月,拔劍向青天。
從此,再也沒有施谷蘭,有的只是施劍翹。
仇人是見到了,怎麼下手呢?
他們家就跟銅牆鐵壁似的,院牆高,還裝了電網,根本進不了;如果在電影院這種公共場所動手,又容易傷及無辜。
上天又要來幫她了。
在佛堂給死去已經10年的父親燒香時,一個和尚看她哭得很可憐,就過來安慰她,無意中跟她說起了孫傳芳也是信佛的,還是東南城角
居士林
的居士,每周三、周六都會去講經。第二天,施谷蘭化名「董慧」,混入了居士林。她打聽到孫傳芳每次都會坐在固定的某個座位上,她還找好了開槍的方向,想好了怎麼開槍比較方便,同時又不致於傷害別人。
不能再拖了,就在這裡動手吧。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施劍翹和親弟施則凡、堂弟施中達把刺殺的細節和準備工作梳理了一遍,還補充了四個細節:
第一,準備一份告國人書和印刷幾十張卡片(傳單),打算在打死孫傳芳後於現場散發,使施劍翹親手打死孫傳芳為父報仇這一事實叫國人知道;
第二,為了不牽連朱其平,關於手槍來源,可以說是在太原從一個退伍軍人手裡買的;
第三,做一件合身的大衣,便於攜手槍和文件,更重要的是大口袋樣式,要便於取出手槍;
第四,預定在11月13日(星期三)動手。
寫好遺囑、送走母親和兒子、準備物資之後,
開始復仇。
天公不作美,那天從早上就開始下雨,一直沒停過。施劍翹想著孫傳芳可能不會來了,於是啥都沒帶,想先去看一下。
沒想到,孫傳芳還是來了,坐在了平時的位子上。施劍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連忙租了一輛計程車回家,穿上了大衣,裝好手槍和傳單,匆匆又回到了居士林。
到了佛堂,施劍翹借口說身後的爐子太燙了,想往前坐。工作人員也同意,於是施劍翹挪到孫傳芳的右後方。
嘭、嘭、嘭。
三聲槍響,分別打中了孫傳芳的右耳、後腦、後背。
孫傳芳應聲而倒,當場氣絕身亡。
佛堂里的所有人都被嚇懵了,沒人敢動彈。唯獨施劍翹非常冷靜。
她把口袋裡早已準備好的傳單撒在院子里,大聲喊道:
我是施劍翹,為報父仇,打死孫傳芳,一人做事一人當,絕不牽連任何人。你們可以帶著我到警察局去自首。
十年磨一劍。足足等了十年,施劍翹終於親手為自己的父親報了這個血海深仇。
警察尋聲來到佛堂,冷靜的施劍翹要求警察帶她去自首,經過局長親自審問之後,馬上就被關了起來,一審被判決10年有期徒刑。
這三聲槍響,把整個天津市乃至全中國都驚動了,天津很多報紙都發了號外。
這個案子,一直都受到當時媒體和公眾的關注。當時孫傳芳殺人無數,不得人心。在那個更信奉拳頭硬的時代,輿論傾向施劍翹,認為她是個為父報仇、孝順的「俠女」。
在輿論的壓力下,二審改判7年。但是施劍翹仍然不服,繼續上訴。最終,1936年,在馮玉祥的幫助下,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決定赦免施劍翹。
在牢房蹲了11個月的施劍翹,重獲自由。
出獄之後的施劍翹,主動要求參加抗戰工作,擔任湖南省抗敵後援總會慰勞組主任,後來還為抗日做起了募捐。建國後當上了北京市特邀政協委員。
1979年因病去世,終年74歲。
她的一生,被冠以
「俠女」
、「烈女」
等各種頭銜,也常被翻拍成電影,比如《女刺客》和我們熟知的《一代宗師》等。民國的剛烈,於此達到極致。
有人說,施劍翹這是愚孝,不值得提倡。
也有人說,施劍翹這是真正的孝順,無可厚非。
波叔要提醒的是,在施劍翹為父報仇的時代,法律失去了它應有的效力,人命如草芥,以暴易暴的叢林法則當道。
幸好,那樣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了解這種時代差異之後。我們在施劍翹的身上,能看到一種一往無前的剛烈、英勇和堅持。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有燈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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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看啦!
波叔說:
少女報仇,十年未晚。
再小的人物,也能讓歷史發出重重的嘆息
姐姐,我不關心人類,我只想你


※一場持續45年的較量,今天終於決出勝負
※他們,帶走了2016年,我捨不得
※爸爸媽媽,電視上什麼都可以是假的,但我是真的
※天堂 or 地獄:他是下一位愛因斯坦,還是下一個小保方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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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搶走了我的最愛,我必定十倍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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