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公公扒灰兩媳婦,魔瓜伸向第三個時得了報應!
人們常說唐朝女人開放,宋朝開始變得拘束,到了明朝,簡直就是烈女成堆,牌坊遍地。這確實是有證據的,《明史 列女傳》中的人物,在歷朝國家級正史里,應該算最多的了。當然,列女是指明朝那些值得記入史冊的女人,並非個個都是烈女,卻也佔了絕大部分。然則,有剛烈的也就是有軟弱的,有為了貞潔不要命的,也有一撩之下便上鉤的。否則,《金瓶梅》也不會出現在明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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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說的,卻是明朝人記載的一個兇案。說的是山西壽陽有個叫余國禎的,生了三個兒子,分別叫春曦、春旭、春明。大哥余春曦取妻汪氏。過門才半年,出事了。那年夏天天旱,春曦往田裡去看水,好久未回。汪氏「在房洗浴」。余國禎竟然淫心大動,沖入房中,直接抱住。汪氏掙扎,「難以推託,遂而從焉」。從此公公和媳婦就成了露水夫妻。為了更好地霸佔媳婦,余國禎竟然拿了五兩銀子給兒子做本錢外出做生意。
(李隆基也是著名的扒灰公 圖片來源網路,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過了幾年,二兒子娶妻黃氏。不小心撞見公公與汪氏在幹壞事,想退出去,卻被公公一把拉住。沒幾句話,也從了。列位,前面我們不是說嗎?明朝烈女牌坊那麼多,怎麼汪氏和黃氏,連一點羞恥之心都沒有呢?我只能說,再壓抑的時代,也有會衝破樊籬之人。貞與淫,從來都是互為表裡。之所以不斷強調貞,很大的一個原因可能就是相反的行為已經很多了。三個人口風很緊,瞞得很好。且余國禎以將來分家多分兩個媳婦財產為名,讓他們幫忙將魔爪伸向了三媳婦石氏,並且讓他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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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石氏是個能上《列女》傳的人,被欺負之後,直接回房上吊。有前面兩個輕鬆搞定的經驗,他們壓根沒想到,石氏竟然會如此決然。石氏嫁家來人了。問不出個所以然,只說她自己就上吊了,我們怎麼知道她要吊呢?事情就鬧到了縣太爺那裡。這等案子,怎麼瞞得過縣令大人?饒是汪黃兩蕩婦套了口供,死不認賬,一上刑具,就什麼都招了。老爺一聽,即刻差人去抓余國禎。這個扒灰公一見衙役,心知不妙,往水裡一跳,待被撈上來時,已然斷氣。另兩個女的可不能讓他們得便宜自殺。嚴加看管之下,秋後問斬。而且是跟那些江洋大盜一同受刑,以示對她們行為的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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