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健康 > 新入職護士被收5萬保證金,這家醫院遭曝光!

新入職護士被收5萬保證金,這家醫院遭曝光!

為什麼要繳納這5萬元的保證金,這樣做合理嗎?


作者 | 李興


來源 | "醫學界"微信號

近日,一則「山陽縣新招護士入職被收5萬元保證金」的新聞刷屏醫療圈。


據山陽縣人民醫院一名新入職護士透露:山陽縣人社局給山陽縣人民醫院新招錄的50名護士人員被分配到山陽縣人民醫院工作,可在醫院辦理入職手續時,被院方告知必須每人繳納5萬元保證金後才能上崗。


對此,《醫學界》迅速向當地衛生部門求證。當地衛生部門表示:「確實有這件事。」

新入職護士被收5萬保證金,這家醫院遭曝光!


多數醫院都要繳納保證金?


那麼,為什麼要繳納這5萬元的保證金,這樣做合理嗎?


據《醫學界》了解,去年11月份,河北省滄州市吳橋縣中西醫結合醫院也發生了一件類似的事件,在醫療界引發熱議。據《醫學界》了解,當時吳橋中西醫結合醫院,對新入職的醫生根據不同學歷收取風險保證金:本科學歷且優秀不收費,大專學歷要交4000元,中專學歷要交5000元。院方承諾三年後無醫療事故者將退還風險金。


「醫院收風險保證金的事情,並不新鮮,很多醫院都收取。」湖南某三甲醫院的副院長告訴《醫學界》,「收取的對象主要是新入職的醫生和護士,但一般醫院過幾年都會還給他們。」而對於收費的目的,該副院長表示,「醫院收取費用,說是為了防止出現醫療事故,其實往往把這筆錢用在購買醫療設備、發放醫務人員薪資或者其他醫療項目上。總之,這筆錢不會閑置。」

醫療律師:涉嫌違法!


那麼,醫院收取保證金的做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據《醫學界》了解,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侵權責任法》則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向新入職醫生收「風險保證金」,涉嫌違法,也無法轉嫁醫院方在事故上應擔之責。


而這一點,在山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16年山陽縣人民醫院招聘護理人員公告」上,也寫得明明白白:應聘人員聘用後,用人單位必須儘快辦理工資、社保、落戶等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推託或拒絕辦理。


「我國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勞動合同保證金、扣押勞動者身份證、學歷證等行為。」醫療律師宋紹輝向《醫學界》表示,「從本案情況看,醫院要求醫生交納風險保證金顯然違法,應當認定無效。」

當地衛生部門回應:違反政策!


事件發生後,山陽縣衛計局紀委書記徐文喜公開表示,山陽縣醫院此舉違反政策,明顯不合理,下來他們會督促院方儘快退還所收款項。


據《醫學界》了解,目前山陽縣人民醫院已經發出通知,新招錄的50名護理人員可採取自願原則,確有家庭困難,可申請緩交或免交風險保證金和建院基金。醫院院長劉忠良隨後表示,「已經將收取的保證金部分退還給當事人,其餘的會在這兩天陸續返還。」


「醫院向新入職醫生收取押金,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出於人事管理的考慮。」山陽縣衛計局副局長徐毓才告訴《醫學界》,「醫院以各種名目向新入職醫生進行收費的現象其實很常見,已經成為業內不成文的規則,收費金額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3年或者5年之後會無息退返給醫生。」

徐毓才還指出,防止醫療事故發生的措施有很多種,僅僅通過向醫生收取風險保證金是沒有用的。「發生醫療事故是整個醫療衛生管理系統的問題,不能僅僅把發生事故的原因歸結到醫生身上。」


(本文為"醫學界"微信號原創文章,轉載需經授權,並在文前顯要位置標註作者和來源。)


過往的君子給我贊~

您的贊是小編持續努力的最大動力,動動手指贊一下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下面的「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醫學界 的精彩文章:

人體發現了一個新器官,解剖學已經改寫!
北大深圳醫院被質疑「篡改病歷」,院方這樣回應……
決定二級醫院生死存亡的時候到了!
服了!醫院竟用這種方式「煉」醫生
衛計委發文,中國醫生將迎3大變化!

TAG:醫學界 |

您可能感興趣

河南23歲新入職護士游泳池救溺水者,夏季來了這些知識要懂
黑貓患病被救後成為收容所稱職護士,貼心照顧各位病友
這隻貓在寵物店治好病,就當上了全職護士,照顧其他來治病的寵物
被一個離職護士啪啪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