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江青出庭受审前的「决心书」
江青被捕之后,被关押在秦城监狱内一幢单独的两层小楼里。这幢楼只关押江青一人。她住在底层的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屋里有卫生间,也有书桌、椅子、床。
她喜欢看书。她的注意力渐渐被书所吸引。
1980年11月20日下午,北京正义路一号,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这里开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已经四年多没有公开露面的江青,在两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走出法庭的候审室,站到了被告席上。
江青是梳洗打扮了一番才出庭的。她的目光是傲慢的。据云,在出庭前,她为自己下了三条「决心」:
一、永远保持英雄形象,保持革命者应有的志气;
二、绝不向修正主义者低头;
三、坚持真理,不认罪、不怕死。
据伍修权回忆:开庭之前,「我们还到关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监狱,在不被他们知道的情况下,一一观察了这些即将受审的主犯。记得我那次看到江青时,她正坐在床铺上,用手不住地摩平自己裤子上的褶纹,看来她一方面是感到很无聊,一方面还是有讲究,坐牢也不忘打扮。」
她每日闻鸡起舞,锻炼身体,为的是上法庭「捍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她说:「造反有理,坐牢;革命无罪,受刑;杀头坐牢,无上光荣。」
开庭之前,江青收到起诉书的副本,便提出:「我身体越来越坏了,不知还能不能支撑到宣判?如果身体不行,能不能缺席判决?」
她得到的答复是:「在法庭上,叫你站,你就得站。允许你坐的时候,你可以坐。」
江青在法庭上自己给自己做了辩护。
据张思之回忆:江青说,我是要律师,但我要找史良,找周建人,找刘大杰,找毛主席的女儿李敏。她根本就不相信我们(律师)。
12月3日上午,当公诉人提到江青曾指使搜查了刘少奇和王光美的家,江青立即向法庭反问:「抄他们的家值得大惊小怪吗?告诉我,你们现在难道没有抄我的家?」
江青质问江华,「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她对静下来的法庭宣布:「那天晚上毛主席给华国锋写‘你办事,我放心。’的话。」「这不是毛主席给华国锋写的全部内容,至少还写六个字:‘有问题,找江青’」。
法庭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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