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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把曖昧當愛情的人,終究會輸得很慘






同一個公司里,男人就坐在女人的對面,女人卻選擇了簡訊的方式進行交流:「於千萬人中遇見你,只說一句,原來你也在這裡。」



收到簡訊,男人給女人回了條:「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只為了今世的擦肩而過。」



下班的時候,女人對男人說:「有沒有嚇一跳?別怕,那句話不是我說的,是張愛玲說的!」男人也笑著說:「彼此彼此,我那條也不是我說的,而是席慕蓉的詩句!」



這段子里的男人和女人絕對是曖昧界的高手。



他們都知道,

這是一場可以推脫責任的遊戲,沒有承諾就無需負責。

但在這場遊戲當中兩個人再如何的好也不要改變既定的和諧,也別幻想著角色的轉換,否則只有痛苦和失望。



「姐姐,過年的時候,我相親認識了一個男的,雖然條件一般,但我覺得相處還是可以的,但他就是對我忽冷忽熱的,我都看不透他了,我想說算了,但是家裡的人又說你自己年紀不小了,小心過了這個村就沒了這個店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愛我,我們一起吃飯, 他也會和我聊天,很開心,我們可以聊得很多,他的家人,他的同事,他的同學,他的過去,他的現在,我們一起逛街,一起吃飯。


但是他從來不給我主動發過一條簡訊,從沒有主動說過一句讓我驚喜的話,我送他禮物他都收了,但是從來沒有給我送過任何禮物。」



「姐姐,我真的不知道他對我是什麼樣的感覺。怎麼辦呢,人越長大,好像越不會談戀愛了。他這是真的愛我嗎?」



深陷情關的表妹一股腦地吐槽了一大堆。


很湊巧的,我的一個讀者正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她告訴我,她喜歡上了公司里的一個同事,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同事對她很好啊,會陪她一起加班,也會送她回家,還會時不時的和她有一點很親昵的舉動,她心裡斷定,他對自己如此不同,那他一定是喜歡自己的吧。



於是打定主意去向同事表白,結果出人意料的是,她的告白簡訊才發出,同事卻連著躲了好幾天不見她的面,哪怕身處同一個公司,她的同事就是那麼「湊巧」的能避開和她的獨處。


過了一陣,待她心灰意冷的時候,這位同事卻又恢復往日的熱情和親昵,讓我的小讀者實在是百思不得其解。她抓耳撓腮地來問我:「小潘姐,你說他到底喜不喜歡我啊?」



兩個小姑娘都有同樣的疑惑,這種若即若離的感覺真的讓人無所適從,

這到底算不算是愛情呢?




心理學家魯賓(Ruben Ardila)將戀愛的分為兩種:一種是喜歡;一種是戀愛,並為這二者建立了不同的測量尺度。



比如說,「一旦不在一起就會感覺寂寞」,「如果不能見面就感覺到非常傷心」,如果說你只是單純的喜歡的話,是不會產生類似的感覺的,但是一旦陷入戀愛,這些負面的情緒就會紛至沓來,除了寂寞和難過,還會感到妒忌和不安。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除了魯賓所說的喜歡和戀愛之外,還有第三類情況: 「曖昧」。



曖昧,

是一種很特別的男女朋友關係,

存在於友情之間,又超然於友情之上,

遊走於二者的邊緣。



就像一首歌里所唱,友人已達,戀人未滿。




在這個世界上,無論是誰都會有「想要愛人,想要被人所愛,兩個人一起行動,一起生活」的這種自然需求,這種欲求,在心理學上被稱為「愛情需求」。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認為,人類的需求可以分為不同的發展階段,從吃飯、睡覺、排泄等行為的「生理需求」到自身周圍的安全與安穩的「安全需求,再就是產生於這之後的「愛情需求」——真心的呵護他人與被人呵護。



很明顯的,這種不需負責,沒有承諾的感情遊戲並不複合我們的「愛的需求」。



我只能很肯定的告訴她們,「他對你的不是愛情,是曖昧。」



作家小岩井曾經形容自己的一次被曖昧的經歷:



曾經年少青澀的時候,有一個女孩經常會在晚上打電話給他,並且一不小心就會聊到深夜。


他覺得她是喜歡他的,只是他們誰都沒有說出口。終於有一天,她牽著另一個男生的手出現在他面前,說,「今天天氣不錯,不是嗎?」


他只能在心裡默默地說,「是啊,好得跟世界末日似的。」



有人說, 曖昧,如同90度的水,將沸未沸,發著低燒,表外波瀾不驚,內部卻暗流洶湧。

友情以上,戀人未滿的狀態,在一段時期內,或許會帶來模糊朦朧的美感,但是似濃似淡,時好時壞,患得患失的無望愛情,久了,相互餵養的蜜糖就可能變成有害身心健康的砒霜。



在感情中,如果一個人不假思索地迅速回復你的信息,有事情的時候總是第一個找你幫忙,對你的一舉一動表現出極大的關注,喜歡向你展示她最真實的一面,並且連看著你的時候都總是含情脈脈的……



而你很不幸的錯誤的解讀了他的這行舉動,認為這是愛情的時候,你就真的輸了個徹底。




真正愛你的人,也許不會說許多愛你的話,卻會做許多愛你的事。



在旅遊或出差時,愛你的人一定會帶一些地方特色給你。這一細節牽涉的不是禮物本身,而是在沒有你陪在他身邊的日子,他是否也和你想他一樣想著你。



在任何地點,任何場合下都很自然地為你穿鞋,系鞋帶。逛街,遊玩,過馬路都攥緊你的手。



每天打電話,發信息。無論多忙,都不會不接你的電話不回你的信息。無論多生氣都不會主動掛你電話。



弗洛姆說:愛一個人並不只是一種情感,它也是一種決定,一種判斷,一種承諾。世上不愛的理由有很多而愛的表現只有一個,就是想和你在一起,只是你。 



渴望愛情是人類的本性,我們都是為愛而生。當我們在感情里的時候,正確的解讀對方對你的真實「愛意」,分清對方的「愛情「和」曖昧」,我們才不會痴心錯付,把真正的幸福牢牢的抓在自己手裡。






本文系作者授權

遇見張小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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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潘,情感專欄作者,80後資深旅遊人與吃貨。熱愛美食、寫作、跑步、旅遊與麻將。性格執著且任性,總懷揣著尋一處山林安靜生活,淺寫歲月的夢想,始終堅信世界上只有一種成功,就是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度過一生。個人公眾號:婚姻擺渡人(ID: sipushi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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