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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小華家族史《忽如歸》為何讓王蒙「久久不能平靜」


戴小華家族史《忽如歸》為何讓王蒙「久久不能平靜」



「1991年認識戴小華,已經20多年,直到讀這本書才知道,她來自這樣的家庭。」在上海作協大廳舉行的馬來西亞華人作家戴小華長篇紀實小說《忽如歸》新書座談會上,上海作協主席王安憶這樣感慨。《忽如歸》由上海三聯書店出版,記述了戴小華家族1949年從大陸遷居台灣後的生活際遇,尤其用較大篇幅敘述了戴小華胞弟戴華光在轟動一時的「人民解放陣線案」中的遭遇。

評論家、復旦大學教授陳思和評價,《忽如歸》的意義,不僅在於戴小華的家族記憶,而是這個家族成員的各種命運,連接著兩岸兩黨半個多世紀的複雜關係,展示了不為人知的血淚故事,「這是繼聶華苓的《三生三世》、齊邦媛的《巨流河》之後又一部現代民族痛史;這是一本大書,牢牢銘刻在20世紀中國人的滄桑記憶中。」


戴小華原籍河北滄州,生於台灣,婚後定居馬來西亞。她是中馬兩國民間往來解禁前,第一位正式受邀訪華的文化使者,也是馬來西亞文壇具有代表性的作家。新書《忽如歸》的副題為「歷史激流中的一個台灣家庭」,故事從戴小華母親在台灣過世,家人希望實現母親葉落歸根的心愿開始說起,講述了戴氏家族近百年的生存生活史,尤其是從上世紀70年代到2005年戴小華父親戴克英去世的近30年時光的家族故事。「讀罷《忽如歸》,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我相信戴小華寫它時更是內心激蕩。家園,對於她來說,是故土,是親人,是國家,是心靈的歸宿」,著名作家王蒙在序言中說,「這本書,讓我重新認識了一段歷史,一個老鄉,一個家庭,一個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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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母親過世,這個故事就在我心中醞釀。近二十年來,每當夜深人靜,就會有一個聲音在我耳邊頻頻催促,似乎不寫出來,我的身心就無法得到安頓。」為完成這部紀實性的作品,戴小華近十多年頻頻往來大陸、港台各地探尋搜集資料,而在三年寫作過程中,她曾經視網膜脫落的左眼再度出血,眼淚時常不受控制地流下。她說,如此費盡心血,只為以自己的方式接近歷史,觸摸傷痛,既為告慰父母,更在於歷史的真相需要不斷補充,歷史的延續需要不斷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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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段交織著悲壯和榮光的國史,也是一段譜寫著愛與奉獻的家史」,復旦大學教授陸士清認為,《忽如歸》既有求真求實的史家精神,也有精心塑造人物的藝術匠心,更可貴的是其中包含著海外華人追求祖國和平統一的理想,填補了海外華人文學的一種缺失。「『歸』是小說的核心」,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副主席毛時安說,對故土、對歷史、對文化的回歸渴求,讓《忽如歸》滿溢著震撼人心的力量。


《忽如歸》節選

大弟自1978年1月17日被判無期徒刑,至1988年13日蔣經國去世,減到15年,1988年4月22日,在蔣經國去世百日全面特赦政治犯的時機下終於重獲自由。在這十餘年中,小弟生活的重心幾乎都和大弟有關。


他每星期和大弟通信一次(獄中規定一星期只能通信一次,而且只能寫一頁紙),告訴他家人的近況,當然都是報喜不報憂;幫大弟買他想看又被允許看的書,幫他買各種他開的中藥(直到他出獄後我們才知道,他在獄中曾經病危,最後靠看中醫書和吃中藥自救,才死裡逃生。當然,也有許多葯是幫其他沒親人或家境差的獄友買的);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千里迢迢帶著母親,每月一大早從台北松山機場搭機去台東,然後轉乘八人座小飛機飛往綠島,下機後再搭車(由於島上汽車較少,往往只能搭乘摩托,母親體型龐大就更加辛苦)前往那深不可測的政治犯監獄——綠島探望大弟,然後趕在當天再回到台北(因在綠島沒有讓外人住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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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島原名「雞心嶼」,取其形態若雞心,面積約16平方公里,後來又叫「火燒島」。

所以得此名,除了它乃一火山集塊岩構成的島嶼外,還有多種解釋:一說是早期先民入島之初,觀音洞台地附近常見紅色火光和火球,在台地上來回滾動,紅光四射。經島民入山尋找,才發現有酷似觀音坐像之鐘乳石,因而得名。二說因島上漁民出海捕魚常遇濃霧,為了讓親人安全回家,家屬於高山上點燃一堆堆篝火,作為指引回航之標誌,於是夜間島上火光衝天。三說過去島上沒有電,也缺乏燃油,到了晚上,島上居民就點燃火把照明,遠遠望去,好像整個島都在燃燒,故名「火燒島」。


直到日本統治台灣地區期間,這裡就成為專門關犯人的地方。因為綠島位於太平洋中,四面環海,與世隔絕,犯人不易逃脫,幾乎是有來無回。關在這裡的全是重要的「政治犯」和黑道的領袖人物,於是它還有一個可怕的名字:「魔鬼島」。


其實綠島的景緻相當優美,遠遠望去,全島一片綠茵蔽日,樹木繁茂,坐落在碧海白浪中。所以國民黨退居台灣地區後,深覺「火燒島」名稱不雅,1949年改稱為「綠島」。然而景色再美,我們也沒有心情欣賞。此外,島上的三座監獄的名稱也很美,分別是「綠洲山莊」、「進德山莊」、「自強山莊」。大弟被關在「綠洲山莊」,不明就裡的人光聽這名字,還以為是哪家房地產商開發的別墅小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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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為了那每月的半小時探望(獄方規定),每次都花掉小弟近半個月的薪資。


當我從國外回到台灣地區,就由我陪著母親前去探望,大姐也間中陪著母親去過幾次。


雖這麼辛苦折騰,母親從沒落下一次不去,因只要見上兒子一面,說上幾句話,母親的心就踏實了!回到台北家後,她又開始數著下次見面的日子。


其後幾年,由於母親年歲已高,加上大弟的勸阻,才每隔半年前去探望一次。


或許真是因為路途遙遠,交通不便,我們在綠島從未碰到過一個前來探監的受刑人家屬。


還好新家附近有間基督教會,母親經常去聽道,和教會的姐妹們一起去做公益的事。有時,我會帶她出境散心,才能幫她渡過這段艱難又悲痛欲絕的日子。


然而,和大弟一起入獄的賴明烈和劉國基就沒那麼幸運了!賴的母親在1986年1月腦溢血過世,離他出獄僅差半年!劉更慘,他的父親在1985年3月病故,他要求回家奔喪,獄方不批准。於是,大弟發動抗議,因而被關進黑牢,賴明烈向獄方寫「絕食血書」(詳見附錄二),最終獄方批准劉回家奔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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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任何犯人無論是從台灣地區本島押往綠島,還是自綠島押回台灣地區本島,都得戴上手銬和腳鐐,以防逃跑。其實,這是非常不人道的做法,萬一遇上空難,他們必死無疑。


所以,當好幾位獄警架著槍陪同劉步入靈堂時,劉的母親見兒子戴著手銬,頓時嚇壞了,以為他在監獄天天受此酷刑。劉號啕痛哭,跪在父親的遺像前磕了幾個頭,要求獄警解開他的手銬,為父親上香。獄警不允,劉靠在牆邊,對著一位押解他的校官厲聲說:「如果你們不解開我的手銬,我就立刻撞死在這裡!」校官一聽,要是押解的犯人出事,他可擔不起這責任,就趕緊將手銬解開了。劉為父親上了香,磕過頭,獄警立即架著他離開。劉走後,他的母親因擔驚受怕,傷心過度,在1987年7月7日劉出獄的前一個星期也過世了!


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可笑,相信當時中共都會覺得莫名其妙,他們什麼時候居然在台灣地區發展了這麼一個外圍組織。國民黨居然向他們「推薦」了這六位全部出生在台灣地區,從小在台灣地區受教育,從未離境(除了大弟1975年9月到美國留學不到一年),從來沒加入過共產黨也從未接觸過共產黨的新「黨員」。


自大弟被抓,大姐就懷疑舉報人是他女友的父親。因為和大弟最親近的女友居然不在被捕之列,而且在案件公開前,她是第一個通知母親的人,事後就從未和我們聯繫,連家也搬了!


我們雖氣憤,但也苦無證據,事後,也能理解在「白色恐怖」時期,身為父親,為了保護女兒不受牽連,舉報也是必然的。


直到最近,我才敢問起大弟對此事的想法,他在回復的電郵里寫道:


我和她第一次見面具體的時間想不起來了。媽媽和她媽媽好像在我們住板橋時就認識,而且還結拜過。所以媽媽叫我們喊她母親為姨媽。第一次在自立新村見面時年紀都還小。我正在海專讀書,她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並沒說什麼話。因為不好意思。


經過了很多年,這段時期我也交過幾個女朋友。媽媽雖然跟她母親有聯繫,但在我印象中,他們以後也再沒來過我們家。一直到我出境前,母親非要我到她家跟他們辭行,才又見了面。這次見面也許都大了(她比我小四歲),她正在銘傳讀書,見面後不再像小時候那麼靦腆。記得當天晚上聊得很開心,也無視別人在場,居然聊了很晚(這是我有生以來的第一次)。


出境之後我們的書信一直未停。有一次還因為我信的內容過於激烈,她將她的回信交給了我海專的一個同學,讓他在航經海外的碼頭時投遞給我,要我以後別在信上說不該說的話。因為她父親是三軍參謀大學的教官,學生很多。有一位在「警總」任職的學生,曾為我信內容的事詢問過她父親。從那以後我就不再在信上和她談政治。


回台之後,我們繼續來往。雖然感覺她母親不太樂意(因為我的回台,不再留學),但也沒真正反對我們交往。我經常到她家。我們相互約定每個月存多少錢,準備將來結婚用。我們甚至買了戒指私底下訂了婚。我們也有過孩子,當她告訴我時,我已無法承諾結婚的事,於是,在她強烈的要求下,雖然我內心非常不願意(今天想起來當然可笑,但那時候不知道為什麼,我心裡很想在我死前留下一個後代),最後還是帶著她去偷偷打掉了。


但是,可能嗎?我們的夢想?結婚生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我並沒有把所有的事都告訴她,可她不是傻子,多少感覺我正在干著什麼。


直到有一天,我再也無法忍受自己心中的煎熬,約她見面,決定跟她分手。


分手是在大直橋下進行的。她聽到我說分手,一時錯愕不已,啞口無聲。因為,經過了一年多全無後援完全自主的「革命」工作,我已身心俱疲。望著她兩眼嘩嘩的淚珠,我記不清那天晚上說了些什麼了。三姐,實話說,如果真是她父親舉報的,我一點也不生氣。你們更不該生氣。那天晚上她哭著回家,家裡人肯定是會問的。但我堅信即使她的家人生氣或懷疑,也不至於會去舉報,想置我於死地。


從大弟回復我的電郵里,起碼讓我分析出一些端倪:


一,他在美國與女友通信期間,已被「警總」注意了!所以大弟返台後的行蹤必然都在「警總」掌握中。


二,這只是他和幾位有著共同理念的朋友在沒有任何外援和資助的情況下的自發性行為。


三,他是真心愛著女友,提出分手是為了避免讓她受到牽連。分手後,如真是女友父親為了保護女兒而舉報他,他也不怨恨。


四,既然女友已提醒大弟,她父親任職「警總」的學生已問起 他倆來往信件的內容,大弟就絕不是茫然不知,而是「明知不可為 而為之」。他為了「兩岸和平統一」的民族大業,寧願犧牲愛情、婚姻、孩子、家庭和自己的性命。


由此,也驗證了1977年12月5日《星島日報》的那篇報道:戴的活動就像他「有意被捕」一樣。他們的行動真的是「太天真」,「太不小心」和「太業餘化了」!


這時,我的內心深處像遭受了重重的撞擊,這種感覺竟然和我在姆魯山洞(位於馬來西亞沙撈越)觀看蝙蝠出洞奇觀時類似。


姆魯山洞的鹿洞里有著成千上萬的蝙蝠,只要不下雨,每天下午5時半至6時15分,就有100萬至300萬隻蝙蝠,由鹿洞口成群結隊地飛向天空,捕捉昆蟲為食物。不過,因為有老鷹等在洞口伺機捕殺,所以,每次蝙蝠出洞,必有一些願意犧牲自己去餵飽老鷹的先行者,才能讓其他蝙蝠安全出洞。


犧牲,本就是一種不得已的非常手段,是弱者在最殘酷,血腥的死亡絕境中,被迫選擇的,唯一可能制勝的形式。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這是許多人都知道的一首慷慨悲歌。這支悲歌象徵了俠士的正義和烈性,象徵了作為一種失敗者的最終抵抗形式。


在司馬遷所著《史記o刺客列傳》中,只記載了五位俠士,荊軻是其一。可見,這種高貴的精神,在人類中並不易見,它可能百十年一發,但姆魯山洞的蝙蝠,卻將這種高貴的情操,天天顯形於世間。


當蝙蝠出洞時,幾十隻蝙蝠自洞口衝出來,霎時,守在洞口的一群老鷹擒住了它們各自的獵物。


不一會兒,殘存的蝙蝠又飛回洞內。我想,它們應是通知同伴,危險已除。沒多久,一條條抖動著,聚攏成黑色飛龍形狀的成千上萬的蝙蝠,不停地自洞內蜂擁而出,在天空中擺動飛躍。


這簡直是我無法想像的景象。我一動不動,屏住呼吸,而這一刻就永遠活在了自己的心裡和血里。


就是因為有這些犧牲者,蝙蝠的香火才得以延續。


就是因為有許多像大弟一樣願意犧牲的先行者,台灣地區最終才能完全解嚴解禁,兩岸同胞才得以相聚。


記得一位哲人說過:每個人的內心都富有勇士精神,只不過,時間的推移和不幸的命運使得其中一些人逐漸失去了這種勇士精神,但是,意志堅強的人卻絕不會屈從命運和天數的安排,他們會一如既往地奮鬥,求索!


而這些人往往在辛勤耕耘,不懈奮鬥的過程中,在還看不到任何成功希望的情況下,仍然會堅持,靠的就是一種超凡的勇氣。即便許多勇者在奮鬥的過程中未能取得成功,他們的勇氣和品格也絕不會有所折損。


這就像日以繼夜,前仆後繼,不停拍打著岩石的海浪(這海浪是由歷史洪流,時代潮流掀起的,是人民的力量相激相盪的產物),久而久之,海岸的形狀就慢慢改變了!(文/施晨露)



戴小華家族史《忽如歸》為何讓王蒙「久久不能平靜」


選自戴小華著《忽如歸:歷史激流中的一個台灣家庭》上海三聯書店2017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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