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10年為幫男友還賭債她被人糟蹋,他卻聽准婆婆的話要娶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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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白菜總是被豬拱,好姑娘總是愛流氓,跟牛頓三大定律一樣無懈可擊。
第一次見到沫沫是我去高中報道的第一天,老王抱著一兜蘋果在新生接待處歡迎我加入水深火熱的高中生活。
「介紹一下,以後叫嫂子。」老王把蘋果塞我手裡,從自己身後拉出一個矮他半頭的姑娘。
那是沫沫第一次出現在我眼前,小巧玲瓏型的,齊耳短髮,眉眼溫順,像是日本漫畫里的鄰家妹妹。
「嫂子吉祥。」我聲兒有點大,引得周圍幾個不明真相的同學側目,沫沫臉一下紅到了耳朵根。
老王一巴掌拍到我後腦勺,「喊什麼喊,能不能溫柔點,雌激素還沒長起來呢?」
「呵呵呵呵呵……」我沖著沫沫的面子,沒有把髒話吐老王臉上。
老王大我一歲,我們父母是朋友,所以我和老王打小就廝混在一起,他逃課,我掩護;我裝病,他裝我爸給班主任打電話請假,多年以來,我們在狼狽為奸的道路上可持續發展,一路歡歌。
我媽曾破罐子破摔的想在我成年之後,就送給老王家當兒媳婦,「反正你這德行,我看嫁出去也難,乾脆給王思宇當老婆算了,那孩子老實本分,將來你不吃虧。」
我翻著白眼,心裡想老王要算老實人,天下就沒好男人了。
老王家世不錯,父母在各自的工作領域都獨當一面,老王爸爸是個轉業軍人,從部隊回來之後,生意做得有聲有色,老王兜里從來不缺零花錢,我要能把他哄高興了,我的零花錢也能水漲船高。
初中畢業,老王沒考好,他爸托關係把他送進了一所縣重點高中,聽說那所學校全封閉軍事化管理,基礎再差的學生進去悶三年,出來至少也考個專科。
老王臨去高中前一夜,我倆站在公園山頂上吹風。
「以後缺啥跟我說,我給你寄過去,城裡別的沒啥,就補寄夠。」我拍拍老王肩膀。
「別麻煩,明年你給我帶過來就行。」老王這個烏鴉嘴,一語成箴。
我中考成績出來後,我媽好幾天沒給我好臉色看,我爸看這麼下去不是個辦法,給老王爸打了個電話,沒幾天,我就接到了高中通知書,老王的祝賀電話也隨後就到。
「同志,歡迎你找到組織。」
「織你媽個頭。」我忿忿掛斷電話。
就這樣,我和老王斷線一年之久後,再次混到了一起。
沫沫很是賢良淑德,老王帶我去食堂吃飯,沫沫捧著托盤,瘦小的身體擠在長長的隊伍里打菜。
我用筷子戳老王脊梁骨,「搭把手去啊。」
「沒事,她搞的定。」老王翹著二郎腿。
我忍不住問老王怎麼泡到這麼實在的姑娘,他以前的女朋友不是洪興大姐頭,就是矯情綠茶婊,老王這一次突然換了這麼清新的口味,我還一時有些不適應。
「哥魅力難擋啊,就算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也照樣光彩四射。」老王賤嗖嗖地接過沫沫端來的飯菜,湊在沫沫臉前說,「告訴這個沒見識的,我有多搶手。」
沫沫的臉再一次紅成了番茄。
後來我發現沫沫是臉易紅體質,平均一分鐘臉紅一次,這麼內秀的女孩子,就這麼被老王禍害了,我一想就痛心疾首。
2
高中生活實在無聊,百分之九十的學生都是各鄉鎮的中學考上來的,為了擺脫父輩臉朝黃土背朝天的命運,他們卯足勁用功,像我和老王這樣被發配來的學生,每個年級也沒有幾個,老王把我們都攏到了一起,隔三差五聚餐。
在老王的號召下,我很快在新組織里如魚得水,和其中一個叫大牙的尤為投緣。大牙因門牙巨大而得此名號,他本人也不介意,有時候做自我介紹,他就說大家好,我叫大牙,時間一久,搞得大家都想不起他本名叫什麼。
大牙和沫沫是同桌,我常從大牙口中聽到有關沫沫的一些事情。
「沫沫家是附近最窮的一個村子的,她還有一個姐姐,一個弟弟。」
「沫沫經常為了省錢不吃早飯,上自習的時候,我都能聽到她肚子餓得咕嚕響。」
「沫沫內衣上打補丁……」
我忍不住用腳踹他,「小心老王剜你雙眼——」
「白襯衣里粉紅胸罩上一塊巴掌大的綠布,我除非瞎了才看不到。」大牙呲牙咧嘴沖我嚷嚷。
也是,沫沫的穿衣風格,怎麼說呢?的確有著迷之混搭風,有一次,我看到她的校服里套著一件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紅秋衣。
「你就不能給沫沫買幾件像樣的衣服嗎?」我提醒老王。
老王不耐煩的擺擺手,「我給她錢,她自己不要,再說了,你嫂子天生麗質,穿麻袋都好看,像你這種平庸姿色的才得靠打扮。」
怎麼說呢?老王對沫沫不是不好,但也談不上好,總是掛在嘴邊,但似乎沒擱在心裡,想想也可以理解,十幾歲的男孩,牽掛更多的還是足球和飯島愛吧。
我把我媽給我買的那些我不喜歡的衣服拎去給沫沫,「那個,我穿著太小了,你穿正合適。」
沫沫低著頭一件一件把那些衣服疊好再打開,我怕她多心,趕緊解釋,「這顏色是丑點哈,我那還有幾件,你要不要?」
話還沒說,就看到沫沫的眼淚流下來,我慌手慌腳遞紙巾。
「謝謝你,小新,謝謝。」沫沫聲音輕如蚊叫。
「啊?」我怔在一旁。
後來和沫沫更熟悉親近,她告訴我從小到大,她都沒有穿過新衣服,都是穿姐姐的舊衣服。她用的所有東西,都是舊的,她是家裡的老二,永遠是最被忽視的那一個,我忽然有些明白,這樣白紙一張的沫沫,怎麼會上了老王的套,也許就是因為老王每一次都會粗聲大氣地介紹:「都過來拜見,以後叫嫂子。」
單薄的成長中,忽然有這樣一個人,不講道理的給了沫沫一個位置,他昭告天下,他宣告主權,他蠻橫的對全世界嚷嚷沫沫是屬於他的,十七歲的沫沫無法抵禦,甘心沉淪,這是第一個重視她的人呵。
但是,我知道老王是個喜新厭舊的混球,小時候,他看上的玩具一定要霸到手,可是玩膩了之後,他扔的毫不留情。小學的時候,我去老王家玩,喜歡上了他桌上的一個玩偶,不管老王爸媽怎麼威逼利誘,老王就是把那玩偶塞在褲襠里不肯拿出來借我玩。
「這是我的,誰也不能動。」時至今日,我還記得老王當時臉上的神情,誰搶他玩具,就和誰拚命的樣子。
現在的沫沫,就像老王小時候的玩偶,因為他還沒玩膩,所以緊緊攥在手裡,但是我擔心,總有一天,老王會遇到更好的新玩具,將沫沫棄之如履。
老王罵我小人之心,他拍著胸脯說自己對沫沫絕不是玩玩拉倒,要是說的假話,就讓雷公劈掉他的小雞雞。
我問老王喜歡沫沫什麼。
老王歪著腦袋想了半天:「聽話。」
沫沫的確聽話,給老王洗臭襪子,給老王抄筆記,考試冒著被抓的風險給老王傳紙條,只要老王說的話,沫沫都會照做不誤,一秒猶豫都沒有。
用大牙的話來說就是,老王找的不是女朋友,是殿堂級的女保姆。
雖然覺得老王在欺負沫沫的善良,但當事人甘之如飴,我作為局外人也不好多嘴,只能希望他們這樣沒羞沒臊地繼續幸福下去。
3
我升高三,老王他們高考,老王發揮一如既往的穩定,分數離最差的院校還有不小的一段距離。
老王爸花了不少錢,把老王送進本省的一所大學,「混個文憑回來接老子的班,只要腦子不進水,這輩子怎麼也差不了。」這是老王爸的原話。
大牙去當了兵,說是要當特種兵,以後從直升機上跳下來看我們。
沫沫成績不錯,但卻選擇留在省里的一所大學,距離老王學校十五分鐘車程。
「外地花費大,家裡負擔不起。」沫沫這樣說。
我知道,她是為了老王。
「你傻不傻,萬一將來你們分手,你這樣犧牲太大了。」雖然木已成舟,我還是忍不住替沫沫不值。
「可是我一想到會離開他,就覺得活不下去。」沫沫說道。
「太誇張了吧。」我一想到老王就此和我天各一方,心裡歡脫的恨不得當即跳一段脫衣舞慶祝一下。
「你不會明白的,小新,你是太幸福的人,你的生活在天堂,而我……」沫沫不再說,我也沒再問,那時我不懂,一直到很多年之後,我在老王的婚禮上,看著漫天羽毛和七彩燈光下,老王挽著新娘的手走過紅毯,我才懂得了沫沫那時的驚惶。
你在天堂對我伸手,沖我微笑,說,來,有我在,不要怕。
而我在地獄竭盡全力踮起腳尖,也無法觸碰到你的指尖,我想說,我夠不到,我害怕。
但是,我說不出口,我能做的就是仰頭望著你,尋找一切能夠與你靠近的道路。
4
老王和沫沫分手多年之後,有一次在飯桌上,老王喝得兩眼發紅,側頭對他身邊的女朋友說:「幫我拿一下酒,沫沫。」
一飯桌的人都靜下來,我看到坐我對面的大牙,已經塞進嘴巴里的紅燒茄子從他的門牙下掉落桌上。
「拿酒啊,沫沫。」老王半醉半醒,抬手去攬女朋友的肩,卻被女朋友發狠地一推,整個人從椅子上滾到地下。
「沫你妹啊,睜大你的狗眼看看老娘是誰?」女朋友端起桌上的一盆魚香肉絲澆了老王一頭,然後摔門離去。
老王咧嘴哼了一聲,張嘴吐了一地,胃裡的殘渣和紅紅綠綠的魚香肉絲遍布老王一身,像畢加索的抽象畫,我們捏著鼻子逃出包間,出門前,我聽到老王呢喃:「沫沫,渴,給我倒杯水。」
有的人,就這樣侵入骨髓,隨時隨地,席捲臟腑,天地萬物,統統消失不見,只有那個人,在虛無中微笑,那樣的笑容,曾經唾手可得,可如今,卻是無能為力。
我還記得老王第一次和沫沫提出分手,是在他們讀大三的時候,那個秋天,我接到沫沫的電話。
「他不要我了。」沫沫只是在電話里不斷重複這一句,任憑我怎麼問,她也說不出第二句話。
想到之前沫沫說過的「離開他,我活不了。」我心裡一激靈,連夜坐火車趕到沫沫學校,還好,沫沫還活著,只是整個人都不對勁了,神情獃滯,像是被抽走了靈魂,只剩了一具驅殼。
「到底怎麼回事?」我在網吧找到因為通宵幾夜,眼圈黑成熊貓的老王,揪著他的耳朵質問。
老王蹲在操場邊抽了一包煙之後,告訴了我事情的原委,老王在大學裡繼續作死的生活,胡吃海喝,逃課打架,之前的壞習慣一樣沒少,還增添了一個新毛病——賭博。開始只是小玩兒幾把,但慢慢的賭注越來越大,老王輸掉了自己的生活費之後,把沫沫的生活費也一併輸掉了。
那段時間,他們捉襟見肘,沫沫四處找兼職掙錢,老王四處借錢想要贏回本錢,結果越輸越多。
「你真是混到家了。」我氣得破口大罵,我無法想像沫沫那段時間是怎麼過來的,她本來就是一個極度沒有安全感的人,還要為老王負擔賭資。
討債的人找來學校,老王被揍得趴在地上起不來,沫沫不知從哪找來的,抱著老王的頭哭喊,求告:「別打他,沖我來。」
知道那幫人不是善茬,老王使勁推開沫沫,「走,走!」
那一次,沫沫沒有聽老王的話,她跟著那幫人走了,等老王跛著一條腿找到沫沫時,她眼眶烏青,嘴角破皮,手裡死死攥著一張紙,蜷縮著蹲在牆角。
「你們對她幹了什麼?」老王揮舞著拳頭撲過去,被對方的人放倒在地。
沫沫不知哪來的力氣,全身護在老王身上,「你們不是說不打他了嗎?你們答應的,白紙黑字答應的。」沫沫揚著手裡的紙。
領頭的那個人蹲下身,薅著老王的頭髮,「算你小子走運,這妞兒還是個雛兒……」
那人之後說了什麼話,老王一個字也沒有聽清,他甚至連自己怎麼回的寢室都不記得了,在床上躺了幾天,老王爬起來去超市買了一把菜刀,夾在衣服下就往學校外跑,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就是覺得心裡憋著一團火,燒得他渾身疼痛。
在學校門口碰到了沫沫,老王腦子裡倒帶一樣,全是那天沫沫渾身是傷的場景,他攥緊刀柄,眼神一定凶得嚇人。
沫沫拉住老王,「你,幹什麼去?」
老王甩開沫沫的手,大步向前跑,懷裡的菜刀露出來,沫沫死死拖住老王的胳膊,「你幹什麼去?」
「你別管。」老王嘴唇發抖,「我要砍死那幫王八蛋,砍死他們。」
「別去,你別去!」沫沫不肯放手。
老王使勁掐住沫沫的肩膀,「讓你走,你為什麼不走,你為什麼不聽我的話,你為什麼跟他們走?」
老王恨那些人,更恨自己,他到底沒有砍死誰,只是很慫包的把自己丟在網吧,沒日沒夜的玩CS,遊戲里的敵人一片一片倒下,老王覺得真爽。
沫沫來找他,老王兇巴巴的趕她走,「你還來找我幹什麼,你不是不聽我的話了嗎?你走啊,走!」
我指著老王鼻子罵:「你要是敢因為這個嫌棄沫沫,不要沫沫,我就把你這些年的混蛋事統統告訴你爸媽,讓他們跟你斷絕關係,趕出家門——」
我顛三倒四的說著語無倫次的話,心裡慌的厲害,老王小時候混,也就是抽煙喝酒耍無賴,不會幹出格的事,打死我也想不到,他竟然會去賭,還把沫沫拖下水。我媽老說學好三年,學壞三天,老王自己跳進了泥潭裡,他能不能爬上來我不管,可是,我不能讓他把沫沫也拽下去。
5
當天夜裡,沫沫陪我住在她學校門口的小旅館裡,三十一天的房費,隔音很差,我和沫沫和衣躺在泛黃的白床單上,聽著隔壁房間傳來「水乳交融」的間奏曲。
「小新,我是不是做錯了?」沫沫瞪著天花板。
我一骨碌爬起來,「你他媽錯到姥姥家了,你就應該讓老王被那些人打死,像他這種人渣,活著就是浪費空氣。」
沫沫眼淚不受控制的流到枕頭上,我心裡嘆著氣,「沒事,沒事,老王要是敢對不起你,我就找人毀他容,斷他命根……」我握著沫沫的手,咬牙切齒的說著不著邊際的狠話,心裡把老王祖宗十八代罵了個冒煙。
不知道什麼時候模模糊糊睡著,半夜裡,忽然聽到沫沫發出很大的哭聲,她滿身是汗,嘴裡不停發出嗚咽聲,我使勁搖晃她,「沫沫,醒醒。」
屋外有人使勁砸門,「沫沫,沫沫。」是老王的聲音。
我下床開門,老王像個保齡球一樣滾進屋裡,撲到床上把沫沫抱緊,「別怕,別怕,我在呢。」
沫沫緊緊抓著老王的胳膊,「我錯了,我不該不聽你的話,我以後再也不會了。」
老王緊緊擁著沫沫瘦成紙片的身體,「都是我的錯,都怪我。」
兩個二十歲的年輕人,在黑漆漆的簡易房裡,互相認錯,我摸索著牆上的開關想亮燈,「啪」的一聲,燈泡炸了。
「明天滾蛋的時候自己賠錢,我可不管。」老王罵我。
「不管就不管,管好你自己吧。」我也罵他。
那一片濃重的黑暗裡,我好像回到了高中時候,老王拉著沫沫的手,沫沫拉著我的手,我和老王車輪戰對罵,沫沫始終淺淺微笑。
所謂的天堂,不過就是青春時最好陽光灑下的那個瞬間吧,須臾即過,多年之後,我糾正沫沫,從來沒有誰在天堂,誰在地獄,我們一起上過天堂,也一同落入地獄,不幸的是,老王先一步爬回了人間,留下沫沫踟躕地獄。
送我去車站坐車,老王說他昨晚想了一千種和沫沫賠罪的方式,最後想著想著,在我們房間外睡著了,然後被沫沫的哭聲驚醒,他砸門的時候就下定決心,從今往後的日子,決不讓沫沫再從噩夢中哭醒。
我無話可說的擺擺手上車了,看到老王在車窗外皺著眉頭抽煙,我忍不住撥通老王手機:「你跟沫沫在一起這麼些年,居然都沒辦了正事?」
不是我低俗,而是身為正宗天蠍座的老王,在某件事情上的熱情一向分外高漲,初中時候就宣布告別了處男之身,談的每個女朋友,不超一禮拜都會直奔主題,所以有一陣子,我們幾個朋友都特別為老王的腎擔心,害怕他不到三十就會禿頂,曾在老王十八歲生日的時候,湊錢送過他幾盒卡瑪片。
「我是種馬嗎?見個母的就脫褲子?我早和你說過,我對沫沫不一樣。」老王不出我所料,在電話里破口大罵。
「還不如早點辦了,便宜了別人。」我無心嘟囔了一句,話一出口,就意識到說錯話了,我看著車窗外的老王鼓著眼珠子,像一隻要爆炸的蛤蟆,心裡暗想等下老王要是衝上來吊打我,我肯定不還手。
結果,老王只是輕輕撂了一句:「不是那麼回事。」就掛了電話。
不是那麼回事,的確,很多事情的發展都超出了我們的預期,大四最後一個學期,學校安排實習,我偷懶回家,想著最後找老王爸爸公司在實習證明上給我蓋個章了事。
「你個不求上進的貨。」老王一邊給我蓋章,一邊訓斥我。
老王畢業後接了他爹的班,生意做得風生水起,以前那些壞毛病,統統成了他生意場上的利器,一時之間,老王成了我們小城裡未婚姑娘紛紛瞄準的靶心。
一天晚上在KTV唱歌,老王喝多了去衛生間吐,我和大牙看他半天沒回來,擔心他栽進馬桶里淹死,就出去找他。
大牙進了男廁所,半天沒動靜,忽然一個渾身閃著亮片的大波浪女尖叫著從裡面衝出來,我跑進去一看,大牙揪著老王的領子,正一耳光,一耳光抽他,老王褲子還掉在屁股上,我大概明白了怎麼回事。
「你怎麼狗改不了吃屎,你當初怎麼保證的,你這麼快就忘了,你……」我想起那一年,在黑漆漆的小旅館裡哭泣的沫沫,恨不得當場拿刀把老王閹掉。
大牙把我連拖帶拉的拽走,我們在KTV門口坐了半夜,大牙站起來拍拍屁股,「別告訴沫沫。」
「廢話,還用你說。」
「她會受不了的。」大牙眼睛亮晶晶的,我覺得他有事瞞我。
6
沫沫畢業後,一直在一家廣告公司工作,薪水不多,但離老王公司不遠,倆人下班可以一起回家。
老王租了一個一居室,我問他怎麼不帶沫沫回家住,他說和父母一起住不自由。但我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有一天我回家,老王媽在我家訴苦,和我媽說老王被一個有心計的農村姑娘迷了心。
「現在小女孩真是不得了,沒臉沒皮的就在男人家裡住下了,反正說破天,我也不可能同意她嫁到我們家來。」
「孩子自己的事,你讓他們做主吧。」我媽還算公道。
「哎呀,你不知道,那女的要不是看上我們家的錢和房子,能天天伺候主子一樣伺候王思宇嗎?結婚可不是小孩子過家家,要是沾上這種祖上窮了三代的人家,以後天天還不得煩死。」老王媽的話一句一句砸在我心裡,我很想衝到她面前,告訴她沫沫不是她說的那樣,是老王毀了沫沫,就算以後讓老王天天給沫沫洗腳,也是他應該做的。
最終,我只能咬咬牙,回屋去了。有些話,有些事,一輩子都不能提,說出來就會山崩地裂,傷及無辜。
和沫沫約在一個牛排館見面,我玩了一個小時的手機,沫沫終於出現。
「不好意思,公司突然要加班。」沫沫變了很多,會打扮了,也懂得不把身上的顏色超過三種,不過眼神還是那樣清澈,像小鹿一樣。
「你們都是大忙人了,就我無業游民一個。」我伸個懶腰。
「吃什麼,我請你啊?」沫沫遞過菜單。
「必須貴的,讓老王報銷。」我看到沫沫臉上浮現出淡淡的憂傷。
沫沫說她家裡知道了她和老王的事,提出要結婚,必須給三十萬彩禮。我知道一些農村家庭,會用嫁女兒的彩禮,用作給兒子娶媳婦的費用。
「我正在努力攢錢,過兩年應該差不多。」沫沫小塊吃著牛排。
「你是不是傻,三十萬對老王來說不是毛毛雨嗎?再說了,就算是三百萬,只要你要,他也必須得給,他該你的。」
「什麼該不該的,他最近和家裡鬧得也不愉快,我不想再讓他心煩。」沫沫還是那個善良柔軟的沫沫,用一己之力承擔著她和老王千瘡百孔的愛情。
沫沫以為,她和老王終究會攜手踏入天堂,卻不想人世險惡,幾多跋涉,一夕之間,她會被狠狠打入地獄。(原題: 《我愛了一個姑娘十年,卻沒和她睡上一夜》,作者:聶小楊。來自:每天讀點故事APP,微信:dudiangushi,下載看更多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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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深夜奇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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