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接連遇害他苦尋真兇,現場遺留的舊外套幫他發現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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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湊近她,輕聲在她耳邊說了什麼。
監視器里周乾聽不到他的話,他正要打電話過去,讓值班的女警提醒一下,他們是不可以有肢體接觸的,但還沒等周乾拿起電話,他便站直了身體。
他微笑看著她,不再做聲。
「那就再見了。」
透過監視器,他的聲音聽起來機械而冰冷。
說完這句話,他起身離開。
「該回去了。」值班女警對她說。
桌子對面的她沒有動。
女警伸手推了她一下,她身體像是已經沒有生命一樣無力地晃動了一下。
「現在你要立刻回去。」女警提高音量,以增強自己的氣勢。
她猛然撲倒在地,側卧在地板上,身體蜷縮起來,撕心裂肺地大聲痛哭。像是全部生命都已隨著哭聲噴薄而出。
2
周乾接到報案時,以為這只是一個普通的殺人案。
報案的是一對學生情侶,逃課跑到北安一中教學樓樓頂來約會,那裡向來是學生的約會聖地。
他們從破掉的玻璃門上鑽過去,站在樓頂,以整個學校為背景地接吻,兩個人正陶醉在這個吻里,女孩突然停下來,她眼睛大睜地看向男孩的身後。
「那邊好像有個人。」她指著樓頂的另一邊。
男孩不願停止這個吻,但無奈女孩太過不安,無論如何不肯再與他接吻。
他們只能慢慢走過去,距離還有十米的時候,女孩尖叫出來。
那是一具女生屍體,渾身都被血包圍著,女孩被嚇暈過去,男孩趕忙掏出手機報警,接警的女警讓他們就待在原地不要走開,附近的警察很快就會趕到。
周乾當時剛與搭檔辦完事情,在北安一中門口的早餐店吃飯,便就近趕了過去。
趕到的時候,正看到那兩個高中生躲在樓頂角落裡瑟瑟發抖。
他讓新帶的年輕搭檔先把他們帶回警局,好生安撫他們。
他自己則走近那具屍體,死者應該就是北安一中的女生,十五六歲的樣子,長長的頭髮散在胸口,身上共有胸口和左腹部兩處傷口,都是致命傷,尤其是胸口的刀傷,看樣子是扎破了肺部。
很痛苦的死法,會有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慢慢無法呼吸、掙扎死去的過程。
兇手很殘忍。
他認真看著面前這個已經沒有生命的女生,希望發現更多線索,他低頭看到女生流出來的血,仔細看看,發現那些血並不都是女生流出來的,還有很大一部分是滴落的。
從刀尖滴落的。
難道兇手並沒有把兇器擦拭乾凈,就離開現場了嗎?又或者兇器還在現場。
空曠的樓頂只有周乾一個人,他背後升起一陣寒意。
他循著血跡走,漸漸地,血跡朝著樓頂的東北角走去,他抬頭看到那裡倚著牆角,由防雨布蓋著一堆雜物。
太陽已經高高升起。
他走過去一把扯開防雨布,一個男孩顯露在他面前。
那男孩像是正在睡覺,突然被陽光照射雙眼,他不適地用雙手遮住眼睛,他的右手上正握著一把沾滿血的刀子。
3
「姓名。」
「李文青。」
「年齡。」
「十六。」
「跟死者的關係。」
「她是我女朋友。」
「為什麼要殺害死者?」
「……」
「為什麼要殺害死者?」
「我逃不掉了,是嗎?」
「證據確鑿,你也沒有不在場證明,你應該是逃不掉了。」
「嗯。」
「所以為什麼要殺害死者?」
「原因並不重要吧,情殺、仇殺,或者直接說我是變態,隨便你們怎麼寫,反正已經認定我就是兇手了。」
「……」
「反正都是逃不掉的。」
4
辦案太過順利,周乾忍不住懷疑,哪裡不對。
案情格外明朗,一對小情侶要分手,男孩不想跟女孩分手,女孩卻執意要分。男孩苦悶異常,於是偷偷買了酒,喝到酩酊大醉、意識模糊,不知道什麼時候去買的刀子,也不知道怎麼約出來的女孩。
在他們以前常約會的教學樓樓頂,兩人爭執不下,最後男孩下了殺手。
很常見的案子,關鍵在於,這個叫李文青的男孩什麼都不記得了。
他前一晚喝過太多酒,導致他在樓頂昏睡一整晚,他不記得自己曾經約過女友出來,也不記得自己拿著刀子痛下殺手,更加不記得自己還給自己蓋上了防雨布保暖。
假設是他做的,那在他殺人的整個過程里,他是沒有記憶的。
這種情況當然也發生過的,那便只能從證據入手。
他前一晚早早出了門,沒有人見過他到底去了哪裡,喝多了酒也是事實,刀子上只有他的指紋也是事實,他們正在鬧分手,而他一直纏著女孩,不想分手,也都是事實。
那在他神志不清的時候,殺了這個女孩,就是最正當的推理。
很順利地,李文青被移交給了司法機關。
但周乾卻始終覺得哪裡不對。
比如,會不會是有人栽贓給他的。
把他灌醉,或者喂下可以讓他暫時失去意識昏睡過去的藥物,將他放在樓頂角落,再把他的女朋友約出來殺掉,同樣放在樓頂。那樓頂既然是約會聖地,自然很快就會被發現,就算不能及時發現,身上有著女孩的血,刀上有李文青的指紋,他們兩個又處在這樣一種外界傳聞的激烈分手關係里,警方很容易就會懷疑到李文青身上。
這是一個很容易理清的邏輯。
可沒有證據,在他查辦這個案子的兩個月里,他試圖通過李文青的人際關係與他女友的人際關係找到可疑人物,但均以失敗告終。
唯一可疑的就是一群混跡在街頭的不良少年,他們曾經騷擾過阿青和他的女朋友幾次,但也僅此而已。案發當晚,他們聚在東街酒吧里喝酒,整晚都沒人離開,互相作證,牢不可破。
他們兩個都是乖乖牌好學生,除去早戀這一點讓老師有點介意,生活里其他的一切都從不越軌,並沒有與誰結下仇怨的機會。
眼看李文青被移交法辦的日子越來越近,周乾只得放棄。
李文青被移交的第三天,周乾接到報警電話,在北安一中偏僻的西門口,發現一具女生屍體。
又在北安一中,他自請前去調查。
那女生躺在學校西門的草叢中,胸口與左腹部有兩處刀傷。
與第一位死者的傷處一模一樣。
5
李芳芳知道人一定不是兒子殺的。
丈夫不告而別後,她一個人帶著阿青長大,吃過多少苦就不再去提,重要的是,阿青從沒有因為生活困苦,就有過任何不爭氣的行為。
他知道自己除了努力前進,沒有別的退路,所以他一直都在勤奮學習之外,盡自己所能地幫著李芳芳過好母子兩人的生活,從沒有一句抱怨和不滿。
就連談了戀愛,他都是事先告知母親,他說他遇到了喜歡的女孩,他想要跟她在一起。他知道他們現在應該以學習為重,所以他們也會在不耽誤學習的前提之下,繼續戀愛,希望能夠得到母親的理解。
李芳芳覺得自己一定是上輩子拯救過地球,才換來一個這樣懂事的兒子。
她又有什麼理由拒絕這個請求。
阿青的戀愛談得也很開心,根本沒聽說過他們分手,警察為了得到殺人動機,是無所不用其極的。他們一定是揪著小情侶吵架的一點細節無限放大,才得到兩個人正在鬧分手的結論,進而以此作為阿青殺人的動機。
真是荒謬。
就在兇案發生的前一天,兒子還開心地說要去約會,根本沒有一點要分手的跡象。那女孩都還打來電話,跟她問好,還開玩笑叫婆婆,說以後要好好努力讀書、工作、賺錢,跟阿青一起孝順她。
說阿青殺了她,簡直就是胡說八道。
可她不能跟警察說她了解的阿青是個多好的孩子,這根本不是證據。她也不能撒謊說兇案發生時,阿青並不在案發現場,這是很容易被戳穿的謊言,若是被發現,那阿青的狀況會更加不容樂觀。
她不知道該怎麼做。
她甚至想過跪在辦案警察面前,求他們再儘力一點,阿青一定是被陷害的,可那又有什麼用,誰會理會一個陌生女人的哭喊呢。
李芳芳站在自己房間的窗前,看著熱鬧的街道,看著來往忙碌的小買賣人,看著無所事事的小混混,知道自己這次是真的走到了絕路。
6
兇手是同一個人。
周乾觀察著第二個死者的傷口,無論傷口的角度還是深度,甚至噴洒出來的血液,都是與樓頂的第一個死者如出一轍,連死者的年齡都很相近,都是北安一中的高二學生。
兇器也在現場被發現,是同一款刀,只是這一次沒有了在現場呼呼大睡的兇手。
「是同一個人做的。」周乾對搭檔說。
「這話不好亂講的。」搭檔有點惶恐。
畢竟兇手已經馬上就要宣判,這個時候他們如果提出新的證據,把新近發生的這起案件與之前那一起歸類為連環殺人案的話,會造成相當大的麻煩。警局的信譽、領導的顏面,包括他們自己的辦案能力,都會遭到質疑。
這種判斷不能隨意做出。
「但如果我們真的錯了呢。」周乾說。
搭檔不再說話。
如果真的錯了,那他們就是害一個無辜的十七歲少年失去了生命。
這種錯誤不可原諒,任何信譽、顏面和能力都不應該凌駕於生命之上。
周乾回到警局就把這件案子上報給領導,請求終止李文青的審理程序,重新調查。
但這份申請遲遲沒有得到回復。
眼看李文青的審判日就要到。
周乾敲開領導辦公室的門。
「小周你坐下。」領導說。
「我只是想糾正自己的錯誤。」周乾坐下來。
「這是好事,但這件事已經定了性,況且你不是不知道連環殺人案的性質,驚動了更高層的領導,這個責任你我都負擔不起。」
「那李文青呢,萬一他真的是被冤枉的呢。」
「他怎麼會是被冤枉的呢,證據確鑿,他的罪行自己都承認了。」
「他是覺得自己已經沒有了掙扎的必要,才自暴自棄的,我們不能因為嫌疑人的自暴自棄就放鬆對自己的工作要求,」周乾著了急,「況且如果之後有人招供了第一起案子,又要怎麼收拾。」
「小周,這兩件是獨立的案子,你不需要也不能夠把他們當做連環殺人案來辦,以後不會有人招供第一件案子,永遠不會。」
周乾從辦公室走出來,知道領導說的是對的。
這些年警局裡被事後招供的冤案並不在少數,可檔案永遠被封存在警局內部,不要說被冤枉的嫌疑人家屬,就連前來報道的記者所看到的卷宗,也全部都是經過內部審查過的。
他從當警察第一天就知道有些事情是自己無力改變的,他只是沒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也會成為一起冤案的參與制造者。
那天從領導辦公室走出來之後,他就主動請辭了在辦公室的清閑值班,把所有的工作時間都用來在北安一中附近巡視。既然無法去破獲這起案件,那他至少能夠盡最大可能保證不發生新的案件。
那段日子裡,同事,甚至搭檔都很少能見到他,他全天候地徘徊在北安一中。
可即便這樣,他也依然沒能阻止殺人案的再次發生。
十天後,他正在北安一中門口的早餐店買東西填飽肚子,接到局裡電話,北安一中又發現一具女生屍體,就在操場的東北角。
他掛掉電話,就立刻向著操場飛奔過去。
跑到操場時,那邊已經遠遠圍了一圈學生,屍體死狀駭人,他們不敢上前細看。
這間學校已經連續發生三起殺人案,學生們惶惶不可終日,不知道自己會不會下一個受害者。
他趕到死者面前,仍舊是胸口和左腹部一模一樣的刀傷。
7
連續三起同樣手法的殺人案件,領導無法再遮掩這就是連環殺人案的事實。
「也就是說,李文青是無辜的?」搭檔問周乾。
「後面兩起殺人案發生時,他正被關押著,兇手自然就不是他了。」
「那現在就申請釋放他?」
「先不急。」
李文青案的審理程序終於被順利延遲,現在周乾要做的就是找到真兇,為李文青洗刷冤屈,也為彌補自己所犯下的錯誤。
他在城區尋訪了兩周時間,最後目標仍舊鎖定在了那群騷擾過李文青和他女朋友的小混混身上。
尤其是一個叫阿飛的男孩。
他們一群人給彼此做不在場證明,理論上來講,雖然可信度不高,但依然是可以採用的。只有阿飛是偏偏在這兩次案件發生之時,都恰巧不在他們的聚眾地點,這群混混里的其他人也似乎並不知道那兩個時間點正是案件發生的時間,都沒有給出嚴密證詞來證明那兩個時間,阿飛確實與他們在一起。
換句話說,如果真的是阿飛殺的人,那他們也都不知道阿飛做了什麼,如果知道,他們一定會定好那兩個時間點的嚴密不在場證明。
是阿飛單獨作案。
在第三個現場發現的藏青色外套是屬於阿飛的,案件發生後,再也沒有人見他穿過。
逮捕令申請下來是在傍晚,周乾帶隊趕到他們慣常的聚眾地點,是間距離北安一中後門不遠的一家廢棄錄像廳。靠在門上,他對搭檔點點頭。
搭檔抬腿踹開門。
屋子裡煙霧繚繞,一屋子年輕男生都在吞雲吐霧,氣味嗆人。
「都別動,不然後果自負。」搭檔大喊了一聲。
正試圖逃走的男孩們定住身體,不再動彈,吸食違禁藥品的這種問題可大可小,一般只要不造成問題泛濫或者帶來其他不穩定因素,當地警局是不予理睬的。你不讓他們做這些事情,他們就會去做別的事情來危害社會治安,適當的存在並不是壞事。
但既然這次被他們逮住,那就不會被輕易放過。
但這次的抓捕重點並不是違禁藥品。
在他們挨個銬住屋子裡的男孩們的時候,一個男孩突然打破窗子,試圖翻窗而逃,周乾快跑兩步衝上去,一把將他拉下來。
是阿飛驚慌失措的臉。
8
「為什麼要逃?」
「我們這種人,見到警察當然要逃。」
「說七號晚上和十六號晚上都在幹嗎?」
「你也看到了,我每天都跟兄弟們在一起。」
「可他們並不是都有看到過你。」
「警官,你知道他們大部分時候都神志不清吧。」
阿飛看起來比李文青要大一些,但也不滿二十歲,跟隨他的那一群人也都是同樣的年紀,他們這群小孩因為沒有家或者有家不能回,而聚集到一起,一起生活,至於生活來源,就說不清了。
這樣的他們有一萬個墮落的理由。
在他們的證詞當中,確實很湊巧的,在後兩起案件發生時,阿飛不在他們任何一個人的視野當中。
「你為什麼不直接跟他說那兩天他不見的那段時間發生了殺人案。」搭檔問。
「然後讓他的兄弟們努力去製造不在場證明嗎?」
所謂審訊,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永遠不要讓對方知道你的底牌,他不知道你了解多少,他心裡就會沒底,他心裡一沒底,就會露出破綻。
周乾覺得自己這個想法是沒有錯的,這些年他也都是靠這個方法詐出了嫌疑人的漏洞。
審訊持續了一天一夜,阿飛依然沒有招供。
周乾的臉色越來越難看,搭檔終於忍不住,「讓我試一下吧。」他點點頭。
「那您待會兒不要講話。」搭檔先說。
他們重新在審訊室坐下。
「你知道我們這次為什麼要把你抓進來嗎?」搭檔問。
阿飛搖搖頭。
「因為在你沒有不在場證明的那兩個時間段里,發生了兩起殺人案。」
阿飛神情一下子就慌張了。
「你說……兩起?」
「是的,所以如果你堅持不說那兩個時間裡你去做了什麼,那我們只能把你當做最重大的嫌疑人,」他停頓了一下,「畢竟已經在現場發現了你的外套,更仔細勘察,一定還能發現更多線索。」
搭檔把他們所有的底牌都亮了出來,這便是賭博了,因為他們並沒有更多證據,在他們連續幾天的勘察之後,能發現其他有用線索的可能性也幾乎為零。
這是用最後一招在詐阿飛,若再詐不出什麼,也只能作罷。
「你們懷疑那兩個女生是我殺的?」
周乾和搭檔點點頭。
阿飛當場就慌了,他眼睛裡突然而至的茫然無措,幾乎讓周乾懷疑自己是不是抓錯了人。
「人怎麼會是我殺的……跟我怎麼會有關係……不可能的……外套……」
阿飛低聲念叨著斷斷續續的話語,他真的被詐慌了,周乾和搭檔安然坐在他的對面,等著他自己吐露實情。
「我說實話,」終於,阿飛深吸一口氣,「那天,我確實沒跟他們在一起,因為我是為大家買葯去了。」
所謂「葯」,就是他們聚眾吸食的違禁藥品,算不上毒品,但劑量足夠的話,判個十年二十年,也是不成問題的。
「你只做了這個?」
「只做了這個。」
他之前不承認這個,是因為他所涉及的藥品劑量足夠那麼多人吸食,自然很大,而且還不知道警方懷疑他殺了人。現在知道了,一邊是故意殺人罪,一邊是私自販賣違禁藥品的罪,他自然知道孰輕孰重。
「外套呢?」
「上家那天說她實在太冷,讓我借外套給她。」
「你就借了?」
「因為她實在是個很和善的人。」
「你說,你那兩次都是去購買違禁藥品了?」
「沒錯。」
「向誰買?」當阿飛說出上家的身份後,他震驚地不知所措,如果可以,他寧願自己從沒發現過真相。 (原題:《母子殺人事件》,作者:烏森。來自:每天讀點故事APP,微信:dudiangushi,下載看更多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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