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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和尚在寺院蓄倡養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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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教規中有戒淫慾這一項,遁入空門的和尚了卻塵緣、終身不娶。然而,元代的和尚不僅不戒淫慾,而且爭相蓄娼養妓。

元代和尚的這種行為是統治者崇信宗教、縱容番僧的結果。元代僧侶具有很高的政治經濟地位。

元代和尚在寺院蓄倡養妓

元代統治者在中央政權機構設置了統領僧、尼和吐蕃的專門機構——宣政院,宣政院與中書省、樞密院平級。元代僧侶也可以入仕當官,擁有僧侶、官員雙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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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方面,元代還出現了更多的僧侶地主,這些僧侶地主佔有大量田地,租給下級僧侶耕作,或者僱傭下級僧侶耕作。

這些僧侶地主還在經濟方面享有大量特權,他們種田免租,經商免稅,還不用承擔差役。一些僧侶甚至私設刑堂,受理民訟,多方勒索,形成特殊的勢力。

在元朝統治者的尊崇和提倡下,寺院遍布各地,這些寺院擁有強大的勢力,大寺院的僧侶們可以說是披著袈裟、富比王侯的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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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元世祖忽必烈敕建的大護國仁王寺,在大都等地佔有田產達10萬頃以上,此外,還有大量山林、河泊、池塘等。大德《昌國州圖志》中記載,全州共有田土2900餘頃,其中1/3為佛寺道觀所佔有。

元代和尚在寺院蓄倡養妓

因為元代寺院道觀可免除租稅徭役,因此許多非僧侶地主將自家的田產託名給寺院,規避納稅。有的富戶送一個子弟出家為僧,就可以藉此將全家田產託名某僧所有,從此不再納稅。

更有甚者,名義上入寺為僧,但妻妾成群,與不出家沒有什麼區別。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宣政院奏報全國僧尼達21.3萬多人,實際上僧侶們的數目還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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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僧侶群體其實是一個託名佛教的地主集團,他們爭相蓄妓養妾,縱情享樂。據《元史·星吉傳》記載:「有胡僧曰小住持者,服三品命,恃寵橫甚,數以事凌轢官府,星吉命掩捕之,得妻女樂十有八人。」

元世祖時,江南釋教總統楊璉獨霸一方,「受人獻美女寶物無算」。當時的僧侶竟敢公開闖入民宅,姦汙婦女,反而不被治罪。

道教在元代也具有很大的勢力,道教的信徒主要是漢人。道士們也和僧侶們一樣,不甘落後,紛紛仿效。

元代和尚在寺院蓄倡養妓

道士們和僧侶們一樣,可以免除賦稅差役,可合法地蓄髮營田,與妻子同居,成為漢人地主中的特殊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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