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盛行的一種私刑,受刑者全是已婚婦女,還被詛咒不得投胎為人
導讀:
在中國古代社會,為了起到震懾作用,官府衙門曾經有各種各樣的刑罰,用來對付作姦犯科的人。而在民間也有一種非常殘忍的私刑,是專門用來針對已經結婚,但是對丈夫不忠,與其他男子有染的婦人,只要女子在婚後不守婦道,一旦有人揭發,證據確鑿,就可以把她抓去浸豬籠。
其實在中國古代,對通姦者如何處罰,其實都是有明文規則的。如《尚書》寫到:「男女不與義交者,其刑宮」,也就是腐刑。從此句可見,被罰者是男人,其處分的方式是直接沒收作案工具,這與其後的刑罰比起來,應該屬於很重的。
?秦漢元明清,關於通姦者,一般是打板子,如清朝法律規定,男女各打八十大板,有夫之婦與人通姦的打九十;另有判刑,如漢朝董朝任濟南太守時,與城陽王的女兒私通,便被判了三年牢獄。
但是,既然法有明文,為什麼還會有浸豬籠這種私刑呢?原來,明清對此類事情,一般都很少報官,僅局限於家族內部自行解決,一般都是由一位德高望重的族內長者決定是否動用私刑。
一則,這是醜事,從古至今,這事若合法律有處分,便是品德有譴責,不是什麼壞事,所謂壞事不出門,好事傳千里,家裡出了醜事,都會覺得抬不起頭來見人了,面子,有時遠比里子更重要。
二則,清官難斷家務事,男女之間的感情是排他的,而通姦,卻把這種人情世故打破了,正所謂物傷其類,所以要從心靈方面這對狗男女進行詛咒,意味著被處此刑的男女豬狗不如、如畜生一般,詛咒二人死後再世投胎不得為人,這種針對心靈和肉體的雙重傷害,也使得浸豬籠這個私刑被官府默認。被古人紛紛效仿。
歷史上被施以此刑的大有人在,最著名的要數北魏太后胡充華,在歷史上著名的「河陰之變」中,胡太后被大都督爾朱榮裝入豬籠沉入黃河,原因之一,就是其執政期間荒淫無度,廣招面首。
而古代除了浸豬籠,還有一些針對女性不守婦道的其他刑罰,比方:騎木驢、遊街封陰等......不一一贅述,反正是怎麼羞辱人怎麼來。
按照如今的觀念,浸豬籠是封建禮教對女性正常需求的禁錮,是男權社會要求女性三從四德的表現。但話又說回來,不論古代或者現代,男女出軌都是對婚姻的極大不尊重。雖然都是被人所譴責,只是現代社會對於出軌更加人道,沒有古代那麼野蠻與殘酷而已。

※洪秀全死後天京城破,清軍來襲,他的三千後宮都去哪了?
※古代通房丫頭的悲慘命運:被當成工具不算,還被當成痰盂真噁心!
※溥儀不育,婉容生下的孩子究竟是誰的?揭秘婉容的兩個秘密情人
※史上最牛採花大盜,扮了10年女人作案上千次,最後被凌遲處死
TAG:小郝話歷史 |
※家庭婦女一常用工具被改成酷刑刑具,受刑者極慘,傳一女人發明的
※本是一件普通的傢具,被一國王改成酷刑刑具,受刑者痛不欲生
※古代女性有一種情況需遭受宮刑,比對男性更殘忍,受刑者求死不能
※清朝的這三種刑法,只適用在女性身上,受刑者痛苦不堪
※古代皇帝所發明的一種針對女性的刑罰,第一位受刑者便是自己妻子
※古代一種酷刑,讓女性聞之色變,受刑者痛不欲生,現十分流行
※古代一女子的殘忍發明,將家庭主婦工具改成酷刑刑具,受刑者極慘
※比凌遲還可怕的刑罰,為這三個女人專用,受刑者被活生生折磨死
※為了懲罰宮女,滿清發明一酷刑,受刑者不流血,卻死的很慘
※古代一種很恥辱的刑罰,受刑者大多求死,如今男女卻花錢去享受!
※這種酷刑只針對女人 受刑者大多不堪受辱自殺
※這種大多數家庭都用到的工具居然被人用作刑罰,受刑者極其悲慘
※古代女子最怕受這種刑罰,受刑者生不如死
※清朝一種酷刑,專為宮女設計,受刑者屍不見血卻殘忍無比
※古代幾種行刑者是動物,有一種不會流血,受刑者還會大笑
※西方最殘忍的刑罰:犯人身上沒有任何痕迹,受刑者還會笑著離世
※朱元璋發明的這種刑罰,刑具就一塊布,受刑者無不跪地求饒
※生活工具被改成酷刑,受刑者極慘,傳說是妲己發明
※揭秘中世紀最殘酷的刑罰——癢刑,受刑者會大笑不止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