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五,我帶著寶寶被趕出了家
年初五,老公卻讓我帶著寶寶離開!就因為我讓他出去買點寶寶用品,他就讓我帶著寶寶滾蛋!這究竟是怎麼了???
說說我們的情況:
我,離異,在一家外企工作,有個2歲的寶寶在老家父母帶著。
他,第一次婚姻喪偶,第二次婚姻離異,原因是不願帶他女兒,他在一家大公司做工程師,經常出差不在家。
我與他是在相親網上認識的,那是在2014年正月初六,我當時在加班,忽然一個彬彬有禮的男聲迴響在我電話的那頭,我們相識了,於是今後的每天中午和晚上他都會準時給我打電話,慢慢的我們相知了,再後來,我們開始了約會,我們在機場漫步,在廣場的舞台上跳舞唱歌,一起壓馬路……我們是一對幸福的戀人!我們比一般戀人更加珍惜這份幸福,只因我們都經歷過破碎的婚姻!
我對他說:「我父母沒有兒子,我既是他們的女兒也是他們兒子,無論走到哪兒,我都要帶著我的父母!」他說:「我要做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好好照顧你和你的家人!」
只因一句「我要做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我把我的愛毫無保留的獻給了他!
5月1日我們回老家見了雙方的家長,我也見到了他5歲的女兒,一個瘦弱皮膚黑黑的但很聰明的小女孩,第一次見面,她叫我媽媽,還問我說:媽媽,你是不是一生下我就去世了?我一把把她摟在懷裡,心裡澀澀的,這是一個可憐的孩子,我給她買了衣服和鞋子,並暗暗決心以後一定要好好照顧她愛護她!
我們回到工作的城市沒多久,他讓我辭掉了工作,並在他工作的附近租了一套3居室,讓我把我父母和2歲的兒子接過來住,記得是6月6號我帶著父母和兒子來到他身邊的。他對我父母和兒子無微不至的關心,讓我很感動也很感激!6月26日,我們領了結婚證,7月2號,他媽媽和他二姐帶著5歲的女兒也來到我們身邊,我們開啟了一大家人的幸福生活!
說到這裡,我要補充一下我們的經濟情況,婚前老公說把經濟大權交給我,他只負責掙錢,婚後他把他那個月的工資給了我。我當時辭工了,老公的工資8千多是家裡的唯一經濟來源,房租2800元,水電費300多,還有物業管理費及這個家人的生活費,還有他媽媽和他二姐還有他大姐的兒子來回深圳的車票,又是4千多,還有他大姐的二兒子上大學要他買部手機2千多,雖然我有些不情願他給他外甥買手機,但他說他上學的時候他姐幫過他,我也只好隨他去買了。工資要嚴重根本不夠用,結婚前他告訴我他無債無存款,我就用我的積蓄填補了這些花銷。日子過的緊巴巴,也不能這樣長久下去,於是我決定發揮自己的特長開個店做點小生意來補貼家用,便開始到處找門面房,順便也熟悉一下周圍的環境。深圳的太陽格外的厲害,沒過幾天,我就被晒成了黑碳。
付出總有回報,8月底我找到了一間40多平米帶閣樓的門面,下面做生意,閣樓上有3個小房間和一個廳,閣樓有些暗,不過以我們當時的經濟能力,也租不起房子了,有地方住就很不錯了,於是在8月的最後一天我們帶著一家老小搬進了閣樓了。緊接著開始做店面招牌,買設備,做開業前的準備工作。在此期間老公出差杭州1個多月,不參與家裡的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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