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就不再錯過 捅破那層曖昧再相戀
我有一個朋友叫燕子,我們相識於一次免費午餐公益活動中。她是那種暖暖的女孩,過肩的頭髮,還總是一副娃娃笑臉。與她聊天總覺輕鬆而自如。活動之後我們便交換了聯繫方式,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一次在她發出某個心情後,我們再一次互動了,也就是這一次的互動,讓我知道了她的愛情故事。原來有的緣分,就在你轉身之後。燕子說,他的男朋友是超哥,他們有十三個小時的時差。她這麼說的時候滿臉洋溢著幸福,這十三個小時的時差並未對他們造成多大的困擾,反正更證明了他們的情深意長。一句「我的男朋友是超哥」除了讓我覺得有點威懾,更多的感受到了燕子的自豪。
他們是初戀,準確的說是早戀,後來因為一些原因分開了,好幾年沒有聯繫,也沒有見過面,只是偶爾會從共同的朋友那裡刻意打聽對方的消息。大學時,一次偶然通過QQ聯繫上了,從那之後他們就一直以好朋友好哥們的狀態相處了好幾年。那期間他們無話不說,不管開心的不開心的都會相互分享,屬於很純粹的兩個互相傾聽的好朋友,他們彼此都很享受這種狀態,即使戀愛了分手了,也會第一個告訴對方。
再後來他們雙方因為多方面的考慮,各自準備戀愛了,就在雙方把想法告訴對方時,竟然發現對方才是那個自己真正在乎的人,然後就互相坦白了。就這樣兩人分開7年後,重新在一起了。後來他們還特意開了一家甜品店叫《七年》。
目前,兩人已經見過雙方父母,一年之後超哥會從國外回來,他們幸福的小日子也就開始了。願他們可以安靜相守一生,不辜負彼此相見、相知、相伴、相惜、相愛的緣分。
然而並不是每段再遇見轉身的人都會有美好的故事結局,正如陳奕迅在《十年》裡面唱到的: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十年之後,難免淪為朋友,更難免再一次成為男女朋友。只是這樣的故事太少,所以顯得珍貴。有時候錯過了就再也回不去了,有時候一轉身就是一輩子的距離。
但那又怎樣呢?我們遵從內心的去愛過,去珍惜過,我們就不會後悔,有傷我們可以去療傷,但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葯這種東西。所以不要怕,去愛,去感受,然後其他的都交給歲月。
(曉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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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再也不曾遇見這樣的你
※最難過的不是不曾遇見而是遇見了也得到了又匆忙的失去
※如果能夠遇見你,我不會再錯過你了!
※我們終究還是錯過了,再也無法遇見
※鄭爽:如果有幸遇見你,希望這一次別再錯過
※最難過的不是不曾遇見,而是遇見了
※意外讓我遇見舊識,有意躲避也逃不過再續前緣的放縱
※「遇見不容易,錯過會可惜」
※「再遇見,不過一場隨遇而安」
※遇見明星很難?在這裡只怕你追都追不過來
※下輩子,再也不要遇見你
※就算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還是選擇會遇見你,與你相識相戀直到白頭
※他再也不會遇見第二個你
※有些人,遇不見,是錯過;遇見了,是過錯
※遇見你以後,我再不想遇見別人
※這種面相的男人專一又可靠,遇見別錯過!
※你在這裡遇見了誰,誰又在這裡遇見了你!
※一旦遇見 再不相忘-婺源
※有些人,遇不見,是錯過,遇見了,是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